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饭桌安全制度公约 齐抓共管,让“小饭桌”拥有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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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石川
中午没时间管、学校又没食堂,一些家长选择校外午托班保障孩子吃饭、午休。由此,街头巷尾的一张张“小饭桌”成了不少孩子放学后的主要去处。而据报道,由于普遍无证无照、行业鱼龙混杂、食品安全风险高等,校外“小饭桌”饱受诟病。关?关不得;管?管不好,治理校外“小饭桌”陷入了进退失据的拉锯战。
“小饭桌”不小,关乎安全大问题,其背后是无数孩子的饮食需求,是千家万户的安全期待。有需求就有市场,“小饭桌”应运而生,在于它满足了家长需求,一定程度上说也“接应”了学校和政府的工作——一些学校没有条件开办食堂,而有的政府部门又不愿意接过这个摊子。故此,“小饭桌”的存在是正当的,是合理的,也是有意义的。
但此同时,“小饭桌”问题不小。此前有媒体暗访发现,一些“小饭桌”处于无经营许可、无卫生许可、无税务登记的“三无”状态,连厨师都没有健康证。家长离不了“小饭桌”,而一些“小饭桌”安全堪忧,怎么办?一关了之要不得,关键在管。
其实,所谓的管不好是个伪命题。“小饭桌”之所以还存在诸多问题,是因为不想管或没有尽力管。据报道,在一些地方,无证经营之所以成为“小饭桌”的经营常态,经营者坦言,并非自己不办,而是从来没有人要求过,有证无证都是一样的经营状态。“从来没有部门要求办证”看似显得极端,但却暴露出一个整体现象,即监管部门无心监管。
除了无心监管,“小饭桌”乱象也与无力监管,乃至“无权”监管有关。原因很简单,针对校外“小饭桌”的管理,存在制度空白等难题。一方面,国家当前还未将午托机构纳入行政许可或审批进行管理,暂未出台专门管理规定或办法;另一方面,由于缺乏专项政策支撑,且又涉及教育、食药监、卫健等部门,往往是“九龙治水”,管理难以形成合力,以致多年来始终治标不治本。
换言之,要想让监管部门理直气壮地管,就需要在顶层设计的前提下健全制度安排,明确监管主体,以及加大配套措施,让监管部门敢管、想管以及必须管好。
在机制并未捋顺之际,监管部门是不是就可以放手不管?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按照现行的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小饭桌”经营者应不折不扣地遵守,而监管部门也需依法开展工作,对“小饭桌”乱象不能坐视不管。一个最简单的法理是,一些地方“小饭桌”的厨师都没有健康证,监管部门岂可熟视无睹?不论国家有没有将午托机构纳入行政许可或审批进行管理,监管部门都得恪尽职守,依法履职。
此外还应该看到,监管要精准、要在法治框架内实现效能最大化,就不能图省事,对“小饭桌”一关了之、一禁了之。其实,一些地方的“小饭桌”推行效果不错——监管部门先准确摸底,随后,督促“小饭桌”经营者落实好食品安全第一的主体责任,签订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等。最关键的是,不仅要求经营者自觉做好食品安全自我管理,还对他们进行培训,倡导经营者积极实施“明厨亮灶”。同时,加强常态化检查,比如,对“小饭桌”原材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贮存、加工操作关键环节、设备设施和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食品添加剂使用以及食品留样等环节进行查验,一个都不能走过场。
“小饭桌”看似小,但考验着有关部门的治理能力。提高治理水平,让“小饭桌”合法经营,家长才会放心;让孩子吃得安全,家长才会吃下定心丸。于此而言,有关部门千万不能掉以轻心,而应寻求治理之道,找到最大公约数。(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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