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如何服务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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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省高院服务乡村振兴(射阳)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射阳法院举行。省高院副院长李玉生,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江蓉,县委书记吴冈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凌晓东共同为省高院服务乡村振兴(射阳)实践基地揭牌。
省高院法庭指导办副主任邹文梅,市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詹荣安,省人大代表孙秀芝,市政协委员胡善泉出席揭牌仪式。射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毅主持揭牌仪式。
省高院副院长李玉生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聚焦目标任务,以“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的探索创新、广泛实践为抓手,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就射阳法院和辖区人民法庭下一步工作,他提出三点希望:
一是营造优质营商环境,助推特色产业发展。要在服务大局上做到精准把脉、精心服务、精心施策,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强化“每个案件都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意识,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服务和保障。要聚焦辖区特色产业发展,紧紧围绕辖区新能源、电子信息、高端纺织、健康四大主导产业,强化司法供给,跟进跟紧司法配套机制,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助推打造地标产业集群。要加强破产审判府院联动,对市场前景好、资产质量优的企业,积极引导战略重整,实现“老树开新花”。
二是聚焦沿海开发开放,推动区域司法协作一体化发展。要主动对接南京海事法院在射阳设立巡回审判庭,高效调处海港建设、海运贸易、海洋渔业等纠纷,保障海洋经济健康发展。要主动协调东台、建湖两地法院,推行县域行政环资诉讼派员参审制,更好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助力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要积极参加地方党委领导或政府主导下的多部门会商机制,依法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切实增强工作合力,推进区域高质量发展。
三是强化司法惠农助农,打通农产品流通“最后一公里”。要充分发挥农业大县优势,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为农产品生产服务、冷链物流、直供销售、消费安全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着力打通农产品流通“最后一公里”。要围绕护春耕、促生产、惠民生,开辟绿色通道,做到立案、审判、执行“三个优先”。对涉及田地纠纷、农资买卖合同等案件,开通“快车道”,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加大对涉农案件执行力度,对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案件优先执行,护航农业产业优质高效发展。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江蓉对射阳法院作为“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正式揭牌,表示热烈的祝贺。她强调,射阳法院要以此次揭牌仪式为契机,认真贯彻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立足审判职能,为全市在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上示范引领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要提高站位,全面准确把握乡村振兴总体要求。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准确把握“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要依法妥善审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树立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加快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基层司法能力,奋力开创乡村振兴新局面。
二是要精准施策,切实扛起服务乡村振兴责任担当。要围绕中心大局,妥善化解渔业生产、农业休闲、生态旅游项目相关法律纠纷,更好服务黄沙港等渔港经济区建设。以全省知识产权审判管辖权调整契机,加大对射阳大米等优质农产品商标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惩治危害农村稳定的犯罪活动,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净化一方”的社会效果。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度融入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促进矛盾纠纷在基层源头化解。
三是要创塑特色,确保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取得实效。射阳法院、市中院民一庭要树牢争先创优的工作理念,主动对标对表,深入推进“一法庭一品牌”创建,努力将“实践基地”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特色阵地”“示范品牌”。加强先进典型引领,选塑一批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建功立业。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把司法政策、便民措施、特色品牌送进村庄社区、送到群众身边,助力形成文明乡风。
县委书记吴冈玉在致辞中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她表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离不开司法服务的保驾护航。县法院要紧紧抓住实践基地建立这一难得机遇,结合射阳实际,立足审判职能,进一步发挥基层法院服务“三农”、服务乡村的优势,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射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毅主持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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