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资料保存期限 一、员工离职档案保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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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一个单位工作的不开心了,员工是可以选择离职的,而离职时,可能会面临到离职档案的问题,有些人可能不清楚到底单位会为其保留多久的档案。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员工离职档案保存期限?
一、员工离职档案保存期限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也就是说一般可保留两年,期间可通知离职员工将档案转走,如果公司条件允许的话,可一直为其保留,避免以后的纠纷。
二、员工办理辞职和离职的流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单位人事部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部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如果属于部门主管以上岗位,可能需高层领导批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三、单位迟迟不出具离职证明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的救济方式主要有两种:
1、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即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当未拿到离职证明造成了损失,如未来到新单位报到时因为没有离职证明造成无法报到等后果,可以要求原来的单位给予赔偿。
员工离职档案保存期限的内容,由此可知,员工离职档案一般单位会为其保存两年,具体可以由单位来决定,本文还介绍了员工离职的一些流程,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