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工资 员工辞职,工资应当何时支付

2023-11-15 01:00: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下面是好好范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员工离职工资 员工辞职,工资应当何时支付,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员工离职工资

员工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双方的劳动合同解除及终止的,工资应当何时支付?

在实务中,用人单位有两种常见的做法:

第一种,是辞职、解除劳动合同之前,或者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当天结清工资。

第二种,是辞职、解除时,还没有到“工资发放周期”,有些公司会要求等“工资发放周期”到了再支付。比如,下个月10日才发上个月工资,员工在本月20日离职的,很多公司会要求下个月10日才发上个月的工资。

那么,以上两种做法,哪种符合法律规定?我们不妨先看一下相关规定。

一、国家层面的规定

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注:该规定目前仍然“现行有效”,虽然从1995年至今已经“暂行”28年多了)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因此,劳动者辞职的,根据国家层面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一次性支付全部工资。

二、广东省的规定

以广东省为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年修正)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因此,劳动者辞职的,广东地区的规定与国家层面的规定一致,而且明确为“当日”、“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三、深圳市的规定

深圳市是经济特区,有全国人大授予的特区立法权,如果是当地的用人单位,还有必要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2022年修正)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因此,深圳地区的劳动者辞职的,工资支付时间与其他地区有所不同。

(一)对于“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对于“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所以,对于常见的“月工资”而言,深圳地区的用人单位有“三个工作日”的付款时间,与广东其他地区,以及其他适用国家层面规定的地区相比,都要稍微宽松一些。

结论:

回到开头的问题,劳动者辞职的,以“月工资”为例,工资支付时间要分以下情况:

(注:为方便介绍,这里暂只介绍“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

(1)深圳地区,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如果用人单位要求等到下个工资支付周期才支付,假设这个等待时间超过3个工作日的,是不符合当地规定的。

(2)广东地区(深圳以外),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的“当日”一次性付清。如果用人单位要求等到下个工资支付周期才支付的,是不符合广东地区的相关规定的。

(3)其他地区,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时一次性付清。如果用人单位要求等到下个工资支付周期才支付的,是不符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要求的。

法规原文: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文号:劳部发(1994)489号

实施日期:1995年1月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修正)

发布日期、实施日期:2016年9月29日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2022修正)

发布日期、实施日期:2022年8月4日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作者:黄维升律师,深圳执业律师。

感谢您的阅读,您的收藏、关注、点赞是我们继续写作的动力。


相关文章

    暂无相关信息
专题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