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地工作汇报

2024-03-17 00:24: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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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地工作汇报

征地工作汇报范文1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耕地占用税自1987年开征至今已近20年时间,在保护耕地资源、组织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农税局作为职能部门,在耕地占用税征管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主导作用。2005年,我们*县农税局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锐意进取,改变耕地占用税征收方式,全年未向基层所下达耕地占用税计划任务,全部由我们农税局征收税款20万元,全面完成了耕地占用税任务。下面就我们在征收管理中的的一些具体做法汇报如下,有不妥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强化政策宣传,增强依法纳税意识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耕地占用税的征税对象是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行为,是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按照适用税额标准一次性征收。由于连续性不强,再加上宣传力度不够,使得该税在社会上的认知程度不强,一些纳税人对该税种并不知晓。同时,由于耕地占用税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才由财政部门改为地税部门征管,和其他工商税相比,征管手段相对落后,基本未形成用地单位和个人主动申报纳税的格局。且因该税种收入所占税收比重低,纳税人对其重视程度远不及其他工商税种。鉴于此种情况,为了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我们在加大耕占税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上下功夫。一是在认识上,把耕地占用税宣传作为税收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抓不懈。强化税法宣传的组织领导,制定宣传计划,建立税法宣传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税法宣传的投入,坚持象抓征收管理一样抓税法宣传。一年来,先后在县报《涑源报》举办耕占税税收知识宣传专栏3期,在县电视台举办耕占税知识讲座4期,向纳税户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逐步在全社会形成诚信纳税、依法征税的良好环境。二是在内容上,既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又宣传开征耕地占用税的背景、意义以及目前保护农用土地形势的紧迫性;既搞好正面宣传,又加强反面典型的曝光,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诚信纳税光荣、偷骗逃抗和拖欠税可耻”的良好氛围。三是在对象上,既搞好对纳税人宣传,又加强对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宣传,争取各级政府对耕地占用税征收的更大支持。四是在方式和手段上,既搞好“税法宣传月”的集中宣传,又抓好日常宣传。重点围绕征收活动搞好日常税法宣传、咨询、培训,为纳税人提高“零距离”的服务。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耕地占用税的法规、政策,使耕地占用税法规、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从而提高纳税单位和个人的国家观念和依法纳税意识,形成了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的良好环境。请支持原创网站

二、建立信息联动机制,确保税源清、底子明

税收管理的根本在于税源的基础管理。但在以往的耕地占用税征管实践中,征收机关和土地相关部门由于缺乏实质性的配合措施,信息来源不畅,征收机关不能及时取得占地信息,无法准确判断税源、组织征管,出现大量漏洞。基于此,2005年,我们注重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网络。一是建立工作联系制度。由两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出面,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制定了征收机关和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二是建立信息传递交流机制。国土局定期向我们传递他们经手办理的有关土地权属变更信息,我们也定期向国土局反馈在管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相关土地信息,保证征管资料的及时传递,实现信息共享。于每月5日前完成交易纳税信息的比对工作,并对重点税源进行管理,填写《耕地占用税重点税源登记表》;三是完善工作规程。单位和个人获准占用耕地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我们。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国土部门的批准文件,向县农税局申报纳税。土地管理部门凭完税凭证或者免税证明划拨用地,使“先税后证”真正落到实处。以上措施的实行,使我们能够及时掌握用地信息并组织征收税款,避免欠税形成;相关制度和机制的建立完善,改变以往工作中征收机关对协税部门未税先证现象无有力制约手段的现状;同时,也使我们能够建起了税源清晰、齐全,账目记录准确的耕地占用税税源台账,使后续工作能够得以正常、顺利的展开。2005年,根据土地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我们及时掌握了4个企业占用耕地的情况,并将其纳入正管范围之内,征回税款2万余元。

三、严格征管程序,提供优质服务

在税源管理正常化以后,我们进一步严格征管规程,加强了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一是纳税人持国土局开具《*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出让金收款(税)通知书》或《*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知书》,在我局的办税服务窗口领取《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正确填写,并准备好有关纳税资料。二是递交已填写的《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税务人员审核后,对符合条件者,开具《耕地占用税完税证》。三是持《耕地占用税完税证》,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耕地占用税。四是凭《耕地占用税完税证》第二联到国土局办理土地出让、转让耕地占用手续。在整个办税过程中,我们制作了板面,全程“阳光作业”,实行“一站式”服务,“限时承诺”服务,让纳税人缴“明白税”、“放心税”。

四、加大执法力度,推进依法治税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处罚各类违法行为,是确保税收政策贯彻执行和维护税法尊严的重要保障。我们在日管中不断加大管理和检查力度,把耕地占用税与其它地方各税一同纳入征收管理之中,做到同征同管同查,对税收违法行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予以查处。每检查一户查前我们都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被检查户的税源、征收等等各方面情况,并与我们已经记录的台账相比较,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严格按照《征管法》的程序工作。去年9—10月份,我们经过一个月的专项检查,共检查13户次,查补税款4万余元,充分发挥了检查职能,极大的促进了征管工作的开展。为了有效遏止耕占税欠税的发生,我们对每笔欠税,都在征收台账上注明尾欠原因,根据《征管法》的要求严格执行纳税申报制度和滞纳金加收制度。2005年,对未在规定期限内纳税款的2户企业加收滞纳金和罚款4869元。通过严格的执法、规范的工作程序,我县的耕地占用税税收环境得到极大的改善,全年纳税申报率和征期入库率有了明显提高,由于法制化、规范化的加强,征管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也使我们的这项工作由被动完成任务型向主动申报型迈进。请支持原创网站

五、加强沟通汇报,争取当地政府理解和支持

一方面,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再加上耕地占用税实行属地征管,要理顺征纳双方关系,准确掌握土地动态及时足额征收税款,必须紧密依靠当地政府,争取政府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目前的财政体制也使得该税种受到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以我局为例:2005年受县域经济发展影响,我局组织收入完成县级任务目标难度极大。针对该情况,我局主动向县政府作了征收耕地占用税的专题汇报,得到了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并由政府出面协调征收机关和土地管理部门纳税事宜,上半年及时征收入库耕地占用税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近10倍,也为全局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奠定了基础。下半年,我局征收入库耕地占用税9万元,确保了全年任务的圆满完成。

征地工作汇报范文2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9月17日市上会议结束后,县长当天就召集监察、国土资源、财政、劳动社保、民政、公安、交通等部门领导对工作进行了布置安排。**县长还分别于9月23日和9月29日两次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此项工作。并将政府研究确定的贯彻实施方案两次报县委常委会讨论。9月22日成立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同志任组长,县长**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专门负责全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解决此项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在成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还相应成立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专项督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副县长**任副组长,政府办、纪委、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监督检查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10月8日一上班,县委书记**又主持召开了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征地拆迁补偿费清欠和失地农民安置工作,会议听取了领导小组前期工作汇报和下步工作打算。会议要求,要坚定不移的贯彻市委发〔2005〕20号、21号两个文件精神,千方百计保证县政府向市政府承诺的兑现。10月18日,在我县县委中心组学习期间,召开了全县乡镇长和分管副乡镇长工作会议,县委书记**,县长**亲自到会并讲话,要求各乡镇严格执行政策,严格登记、签字造册,确保全县总体目标完成:一是要求各乡镇乡镇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未完成失地农民农转非任务的乡镇双休日不得放假,并实行责任追究制;二是要求严格按照民政和劳动社保部门印发的《城镇居民申请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宣传资料》和《失地农民失业保险和再就业政策宣传资料》吃准吃透政策,做好对失地农民的宣传解释工作;三是掌握好政策依据,在开展农转非工作中,要严格按照**[2001]148号文件和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公安部门的规定执行;四是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在具体操作中,做到面对面地向群众做政策宣传解释工作,面对面地让群众亲自登记签字造册,使此项工作不留下后遗症,确保社会稳定。五是要求县级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对重点乡镇要安排专人搞好协调、指导和服务。

二、通力协作,摸清情况

9月19日和10月9日,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两次召开有各乡镇政府镇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参加的专门会议,要求乡镇和县级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要求县监察、国土资源、财政、劳动社保、民政、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搞好配合,分工协作,确保欠付征地拆迁费按时兑现和失地农民妥善安置目标任务的实现。9月19日下午至22日,由国土资源局牵头,从8个部门抽出专人组成4个组,到20个乡镇对历年来征用土地情况、征地拆迁补偿费兑现和失地农民安置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集中清理调查表明:我县共征耕地15861.67亩,其中1987年至1998年征用耕地5718.94亩,1999年至2005年9月征用耕地10142.73亩。应农转非25512人,已农转非9159人,应转未转16353人。全县共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2074.46万元,其中欠集体880.65万元,欠农民1193.81万元(以上数据、资料全部落实到农户)。

三、制定措施,落实责任

在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县委、县政府结合**实际,通过反复分析研究,制定了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是以**[2005]1号文件明确了对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领导小组中的副县级以上领导进行明确分工。对资金筹集实行领导个人责任制。

二是制定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2005]21号)。对全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总体目标,具体要求、责任分工、加强领导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使全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有统一要求,统一方法,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制发了《**切实做好失地无业农民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2005]22号)。就失地无业农民的概念和再就业、建立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以及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作了具体的规定。要求各相关部门(国土资源、民政、劳动、社保、公安等),根据文件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编印宣传资料。

四是以**[2005]95号文件转发了**[2005]73号文件,制定了**征地拆迁补偿费资金筹措兑现方案(安征补[2005]2号)。按照市政府10月1日会议的要求,对欠付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的单位进一步明确到位资金任务和时间,其中:县交通局局长**负责向市交通局争取**路欠付资金800—1000万元、县财政局局长**负责财政到位资金300万元、县交通局局长**筹措资金50万元、工业园管委会主任**筹措资金50万元,并要求所有筹措资金必须于12月20日前全部到位。

四、狠抓落实,初见成效

征地工作汇报范文3

一:以学习为本,努力提高政治营业素养

人生活着,要安居乐业,唯有学习最主要,我结实坚持终身学习的观念,时辰把学习作为提高本身政治营业本质的头号大事来抓。在学习进程中,我努力做到三学即学政治,学科技及学营业。在政治学习方面,我重点抓好科学观的学习,从精神上体会,到思想分析到问题整改,一环扣一环,一丝不苟,在学习时期,我记下了三本学习笔记,使本人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获得有益革新。在学科技方面,挤出点滴时间忙操练,曾经基本上把握了办公主动化,收集平台的使用,顺应了当前税务系系统信息化的需求。在营业学习方面,专心学习新征管法施行细则,做到学习有笔记,认识有领会,天天写日记每周记周记的习气,不断提高了本身的营业本质。

二:以诚信为本,努力理顺各个方面的关系

在工作,生活中,我一直坚持诚心待人,诚实动人,老实处人。上级组织安插的工作无前提顾全,全局好处无前提维护,对工作没有两面三刀,对同事没有里外长短,祥和为上,热情阳光。在与征税户打交道的进程中,他们经常提出的难以回答的政策问题,,老是能把问题记载下来,然后谦虚讨教同仁或请示上级营业部分,实时向征税人做解答,毫不搭架子,毫不糊弄人。

三:以勤劳为本,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自己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勤勤恳恳,时辰能严厉的要求本人,往常能常常深化征税户查询研讨,宣传国家政策方针,宣传新征管法。在征管范围内,可以自动查询摸底,在此基本上可以坚持每月帮残疾人、有坚苦的征税户上门代缴税款,努力融洽征纳关系。在分局指导的支持和本片内其他同志的共同下,按时完成上级交付的工作任务。所管辖的263户中,审查审定下岗再就业、退伍武士、残疾人、税控安装个别户54户,每月完成税款4万7千多元,征收率高达百分之九十八,入库率百分之百,征税称心度百分之百。为财税收入做出了本人应有的奉献。

四、以清廉自律为本,努力坚持优越的个人形象

税收工作与个别工商户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络,权益是轻易繁殖腐败的泥土。所以在工作中我老是劝诫不断提示本人:首先要做到思想上过硬,一是慎欲,无欲则刚。二是慎权,杜绝有权不必隔期作废的错误思想,准确处置权与法,权与利的关系,坚持依法治税。三是慎微,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该该做的哪怕再小也不能去做,应该做的哪怕再小也要去做。时辰坚持清醒思想,做到不以税谋私,不以机谋私,依法做事,以率计征,严厉按清廉自律规则做事。在营业范围内审定税款请分局长带队,然后经过民主测评集体评论、科学决定计划,有用防止了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作为个人来讲,自己没有违背廉政规则和准则的行为。一年来,我共拒征税人请吃10余次,也未发生任何一同赠予自己礼物景象,更没有发生一次吃拿卡要,征税人对我的廉政行为都赐与高度评价。

五:勇创佳绩,收成较大

今年度除了认真参加我市县税务局举行的各项活动,还积极报送各类税务信息,新闻报道工作,信息有百余篇被新安网、颍州晚报等序言采用。作为公益意愿者联盟协会的法人代表,我积极带领意愿者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与交警部分开展“关注颖城交通争做安全使者”交通协管,与市容局开展“倡议文明新风、关注颍城情况”宣传及清算牛皮癣、走进杨湖前楼敬老院开展慰劳上演和任务服务活动、为贫穷学子捐献、组织全县意愿者大型集中服务日活动、组织单位意愿者献血、率领意愿者喜欢心合唱团参与全县迎国庆喜欢国歌曲等活动都博得了社会的普遍好评,10月20日,县委县县政府又决定委派我率领意愿者参与第三届皖西北阜阳投资商业洽商会意愿服务工作更是让意愿者的形象大放异彩,也为地税外塑形象争得了声誉与光荣。

当然,在工作中我还存在很多不足与亟待改良的问题:一是工作深度不够,知足近况,不能开辟创新。二是工作方法陈腐,想问题没有超前认识,片内亮证率还不能到达百分之百,档案治理还有待细化,量化,这些都是我今后急需求增强的。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计加倍努力,克制不足,恪尽职守,为地税工作全体推进做出应有的奉献。

征地工作汇报范文4

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工作,现将汇算清缴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度,我县企业所得税登记户368户,开业363户,应参加汇算336户,实际参加汇算清缴336户,比去年增加45户。其中盈利企业161户,占汇缴户48.64%,比去年上升1.54%;亏损户130户,占汇缴户

39.27%,比去年下降11.63%;零申报40户,占应汇缴户12.1%。在336户汇算清缴企业中,其中查帐征收331户,核定征收5户。盈利企业利润总额12188万元,比去年增加6541万元;纳税调整增加所得额

1973万元,比去年减少2428万元;纳税调整减少所得额773万元,比去年减少2046万元;纳税调整后所得13388万元,比去年增加6161万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8584万元,比去年增加7115万元;应纳税所

得税额4804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201万元,比去年减少245万元,下降20.4%;减免所得税额114万元。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5户,比去年增加2户,核定应纳企业所得税额39.7万元,比去年增加32.7万

元。

5个单位申报不征税收入299万元,其中省聚龙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申报189万元,鸿汇食品申报41万元,县市场服务中心申报62万元。

40个单位申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8584万元,其中新长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7643万元,美菱家电工贸有限公司382万元,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300万元,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55万元,自来水厂20万元。

6个单位申报免税收入2223万元,其中国家粮食储备库1330万元,县阚集军粮供应站163万元,梁元省级粮食储备库413万元,市瑞宏铸造有限公司300万元。

8个单位申报加计扣除312万元,其中久易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91万元,电子配件厂65万元,省新春五金厂41万元。

58户小型微利企业申报减免企业所得税8万元。

二、主要措施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对全年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综合检验。因此我局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列为上半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主要措施如下:

(一)领导重视,成立组织

为确保今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局结合实际下发了《县地税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张义明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

,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汇算清缴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分局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明确责任,专人负责。

(二)加强培训,提高服务意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中心工作,搞好企业所得税汇算前的业务培训是税务部门重要工作。因此我局在汇算清缴前就组织全体税务干部进行企业所得税政策

、电子表格填写、申报、录入和导入征管系统业务培训,并在征收分局、撮镇分局、石塘分局、梁元分局组织对企业财会人员进行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宣传,并就企业所得税申报程序、电子表格填写

、录入、申报等业务进行了培训。通过以上宣传、培训工作,为今年我县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顺利完成打下基础。

(三)明确汇缴主体,规范汇缴程序。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

,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年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征收税务所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

企业所得税税款。纳税人对纳税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法律责任。因此我局规定:所有实行查帐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一律使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电子表格A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

人使用新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电子表格B表》,并在5月3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报表,有税收管理员进行初审后,导入税收征管软件

。在整个申报期间,税务机关将不再进行税务检查结算,申报期过后各分局、稽查局将组织力量对企业纳税申报的真实性进行检查,真正落实好总局提出的“转移主体,明确责任,做好服务,强化检查

”的汇算清缴方针。

三、企业所得税税源分析:

(一)我县企业所得税比去年下降原因。2011年我县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1201万元,比去年减少245万元,下降20.4%,主要原因是去年县龙岗经济开发区划归市区管辖,同时有60户所得税管理户型被划

走,特别是市龙岗机械建筑施工有限公司、省静安(集团)有限公司、龙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市伟业建筑劳务公司等一批重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划走,使我县每年企业所得税净收入将减少700万

元。

(二)从行业分析我县企业所得税税源

1、房地产业,参加汇缴24户,其中盈利8户,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33万元,占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11.07%,比去年减少482万元;下降364%。

2、建筑业,参加汇算66户,其中盈利27户,应纳企业所得税223万元,占全年应缴企业所得税额18.57%,比去年减少263万元,下降118%。

3、批发和零售企业,参加汇缴34户,其中盈利18户,应纳企业所得税276万元,占全年应缴企业所得税额23%,比去年增加35万元.增加14.5%。

4、制造业,参加汇缴103户,其中盈利64户,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310万元,占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25.8%,比去年增加256万元,增长474%。

5、金融业,参加汇缴3户,其中盈利1户,应纳企业所得税65万元,占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4%。

6、交通运输企业,参加汇缴27户,其中盈利13户,应纳企业所得税12万元,比去年增加8万元。

以上6个行业,共参加汇缴257户,占总汇缴户76.4%,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019万元,占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84.8%。企业所得税收入下降主要行业是房地产和建筑企业,分别下364%和118%,其主要原因是

龙岗开发区几个重点房地产企业和建筑企业被划走。增长较快行业是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分别增长474%和14.5%。

四、重点企业分析。2011年我县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纳企业所得税在40万元以上的有:久易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58万元,联为工贸有限公司139万元,省和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3万元,市县汇诚小额

贷款股份有限公司66万元,东兴粉煤灰综合利用有限公司76万元,市瑞宏铸造有限公司61万元,腾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1万元,市宏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6万元,庐东电子工程有限公司43万元。9户企

业应纳企业所得税682万元,占全部应纳企业所得税56.8%。

五、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管理检查工作。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阶段虽然已经结束,但对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检查工作才刚刚开始。我们要利用现代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分行业,

分经济类型对各类企业进行纳税分析评估,对评估不正常的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

(一)对企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要进行认真核对。今年我县有40户企业申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8584万元,除新长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核查外,其他企业弥补亏损基本没有核查,建议对以上企业弥补亏损

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二)建立建全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制度。今年是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制度实行第一年,很多税务干部以及企业财务人员对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制度不了解,因此报送材料不及时,不全面,有的须

要事前备案项目,企业一直到申报期结束后也未有报送备案,有的企业把不符合减免税条件项目在所得税申报时给予扣除,等申报期结束后再报备案,造成企业所得税申报错误。这些问题都要在经后所

得税检查中加以解决。

201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阶段已基本结束,我们要在总结汇算清缴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水平。一是要积极推进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制度,规范申报程序,严格申报审核

,强化逻辑比对,规范申报表填写,提高申报质量。二要强化企业所得税预缴和年度汇缴监控,提高预缴申报和汇算清缴工作质量。利用涉税通征管软件数据,对企业所得税申报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

征地工作汇报范文5

一、税源调查的组织及有关情况

这次调查涉及金县每个纳税户2000年的经营和纳税情况。为保证调查质量,我们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坚持分步实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县政府加强了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全县税源调查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杜振棋担任,副组长分别由政府办副主任、监察局长、审计局长、财政局长、国税局长、地税局长担任,下设办公室。同时,分别从财政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了11个督导联络组。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调查组,组长由乡镇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乡镇长担任,成员由财政所、国地税务所负责人组成,主要任务是按要求负责本乡镇税源调查,如实填报各种报表,向县税源调查活动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这样,领导小组负责整个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联络组负责调查工作的检查、督导及具体调查活动中的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各调查小组负责具体的调查工作,在组织机构上保证了这次调查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制定实施方案。为了保证调查工作按计划进行,县政府制定了《无极县税源调查实施方案》,发至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查的目的,各阶段的时间、内容、调查的方法及具体要求做了明确规定,列出了详细的调查提纲。

(三)设计调查表格。为保证这次调查活动规范、科学地进行,并便于对调查情况进行分析、汇总,我们在反复研究,广泛征求国、地税领导及征管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共设计了包括分乡镇、分村、分行业、分税种等调查表格11种,分析汇总表格18种,使整套报表自成体系,叉相互衔接,能够全面反映我县经营业户的规模和结构等基本情况。

(四)培训税源调查人员"首先,由国、地税领导对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城建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税种从政策和业务两个方面对调查人员进行培训。其次,由财政局负责对调查表格的填报、各调查表之间的衔接关系及如何汇总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对调查人员的责任心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实行了严格的责任制,保证了参加调查人员在政策上、业务上和技术人人达到要求。

(五)实地进行调查。

1.对县直企业的调查。首先由各企业按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2000年资产情况、销售收入情况、实现利润和上缴税金等情况调查表,报调查小组,然后,由调查组根据企业所填报的调查表,深入到企业对照企业账目、报表、凭证进行核实,并在核实的基础上,弄清5个底数:一是2000年企业实际交纳的流转税数额;二是企业的房屋、建筑物账簿登记数与实际拥有数额;三是企业实际拥有车辆数量与交通稽征部门统计数;四是企业2000年资产负债和经营获利情况;五是企业2000年实际交纳的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数额。同时,弄清两个税务局对不同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方式,以及企业所上缴的增值税数额,分清开增值税发票和开一般发票征收的数额。

2.对各乡镇税源情况的调查

(1)自填报表。首先由各乡镇、国地税所、工商所按要求依据征收的原始票据,按月填报分乡镇、分村、分行业、分税种、分业户的税源调查表及乡镇财政收入来源明细表,报县财政局。

(2)“三堂会审”。由督导联络组和税源调查组对国、地税、工商及乡财政上报的调查表分村、分行业进行汇总分析。通过汇总查找两方面问题:一是查找漏管户。方法是分别将国税所上报的2000年管理户数表和工商所上报表进行核对;地税所上报2000年管理户数表和工商所上报表进行核对;国税所管理户数和地税所管理户数表进行核对。汇总出工商所管理而国税所未管户,工商所管理而地税所未管户,国税所管理而地税所末管户,地税所管理而国税所未管户。在此基础上,查找出国税所漏管户、地税所漏税户、国地税所共同漏管户。并依据各乡镇、各行业应税业户实际纳税情况,计算出各乡镇不同行业实际纳税户的平均纳税定额。二是查找漏管月和漏管金额。方法是根据工商所,国、地税所上报的分乡镇、分村、分行业、分业户、分月纳税费情况表,分别将三家上报表按以上次序交叉核对,按同一业户、同一月份交纳国、地税及工商费情况,查找出交工商不交国税、交工商不交地税、交国税不交地税、交地税不交国税的月份和金额,进而汇总出各乡镇、各村、各行业平均漏管月。

(3)入户调查。为检验报表的准确性,各督导联络组和各乡镇调查组,按汇总表逐村进行核对,采取个别座谈,征求村代表及有关人员意见,入户调查等形式。重点弄清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2000年业户的纳税情况,看是否欠税;二是看是否同时交纳国、地税;三是征管人员的征收情况,看是否存在征人情税、关系税、征多开少、不开票或以物抵税等情况;四是国、地税和各项税费的配比情况,看征收比例及纳税定额是否合理。

(六)细编收入预算。

1.根据对各类企业纳税情况调查的数据,细编出2001年县直企业的收入预算。一是以企业2000年实现的流转税为基础,按照国家规定税率,测算出企业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数额。二是对每个企业的房屋、建筑物账簿登记与实际面积相对比,分别测算出企业应缴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三是结合交通稽征部门,对企业现有车辆的数量及种类进行分析,分不同情况,测算出所有应税车辆的应征税额。四是实事求是地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测算出企业应税所得额,进而计算出应纳所得税额。五是对企业的营业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按国家税法规定的税率,测算出基本应征税额。

2.根据对乡镇经营业户纳税情况进行调查的数据,细编出乡镇的收入预算。一是对各乡镇填报的分村、分行业、分税种等基础调查表进行技术性审核,各相关表格之间数据衔接一致后,进行汇总合拢。二是采用定额比较法测算出漏管业户的纳税定额,方法是:根据各乡镇同类行业、同等规模业户的平均月纳税定额和国、地税汇总出的漏管业户,测算出各乡镇各行业漏管的定额业户2001年应纳国、地税额,进而汇总全县漏管户应纳税额。三是根据各乡镇汇总表中各行业平均纳税定额和实际平均纳税月数与该行业全县各乡镇最高实际平均纳税月数进行比较,求出差额,计算出该乡镇、该行业因漏征月数,应增加的纳税额。四是调整部分行业纳税定额。将全县11个乡镇,按照经济发达程度不同,分三个档次,分别计算出每个档次不同行业业户实际平均纳税定额,与各乡镇同类行业业户纳税定额进行比较,求出差额,依据该行业户数,测算出应增加纳税额。五是测算一般纳税人应交地税数额,用综合类比法,根据各乡镇一般纳税人实际交纳地税数额占交纳国税的平均比例,测算出各乡镇一般纳税人应缴地税的税源,扣减实际交纳的地税税额,求出各乡镇应增加的地税税额。六是按全县各乡镇实际交纳的车船税户数占总户数平均比例,推算出各乡镇应纳车船税税额。七是依据上述调查测算出的流转税额和国家规定的税率,测算出各乡镇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扣出2000年实际交纳数,即为2001年度增加数。

经以上几个步骤对各项收入预算的细编,县直企业应交地方税在2000年实际完成基础上增加了150万元,各乡镇经营业户应缴税金在2000年基础上增加了625万元。

通过这次调查,我们认为主要摸清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摸清了全县及各乡镇的增收底数;二是摸清了我县乡镇工商业户的底数及分布情况;三是摸清了两个税务局对业户的征管情况;四是摸清了业户的行业结构情况;五是摸清了乡镇税费比例;六是摸清了税收征管存在的症结。

二、完善我县税收征管体系的建议

1.搞好纳税定额管理。一要对不同行业的经营业户根据其经营规模、所处地理位置、经营环境等标准进行分类,实行分类定额,对同二类的经营业户采取同一纳税定额。二要联合制定定额。对经营业户的纳税定额应该在政府的协调下,由国、地税进行综合定额测算,由同行业业户互评,制定出分档次的定额标准。定额一旦确定不能随意变动,在实际执行中如果确实不合理,需要变动,必须按定额制定程序办理。三要建立报表制度,每月国、地税所要向乡镇财政所以表格的形式,对本月的征收情况进行汇报。四要实行定额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

征地工作汇报范文6

从这些年税收征管实践来看,汇总纳税的实施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不少问题,如税收征管难度加大,税收横向分配矛盾加深,如何监管汇总纳税企业等等。《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于2008年1月1日实施以后,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解决法人所得税制下总分机构所得税跨区分配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号,以下简称“28号文件”)。28号文件明确规定了对跨地区经营企业集团和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范了在企业所得税框架下总分机构汇总纳税的征管、监督以及税收收入的分配等相关问题,然而在实践中,仍然出现了征管程序的复杂、征管信息、的不足、税收收入与税源的背离所引发的地区间收入分配不平衡等等问题。

2012年6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了《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2]40号,以下简称“40号文件”),对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计算以及企业所得税年度汇总清算的申报缴纳机制做了一些修改。根据40号文件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28号文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于2012年12月27日正式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以下简称“57号公告”)。57号公告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28号文件自同日起废止。新规的出台,意味着跨地区经营总分机构汇总纳税将面临新的挑战,企业财务和税务人员必须尽快掌握新政策。

一、二级分支机构的判定

57号公告明确了二级分支机构的定义。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根据57号公告,除二级分支机构需要就地分摊缴纳税款外,总机构设立的符合以下条件的职能部门亦应被视同二级分支机构,按规定计算分摊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该部门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与管理职能部门能分开核算。

同时,57号公告亦明确了五种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五)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需要注意,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也无法提供非法人营业执照以及由总机构出具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和相关材料(包括总机构拨款证明、总分机构协议或合同、公司章程、公司管理制度等)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57号公告的相关规定。

按上述规定视同独立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其独立纳税人身份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汇总纳税企业以后年度改变组织结构的,该分支机构应按规定报送相关证据,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进行审核鉴定。

二、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一)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经确定后,除出现以下情形外,当年不做调整:

1 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2 汇总纳税企业当年由于重组等原因从其他企业取得重组当年之前已存在的二级分支机构,并作为本企业二级分支机构管理,该二级分支机构应按规定计算分摊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3 汇总纳税企业内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总机构、二级分支机构之间,发生合并、分立、管理层级变更等形成的新设或存续的二级分支机构,应按规定计算分摊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三个因素

三个因素是指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核算的分支机构上年度全年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数据和上年度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数据。一个纳税年度内,总机构首次计算分摊税款时采用的三个因素数据,即使与此后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数据不一致的,也不做调整。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关于三个因素,57号公告相比于28号文件作了比较重大的修订。用于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比例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的基期作了调整,即将三个因素的所属区间统一限定为“上年度”,改变了28号文件对三个因素所属区间“1-6月份按上上年度,7-12月份按上年度”的规定,保证了一个纳税年度内上半年预缴、下半年预缴以及汇算清缴都采用一个所属区间的三个因素数额计算分配比例,还可以克服新设立企业第二年上半年因没有上一年度三个因素数额而无法参与就地分摊缴税的问题。

另外,57号公告细化了三个因素具体所属区间和具体内涵,采用了企业会计准则的表述和口径,“经营收入”改为“营业收入”,“职工工资”调整为“职工薪酬”,对“资产总额”的解释不再排除无形资产。分支机构营业收入,是指分支机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活动实现的全部收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是指分支机构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分支机构资产总额,是指分支机构在经营活动中实际使用的应归属于该分支机构的资产合计额057号公告明确了三个因素是会计核算数据,而非《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概念,不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这就可以提高三个因素的确定性,减少总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之间的分歧。

(三)处于相同税率地区的总分机构税款计算

首先,计算汇总纳税企业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其次,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支机构应分摊税款的比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最后,总分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所得税税率

总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x50%

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x50%×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四)处于不同税率地区的总分机构税款计算

分支机构分摊比例的计算同上。

总分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划分给某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x50%×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x50%×总机构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划分给某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该分支机构适用的所得税税率

总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50%

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x50%×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三、企业所得税分摊的管理

(一)对企业所得税分摊的相关项目持有异议

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等,对其主管分支机构计算分摊税款比例的三个因素、计算的分摊税款比例和应分摊缴纳的所得税税款进行查验核对;对查验项目有异议的,应于收到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后30日内向企业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复核建议,并附送相关数据资料。

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必须于收到复核建议后30日内,对分摊税款的比例进行复核,作出调整或维持原比例的决定,并将复核结果函复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执行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复核决定。

(二)分摊税款计算错误纠正

57号公告新增了分摊税款计算错误纠正的规定。汇总纳税企业未按照规定准确计算分摊税款,造成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之间同时存在一方(或几方)多缴另一方(或几方)少缴税款的,其总机构或分支机构分摊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低于按57号公告规定计算分摊的数额的,应在下一税款缴纳期内,由总机构将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的税款差额分摊到总机构或分支机构补缴;其总机构或分支机构就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高于按57号公告规定计算分摊的数额的,应在下一税款缴纳期内,由总机构将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的税款差额从总机构或分支机构的分摊税款中扣减。

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一)税款缴纳或退税

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即汇总纳税企业汇算清缴时,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经总、分机构同意后,亦可分别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二)文档要求

汇总纳税企业汇算清缴时,总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外,还应报送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各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和各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分支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只填列部分项目)外,还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和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

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参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列明的项目进行说明,涉及需由总机构统一计算调整的项目不进行说明。

纳税人一般比较关注的是分支机构是否要实质地参与汇算清缴,是否进行年度纳税调整。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到,汇算清缴的主体仍然是总机构,分支机构并不需要进行年度纳税调整,自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只是根据总机构填报的分配表中应缴应退的税款,就地申报补退税。为了保证汇缴工作的顺利进行,也需要分支机构填列年度纳税申报表,但只需要填列有限的几项,与总机构的年度纳税申报完全是两个概念。同时,为便利就地实施税务检查,也需要分支机构报送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该说明由总机构确认后提交,涉及需由总机构统一计算调整的项目不进行说明。五、资产损失扣除申报

汇总纳税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以下规定申报扣除:

1 总机构及二级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除应按专项申报和清单申报的有关规定各自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外,二级分支机构还应同时上报总机构;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不需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应并入二级分支机构,由二级分支机构统一申报。

2 总机构对各分支机构上报的资产损失,除税务机关另有规定外,应以清单申报的形式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 总机构将分支机构所属资产捆绑打包转让所发生的资产损失,由总机构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专项申报。

二级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二级分支机构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强化后续管理。

六、违规处罚的相关规定

(一)未按规定报送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分支机构未按规定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责成该分支机构在申报期内报送,同时提请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督促总机构按照规定提供上述分配表;分支机构在申报期内不提供的,由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对分支机构按照《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属于总机构未向分支机构提供分配表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还应提请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对总机构按照《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查补税款

57号公告明确,二级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可自行对其主管二级分支机构开展税务检查,但对查补税款的计算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要求进行。主管税务机关在对企业开展税务检查中发现企业少缴税款的,总机构应将查补所得税款(包括滞纳金和罚款)按照50:50的比例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并就地缴纳。注意,50%是分配给参与检查的二级分支机构缴纳,没参与检查的其他二级分支机构不参与查补税款的分配。

计算查增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减除允许弥补的汇总纳税企业以前年度亏损;对于需要由总机构统一计算的税前扣除项目,不得由分支机构自行计算调整。

七、57号公告不适用于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征地工作汇报范文7

会议研究决定了八个具体问题。

一、关于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依法依规报征土地1135亩(约)的问题

会议听取了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在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拟征地1135.52亩的情况。会议议定:1.为加快园区开发建设进程,确保项目用地,同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在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依法依规报征土地1135亩(约),逐步建立土地储备机制。2.工业园区管委会要科学规划好项目用地,充分利用好所征土地,确保不出现长期闲置现象。3.园区用地要遵循产业规划,注重项目的引进和成片征地相结合,合理进行功能分区,优先保障佰瑞德等一批有实力的重大项目用地。4.县财政局要及早统筹谋划好征地资金的筹措,在不影响全县经费正常运转的情况下,确保征地资金到位。5.县国土资源局要积极做好土地报批工作。6.关于宇庆调味品和飞龙食品项目选址问题,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县环境保护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卫生局等相关单位配合,抓紧与项目业主商洽,积极引导项目按园区产业规划重新选址报审。7.关于征地问题,县国土资源局要依法依规进入征地程序,抓紧按相关政策和法规指导开展征地和拆迁工作,镇要在县国土资源局的指导下尽快进入征地拆迁程序,提前做好应征土地的实物勘察、摸底等相关准备工作。8.关于园区产业布局功能定位问题,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会同县经商和信息化局、县招商引资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等相关部门,根据现有客观情况,提出优化方案,提交下一次工业园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二、关于争取县工业园区用地指标的问题

会议听取了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工业园区用地指标的情况汇报。会议议定:同意由县国土资源局全力争取工业园区用地指标,力争实现“确保500亩、力争1000亩用地指标”的目标任务。

三、关于县工业园区综合配套服务中心建设的问题

会议听取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工业园区综合配套服务中心建设的情况汇报。会议议定:1.同意将高铁新区规划中1-2平方公里土地调整到工业园区配套区进入规划,作为园区的综合配套服务中心,以利于园区的滚动发展。2.由镇将2011年已修建完成的保障性住房安排50套作为工业园区拆迁的周转房,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等部门要作好相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3.同意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2013年保障性住房任务中安排500套保障性住房到镇,用于解决工业园区拆迁安置问题。4.抓紧启动1-2平方公里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同步启动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的总平、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确保在2月底前完成,争取3月份动工,10月份前完成主体工程。

四、关于县工业园区征占用林地报批的问题

会议听取了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工业园区征占用林地报批情况汇报。会议议定:1.同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一次性报批30公顷征占用林地的建议。2.县林业局采取林地集中报批,实行林地储备,及早完成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林地报批。

五、关于组建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问题

会议听取了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情况汇报。会议议定:1.原则同意组建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政府办配合,在2月15日前提出实施方案送审。

六、审议《工业园区工业用地价格的建议方案》的问题

会议听取了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审议《工业园区工业用地价格的建议方案》的汇报,县国土资源局谭跃明作补充。会议议定: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县财政局、县招商引资局、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配合,将《工业园区工业用地价格的建议方案》在2月10日前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送审。

七、审议《工业园区决策会议制度》的问题

会议审议了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工业园区决策会议制度》。会议议定: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在2月8日前将《工业园区决策会议制度》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送审。

征地工作汇报范文8

一,做好新税法宣传贯彻工作

*年,国家税务务总局在陆续对企业所得税政策方面的各项政策进行了完善,并且新营业税条例和实施细则*年正式施行。特别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期间,各项新政策连续以紧急通知的方式下达。为确保汇算工作质量,税政科不管工作多忙,也要加班加点将这些政策及时进行转发,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并通知到每个基层单位。

在对纳税人的政策宣传方面,税政科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企业办税人员会议,讲解新企业所得税政策,讲解新企业所得税在申报表,讲解新营业税条例的政策变化,讲解新企业所得税汇算软件的操作使用,我们税政科的职责就是要使各项税收政策及时准确得到落实,*年这项工作我们认认真真地去做了,我们尽到了我们的职责。

二,做好*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工作

?*年又是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第一个汇算清缴年,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地税局陆续出台了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一系列配套政策税收政策的宣传落实情况直接影响汇算质量。为此,税政科结合“*年企业税收服务年”活动,通过网络,通过税收宣传月通过培训等方式,对全体税务干部,和企业财务人员进行了宣传贯彻,并对各项税收扣除标准的政策把握尺度和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和办理程序进行了宣讲,并在1-5月全部汇算期间认真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数据的抽查审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数据的录入辅导工作,保证所得税汇算数据的及时录入上报。

*年,我们共对*市辖内所有正常经营的按帐征收户41户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60户企业进行了汇算,共汇算企业户数101户,其余243户均为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户,

汇算清缴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总计477.8万,调整减少所得额55万,调整增加项目主要是业务招待费超支310万、多提工资未支部分23万、多列经营无关费用85.8万、不合法原始凭证入帐76万,资本性支出39万等问题。

*年,审批减免企业所得税22户,其中小型微利企业减免19户,减免税额3万元;残疾人加计扣除2户,扣除金额15万元减免税收4万元;2户粮食储备企业补贴收入减免收入额12万元,减免税额3万元,总计减免所得税近10万元。审批资产损失1户,损失额6.7万元。

三,加强地方各税管理,促进税收收入

*年,在各税种管理方面,针对各税种涉及行业特点具体制定措施,强化管理。

1,流转税方面,

进一步规范建筑、房地产行业的日常管理。一是进一步健全跟踪台帐制度,将所有较大规模的工程项目纳入台帐管理,对工程完税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进一步健全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及时获取土地审批、城建规划等基础信息,掌握工作主动权。三是建立工程项目巡查责任制,及时将新开工项目纳入台帐管理。

建立重点工程项目备案制度,将建筑、房地产行业项目纳入“电子动态管理图”实行监控管理,随时掌握项目进展和纳税情况。

努力将教育劳务单位纳入税收管理,*年共教育劳务单位共办证户,补税13万多元。

在资源税征收管理中,继续推行“政府主导、地税主管、部门配合、综合治理”的综合治税模式,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2,所得税管理方面,

主要做好*年度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和积极推广个人所得税全员申报管理,及加强长亏低零申报所得税管理。

*年度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难度很大,受国际经济形势的影响,*8年*市重点企业的个人收入也很受影响,出于对企业未来效益的不良预期,几个企业都取消了年度分红,仅此一项就比去年减少申报人数8人。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对两年来的个人申报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比对分析,确定工作重点,通过有针对性地辅导宣传,挖掘申报增长点。截止*年3月底共完成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申报人数20个。

*市地税局上半年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1.2版,实现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管理。扣缴义务人系统年底上线率要达到100%,目前该项工作正进行中,我上半年我们已对全市所有个税扣缴义务人进行宣传发动,发放了宣传品,并和联通公司一道对全市扣缴义务人进行了软件安装使用有关方面的培训,与联通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沟通方式。

*年,我局全年已在户纳税企业中成功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电子申报。

我局根据《*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关于加强长亏、低零申报企业所得税管理暂行办法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经过认真讨论,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市地税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着重强调了税务稽查对企业征收方式的鉴定工作上的发言权,稽查毕竟在调查取证,审核处理,案卷管理上有一套比较正规的操作程序,并且执行的很规范,又能置身事外,能起到很好的公平监督作用,在我们已经形成的方案中,对低于预警值的企业,规定必须经过评估和稽查两道程序,相关结论吻合后才审批按帐征收。

3,财产行为税方面,

主要是联合国税、土地、建设、房管等部门互通信息,形成全市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综合治税格局。二是针对车船税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公安、地税、保险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出了“政府协调、保险代扣、交警查验”的车船税征管模式。三是在房产税征收方面,通过与房管、建设等部门加强合作,及时掌握房屋登记、租赁的各种信息,切实把握纳税人的变更情况。四是按照“全面清理、分工合作、规范管理”的原则,政府先后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专项清理整治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房屋租赁业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交通运输业税收管理的意见》。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集中清理整治和房屋租赁业税收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规犯核定征收范围,正确执行税收政策,促进印花税税收收入。

加强两税比对工作,通过调取国税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入库情况,和地税征收城建税附加进行详细比对,查找城建税征收漏洞,加强城建税的征收和管理。

四,做好税收执法责任制的监督服务工作

1,税政科*年通过对基层各个税收执法岗位的认真梳理和归纳,我们将每个基层人员的具体岗位职责进行了总和,一方面在征管系统中的执法流程上配置到位,另方面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一般人员与所长签,所长与局长签。责任到人,职责到岗、具体到每一项工作,使每一个税收执法人员都熟悉自己在什么岗位,具体负责那些工作,熟悉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防止出现税收执法程序错误。

2,税政科*年通过召开税收执法工作会议的形式,对税收执法责任制规定的主要税收业务的执法流程及性详细讲解,并对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错误进行讲评,通过介绍经验的形式达到共同提高,另外通过短信平台,对税收征管各个时期容易出现的税收执法责任制问题对基层税收执法人员进行提醒服务,如针对过节集中请销假,对具体税种纳税期限的调整,对节假日纳税期限顺延等。通过提醒服务,大大减少了税收执法差错。

*年全年,我局税收执法自动化考核正确率,在全*市16个单位中排第2。

五,做好*年度营业税调查工作

*年上级分配企业所得税调查户数17户,比*8年增加9户,填表工作繁琐,调查数据复杂,营业税户数,有大部分属核定征收户,企业财务核算数据不准确,大部分拿来的填表数据不完整,且逻辑关系混乱,为确保调查工作质量,我们认真地审核,挑拣每一个数据,理顺逻辑关系,再一户一户认真地输入软件,直到全部审核合格通过进行上报。

六,积极开张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年*市地税局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的,对列入方案内的工作项目逐项进行落实,做好各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档案资料的规范准备工作。

根据*省地税局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有关四项配套制度的有关规定及上级局对此项工作的具体要求,税政科认真进行了落实,一,认真组织学习了省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有关四项配套制度的有关文件,并在10月中旬进行学习情况考试。

*年,我局被*市地税局提名为行政复议先进单位。

征地工作汇报范文9

上半年,我们按照年初国税工作的总体思路,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在组织收入、依法治税、队伍建设以及纳税服务等方面作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为全年各项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关于上半年全县国税工作的主要成绩

(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税收收入实现“双过半”

(二)以税源管理为主线,征管水平明显提高

一是积极开展税源管理质量讲评。上半年,我们把税源管理讲评作为对税源分析、监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总结和交流的主要手段,成立了税源监控领导小组,负责税源管理质量讲评工作,以市局下发的小规模零申报、低税额申报,一般纳税人零负申报、申报数据不准确以及不使用发票的个体户、亏损纺织行业等问题为重点,在组织纳税人自查的基础上,有重点地开展了纳税评估,并组织了讲评工作,通过查摆问题,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加强和改进了税源监控手段,增强了税源监控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同时,针对全县调查分析发现的共性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通过开展质量讲评,初步实现了“数据分析准确、监控管理到位、业务衔接紧密、问题整改及时”的目标,堵塞了税收管理漏洞,提高了税款征收率,确保了收入规模和质量同步提高。

二是强化了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工作中,我们抽调专人做好汇缴审核工作,采取内部通告、张贴通知、电话联系、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将所得税汇缴政策、工作程序告知纳税人,举办了企业所得税新申报表培训班,实行税收管理员、大厅人员两级审核制度,落实审核底稿制。同时,加大了汇缴质量考核力度,实行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对汇算清缴的开展情况按旬通报,将汇缴准确率、汇缴申报率等有关指标纳入工作质量考核,提高了所得税汇缴质量。预计6月底,可征收企业所得税633万元,同比增收307万元。

三是完成了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按照省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工作小组,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调查,摸清底子,在此基础上,开展分类、分行业年审检查,严格对其基础资料进行审核,对具备一般纳税人条件和标准、没有发生增值税偷逃税行为、没有发生因违反发票管理规定而受到处理的企业,认定为合格。在分局内部安排专人进行资料审核,专人实地调查,分局领导具体负责把关,实行审批、监督检查双重制约,从而有效保证了年审工作质量。同时,对经营地点变动等及时通知企业进行变更,对那些财会力量较弱,会计核算较差的企业,指定专人进行年审检查,对在年审中达不到标准和条件的坚决予以取消。

征地工作汇报范文10

(一)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10深化征管主题活动及作风建设活动督导调研税收业务类风险问题汇集》的通知,查看县局缓缴税款申请资料、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二)了解个体工商户核定定额程序(电脑定税)、个体双定户定额执行期汇总申报的情况;

(三)调研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生产加工企业情况。包括: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的管控、深入企业了解其生产工艺、农产品耗用、农产品增值税进行规模、“投入产出”管控应注意的问题(如区分生产工艺、产品、生产规模等进行测算定额)。

重点内容:(1)了解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样式;县局对收购发票的控管措施;到具体企业了解农副产品的收购途径、资金结算等,研究收购发票的控管措施。(2)到企业调查了解生产工艺。目的是为下一步采用“投入产出法”提供依据:主要是“消耗定额”的测算,其中又区分电力的“定额”和“原料-农副产品”的消耗“定额”。 “原料-农副产品”消耗定额的测算又要区分生产环节测定约当产量(取得期初在产品约当产量、期末在产品约当产量、本期实际产量、本期实际投入原料,并据以测算原料消耗定额)

(四)县局数据分析应用工作开展情况;

(五)灾区停业个体双定户的资料的归集情况;

(六)灾区受灾企业、恢复情况、税源情况;

(七)小规模企业零(小额)申报的原因;

(八)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及归档情况;

(九)《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贯彻情况,即“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十)税源监控、户籍管理是否到位。县局工商税务信息交换系统的使用情况及效果;

(十一)纳税人银行账号报告制度及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执行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XX〕104号)(XX年7月13日):“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后,纳税人在银行开户时,开户银行必须按照规定在税务登记证副本登录新的账号。对原有账号暂不作登录要求,但纳税人必须向税务机关报告。”

(十二)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执行情况;

(十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情况;

(十四)地震受灾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保管情况;

(十五)基层税务机关企业所得税管理情况;

(十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

二、调查研究方式

本次调研,我们主要采取抽阅历史征管资料、组织管理、征税人员座谈、现场上机演练或查询、深入企业生产经营场所调查等方式进行。

三、调研活动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调研活动发现的主要问题类型有:征收管理类、流转税管理类、所得税管理类、干部队伍素质类等问题,暴露的问题都不同程度存在税务执法风险隐患。

(一)征收管理类问题

1.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

(1)企业缓缴税款报送资料不齐全,存在缺自产负债表等申报资料的企业申请资料;

(2)审批手续不完整,存在企业报送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无主管税务机关签注意见的情形;

(3)调查核实工作不到位。部分县局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到企业实地调查核实,没有形成调查核实报告,或对申请缓缴税款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缺货币资金余额调查核实报告;

(4)对企业申请资料案头审查不仔细,甚至未进行审查。如:未对可疑的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余额”作进一步的关联审查等。

(5)未对金融机构出具的货币资金余额时间与申请日期进行比对审查,存在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2.纳税人申报资料填写不规范、资料不齐全。普遍存在个体双定户(包括达起征点和未达起征点)无定额执行期汇总申报的纸质申报资料问题;加油站纳税申报资料不齐,主要表现为:缺《加油站月份加油信息明细表》、《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等;

3.存在达起征点个体双定户月度申报资料填写项目不全、错位、无纳税人签字等不规范问题;

4.征管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各县局征管资料的完整度、归集的方式方法、装订的整洁美观度等参差不齐,缺乏统一的标准。存在征管资料未及时按照要求整理归档的问题。

5.数据分析应用工作力度不够、方法简单,未建立有效的税收征管实时预警机制;

6.普遍存在纳税人未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所有开户账号的问题;

7.普遍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未在税务登记证件副本登录银行账号的问题。

(二)流转税管理类问题

1.农产品收购、加工行业普遍存在税负偏低,农副产品跨省收购普遍,收购业务真实性难以核实,税务机关对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及收购业务管理难度大;

2.增值税专用发票配售审核不规范。部分县局存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未遵循规定的行政许可程序。主要表现为:缺《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实施机关对申请材料的实地审查未形成核查报告、未向申请人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等资料、个别县局存在超额审批现象:

3.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资格认定审批不规范。未按规定审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民贸企业和销售少数民族生产生活用品县以下供销社减免增值税资格,存在政策性减免税已到期限未及时恢复征税的情形;

4.地震受灾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保管存在安全隐患。地震后,部分企业只能将专票存放在板房内,不具备“三铁”保管条件。

(三)企业所得税管理类问题

1.管理粗放

(1)季度申报和年度申报方面。季度申报多体现在企业未申报时进行催报。但受理申报时部分管理人员不注重细节,如存档的申报表显示:申报表有ctais直接打印无企业和税务签章的,有企业提交但企业或税务签章不全的,这种情况下申报表缺少法律效力。对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所得税科原制定的工作底稿汇算模式流于形式,部分县局管理人员并没有进行汇算审核,即使审核也仅是对ctais录入时出现错误的申报表进行逻辑审核。通过汇算审核对企业的申报数据进行纳税调整的情况很少。

(2)政策的宣传方面。对企业集中的宣传和培训较少,基本体现在下户调查时宣传政策(形成调查日志)、汇算清缴时进行相应的政策提示。

2.所得税管理人员少,业务素质普遍偏低。其中部分县局缺少所得税管理业务骨干。管理人员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较差,内部培训和在岗培训未有效开展。

3.企业所得税审批事项存在以下问题:

(1)个别财产损失审批无县局管理人员的调查核实报告;

(2)已取消审批的项目或者不需要审批的项目,部分县局仍然进行审批,并下正式文件予以批复;

(3)未建立重大涉税事项(如减免税、财产损失审批)集体审议制度,程序上不健全;

(4)部分县局未按年度要求企业上报减免税申请。

(四)干部队伍素质类问题

县局一线工作人员普遍存在税收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综合业务素质较低,业务学习积极性不高,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不强,税收执法风险意识淡薄等问题。部分税收管理员难以胜任管户工作,突出表现在企业所得税的管理方面。

四、工作建议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拟提出进一步加强全州国税系统税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见,并以正式文件下发执行。具体措施有:

(一)结合我州实际,突出重点税源和管理漏洞大的行业分类管理,着力于行业精细化管理。对农副产品收购、加工行业的管理,由流转税科、征管科、所得税管理科在调查的基础上,形成农副产品收购、加工行业税源管理办法,并加强对县局的管理指导,择重点农产品收购、加工行业进行专项评估、重点剖析。核心和重点是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对农产品收购发票的领购、使用,从农产品收购发票环节减少纳税人“舞弊”的空间。另外就是要在重点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建立我州农产品收购、加工行业评估“定额”预警指标体系和评估模型,通过强化纳税评估,发现纳税遵从的疑点和线索。

(二)各县局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缓缴税款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已报批的缓缴税款资料进行逐户资料清理和问题补正。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仔细做好企业缓缴税款申请资料的案头审查工作,认真落实缓缴税款的调查核实工作,及时形成调查核实报告。对缓缴税款报批资料要按户完整归集,按年集中装订归档。考虑企业申请缓缴税款报送资料中增报《纳税人全部存款账户》书面报告的复印件。

(三)各县局要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按照《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办法》规定,要求个体双定户(包括未达起征点户)严格履行定额执行期汇总申报义务,管理人员要做好个体双定户月度、定额执行期汇总申报的审查、催报工作,个体双定户纳税申报必须有本人的签字,严禁代办、包办申报情形的发生;

(四)在税务部门统一的税收征管档案管理办法出台前,州局在调研的基础上,先暂制定全州国税系统统一的税收征管资料归集、整理、装订、归档的标准;

(五)规范税收日管活动。包括:

1.清理、自查和补正填写不规范、报送不齐全的纳税申报资料;

2.要求各县局要责令未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所有开户账号的纳税人要限期报告;

征地工作汇报范文11

一、通过现场连接,建立审计基础数据库

审计人员在对地税征管平台有一个基本了解的前提下,现场登录“山东地税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从而获取了“基本信息库”、“征收库”、“申报库”、“登记库”及“票证库”等基础数据库,然后存储到审计人员的移动硬盘,利用SQLserver或Access软件将数据库表导入Access数据库中,初步建立起计算机辅助审计的工作环境。随后,审计人员对获取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检查和测试,将拷贝的地税数据与地税会计统报表、金库报表分别验证一致后,依托计算机数据处理技术实现数据共享和数据处理成果共享,再根据审计分工对相应的数据进行分析、甄别,确定审计重点,从而加快了审计数据的分析处理和传递速度,实现了与地税征收、管理、申报、登记等主体业务的全流程贯通和融合。

二、围绕审计重点,搞好数据整理分析

一是对纳税人已缴入库税款的详细数据库,采用数据筛选、分类汇总、数据关联查询、分析、对比等辅助审计方法,对所有纳税人的已入库税款分税种汇总、排序,取得全部纳税人缴纳各项税款的详细资料。二是通过对欠税原始数据库进行欠税时期筛选、数据透视分税种汇总、数据关联查询等数据处理,分清欠税期限,摸清欠税规模,全面掌握地税部门陈欠、新欠税收的增减变化趋势。三是通过取得的纳税人纳税详细资料,对税源大户进行重点抽样检查,与纳税信息进行对比,找出税收增减变动的原因,针对税款整数入库现象及对流转税和城建税的对比分析,发现异常比率,确定疑点纳税户,再手工查阅征管资料,掌握其应缴各项税额,对照已入库税额,发现少征漏征税款问题,进而审查地税部门是否征收预交税、重复税和人情税、过头税等问题。四是针对近几年各地相继出台“引税”政策、相互挖挤税源、侵占其他区域税收的问题,通过入库税票数据库,对特殊单位代码进行分析和筛选,查出未在征收税务机关登记而在其区域纳税的情况,掌握挖挤侵占其他区域税收的审计线索,维护税法的严肃性。五是通过对入库日期超过限缴日期的纳税记录的分析处理,掌握延压企业税收的规模、各税种情况,查出地税部门延期积压当期税款和人为调节税收的问题。

三、抓住审计重点,开展辅助审计

(一)对少征税收的辅助审计

通过获取的入库税票数据,确定下载数据中税款的所属期,要求与纳税单位征管资料反映的税款所属期时间相一致,再通过对入库税票数据进行分单位分税种的汇总处理,取得“重点税源户征管情况表”,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抽样分析,确定少征税收审计疑点,形成“审计疑点情况表”,作为审查地税部门是否存在少征漏征税收的重要依据。具体操作步骤是:一是对数据在6万条以下的入库数据的处理。首先用Excel的“数据透视”功能,按纳税人识别码(以下简称“单位代码”)分类汇总,单位代码作为电脑识别的唯一分类标识,用以汇总纳税人缴纳各项税款的数据最为精确。而且在户管清册表中,一个单位代码也只对应一个单位名称,利用Access数据库软件,将上述已经按单位代码分类汇总的电子表格与户管清册表格,通过连接查询功能,将与单位代码一一对应的单位名称显示出来,按顺序排列在分单位分税种表格中,使审计人员能一目了然地掌握所有纳税人缴纳各项税款的情况资料,并从中发现疑点,找出问题。二是对数据量在6万条以上的入库数据处理。因为数据容量无法在一张Excel电子表格中完成,为此下载数据时应采用选择税种分段下载保存的方法完成。对用税种分段方式下载的数据量巨大的入库数据,在操作过程中要分别对分段下载的入库数据进行数据透视和连接查询,产生若干“分单位分税种汇总表”,然后在Access查询中将各个分段税种表进行连接查询,显示各表中所有税种字段,将分开的税种合并到一张“分单位分税种汇总表”中,完成“重点税源户征管情况表”的数据处理。

(二)对欠税的辅助审计

对欠税数据库,即开票未入库数据,采用划分欠税所属日期、数据透视分类汇总等计算机辅助审计方法,摸清欠税规模,分析欠税成因,真实反映欠税总体概况。下载的欠税数据库应为系统中原有的开票未入库税票数据,即从审计开始年度以前存在、至下载之日止的开票未入库税票数据。具体操作方法和步骤是:打开欠税数据表,找出审计期间内欠税期限比较长,从系统开始运行到下载日为止的开票未入库数据,用Excel的自动筛选功能,分清欠税时段,将新增欠税和以前的陈欠分开,掌握陈欠和新欠的规模,了解地税部门压欠管理水平,反映欠税突出、压欠力度不够的问题。

(三)对挖挤侵占其他区域税款的辅助审计

通过对入库税票数据库殊单位代码进行分析、筛选等进行计算机辅助审计,查出纳税人未在征收税务机关登记而在该税务机关纳税的其他区域缴纳税款的情况,取得挖挤侵占其他区域税款的审计线索。地税系统纳税人单位代码是按区(县)局、分局等要素有规律制定的,对纳税人而言是唯一的,计算机开票的前提是必须有纳税代码。但地税部门有时对临时发生的纳税行为以“**”开头作为特别号。对此通过入库税票数据,对单位代码中的临时编码或异常编码进行筛选,分析在“空号”中征税的原因,剔除正常情况下列入“空号”入库的纳税人,即临时建筑安装队和开具完税证集中入库的个体纳税人等因素,筛选出未在征收税务机关登记,而在该税务机关纳税的其他区域税源户,取得挖挤侵占其他区域税款的审计线索。

(四)对延期积压税收的辅助审计

延期积压税收辅助审计是对入库税票数据,利用Excel的数据筛选功能,将入库日期超过限缴日期的纳税记录进行分析处理,掌握延压企业税收的规模及税种,查出地税部门延期积压当期税款,人为调节税收的问题。基本方法是(以2003、2004年度数据为例):如打开一张2004年入库税票电子表格,关注“税款所属期”和“入库日期”两个字段,正常情况下,税款所属期为2003年1-11月份税款,限缴日期(入库日期)应该为2003年1-12月。在入库税票数据中,若发现税款所属日期为2003年1-11月的税款,入库日期显示为2004年,即可断定其入库日期超过了限缴日期。具体操作步骤:

1、筛选限缴期以内的税票记录。用电子表格打开入库税票数据库,点击“数据”选项下“筛选-自动筛选”功能,每个字段右边会出现一个带箭头的复选框,在“税款所属期”字段点击复选框,选择“自定义筛选”,设置查询条件为“不包含”2003年12月“与”“不包含”2004年,点“确定”显示筛选结果。

2、筛选入库日期超过限缴日期的税票记录。在“入库日期”字段点击复选框,选择“自定义筛选”,设置查询条件为“大于”2003年12月25日,(该日期为2003年的限缴日期),点“确定”显示筛选结果。

3、剔除查补税款情况。由于查补税收入库日期滞后,在次年入库属正常现象,因此暂时应在超过限缴入库期税票记录中予以剔除。在“申报类型”字段点击复选框,选择“自定义筛选”,设置查询条件为“正常一般”与“正常代扣”,点“确定”显示筛选结果。

4、保存为另一张工作表。将上述筛选结果复制,粘贴到另一张工作表中,取名为“延压入库税票记录”。

5、处理整理“延压入库税票记录”,分析对比延压税款情况。对“延压入库税票记录”进行分单位分税种汇总,取得延压入库税款的详细情况,并与上年同期进行对比,分析延压企业及税种等情况,掌握人为调节税收进度的原因。

(五)对未按属地征管的辅助审计

运用Excel在全系统的入库税票总表中,将“市直”和“所属税务机关”两个字段的编码进行对照分析,“市直”字段由2位数的编码组成,代表纳税人的地理区域即经营地点所在区域,“所属税务机关”字段由2位数的编码组成,筛选出地理区域和征收税务机关区域不相符的纳税人,即为未按属地征管的纳税人。

(六)对漏征漏管的辅助审计

漏征漏管辅助审计的基本方法,就是通过运用Access查询,将一个年度入库数据资料和其中的正常户管资料进行对照分析(即对两表中的“纳税人识别号”进行对照),在征管清册资料中剔除“已纳税户”、“零申报户”、“注销户”、“非正常户”,筛选出既未申报又未纳税的经营户,这些既未申报,又未纳税的经营户反映出地税局对漏征漏管户的控管环节存在漏洞,具体步骤是:

1、导入数据并调整数据类型。打开Access数据库,点击“文件”选项下“获取外部数据”,导入“入库数据表”和“正常户管清册数据表”,在Access表的“设计”状态下,将两表的“纳税人代码”的数据类型调整一致,均调整为“文本”型,建立两表之间的连接查询。

2、筛选“未入库的正常户管资料”。在Access查询中,点击“查找不匹配项查询”,按照向导提示操作,先双击“户管清册数据表”,再双击“入库数据表”,下一步选择两表的匹配字段中的“纳税人代码”,点击“<=>”符号,“在查询结果中所需字段”框中选择所有字段,指定查询名称为“未入库的正常户管资料”,完成查询,并生成“未入库的正常户管情况表”,此表中已经剔除了“注销户”、“非正常户”和“已纳税户”。

3、剔除“未入库的正常户管情况表”表中“零申报户”。将已经拷贝的“零申报情况表”导入到Access表中,将“纳税人识别号”数据类型改为“文本”型,在“查找不匹配查询向导”中双击“未入库的正常户管情况表”和“零申报情况表”,选择两表的匹配字段中的“纳税人代码”,点击“<=>”符号,生成查询结果为“未申报未纳税正常户管”的资料,点击“运行”显示查询结果。

4、生成表查询。点击“查询”选项下的“生成表查询”,对上述查询结果进行查询,重新取名为“未申报未纳税正常户管情况表”,然后再运行一遍查询结果,将新表保存在Access表中。

5、初步分析。在上述表中,发现“税管员”字段名下有“非正常”户,同时还发现有“社保”户和新登记户(未确定税管员,显示为“征收所”),剔除这些非正常因素,才能初步确定漏征漏管户。

6、剔除非正常因素。新建查询,添加“未申报未纳税正常户管情况表”,双击该表中“*”,再双击“税管员”,取消显示栏中“√”标识,条件栏内输入“<>非正常”、或“<>征收所”,运行查询结果,显示相应的记录数据。

7、再做生成表查询。点击“查询”选项下的“生成表查询”,对上述查询结果进行查询,重新取名为“漏征漏管线索情况表”,然后再运行一遍查询结果,将新表保存在Access表中。

征地工作汇报范文12

关键词: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

1引言

作为汇总纳税企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的纳税模式具有特殊性,由于我国学术界对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的内部结构、经营模式以及管理手段的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因而使得当前的税收制度与实际的企业税收情况不符,从而大大减弱了执行效果,因此,本课题的研究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2汇总纳税的概念

汇总纳税,亦称为汇总缴纳,是指一种对集团企业或设有地方分部的企业所采取的由集团企业的核心部分或企业总部汇总旗下地方分部企业集中缴纳经营所得税的税收征收手段。之所以采取这一征收手段,原因在于由于协作专业化的高速发展,集团企业往往实行跨地区或跨行业地经营,而下属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难以实现核算独立或者核算结果无法反映真实经营情况,进而会对企业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实施汇总纳税是大势所趋。

3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的管理策略

3.1完善税收政策

(1)明确建筑企业概念。要想做好所得税汇总纳税的管理工作,首要的就是要界定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的概念范围,若界定范围不明确,就会造成税收征管范围的不明确,因此,在现行的税收制度中应明确界定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的概念。所谓的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就是指建筑企业的经营范围已拓展到其他地区,进行跨地区经营的企业。(2)实现纳税申报规范化。目前,现行的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的项目部预分0.2%所得税政策较为复杂,因而其也是税收政策实施的重难点环节。要想在短时间内切实对这一问题加以解决,最为行之有效的方式就是实现纳税申报的规划化以及表证单书的统一化。在实施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的项目部预分0.2%所得税政策的过程中,由于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综合考虑和判断,操作流程十分复杂,因而十分容易出现措施,使得纳税企业的遵从度较为低下,因此,最为简单快捷的方式就是合理设计专业申报表,让纳税单位自行填写,以此来简化申报流程,使得税收政策更具直观化和实效性,从而一方面实现了税收政策的宣传目的,使得纳税单位能够深入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另一方面也大大降低了基层税务人员的工作操作难度,使其工具流程更具规范性和条理性。与此同时,也可根据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的个性特点,设计出针对性的所得税汇总纳税管理表格,其中就包含有建筑企业工程项目的具体信息数据。

3.2革新征管手段

基于当前税收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目前,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制度中最为常见的问题就是征管难度较大且征管成本较高。根据该种现状,必须尽快进行征管手段的革新,笔者认为可设立折中式的征管模式,在保证以法人为纳税主体的基础之上,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税收与税源背离的问题,与此同时,也应简化操作流程,以此来实现征管成本的降低,因而在对部分纳税额度较小的跨地区建筑经营企业进行税收征管时,可批准其不就低预缴税。企业总部所在地往往占据着税收征管因素判定的主导地位,其担负的职责在于划分经济利益,而不具备独立性的企业分部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在一般情况下难以明确企业分部所得的经济利益的份额大小,往往是企业总部下分多少,地方分部就接收多少,因此,企业分部的税收款项往往较小,甚至也有零的情况,而企业分部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对其也尚未形成一定的重视,长此以往,就地预缴就成了空谈。所以,在对部分纳税额度较小的跨地区建筑经营企业进行税收征管时,可批准其不就地预缴税,如此一来不仅可有效减轻企业总部下分税款的工作量,而且也能大大减少所得税汇总纳税的征收成本。由于纳税税额较小,因而不会加剧税收与税源的背离程度。

3.3加快税制改革

我国的税收分配方式主要包括有横向和纵向两种形式,实现两者的有机融合是我国分税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目前,横向税收分配制度已基本架构完成,因此,我国未来的主要分税制改革在于纵向税收分配制度。第一,优化税收管理层次。要想实现我国税收管理制度的优化改革,首要的就是优化税收管理层次。一般情况下,政府的层级直接决定着税收的管理层级,由于我国政府层级由中央、省、市、县、乡这五大层次构成,所以我国的税收管理层级也有五个层次,分别是税收总局、税收省局、税收市局、税收县局以及乡镇税务所。由于管理层级较多,极大降低了税收管理的工作效率,也大幅提升了税收管理的成本支出。可以说,适当减少税收的管理层级对于加快分税制改革具有重要作用。第二,实现国地税机构合并。针对当前企业管理税所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取消当前实行的共享税制度,实现国地税机构的合并,直接将企业管理税归于中央税种之中,如此一来便可有效解决横向税收分配制度中所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有效降低了税收征收成本,提升了征管工作的效率。

4结语

综上所述,为了切实解决我国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中所存在的问题,我国必须积极借鉴国内外的先进成熟管理经验,结合我国税收制度以及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税收制度以及征管手段进行调整和创新,加快税收制度的改革,以建立完善的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制度。

参考文献

[1]郭宗琴.建筑企业所得税纳税统筹探究[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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