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协议医疗机构(职工治疗工伤应在哪些医疗机构就医)

2023-06-22 20:57: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下面是好好范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伤协议医疗机构(职工治疗工伤应在哪些医疗机构就医),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

如果你的伤情可以转院的话还是要转到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工伤定点医疗机构是根据工伤职工的分布情况和医疗救助的需要,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工伤、康复治疗协议的医疗机构,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向社会公布。工伤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包括康复性治疗),应当前往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其生命体征稳定后,应及时转往签订服务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法律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发布,2004年1月1日起施行,2011年1月1日修订)(节录)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6月17日发布)(节录)

第三十二条 社保机构按规定与获得《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与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签订“康复服务协议”;与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签订“辅助器具安装配置服务协议”。

工伤医疗、康复与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协议应包括服务人群、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费用结算办法、费用审核与控制、违约责任、争议处理、协议有效期限等内容。

第三十三条 工伤医疗、康复与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遇情况变化,需要变更或补充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议定。

第三十四条 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违反工伤保险管理政策的,社保机构可单方解除协议。

第三十五条 社保机构将已签订服务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

《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2003年12月31日起施行,2011年1月1日修订)(节录)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将受伤职工及时送往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先到就近的医院抢救,脱离危险后仍需治疗的,转到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企业发生事故后,须在24小时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在外埠医院抢救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伤害之日起7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经抢救脱离危险后转到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未及时转到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及未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的,其工伤医疗费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支付。工伤职工日常就医或回原籍居住就医的,应在本人长期居住地选择一家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医治工伤的医院,由用人单位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未经审批同意所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相关文章

专题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