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初验报告(工程竣工初验报告精选)

2024-05-08 19:12: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下面是好好范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建筑工程初验报告(工程竣工初验报告精选),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建筑工程初验报告

第1篇:工程竣工初验报告范文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境内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秩序,根据原国家计委计建设121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政办发151号、陕政办发22号;市发改委宝市发改投发197号、宝市发改投发788号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政府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是指利用下列资金开展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纳入财政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政府融资以及利用国债的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转赠;转让、出售、拍卖国家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灾后重建资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

政府投资分为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和投资补助、转贷、贷款贴息等方式。

第三条验收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程序,是对建设项目决策、立项、设计、建设直至交付使用等预期目标完成情况的全面评估,对总结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提高后续项目的决策、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积累经验具有十公重要的促进作用。

第四条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二、验收依据

第五条项目验收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包括概算调整)及其批复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各种文件。

2、规划、土地、消防、节能等批复文件或审核文件。

3、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招投标文件及其合同。

4、现行工程技术规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三、竣工验收条件

第六条投资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简称小型项目)

1、已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全部建成,达到设计要求并能够正常投入使用。

2、工程建设资金全部到位,除质量保证金外已全部拨付相关单位。

3、初步验收通过,工程质量认定为合格,并经质量监督部门登记备案。

4、各项财务、物资以及债务的清理工作已完成,审计部门出具了工程决算审计报告。

5、工程财务资料齐全,项目建设单位已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完成财务决算。

6、工程已经试运行,且运行正常。

第七条投资100万元到1000万元(含)的项目(简称中型项目)

1、已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全部建成,达到设计要求并能够正常投入使用。

2、工程建设资金全部到位,除质量保证金外已全部拨付相关单位。

3、初步验收通过,工程质量认定为合格,并经质量监督部门登记备案。且资料齐全、竣工图编制完成,档案整理符合有关规定。

4、各项财务、物资以及债务的清理工作已完成,审计部门出具了工程决算审计报告。

5、工程财务资料齐全,项目建设单位已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完成财务决算。

6、环保、消防、节能、安全、抗震设施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并已同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7、工程已经试运行,且运行正常。

第八条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简称大型项目)

1、已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全部建成,达到设计要求并能够正常投入使用。

2、工程建设资金全部到位,除质量保证金外已全部拨付相关单位。

3、初步验收通过,工程质量认定为合格,并经质量监督部门登记备案。且资料齐全、竣工图编制完成,档案整理符合有关规定。

4、各项财务、物资以及债务的清理工作已完成,审计部门出具了工程决算审计报告。

5、工程财务资料齐全,项目建设单位已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完成财务决算。

6、环保、消防、节能、安全、抗震设施等符合国家有关专项验收规定,并已办理相关手续。

7、建设项目新征用地已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

8、试运行各项指标正常。

9、编制完成以下报告:建设单位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综合报告;设计单位关于工程设计情况的报告;施工单位关于工程施工情况的报告;监理单位关于工程监理情况的报告;试运行情况的报告;初步验收工作报告。

第九条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仅有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规定的内容建成,但不影响使用或投产的,也可进行竣工验收。

第十条项目全部完工,但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难的,经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可适当延长期限,但不得超过一年。

四、验收程序

第十一条项目验收分为初步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

1、初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管理运行等单位参加。建设单位应在初步验收时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对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施工及设备安装质量等进行检查和评定。初步验收结束后,建设单位须总结、形成初步验收报告。

2、专项验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要向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档案管理、节能、抗震等部门申请专项验收,并在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前完成。

(1)环境保护验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基础上提出验收申请。环境保护验收由环保局负责。

(2)消防验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消防设施安全可靠、落实各项消防措施的基础上提出验收申请。消防验收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

(3)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验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三同时”的基础上提出来验收申请。安全生产、劳动保护验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4)档案验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项目的技术和经济档案资料进行认真整理归档的基础上提出验收申请。档案验收由档案局负责。

3、竣工验收:初步验收和专项验收结束后,建设单位对初步验收和专项验收中的问题整改到位后应及时向县投资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按以下程序进行:

(1)建设单位根据县监察局《关于加强全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备案和项目竣工验收管理的通知》要求,提供所需资料和表格报县监察局审查备案。

(2)建设单位向竣工验收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竣工验收申请表,同时提交竣工资料供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竣工资料包括县监察局审查意见、项目立项、初设、招投标审批文件、招投标资料、勘察、施工、监理、建设工作总结、财务审计报告、初验及专项验收情况、结论等。

(3)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竣工资料,在5个工作日之内做出决定,并在做出同意竣工验收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同各有关单位协商确定具体竣工验收时间并通知建设单位。

(4)进行竣工验收。

4、固定资产移交:在竣工验收通过后进行。小型项目的固定资产移交在竣工验收当日进行,中型项目在验收通过后7日内进行,大型项目在验收通过后15日内进行。

第十二条小型项目的验收程序可简化为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中型项目可简化为初步验收、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各专项验收同竣工验收合并进行,并在竣工验收鉴定中明确各行业验收意见(为了确保项目顺利验收通过,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行业验收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大型项目按照竣工验收程序严格进行。

第十三条设备发放、资金补助等建设内容单一的项目的竣工验收形式由建设单位与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小型项目原则上可按行业打捆组织验收,中型项目经投资主管部门同意后也可打捆组织验收。

五、竣工验收组织

第十五条项目竣工验收实行“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县境内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六条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是被验收单位,配合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委员会组成:竣工验收应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竣工验收委员会主任由县发展和改革局领导担任,成员由主管部门、县监察、财政、建设、审计、环保、国土资源、消防、质监、抗震、档案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发展和改革委、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专家参加。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委员会职责:

1、听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竣工验收情况报告;

2、听取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监督情况介绍;

3、听取主管部门初步验收工作报告;

4、检查工程建设和运行情况,全面检查项目建设管理、设计质量、施工、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以及环保、消防、安全、节能、抗震、档案等,并做出评价;

5、审议项目竣工决算,对投资使用效果做出评价;

6、研究遗留问题处理意见,总结建设经验;

7、起草、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

六、验收结论

第十九条竣工验收鉴定书是验收会议的主要成果。竣工验收鉴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建设概况:包括项目批准机关及文号,批准的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管理情况,承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开工日期,项目完成情况及投入试运行日期等。

2、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评定意见。根据质量监督单位实测实查的情况与结论及现场验收情况,分别对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和技术水平做出评定结论。

3、环保、安全、消防、节能、抗震、档案等验收结论。

4、试生产、试运行考核结论。根据试生产或使用的考核资料和验收会议现场验收情况,对其能否按照批准的生产规模正常使用做出结论。

5、竣工决算。根据竣工审计结论和现场验收,对批准的投资、实际完成投资进行分析对比,对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核销投资、在建工程投资做出审核结论。

6、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对验收后继续完成或完善的工程及其他有关情况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

7、总结讨论意见,对是否同意验收、正式办理移交手续,以及正式移交时间做出结论。

8、竣工验收委员会签字。由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在竣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七、附则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整改到位前一律不予竣工验收。

1、擅自调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的,须报原审批机关调整后再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2、凡审计后的决算调增幅度超过原批复概算10%以上的,须报原审批机关调整概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3、审批环节不到位、资料不齐、财务不清、债务未清理的不验收。

第2篇:工程竣工初验报告范文

【关键词】竣工验收;建设过程;技术资料

引言

在经济技术的推动下,我国电网事业迅速发展,并取得了很大进步。随着用电需求的大幅增长,供电企业面临着巨大压力。为适应新形势要求,电网建设工程规模扩大,数量也有所增加。电力工程事关国家经济发展,担负着生活生产供电的重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然而工程建设过程较为复杂,稍有疏忽,极易出现安全质量问题。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竣工验收在实际中常被忽视,以至于出现纠纷或使企业蒙受巨大损失。因此,在电网建设工程中,必须重视竣工验收工作。

1 竣工验收及其在电网建设工程中的重要性

1.1 定义

任何工程都要经历决策、设计、施工、验收几个环节,多数施工单位都将重点放在了施工环节,对竣工验收则有所忽视。

竣工验收通常是指在工程建设完成、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建设单位组织施工方、设计方以及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进行全面检验,并获取有关资料凭证等,以确定工程与规划设计时的要求完全符合且保证没有质量问题。须注意的是,工程建设中经常会有分阶段验收,此时竣工验收是指最后的总验收工作,而已完成验收且办理了移交手续的阶段验收原则上无需重复办理。

1.2 作用

竣工验收是对工程建设成果的全面考核,通过质量检查,可判断项目是否与要求相符,是否可以正常使用;竣工验收需要办理固定资产的使用手续,从中能够总结有用的经验,进而提高管理水平,为日后建设提供必要依据;作为工程建设的最后阶段,竣工验收标志着建设成果可以投入生产使用,对投资使用的合理性审查具有重大意义;竣工验收是项目转入投产使用的重要环节,因为在工程建成投产后,国家要根据竣工验收结果对其进行全面考核。

2 电网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程序及验收内容

2.1 验收程序

通常分为两个验收阶段,一是初步验收,二是正式验收。因为电网建设工程规模不同,复杂程度也各异,对于大规模、比较复杂的项目,为确保没有遗漏,需要经过两次验收;而小规模、比较简单的项目,可一次性完成全部的验收工作。

(1)验收准备

在全部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先展开自检工作,包括两点:一是质量检查,如果发现有遗漏或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及时弥补;二是资料汇整,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前,施工单位应将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如技术资料、工程决算书、更改方案等。若工程较为复杂,可在自检后进行复检,将遗留问题彻底解决,得到上级部门的许可,为正式验收做好准备。

建设单位应配合设计、施工单位做好所有工作,如各项资料、工程盘点的整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批准文件、设计方案、工程决算的收集校对。同时,建设单位还应联合生产部门整理有关资料、开展试生产,认真评价工艺水平、预估投资效果。因验收涉及整个工程,工作量较大,需提前将各种文件表格进行分类整理,并制定适宜的验收计划。竣工验收工作意义重大,为减少失误率,准备阶段应确保各种数据资料的完整和真实,并由专人负责整理。

(2)初步验收

也叫预验收,即在正式验收之前开展的一次验收工作。经常邀请经验丰富的专家或领导参加,对建设工作进行初步检查。既可为正式检查做准备,又可趁此时对不足之处加以弥补。

(3)正式验收

施工单位正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单,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接收后对报告单进行审查,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共同验收。

2.2 竣工验收报告书

作为竣工验收的关键文件,竣工验收报告书意义重大,既是对整个项目建设过程的回顾总结,也是反映施工单位水平的重要依据。报告书内容主要包括:(1)工程项目的总说明和要求;(2)技术档案的建立情况;(3)工程建设情况。如工程的完成状况、质量水平;试生产期间的设备运行状态、技术指标完成状况;超支原因分析;方案更改前后的变化总结以及相应的处理措施;工程决算状况;对外来经验和技术的借鉴程度等;(4)工程效益情况。试生产期间的经济效果与设计经济效果的比较,技术改造项目改造前后的经济效果的比较;技术水平、科学程度与国外的比较;偿还贷能力或回收投资能力评估;环境效益及社会效益等;(5)外商投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外资企业的外资部分,有会计事务所提供的验收报告及查账报告;合资企业中方资产有当地资产部门提供的资产证明书;(6)存在及遗留的问题,以及相关所有附件。

2.3 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

若工程达到竣工标准要求,且一切都与合同相符时,建设方应及时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并由己方、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签字确认。

2.4 质量核定、移交资料

在受理了竣工工程质量核定任务后,承监工程的监督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核定。说明其质量等级,核定合格或优良的工程发放《合格证书》否则不得投入使用。工程验收记录是日后改造维护以及复查的依据,也是电力项目的永久性技术文件。工程竣工后,项目经理应按照相关规定向建设单位移交验收记录资料。

2.5 办理移交手续和工程决算

全部验收工作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和工程计算手续。建设单位编制好工程决算,并办理完结算手续,将验收结果向上级汇报,竣工验收工作至此结束。

3 关于电网工程竣工验收记录的加强

竣工验收记录关系着工程养护时期以及以后的检查改造工作,但其过程较为复杂。从事人员应有极强的专业能力,在明确各组成部分的内在结构及功能用途后,方能进行组织整理。如此可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并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施工单位可定期开展培训工作,加强专业技能的训练,以提高服务质量。在一个项目工程中,技术人员不可有太大的流动,否则很容易出现交接上的失误。这就要求企业需保证竣工验收记录人员的稳定性,若是特殊情况必须离开,一定要做好交接工作。此外,还应加强竣工资料的移交监督工作。在电力项目验收完成后,建设、施工单位应做好工作,完成数据传输,根据合同及城建档案馆归档要求的数据、文件,限定期限要求资料员向本公司和建设单位完成竣工资料的移交工作。

4 结束语

随着电网事业的发展,电力工程建设越来越多,建设过程较为复杂,而多数企业都以施工为重点,忽视了竣工验收的作用。因此,在今后的施工中,应加强对竣工验收工作的重视,按照正确的程序进行每一步操作,确保竣工验收工作顺利完成,以提高整个过程的质量。

参考文献:

[1]李文煜.10KV配电网建设工程探讨[J].广东科技,2013(18).

[2]袁海.现代化管理方法在电网建设工程管理中的应用与实践[J].科技资讯,2013(18).

第3篇:工程竣工初验报告范文

[关键词] 建设项目 竣工验收 环境监测

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重要性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是环境监测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服务的一项工作。其工作的内容是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行及其效果、“三废”处理和综合利用排放、环境管理等情况的全面检查与测试。主要包括对环保设施建设、运行及管理情况的检查、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度和排放总量等)达标排放测试。

近年来,特别是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的实施,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加大,大批骨干企业相继建成投产,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建设生态海西的呼声日高。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面临着严峻挑战。如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必将导致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使流经城市的河段遭受污染,造成城市空气严重污染,持久性的有机污染物的危害将开始呈现,生态环境破坏,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等后果将不可避免。

环境保护审批工作,是依据环评导则和项目性质在审批中所提出的具体要求,是针对项目的建设规定出设计采用的环境保护标准,为控制新污染源产生所采取的应对措施。而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是对项目审批中的环评要求以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所做出的客观评价。建设单位是否执行了环评审批的要求,项目建成后环保所存在的问题,必须对建设单位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因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二者缺一不可。

当前体制下,企业为了追求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不顾自然环境的破坏,忽视了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保护的长远大计。企业为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不得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一旦成功后,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保护设备和验收检测等费用,千方百计以各种理由进行逃避,违反国家环境保护验收程序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推脱环境保护责任和应承担的义务,导致周边环境受到破坏,其结果是将污染问题推向了社会。

建设项目竣工后,要组织验收。在验收过程中,进行环境监测,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加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力度,加强竣工验收监测技术的研究,提高验收监测的技术水平,提升环境监测对项目竣工验收的支持作用,切实预防和严控新上项目的环境污染,事关建设项目的生存与发展大计。国务院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保局令第14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国家环保总局第335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等,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条例、规定和管理办法,使环保业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监测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环保监测必须由具有环境质量监测计量认证资格的环境监测部门负责。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各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并对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议,提出验收组意见。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环评单位和监测单位应参与全程验收工作。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目的,一是检查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效果,二是检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准确性和污染防治的可行性,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管理服务。如果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有关规定,可以满足一般的工作要求。由于有些管理规定的内容比较原则,以及建设项目行业(或工艺)的差异性、复杂性和技术人员的经验所限等原因,在实际竣工验收监测中,具体到某些监测细节时常遇到一些难以把握的问题,现就其中一些主要问题加以探讨。

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范围

在不断深化环境管理的新形势下,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更改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意味着拓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的内涵,以适应环境管理的需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应从工业污染型建设项目向非工业污染型建设项目拓展;从单个建设项目向区域性开发建设项目拓展;从有组织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向无组织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拓展;从常规污染物监测向特定污染物监测拓展。

应该加强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和试生产等各个阶段的环境管理,把验收监测涵盖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全过程,而不应局限于建设项目环境治理设施末端的测试。要对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和环境保护设施的先进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测试、检查和评价,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排放总量、环境质量及企业内部环境管理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价。

3 污染源及污染治理设施监测

3.1 监测点位布设

监测点位应能反映真实排污情况和环保治理设施运转效果,使工作量最少化,监测点位布设应符合标准与规定。

污染源、废气监测,应在废气排入大气环节前的排气管道的适当位置开设采样孔,并设置适当数量的采样点进行监测;废水监测应在废水进入厂区外环境之前排水管道的适当位置布设采样点;噪声监测,应在声源最强的厂界外布设监测点,并根据噪声起伏程度布设适当数量的监测点;固体废弃物监测,应根据堆场面积均匀布设3~5个监测点,在其表层下100~200毫米处取样。

污染治理设施净化效果:废气和废水应在污染物进入和排出治理设施的管道的适当位置布设采样点。

3.2 监测项目

根据生产工艺过程中污染源排放特征,对其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量进行监测,并监测计算出总量控制指标。

对污染总量设施的净化效率或净化效果进行测定。

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中确定需要监测的因子,并结合建设项目试运行后实际产生的污染因子,严格按照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监测方案所提出的项目进行监测。

4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内容

根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评报告书(表)的批复意见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核对所有应建的环保设施是否按设计要求建成竣工并检查这些设施的运行情况。主要包括: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按设计规定建设;技术改造或“以新带老”工程中应取消的厂内、厂际和区域内的污染源是否已经拆除或停工,应治理的老污染是否与新污染一并治理;对污染防治设施的改动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专人管理;环保设施的投入是否充足;环境管理机构是否健全;环保制度是否建立并落实;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是否得到恢复;相应配置的流量计量装置、污水排口标志、监测设施、监测孔和监测平台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各种堆放场的建设情况及其相应的各种标志设置等。

5 报告书的编写内容及注意的几个问题

5.1 报告书编写力求准确、科学、简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是一种综合性很强的法律文书,应该做到引用法律法规准确,监测方法数据科学可靠,监测结论简洁明了。另外,监测报告不能仅仅局限于陈述监测数据和资料,还应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围绕建设项目中的疑点问题进行科学的分析和阐述。特别是为建设单位污染物排放净化设施的进一步改进提供科学实用的数据。监测报告结论不应只关注达标率,应反映工程全面系统性评价内容。一般监测报告结论中往往只注重污染物排放的达标率和设施处理效率,而忽视了现场运行记录、成本核算、排污总量等监测背景材料。有的建设单位为了使治理设施能达标,私自在验收监测过程中改变工况,如加大药剂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延长停留时间等,产生了验收时的效果优于正常管理时的效果,而运行费用也大于正常运行状况的现象。这样在验收监测时,就需记录生产和处理设施的运行工况,在报告中说明验收监测时的工况与处理费用等监测条件,而不能简单地概括为“负荷正常,工况稳定”。

5.2 废水处理设施的停留时间是一个重要参数。在制定监测方案时须充分考虑停留时间,不能简单地进、出水同时取样;对进水不稳定的企业,可以增加监测频次。对环评批复中实行总量控制,增产不增污的项目,应在报告中反映排污总量,有些企业废水没有完全进入设施,在对处理设施进行监测的同时,还应监测直排水,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所列附录计算排污总量。

5.3 处理效率的监测是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初步设计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评报告的批复中都明确了某些处理设施需达到的效率要求。

但在实际验收监测中,处理效率的不真实现象十分突出。因此,应充分重视处理效率监测结果的可比性。也就是说,监测时的处理效率虽与环评报告、初步设计时的处理效率相同,甚至更好,但实际效率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因为比较的前提条件发生了变化。因此,在竣工验收监测时只有这些条件与环评报告、初步设计中的条件相同,由此得出的处理效率才与环评报告、初步设计中的效率具有可比性。

5.4 编写监测报告应注意的问题。一是建设项目实际建成与初步设计、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是否一致,有什么差异都应在验收监测报告中说明;二是验收监测的执行标准及其应用要合理;三是验收监测的结果评价准确;四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核算;五是环境管理检查结果详细、公正;六是发现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环境效益分析

环保设施的建设一般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如果不能使之有效地运行起来,产生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则是一种极大的浪费。环境监测部门在进行竣工验收环境监测工作时,有必要也有责任向环境管理部门提供环保设施运行的效益分析。从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角度,分析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的可靠性和可行性,使环境治理设施真正有效、长期地发挥作用。效益分析主要内容应包括治理技术、工艺或清洁生产技术、环保设施选型;建设项目总投资、环保投资、环保设施投资及占总投资的比例;环保设施运行费用;污染物治理过程中回收的有用物料或产生的有用副产品的价值等。通过以上分析,得出环境效益较高、适中或较低的结论。

参考文献:

第4篇:工程竣工初验报告范文

1.1组织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1.2要求监理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且要求监理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在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署意见。

1.3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1.4在竣工验收会议上,汇报合同履约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

1.5接受有关方面对现场所有资料的审查。

1.6在验收各方人员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字。

2、竣工验收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的工作

2.1就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及咨询,协助建设单位制订竣工验收方案、确定验收组成员名单及竣工验收程序。

2.2协助取得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用文件。

2.3协助通知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4协助组织竣工验收。

2.5记录、归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各方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的汇总材料。

2.6协助审阅上述各参与方的工程档案资料。

2.7协助组织实地工程质量查验。

2.8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协调各方意见,起草竣工验收意见。

2.9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3、竣工验收程序

3.1竣工预验收:(1)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验收资料(质量保证资料、评定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竣工图)报送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验收;(2)总现场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现场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督促及时整改;(3)验收合格后,由总现场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要求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3.2竣工验收

我们施工单位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1)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3)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检验。(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3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4、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4.1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2)建筑面积。(3)层数。(4)建筑使用功能。(5)结构形式(地基处理方案,基础及主体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烈度,结构抗震等级。(6)建筑装饰特色。(7)水、暖、电、通风、空调等设备安装工程的特点。(8)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名称。

4.2项目监理机构组织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组织名单。注册现场工程师岗位证书编号。

4.3质量评估依据:(1)设计图纸;(2)施工承包合同;(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4)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5)施工验收规范;(6)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

4.4工程质量概况:(1)概述工程建设情况,重点说明地基验槽、地基与基础验收、人工地基或桩基检测、主体验收、竣工初步验收等情况;(2)施工过程中有无质量事故及质量事故处理情况;(3)建筑沉降观测情况;(4)建筑主要使用功能情况;(5)设备调试、试运转情况。

4.5质量等级评定情况

每个分项工程完成后,现场工程师应在承包单位自评自核的基础上,通过讨论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核查,确认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1)单位工程的组成划分;(2)各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核定;(3)单位工程的综合评定。

4.6质量评估意见

对于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质量评估意见通常有以下内容:(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工程资料完整有效;(3)完成的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要求;(4)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5)符合竣工验收备案要求;(6)同意竣工验收。

4.7项目总现场工程师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

5、结束语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的最后一个程序,是全面检验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的重要环节,是现场工程师的一项重要工作。尤其是在许多建设单位不熟悉竣工验收程序情况下,现场工程师必须明确自身职责,按《暂行规定》、《暂行办法》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确定的内容和程序做好本职工作,并积极协助建设单位做好相应的工作。

第5篇:工程竣工初验报告范文

关键词: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内控制度;审计重点分析;审计质量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3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综合反映竣工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财务情况和建设成果的总结性报告文件。它可用以反映建设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基本建设支出,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的价值,是建设单位向生产使用单位办理建成财产移交、确定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依据,也是向国家或企业报账并最终转销基本建设拨款的文件,也是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是指建设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审计人员依法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的审计监督。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是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的重要环节,加强对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对提高竣工决算的质量,正确评价投资效益,总结建设经验,改善建设项目管理有着重要意义。

作者结合最近几年从事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实践,以民航空管某航路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实践案例为例,针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过程中的内部控制审核、审计重点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提出了如何提高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质量的有益思路方法。

一、民航空管某航路工程审计案例的基本概况

1.200×年×月5日,民航局下达《关于××航路改造工程子项任务书的批复》(民航规财函〔200×〕4××号)。

2.200×年×月26日,民航局《关于××航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机函〔200×〕8××号)。××航路改造工程批复投资1.4亿元,资金来源为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

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

(1)××航路华东段。

①荣成二次雷达站工程:建设荣成(烟台)单脉冲航管二次雷达站,台址位于威海与荣成之间的杨官屯,征地9亩(含道路)。雷达站建筑面积610平方米,塔高24米,配置雷达天线罩。供电采用二路市电及一部柴油发电机。传输采用一路光纤及一路卫星。配套建设暖通、空调、给排水、道路、消防、避雷等设施。

②新建青岛航管自动化系统1套,包括:局域网3套、多雷达处理器2套、飞行计划处理器2套、雷达管制席4套、塔台管制席1套、网络数据记录仪2台、系统软件1套、雷达前置处理系统l套、GPS时钟设备及接口1套。新建青岛12席位内话系统1套,扩容威海、连云港VHF遥控系统各1信道,配置威海、连云港VHF遥控台比选器、延时器各l套,配置青岛管制员训练模拟机2台。

③青岛航管楼改造:包括机房整修、配置1套80KVAUPS、改造空调及避雷接地系统。

(2)××航路东北段。

更新大连单脉冲航管二次雷达:与更新的航管一次雷达合建,台址位于大连市西北方向的南山,为原东芝一、二次雷达站站址。雷达站建筑面积618平方米,雷达塔高13米,配置雷达天线罩。供电为二路市电及一部柴油发电机,本次新建一路市电及配置一部柴油发电机,配置1套80KVAUP。传输为一路光纤及一路微波。配套建设暖通、空调、给排水、道路、消防、避雷等设施。购置维修车l辆。

(3)××航路锦州段。

建设锦州航管单脉冲二次雷达站,台址位于锦州西北方向的阎井寺,距锦州机场8公里,征地2.7亩。雷达站建筑面积530平方米,塔高15米,配置雷达天线罩。供电采用二路市电及一部柴油发电机,配置1套50 KVAUP。传输为一路光纤及一路卫星。配套建设暖通、给排水、道路、消防、避雷等设施。购置维修车l辆。

二、内部控制制度审计

为了保证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质量的效果,在进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时,首先要对其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

1.审核内部控制情况

该航路工程由民航空管总局牵头,下面各空管分局及所属空管站分别实施,属于三级单位分别实施并对各所属分管项目进行基建财务独立核算,由民航空管局汇总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因此具有多点实施,管理分散,基建财务管理模式差异化等特点,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要面对点多分散等难度。为此对各所属单位的内部控制审计变得非常重要。该项目内部控制审计的内容如下:

1)该航路工程建设单位是否建立了必要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单独设立基建账,进行会计核算;2)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账簿设置和账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3)是否落实基建人员和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实施职能化分工和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4)是否制定了基建财务结算管理业务流程和规范的会计核算程序等;5)是否对项目建设活动中的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6)是否依据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是否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基建财务报表。

2.在建设单位多点实施、管理分散和基建财务管理模式差异化的情况下,审计内控制度的实际遵循情况。对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的予以肯定; 对内控制度执行不利、甚至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予以揭示并督促改进。

三、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重点分析

为了保证该航路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重点分析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明确该航路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目的及程序,是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首要工作。根据审计计划和所了解的该航路建设情况确定审计程序。

2.收集与该航路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有关的各种资料并编制资料清单。如是否提供工程项目批准建设、监理、质量验收等有关文件;是否提供概算资料及招投标文件;是否提供合同及协议书;是否提供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是否提供计量支付书;是否提供有关开工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土地证等;是否提供竣工图及竣工验收证明报告;是否提供竣工决算报表及竣工决算说明书;是否提供工程监理报告;主要材料及设备发票;工程项目点交清单及财产盘点移交清单等。将已提供的资料装订成册,未提供的资料作好记录。

3.审核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应包括从筹建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支出费用,即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购置和其他费用等。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一般包括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及明细表、工程决算审核情况汇总表、转出投资明细表、待摊投资明细表等。

审计人员重点审核该航路工程各分管单位实施部分的决算编制工作,审核有无专门组织,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对遗留问题处理是否合规,尤其涉及到的征地拆迁问题及土地证的办理问题。审核报表的真实和合法情况及竣工决算说明书的准确与真实情况。最后对经各分管单位实施部分的决算报表汇总编制的竣工决算报表进行审核。

4.审核竣工工程概况表的真实、完整性。具体包括:

1)审核占地面积:该航路工程涉及到多个地方的占地问题,因此准确地汇总核算。设计占地面积包括初步设计确定的面积和被批准的实际用地面积。审核时注意批准用地文件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并将批准计划用地与实际用地表格进行比较并分析两表差异的原因。

2)审核建设时间:该航路工程因涉及多地实施,故要对各实施单位的开工时间进行审核,审计时注意审核:开工时间应以开工报告批复以后或开工报告批复的时间为准;竣工时间以试运行结束为标志。

3)审核完成主要工程量与工作量:该航路工程审核办法是依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结算报告与单项工程的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对照审核。审核中发现不符,找出原因并进行处理。

4)审核收尾工程:该航路工程所列收尾工程应与单项工程验收报告的估计相符。如果发现不符,应分析原因并作处理;根据总概算调整批复,核实尾工工程的未完工作量,留足投资。防止新增项目列作尾工项目、增加新的工程内容。

5)审核建设成本:该航路工程建设成本的审核:依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结算报告与单项工程项目按照建设成本的构成,分别编制对比表,逐一审核。建设成本包括建筑安装成本、设备和工器具成本及其他费用成本三项。

6)审核土建中的主要材料消耗:该航路工程主材消耗一般包括钢材、木材和水泥。审核的办法是依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结算报告对照各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材料和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分析,然后加以汇总。

5.审核竣工财务决算表的真实、完整性。主要包括:

1)审核交付使用资产和在建工程及转出投资。审核该航路工程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真实、完整,是否符合交付条件,移交手续是否齐全;成本核算是否准确;核实该航路工程在建工程投资完成额,核实未能全部建成、及时交付使用的原因;转出投资:审核列支依据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真实,合规。

2)审核该航路工程库存设备器材的真实、完整性。该项目包括设备和器材两项,由于空管设备器材复杂,有的属于精密仪器仪表,有的属于系统类资产,还涉及到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的问题,因此对资产价值的正确归集就成为审计的重点目标。

3)审核该航路工程应收应付款。应将应收应付款列出明细表,然后由审核人员对照明细表逐项审核,必要时进行函证。

4)审核拨款累计支出及资金结余情况。该航路工程拨款累计支出应与各实施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拨款项目的累计数一致,也应与开户银行的拨款账上的支出一致,并进行汇总才能反映其真实、完整性。

6.审核该航路工程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及明细表真实性。审计方法是:审核表中所列内容是否真实、正确,表列交付使用资产的数量、价值与实际交付使用的数量、价值是否相符,有无虚报、重报等。

7.审核待摊投资明细表的真实、正确性。该航路工程待摊投资包括征地拆迁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勘测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设备检验费、工程质量监理费、审计费、招投标费、其他待摊投资等。建设单位管理费主要审核其列支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审核其占总投资的比率是否超过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监理费、审计费、招投标费的审核,主要审核其支付标准有无超过国家有关规定。 重点关注征地拆迁费的审计。

8.审核竣工决算分析说明的真实、正确性。竣工决算分析说明是竣工决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决算报表的分析和补充说明,其内容为:项目概况、资金来源情况、基本建设概算和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建设成本和投资效益分析、经验教训等。

1)该航路工程的总评价。从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和造价四方面进行分析说明。进度:主要说明开、竣工时间、对照合理工期和要求工期是提前延期;质量:要根据竣工验收委员会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评定等级,对合格率和优良率进行说明;安全:根据人力资源和施工部门的记录,对有无设备和人身事故进行说明;造价:应对照概算造价,说明节约还是超支,用金额和百分率进行分析说明。

2)各项财务和技术经济指标及经济效益分析。

该航路工程经审计分析如下:

本项目批复投资140,160,000.00元,实际完成投资123,856,662.60元,节约投资16,303,337.40元。批复投资完成率88.37%,节约投资11.63%。全部作为交付使用资产处理。其中:交付固定资产121,332,712.86元,占比97.96%;交付无形资产(飞行数据处理系统软件)2,523,949.74元,占比2.04%。

3)审核建设项目及概算执行情况。审核该航路工程建设是否按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各单位工程建设是否严格按批复的概算执行,是否有概算外项目和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的问题,是否存在经济损失和重大质量事故。经审计分析该航路总体概算执行情况: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概算批复执行,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使得总体投资控制在批复的概算范围内。批复总投资140,160,000.00元,实际完成投资123,856,662.60元,节约投资16,303,337.40元,各单项工程均未出现超支现象。

4)该航路工程管理经验、问题和建议。

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展过程中,注重工程质量和进度,更强调科学管理和协调配合,通过实践,对搞好工程建设,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体会:强化设计,加强配合;实行定期项目协调会议制度;坚持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强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

四、提高审计质量的有益方法

根据以上审计实践,本文认为要提高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质量,审计人员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程序。要对建设单位工程竣工决算过程涉及的内部控制制度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尤其要增强在建设单位多点实施、管理分散和基建财务管理模式差异化的情况下内部控制审计的极端重要性,对建设工程管理流程进行初步的评价,对内控制度的关键点和薄弱点做到认识到位。

2.高度重视审计依据的重要性。掌握财政部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及审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及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标准,适时了解政策法规的变化,做到与时俱进。

3.熟悉工程技术方面的知识。对工程造价有关知识要有初步的了解和运用,对工程造价人员出具的竣工结算报告的内容及编制依据要有初步的了解,对其依据的合同、书证、物证及定额计价政策要熟悉。

4. 强化与相关的基建财务、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人员的协调配合,要注意与财务收支审计和工程技术审计相结合,因为财务收支审计和工程技术审计是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基础,要利用前面的审计成果,必要时进行延伸审计。

参考文献:

[1]陈力生,沃建荣.新编基本建设单位会计.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9.

[2]高雅青,李玲,时现.基本建设项目审计案例分析.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0.

[3]苗曙光.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与筹划指南.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

[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5]曹慧明.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务.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

[6]李金华.审计理论研究.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

第6篇:工程竣工初验报告范文

房子竣工是不是就可以交房了

房子竣工并不代表可以交房了。竣工日期约定的交房日期之前只要在对购房者实际意义不大。竣工日期与交房日期的区别在于:竣工日期是房屋建造完成的实际时间,而交房日期是交易双方认为约定的交付时间。交房日期必须以竣工日期为前提,房屋没有竣工,房屋肯定交付不了。

如果房屋在约定的交房日期来到之后没有竣工就意味着开发商无法向购房者交房,开发商肯定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果,在约定的交房日期之前房屋已经竣工,开发商并不一定立即交房,而是应当按合同在交房日交房,只要在交房日期之前交房,开放商就不违约。

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需要什么条件

1、现场的房屋构造和格局必须要跟图纸上的设计内容一致。

2、建造房屋时,建筑材料、配件以及设备进场的具体情况,必须要有一个详细的报告。

3、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方面的文件,必须要有一套非常完整的记载。

4、工地的设计监工和管理要能够取得合格的文件。

5、有工程的保修书,当地行政部门、消防部门、环保部门都出具了认可的文件。

房地产竣工验收包含哪些

1、施工完成后提交验收申请,填报申请表。

2、内部初级验收。专业工程师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项目部质安工程师、工程技术部工程师进行内部初步验收,并填写相关资料。

3、预验收。由专业工程师,外部和内部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物业管理相关人员等一同进行工程的验收检查。

4、正式验收。施工单位有关工程师和外部监理工程师以及物业方一同进行正式验收。

5、验收资料的审查和评定。将工程质量检验结果和有关资料上交与政府质监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

6、验收资料会签或报告。检验完后,质检组人员向有关单位进行汇报。

第7篇:工程竣工初验报告范文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 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第8篇:工程竣工初验报告范文

第一条现场准备。社区工作局牵头负责处理用地范围内所涉及的群众矛盾,安排专人保障项目顺利开工、如序进行;拆迁安置办公室负责用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地面附属物(含坟墓、树木、鱼塘、农户道路等)的拆除补偿并清理到位;建设局负责用地范围内的管线迁移、水系调整等,并组织平整土地。

第二条交组织。需要实行交管制的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编制交管制方案,经建设局确认后,报区公安交部门审批。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交管制方案配合公安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条图纸交底。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施工图纸交底。建设单位组织原有管线产权单位交底时,应明确要求管线产权单位提供详细的书面交底资料并签字盖章。建设单位及时将交底资料提供给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第四条监督组建施工项目部。合同签订前,承包人应将标函中明确的驻地项目部主要人员的执业资格、注册等证书原件统一交由发包人代管,直至施工合同履约完成。项目部人员不得擅自更换,如确需更换,应报发包人批准。

第二章工程监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

第六条监理单位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七条监理单位需按标函中拟定的监理组织委派总监及监理人员,在合同签订前,监理单位应将标函中明确的监理人员的执业资格、注册等证书原件统一交由发包人代管直至合同履约完成。

第八条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持有监理上岗证,其中承担现场监理任务的外聘人员不超过三分之一,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是国家或省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年龄不得大于60周岁。

总监理工程师一般可担任两个项目的总监,但必须在开发区内,如确需担任第三个项目的总监,须得到建设单位及开发区分管领导的批准。监理机构的其他监理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上兼职。

监理机构人员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换。如确需更换,应报建设单位批准。

第九条监理机构人员必须坚守施工现场,根据监理细则采取巡视、旁站或平行检验等方式进行监理。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经常检查监理机构人员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的情况,对于擅离职守或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的监理人员,建设单位可书面向监理单位提出换人要求,并按照合同约定,对监理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第三章工程施工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定期考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记录备案。

第十二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得拨付工程款,不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项目经理部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科学组织施工,严格按照施工规范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机构审批后实施,同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符合工程投标标函和合同要求。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由项目监理机构审批并报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设计调整。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按见证取样的有关要求,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必须有建设单位人员参加,进行现场取样,并送经建设单位确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管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明确各项文明施工措施,积极参加安全文明工地考评。

施工区域内应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交标志标线,夜间设置警示灯及照明灯,保证车辆行人行。工程施工造成沿线居民出行不便的,施工单位应设置安全道和醒目的警示标志,确保行人安全。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正式施工前,应向管线单位核实各类管线位置,向施工操作人员进行详细交底,落实保护措施和处置预案。在重要管线或管线复杂地段施工,应派专人负责管线保护,并知有关管线维护单位派人到现场监护。施工中如遇意外情况,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一旦发生事故,应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抢修工作。

第十九条工程完工,施工单位应及时拆除工地围护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场地及周边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二十条工程范围内的各种信、广电、电力、供水、燃气等管线施工,实行施工申报审批制,由规划局审批、协调、管理。各施工单位应服从安排,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第四章合同价款调整

第二十一条开发区工程建设实行设计、施工变更审批制度。

第二十二条因设计、施工变更可能增加工程量或材料、设备更换的,应当按开发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和财政性资金采购管理制度》中的规定执行。

1.对单项设计或施工变更占工程中标价的10%以下(不含10%),金额不超过5万元(不含5万元)且累计变更在预留金以内,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变更方案、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等详细资料,建设单位会同监理单位等有关方面审核论证并提出意见,报建设单位分管领导批准。

2.对单项设计或施工变更占工程中标价的10%以上,或金额超过5万元。但不突破投资概算的,必须经区招标中心、区审计局和开发区财政、纪检等部门现场鉴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3.对变更增加造价并超出原投资概算的,应当由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报告,财政部门审核后,由党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第二十三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工程量签证,需要调整合同价的,必须事先履行审批手续。

第五章工程验收、移交、保修

第二十四条项目监理机构负责组织工程预验收,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竣工报告;

(三)监理单位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四)有完整的过州区城建档案馆预验收认可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五)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六)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需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第二十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验收;

(三)竣工验收的程序包括: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工程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检查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的评价,形成经验收组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验收组成员由开发区分管领导以及建设单位、规划局、建设局、财政分局、纪检等部门人员组成。

第二十七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写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工程竣工验收过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维护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于工程竣工验收三个月内将竣工文件报送州区城建档案馆。

第三十条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施工单位应履行保修义务;质量保修期满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出保修期满确认申请,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确认。

第六章工程结算

第三十一条工程项目施工完毕,经监理机构组织预验收后,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编制竣工结算,报监理机构审核。

第三十二条监理机构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后,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审核,并报送建设单位进行审查。

第三十三条建设单位对报送的结算资料组织内审,将核减的结算及时反馈给施工单位重新调整,最后将经过重新编制的竣工结算报送州区审计局完成最终审定。

第七章工程资金管理

第三十四条工程建设资金实行概算申报、逐级审批、计划安排、申报拨付、专款专用的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工程建设实行概算申报制度。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批准后,即编制概算报建设局,建设局审核后报财政分局,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党政办公会议批准。

第三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坚持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按照计划规定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使用项目资金。

第三十七条工程资金的拨付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一定的审批程序。承包人向监理机构提交已完成工程量报告,并申请资金拨付,监理机构审核意见后报送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组织财政、纪检部门现场鉴证工程量完成情况,并完成审批程序后将工程款支付给承包人。

工程资金拨付实行定期公开制度。财政分局每季度将工程资金拨付情况以表格的形式书面向党政办公会议报告。

第八章不良行为记录

第三十八条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划局、建设局和建设单位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建设咨询机构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咨询评估中弄虚作假,或者评估结论严重失实的;

2.设计单位不按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概算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情节严重的;

3.勘测单位、检测单位弄虚作假的;

4.施工单位不按批准的施工图和有关建设规定组织施工,情节严重的;

5.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6.施工单位项目部主要成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的;

7.施工单位在所承接的工程中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8.施工单位未按合同完成工程建设进度或未达工程建设质量的;

9.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整改不力的;

10.施工过程中由于主观原因造成管线严重损坏,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

11.监理单位不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情节严重的;

12.监理单位监理措施不力,而使工程质量和工期未按合同履行;

13.造价咨询机构与施工单位串或咨询成果出现严重错误的;

14.在招投标中串投标的;

15.违反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第9篇:工程竣工初验报告范文

关键词: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验收监测 ; 监测报告

Abstract: This article mainly from the scene investigation, monitoring program preparation, monitoring contract, in-situ observation and monitoring reports and report, the paper discusses how to carry ou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cceptance monitoring.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acceptance; acceptance check monitoring; Monitoring Report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前言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是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重要手段,是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并有效运行的最后一道关口,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0)第38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的有关要求,验收监测由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站负责实施。其主要工作程序为:业务委托、现场勘查、监测方案编写、审核签订合同、现场监测、报告编写及审核报告报出等。

2、业务委托

在规定的试生产期,承担验收监测任务的环境监测站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3、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工作包括对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即生产设施)的勘察和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的勘察和检查,是检查建设项目是否能够开展验收监测、确定验收监测范围和制定验收监测方案的一个关键步骤,也是验收监测环境保护管理检查的一个组成部分。 4、验收监测方案的编写 4.1验收监测方案的编制。验收监测方案是对一个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和环保设施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测的计划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4.1.1. 前言部分:主要是简述建设项目和验收监测任务的由来。一般包括建设项目的历史沿革,工程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的时间、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收监测工作的环境监测站、委托单位、现场踏勘的时间和参加单位等。 4.1.2. 验收监测的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法规、办法、技术规定;与本建设项目有关的环保技术文件;各级主管部门对本项目有关的批复意见;开展竣工验收监测的依据,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自检报告以及其他有关需要说明的问题或情况。4.1.3. 建设项目的工程概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概况;建设项目工程的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情况、生产的原辅材料,主要污染源,环保设施的情况。并交代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和建议,以及各级主管部门对环评报告书批复要点及审查意见。 4.1.4.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和监测内容:评价标准应列出国家或地方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环评当时适用的和现行的)。监测内容应按照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分类,全面简要地说明监测因子、频次、监测点位布设情况以及示意图。同时应列出采样、监测分析方法,验收监测的质量控制措施等。4.1.5. 环境管理检查:项目建设初期、建设期间和试生产阶段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情况;环保设施、竣工及运行情况;潜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情况;工业固(液)体废物处置和回收利用情况;生态恢复、绿化建设及植被保护情况;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保护办法落实情况;施工期、运行期扰民现象调查;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

4.1.6、验收监测时限: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项目,应在完成现场监测厚30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表》项目,应在进行现场监测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4.2编制验收监测方案需注意的问题:

4.2.1、建设项目实际建成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和初步设计是否一致。

4.2.2、验收监测的执行标准是否正确。

4.2.3、验收监测因子和频次选择合理。

4.2.4、环境管理检查内容要反映项目特性,筛选出主要环境因子,确定调点。5、验收监测经费的合同签订 一般以地方有关部门批准的有效《监测收费标准》编制验收监测经费概算。对《监测收费标准》中未列出项目的费用可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确定后,双方签订合同。 6、现场监测6.1现场监测情况负责监测的科室负责人制定监测程序,包括监测人员、交通工具、监测仪器与实验室准备,把握现场监测情况及人员安排,及时向业务室项目负责人反映产生的可疑数据等等。 6.2 现场监测时需注意的问题:

6.2.1、现场采样期间应经常查看生产工况是否正常。在现场要及时收集资料,包括工艺情况、设备运转情况、环保设施设计参数及运转参数、环保处理设施清单、环境保护管理内容资料等。

6.2.2、现场监测负责人发现问题,可以直接补测。7、验收监测报告编写验收监测报告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和环保验收工作的需要进行编制。前言、验收监测依据、建设项目工程概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意见及其批复的要求和验收监测评价标准的部分的编写应在监测方案的基础上,加入需要补充的内容。除此之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7.1监测期间工况分析:主要给出监测期间,能反映工程或设备运行情况的数据或参数。对工业生产型建设项目还应计算出实际运行负荷,以确定否达到竣工验收监测要求。 7.2监测分析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介绍监测分析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执行情况和结果。 7.3验收监测结果分析及评价:验收监测结果,包括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废气量、年排放量等以及无组织排放监测值,厂区周围环境特别是敏感区环境质量的监测值等。根据验收监测的评价标准和指标,对各种污染物排放浓度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分析,包括出现超标或不符合设计指标要求时的原因。7.4环境管理检查:根据验收监测方案检查内容,逐条目进行说明。7.5编写监测报告需注意的问题:1、建设项目实际建成与初步设计、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是否一致;2、验收监测的执行标准及其应用要合理;3、验收监测结果的评价准确;4、污染物总量控制情况;5、环境管理检查结果详细、公正;6、根据现场监测、检查结果的分析评价,结论中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需要改进的措施或措施建议。8、报告报出 报告完成后应及时准备好验收相关材料。建设项目验收后要及时建档,移交档案室管理。 9、结尾

根据验收监测的检查和测试结果进行分析评价,按执行制度、废水、废气排放源及其相应的环保设施、厂界噪声、工业固(液)废物、无组织排放源、监测厂区附近的环境质量,给出验收监测的综合结论(主要以污染物达标排放、以新代老、总量控制执行情况、执行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制度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说明)。


相关文章

专题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