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如果丢了怎么办 离职证明遗失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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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职证明遗失怎么办理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用于证明劳动者此时已经没有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劳动者应该妥善保管离职证明。但要是不慎将离职证明丢失的话,此时也是可以再让原单位给自己补开一张离职证明的。
二、辞职流程是怎样的
1、应提前30天提出辞职,30天中包括法定休息日,请假肯定要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
2、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也可以再加上一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推荐合适的接班人等内容,但措辞和语气一定不能过激,以免白纸黑字上留下对你不利的“案底”。
3、劳动合同被扣下,后续如果有劳动争议,就失去了最有力的证据,应该努力和公司协商返还合同。若合同并未返还,在30天内应注意收集自己工作的证据,比如工作笔记、工作视频等,以防不时之需。
4、辞职具体流程如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劳动者要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在月头递交辞职信,找公司离职签字同意。
(3)劳动者按照公司人事部管理办理离职手续,可能要按离职单,找各部门经理签字同意。
(4)工作交接后,公司人事部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社保手册、员工档案,结清剩下的工资。
5、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 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2)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3)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 ,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
(4)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 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并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5)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6)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三、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劳动者如果不慎将离职证明丢失的话,此时也是可以再让原单位给自己补开一张离职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