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财务制度及流程(施工企业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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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项目部财务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规范经理部财务日常管理工作,强化项目成本管理,发挥财务在经理部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新《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的规定,结合经理部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会计和出纳的职责
1、会计的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总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组织会计日常核算、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按期报帐,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及时上报总公司。
(2)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会计数据与资料,提出管理意见,实行事前控制与事中监督。
(3)紧密联系工程计量部,准确核算联合施工单位应分摊的各项税费、应拔工程款、以及各施工队的计价工作。
(4)与设备部、材料部保持紧密联系,协助设备部和材料部搞好机料管理,严把成本控制关。
(5)按照经济稽核原则,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况,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6)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泄露经理部机密。
(7)每月编制资金使用情况表,交项目经理审核。
(8)完成经理部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2、出纳的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根据财务会计审核签字的收付款凭证办理款项收付,收付款凭证及原始凭证附件上加盖“收讫”“付讫”,并在登记后将收付款凭证返回会计。
(2)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3)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档案。
(4)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5)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6)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泄露经理部机密
(7)完成经理部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二条、 财务部门的职责与权利
1、财务部门的职责:依法组织与实行经理部的日常会计核算,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会计数据与资料,提出管理意见,实行事前控制与事中监督。
2、财务部门的权利:审核各种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报销,情况严重的上报项目经理。
3、财务部直接对项目经理负责。
第三条、财务日常工作办法
1、项目经理部财务采取印鉴分管制度,出纳一枚,会计一枚,其中一人外出时,交由项目经理监管。
2、财务人员审核各种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报销,情况严重的上报项目经理。
3、对于发生的业务,应开具对口行业的正规发票,不能取得正规发票的,应由业务经办人到税务局开具税务发票,特殊情况的经项目经理同意后,由财务办理。
4、发票正面必须注明:日期、单位、货物名称、数量、单价、金额、收款人,并盖有销货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5、发标反面必须注明:事项、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或在发票粘贴薄反面注明事由,并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报帐手续。
6、大额购买材料、办公用品等,须填写《申购单》,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7、职工医疗费用原则上不能报销,工伤除外,具体参照总公司《总公司管理办法》执行。
8、发票张数多的需用发票粘贴薄,由财务会计审核后,项目经理签字报销。
9、材料部购买固定资产、大型周转材料,必须向总公司设备物资部打正式的申请报告,经总公司审批同意后,材料部才能购买,材料设备发票必须由项目经理签字报帐。
10、一切罚款,应该写明具体情况,并有人证明,经项目经理签字后,可报销50%,列为间接费用。
11、出租车车票,视具体情况报销。
12、汽车司机的每日出车补贴为5元。每月按30天计。无重大交通事故,年终按每月60元标准发奖励,由行办造册。
13、费用报销的程序是:报销人收集原始单据→会计初步审核同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会计制凭证→出纳付款或会计制凭证冲帐。
14、不按有关规定执行报销程序的,一律不给予报销。
15、报销金额,不能有任何人为涂改,涂改后的报销凭证,不能报销。
16、考虑到职工野外施工的艰苦,职工应承担的所得税从福利费中支出。
17、总公司列转的技术装备费,进入待摊费用中进行核算,分期进入成本。
18、职工生活补贴每人每天10元,由食堂统一用于生活费开支,不再造册发放,此费用列入间接费用,抵扣总公司管理费。
第四条 备用金及借款程序管理
1、采购人员、驾驶员、对外联系业务人员等可借支备用金;每人借支累计总额具体规定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2万元,总工10000元,办公室主任10000元,驾驶员3000元,部门负责人3000--4000元,其他人员视具体情况而定。
2、备用金借支程序:借款人申请→会计审核签署意见→项目经理签字同意→会计出凭证→出纳付款。
3、民工个人,不能直接向财务部借支,必须通过所属施工工区负责人向财务借支。
4、借款人必须在每年年底、或离职、工程竣工前报销冲帐,对借款人未及时偿还的借支,财务部门有权扣工资偿还。
5、超过借支总额累计金额的,不能再次借支。
6、备用金使用过程中,1000元以内的经济活动可由项目部部门负责人签字负责,1000元以上的必须由项目经理同意,否则不给予报帐。
7、施工队借款必须由工程计划部、质检部、分管领导开具工程量情况说明,交财务扣除借支款后报项目经理审批,预防不良超支现象发生。
上述相关规定,若遇到特殊情况,可视具体情况,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灵活变通处理。
第五条 支票领用管理
1、为严格控制现金使用量,超过现金结算金额和范围的必须使用支票;特殊情况下,使用大金额现金结算,应事先征得财务部门的同意,并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现金支付。
财务部将拒绝支付一切,未经项目经理审批的,超过结算起点的大额现金。
2、各部门应在每月月底,将下月的用款计划送交财务部门,支票领用人凭借有效的用款计划填写支票领用单,经领导审批后领用,并同时登记《支票领用登记簿》。支票领用单上应注明所需金额上限,超出上限应通知财务部,否则财务部将通知银行,作废该份支票,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支票领用人完全承担。
3、支票存根应由收款人签字,并加盖印章,支票存根因故遗失,支票领用人应立即通知财务部,并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经理,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支票领用人承担。
4、已用的支票在3天内必须办理有关冲帐手续,对无故拖延冲帐的按支票金额的5‰处以罚金,在当月工资中扣缴;特殊情况应向财务部说明。
5、未用的支票应在当日(最迟次日)退回财务部门,否则罚款500元;如果丢失支票,领用人必须立即报财务部门采取补救措施,并向项目经理写出书面报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支票领用人承担。
6、出纳开具支票,应填写收款人栏目。
7、支票领用人对所领用的支票的大小写金额、收款人名称等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差错负全责。
第六条、业务招待费和误餐费
1、业务招待费仅限于招待与本项目有关的单位及个人。
2、因办理经理部相关业务事项,发生的误餐费,可以报销。
3、业务招待费和误餐费必须取得正式发票,并在发票后注明时间、经办人及证明人。
4、业务招待费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报销,但发生业务招待费前应告知项目经理。其他人员一般情况不得报销业务招待费,若特殊情况需由部门负责向项目经理反映审批后方可发生,报销程序按财务日常工作办法执行。
5、业务招待过程中发生的无票支出,由项目经理同意后,财务统一办理。
6、项目部各部门的业务招待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开支。
第七条 差旅费的报销
1、因为总公司开会、培训等,需出公差,项目部主要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由项目经理根据事由缓急,可自行安排乘坐飞机、火车或汽车,票务费用,按实报销;其余人员按火车(硬卧)标准报销,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特批者除外。
未经同意的飞机票,只能按照火车(硬卧)票报销,差价由经办人自行承担。
2、项目部职工每季度享受7天探亲假(含往返时间),假期不能累计,项目部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安排轮休,探亲假为带薪休假,休假期间的工资按照项目部基本工资同期发放,不再享受效益工资和各种补贴。
探亲差旅费可以报销,车船费可包括往返飞机票和汽车票、火车票,省内不允许报销飞机票。
3、住宿费标准,执行总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差旅费报销只能包括车船费和住宿费,出差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要单独报销。
5、所有休假、请假出公差者,均需填报《请假条》交行办存档,作为发放工资福利的依据;差旅费报销必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第八条 计价单的开具
1、经理部发生的相关工程成本费用支出,收款单位(或个人)凭工程部门开具的《工程计价领款书》到财务部结帐。
2、《工程计价领款书》由计价者根据工程部门相关业务的原始单据,核实计算后开出。财务部审核只对金额正确与否负责,不对原始单据的正确性负责。
3、《工程计价领款书》由相关部门签字以明确责任后。交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作为记帐凭据。
4、《工程计价领款书》应每月开一次,手续完善后交财务列帐,做好每月成本核算工作。
5、《工程计价领款书》采用总公司统一印制的。
第九条 工资核算
1、职工工资分为标准工资、加班费、效益工资及其他津贴。
2、标准工资按照总公司《项目经理部工资改革方案》执行。
特别说明,根据总公司《项目经理部工资改革方案》的精神,岗位工资由项目部岗位负责人享有,重要岗位知识分子补贴是指在岗的而且具有职称的补助,不在岗而具有职称的不在此列。
3、加班费计算方法:
(1)法定节假日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
(本人月工资x300%)÷20.92天x加班天数
(2)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
(本人月工资x200%)÷20.92天x加班天数x一定基数
每月按8天计算加班费,法定节假日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效益工资的评定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职工的能力、工作表现、工作态度来评定,各部门负责人由项目经理评定。
5、每月发放工资,由会计根据行办提供的《职工考勤表》,会同行办一起制定《工资发放单》,经项目经理签字审批后,由出纳发放。
6、职工因私事中途请假回家不超过7天(含往返时间),假期超过15天者,只发放基本工资,在此期间的所有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均不再发放。职工一次请假时间超过30天者,或一年内有3次请假时间超过15天者,项目部只发放基本生活费500元/月,其余所有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均不再发放;一年内请假时间累计超过183天(半年)者,取消年终奖、通车奖等的发放。
7、业主奖金的分配办法:业主奖金x总公司管理费x40%的余额在经理部进行分配。分配原则采用职工所存担的风险比例进行。
8、项目部职工各种补贴遵照国家劳动法和总公司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 材料、固定资产核算
1、钢材、水泥、砂石料、商品混凝土等主要材料,购进时,材料部应向财务部提供规定的《材料结算表》,并附过磅磅单,经材料部两人签字,主管项目副经理审核,项目经理审批。
2、其他零星材料的采购,由项目部与固定的供应商签订长期供货合同,定点采购,分月结算。零星材料,必须附有详细清单和单价,由主管项目副经理审核。
以上包括五金材料、电器材料、油料、氧气乙炔、外加剂等。
3、项目部存货(库存商品)的核算采用“实际成本”法,存货发出时,一律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4、月末已经入库,未取得发票的材料,按暂估价入帐,采用“抽单法”核算。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采用“五五摊销法”进行核算,建立低值易耗品领用台帐,定期盘点,每月一次,达到报废的予以注销。
6、周转材料的摊销,采用“分期摊销法”进行核算。
7、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按照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对于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设备部应及时报财务部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否则后果自负),并上报总公司相应部门。
固定资产行政办公部份,应经行办签认。
8、所有材料,全部由材料部编制《验收单》,财务部以此为依据,登记材料帐。
9、每月25日为材料结帐日,同时材料部向财务部上报《材料领用汇总表》,并附材料领用的详细清单。上述单据,最后经材料部部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财务部以此为依据,进行材料成本核算,并核销材料帐。
10、每月材料部必需与财务部进行帐帐核对,做到帐帐相合,帐实相合。对于产生的差异,材料部填报《材料盘点表》,说明情况,并报主管项目副经理审批。
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的摊销、固定资产的折旧,由财务部进行核算并报材料部,材料部依据财务部提供的数据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一条 车辆使用费和办公用品管理
1、经理部的车辆,每月报销一次车辆使用费,跨月费用,不再报销,修车费用,金额使用权限参照备用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必须附有加盖公章的“修理清单”作为附件。
车辆使用费需先由行办主任审核签字。
2、办公用品,只能由行办(或指定的专门人员)定点采购,每月结帐报销一次,并附采购清单,说明结帐时的折扣情况。
3、贵重商品的采购,必须附有详细的“采购清单”,并由行办负责领取登记工作,定期与财务核对实物帐。
第十二条 实施
1、本财务管理办法为试行办法,其未尽事项,由项目部制定相关条款的《实施细则》予以补充说明;最终解释权属于经理部财务部。
2、本财务管理办法上报总公司审核、备案。
3、本财务管理办法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生效,自2008年7月8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