初级经济法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初级会计经济法—劳动合同)

2024-04-11 12:21: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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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法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钉立的主体

1)劳动者(年满16周岁,特殊情况除外)

2)用人单位(有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没有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的,要有委托书)

主体义务:

劳动者—实话实说

用人单位义务:

(1)实话实说

(2)不得扣押证件

(3)不得要求提供担保或收取财物

2.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3.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

1)钉立形式:签订书面合同

2)钉立时间:用人单位应当至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钉立劳动合同

3)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处理

(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单位通知签,劳动者不签—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超过一个月不满1年

用人单位不签:

补钉劳动合同

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到补丁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劳动者自己不签: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满一年未签

用人单位未签:

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钉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11个月)

首月不罚原则

4.劳动合同的效力

1)签字或盖章生效

2)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形(全部/部分条款无效)

(1)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正的意思表示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法定权利的

(3)违反法律法规

5.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1)必备条款

(1)用人单位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等

(2)劳动者姓名、住所、身份证等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保等

可备条款:

(1)试用期

(2)服务期

(3)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4)补充保险

6.劳动合同期限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定钉立情形:(应当钉立)

(1)劳动者在一般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在国企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与用人单位连续钉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以下情形的

用人单位该与劳动者钉立无固定期限的合同时,没有钉,则应该自应当签订之日起,每月支付两倍工资

7.工时制度

标准工时制:

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个小时

加班:

一般:每日≤1小时

特殊:每日≤3小时,每月≤36小时

8.带薪年休假

职工要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 才享受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标准:

1)累计工作年限 1年≤X<10年,年休假天数5天

2)10年≤X<20年,年休假天数10天

3)≥20年,15天

注:累计工作年限是工作的年限,不是指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9.劳动报酬

加班工资:

工作日加班(晚上加班):≥150

休息日加班(周末加班):大于等于200

周末加班,安排补休,就无加班工资

法定节假日加班:大于等于300

10.试用期

1)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形

(1)非全日制用工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2)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

2)试用期的最长期限

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不得超过1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三年):不得超过两个月

3.3年以上固定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注: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试用期工资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按孰高者确定

11.服务期

1)适用范围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可以约定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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