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评伤残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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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评伤残需要带什么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3.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法律快车提醒您,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二、什么情况算工伤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的规定。
三、工伤赔偿多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本人工资×25个月,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本人工资×23个月,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本人工资×21个月,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5.五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本人工资×18个月,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6.六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本人工资×16个月,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7.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8.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9.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10.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职工因公致残或因公致死时,能获得工伤保险提供的补偿。因公致残的补偿标准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中有规定,伤残等级在经过工伤认定后分为十级,十级是最高的伤残等级,具体补偿多少要视伤残的等级而定,一般为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和每月的伤残津贴。获得补偿的前提是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和接受治疗,如果是刻意的拖延病情而且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将会丧失工伤保险的保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