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请慰问金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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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服务职工,深圳市总工会从2015年开始,全面开展工伤探视工作,以全市92家定点医院为服务阵地,依托“工会+社工”的服务模式,密切联系医护人员,为工伤职工送去慰问补助,提供法律政策咨询。
如果不幸工伤,如何申请慰问金?
申请慰问金对象
①因工伤住院治疗一周以上的深圳市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
②能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伤认定书、工作证、工资条、银行流水等)。
申请所需材料
①探视慰问审核表(向工作人员领取);
②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伤认定书、工作证、工资条等);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住院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
申请方式
①现场申请:向到院探视的工会工作人员申请或向医院护士提出口头申请;
②电话申请:拨打医院所在区工会电话进行申请。
各级工会联系电话
深圳市总工会88135049、88135153、88135048
工会法律援助中心 12351
福田区总工会 82928184
罗湖区总工会 82344841
盐田区总工会 22357073
南山区总工会 26542550
宝安区总工会 29912351
龙岗区总工会 28911133
光明区总工会 88212759
坪山区总工会 28398692
龙华区总工会 23332983
大鹏新区总工会 28333644
何为工伤探视?
工伤探视是深圳工会关爱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服务,为工伤职工提供探视、慰问、法律帮扶、政策指引,并对符合慰问标准的工伤职工提供慰问服务并发放慰问金。
工伤探视对象
因工伤住院治疗一周以上的深圳市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含来深务工人员)。
工伤探视流程
①社工前往定点医院收集因工受伤职工信息;
②社工根据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初审,并报区总审核;
③经审核,区、街道或社区工会干部与社工将一同前往医院探视慰问工伤职工;
④帮助和指导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解决工伤待遇问题。
特别注意
若是群体性及影响较大的工伤事故,通报工伤职工所在企事业单位所属区(新区)总工会共同探视,必要时上报市总工会进行联合探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