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报告需要老板同意吗(员工辞职,老板不同意,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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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同意有个屁用
仔细阅读《劳动法》的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你只要根据这条规定,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交辞职申请即可。
但是这里面有一些猫腻,需要注意规避。
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注意这一段重点的字——通知。
也就是说,你提出的辞职申请,一定要用肯定的语气,而不是用请求的语气。
因为《劳动法》还有个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你的申请如果一不当心,变成了协商,那就会一拖再拖了。
打个比方,你对老板说:“老板,我打算辞职了,您同意一下吧。”
这就是协商,老板说我考虑一下,然后拖你三十天,最后说“我不同意”,这就是协商不一致。
然后你就等于被打回重练了。
所以你就要绕过这第三十六条,直接触发第三十七条,要么邮件申请,要么写辞职信。
上书:
本人XXX,于XXXX年XX月XX日正式提交辞职申请,将于提交申请后的第三十天,也就是 XXXX年XX月XX日正式从贵公司离职,届时将办理好公司各项交接事宜,也请公司进行社保公积金的转移手续,同时为我出具离职证明,非常感谢!
这样的话,到时候你就可以光明正大地跑路了,如果老板要和你拖或是仍然不同意??
你告诉他他违法了啊……可以直接去劳动局告他了。
辞职即辞去工作,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者享有自由择业的权力。所以,劳动者有权提出辞职。
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主要分以下三种情况:
1、正常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或老板、领导同意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给劳动者结清工资并且办理离职手续。
2、用人单位违法在先,例如存在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拖欠劳动者工资、不按约定给劳动者提供岗位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况,劳动者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和办理离职手续等;
3、劳动者违法辞职的情况。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职,公司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劳动者违法辞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劳动者承担。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