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开题报告及文献综述(国内外关于城市社区垃圾分类的研究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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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综述
国内外关于城市社区垃圾分类的研究
西方发达国家较早时期就实行了垃圾分类,且对垃圾分类的研究也较为成熟。
从理论的层面来说,研究内容较为广泛,研究方法以定量和定性为主,形成了一些较成熟的垃圾分类相关理论。如加拿大学者Taylor S和Todd,他们从计划行为理论视角出发,以生活垃圾循环利用和堆肥行为为研究对象,构建了生活垃圾管理模型。该模型主要包括以下5个影响因素:行为、行为意向、感知到的行为控制、态度和社会规范。研究结果表明,该理论在预测生活垃圾循环利用和堆肥行为中有一定的有效性,并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4]Stern则提出了VBN理论,即是价值—信念—规范理念。该理论是在心理学的价值理论、规范激活理论以及新环境范式理论的基础上构建的,通过研究价值观、信念和规范三种变量的作用及其间的关系,来解释环境行为是如何形成的。该理论指明,个体的价值观体系会影响环境态度类变量。[5]
从实践的层面来说,已有的垃圾分类经验总结研究非常丰富,同时还有许多新颖的垃圾分类运行模式介绍。Barr以英国城市公众循环利用行为作为研究对象,发现是否提供分类垃圾箱、垃圾箱所在位置与公众楼的距离这两个因素,会显著影响公众决定是否实施循环利用行为。他发现所提供的分类垃圾箱状况与公众循环利用行为是线性相关关系。[6]同时,国内学者娄成武总结了巴西的特殊垃圾分类体系——以一个名为赛普利(CEMPR的音译)的非营利组织为核心,动员拾荒者加入垃圾分类行业,以实现垃圾分类顺利推行、拾荒者收益增加以及赛普利背后的企业赢得信誉的三赢。赛普利成立于1992年,是由28家私营企业在巴西发起成立的“包装再生利用促进协会”,其宗旨是推动城市固体资源性垃圾的回收利用。赛普利的主要工作包括孵化城市拾荒者组织——合作社,并支持其发展;组织企业为拾荒者提供垃圾分类培训;争取政府对合作社提供各方面的支持等等。[7]巴西与中国一样,都是发展中国家,且两者的人口基数都比较大。因此,以赛普利为核心的垃圾分类推行措施,对中国来说,可借鉴意义较大。
反观我国,垃圾分类的起步则比较晚,直至2017年才正式在较大范围内启动。到了2020年,学界才开始踊跃研究国内社区的垃圾分类。但随着热度不断上升,有关社区垃圾分类的研究成果在近两年来也不断增加。
就研究类型来说,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但以定性研究为主。
定性研究多从不同理论视角对社区垃圾分类进行深度研究。崔鸿霞在罗杰斯的“S”形创新曲线理论的基础上,对社区居民的垃圾分类行为进行研究,发现与罗杰斯的“S”形创新曲线相反,社区内垃圾分类行为呈现扩散强、维持弱的特征,从而提出“倒S”创新扩散曲线。[8]其中还有对垃圾分类进行理论建构的。较成熟的理论建构者有曲英,她以社会心理学中的计划行为理论为基础,结合A—B—C理论中外部因素对行为的影响作用,还同时考虑了年龄、性别,受教育水平和收入不同的各种群体在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行为意向和行为上是否存在差异,最后构建了我国城市居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行为理论模型。[9]
定量研究多用于分析社区垃圾分类中的居民参与情况及其影响因素分析。高宁,巩合德等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并用SPSS对调查结果进行整理分析,以了解某社区居民对垃圾分类知识的掌握程度、垃圾分类行为态度及可能的影响因素。[10]其次刘美辰还采用AMOS21.0分析软件进行结构方程数据分析,对城市居民的社区心理融入在社区行为融入对垃圾分类政策参与的中介影响机制的研究。[11]
就研究主体来说,研究主体多元,主要有垃圾分类主导者——政府、垃圾处置企业、社区工作者、社区居民这四类。赵频、张旭主要以社区的工作者为研究主体,研究结果表明由政府将垃圾分类的倡导和责任落实委托专业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的模式能够有效提高垃圾分类成效。[12]陈海滨,余威等人则明确指出社区居委会在普遍推进垃圾分类制度中的职责任务——组织落实、宣教培训和检查督导等。[13]但目前的社区工作者中提及到社会工作者的研究仍然占少数。其中明确提及的有曾永鑫,他简单讨论了一下在有关垃圾分类的社区治理模式中,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定位。他认为社会工作者在社区中的角色不可或缺,作为沟通者,能够畅通政府、社区和居民之间的沟通渠道;作为垃圾分类知识的教育者,能够协助社区居民习得垃圾分类知识和环保知识,增强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和动机,提升他们的垃圾分类行为水平;作为倡导者,社会工作者可以举行方式多样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以动员居民参与社区垃圾分类,并在此过程中提升其垃圾分类水平和意愿。[14]以社区居民为主要研究主体的文献多关注如何动员社区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问题。文智源则从政策、环境和居民三个层面对边缘化社区居民的垃圾分类动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四条优化路径,分别是树立典型群众、激活社区力量、营造社区社会资本和下达正式文件[15]陆锦玲,王晨阳则提出针对性宣传、根据居民特征拓宽动员途径以及培育社区志愿团体等建议,这些建议对于有动员刚起步、群众基础弱、实行效率低等类似特征的地区具有较强的建设性。[16]除了着重研究某个主体的文献,还有将各个主体联系起来,综合考察的文献。如杨叶、吴灵琼还以江苏省某小区为例,探究了政府、垃圾处置企业、社区工作者、社区居民四者之间的互动模式,认为各主体在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中形成了一个政府主导、第三方企业自主运营、居委会协同配合以及社区居民参与的多边互动模式。[17]
就研究内容而言,研究内容丰富多样。其中对垃圾分类过程中的困境及原因分析的研究占的比例较大。刘双双发现多数居民的垃圾分类行为与垃圾分类意向之间是不一致的,并认为这种不一致与社区的居民流动性、监管力度以及与居民切身利益的相关度不够等因素有关。[18]其次是对城市社区垃圾分类的具体实务过程探究,并总结经验,为城市社区垃圾分类的推行提供参考。这类研究多以某个具体城市为实例。上海市率先制定了强制垃圾分类的政策,走在了全国垃圾分类的前列,故以上海市为实例的研究理所应当地占了实务过程研究的较大的比例。贾婷婷调研后发现,上海市在推进垃圾分类改革进程中,通过强制政策倒逼公众转变行为方式,通过丰富多元的宣传手段影响公众思想观念,还采用垃圾分类全程跟踪检测系统来落实“不分类、不清运”原则和避免“混装混运”现象的出现。[19]除了上海市,也有对其他城市的研究,同样具有参考价值。赵频、张旭以湖北省武汉市某社区为例,对该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中所采用的专业企业智能分类模式进行了探讨。[20]还有一部分研究主要探究了符合中国本土国情的具体策略和各种优化社区垃圾分类模式的路径。马瑞红,赵频提出以社区为单元,在社区内形成监督管理机制的垃圾源头分类处理回收模式,并提出了具体的实现路径。[21]罗楠则针对上海市的垃圾分类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提出了有力观点,他认为垃圾治理应以三方各司其职、四个环节有效衔接的治理生态为导向,率先明确湿垃圾生化处理、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干垃圾焚烧处理的末端治理路线,并依此构建政府、居民、企业各司其职的闭环生态。同时还提出了建立菜单式的垃圾分类奖惩价目表这种具体的奖惩体系建构思想。[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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