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费离职后企业要求赔偿 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离职要员工赔偿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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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中有很多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大家可能听过或遇到过员工离职以后,公司要求其退还培训费或者赔偿经济损失的案例。但都离职了,被前公司索要培训费,合理吗?如果合理,那哪些培训是离职需要赔偿的呢?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根据此条,我们可以看出,员工离职对于培训要支付违约金的,必须是公司提供专项培训,并为此支付了培训费用。
如何认定是专项培训?
1、培训是针对特定的对象,而不是全体员工;
2、培训内容具有专门专业性;
3、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用;
4、培训由用人单位之外的机构或者人员进行;
5、专业技术培训一般为脱产或者半脱产;
6、培训性质被劳动关系双方约定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为专项技术培训。
离职必须赔偿专项培训费吗
试用期内离职不需要赔偿培训费
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期间,为劳动者进行一定的培训;
如果只是内部的培训,则劳动者提前离职,用人单位不能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264号)第三点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的规定。)
试用期已满,在合同期内则需要赔偿
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若试用期已满,在合同期内,职工单方面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
如合同期满,职工要求终止合同,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企业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一般不得要求其赔偿已出资的培训费。除非职工因违纪等重大过错而被企业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则有权要求其赔偿有关培训费用。
专项培训违约金具体支付方法
如约定服务期的,则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