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汇报 常态化推进文明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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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普洱这样一座有颜值、有温度的文明之城,幸福!”说起生活在普洱的感受,普洱人民纷纷“点赞”。近年来,普洱市始终秉承“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和群众生活质量”宗旨,常态化长效推进文明创建,让城市更有颜值,更有温度。
常态化夯实文明创建基础
推动全民共建共享
文明城市的创建,离不开工作机制的健全与完善,更离不开全体市民的共同参与。“创建文明城市,人人有责。我虽然退休了,但也要尽一份力量。”已退休的李金玉走在大街上时,就会顺手将地上的垃圾捡起来丢进垃圾桶里。“爱护这座城市就应该像爱护自己的家一样,自己的家干净整洁了,我们才能享受到家带来的温馨。”
普洱通过创新责任机制、完善监督机制、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常态化夯实文明创建基础。首先,全面实行“一把手”工程,成立指挥部,坚持召开每周协调会、调度会、现场督导会,市级领导深入一线检查督导、解决难题。制定“挂社、包街、联片、帮点”方案,构建了“党委统一指导、党政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常态化推进机制。
其次,定期不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创建工作情况,制定《普洱市文明创建群众监督和评价实施办法》,畅通市民监督渠道,为创建工作建言献策、督查视察,并对创建工作进行巡察、暗访监督,及时发现和督促问题整改。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在电视台开设“随手拍”专栏,曝光问题和不足,推动工作和责任落实。
最后,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与市纪委监委建立“2+1”督查组,将文明城市纳入市综合目标考核和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内容,开展全覆盖专项督查,创文办组建8个实地督查组开展常态化督查,完善工作通报、媒体曝光、约谈问责制度,对创建不力的责任单位严肃追责问效,形成层层抓落实、人人担责任的创建工作格局。
同时,普洱市通过强化“氛围营造、惠民举措、素质提升”,推动全民共建共享。把发动群众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内在动力,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普洱精神等核心内容,通过全媒体平台,以打造主题广场、建设示范街区、宣传学习典型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广覆盖、高密度、多视角的宣传动员和思想发动,将创建工作变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自觉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创建合力;加大城市修补力度,完善城市基本功能,打造便捷城市交通,提高城市智能化水平,建设宜居城市环境,让市民在文明创建中有更多获得感。
开展文明创建“十个100”专项行动,分别为100名环卫、绿化工人“送温暖”、100名建筑工人“送爱心”、100名出租车、公交车司机“送热忱”、100名快递小哥“送安全”、100名孤寡老人“送关心”、100名留守儿童“送关爱”、100名城郊婴幼儿“送关怀”,激发市民创文热情,营造了全民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以党政机关、家庭、企业和窗口行业、学校、社区、农村等为重点,深入实施文明素养、家庭美德、思想品德、诚信守法、乡风文明、公共道德培育行动,通过集中宣讲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等主题实践活动,把文明理念变成市民自觉行动,全方位提升市民文明素养。
常态化突出治理抓实重点
擦亮城市幸福成色
家住思茅区公园一号的刘明成大爷每天傍晚都要到茶城观景台走一走,看看这座美丽的城市,尤其是日落的时候,漂亮极了,心情也更舒畅。“我们小区门口还设有公共洗手台,很方便。”无论在普洱何处,像刘大爷一样的普洱人每天都能感受到普洱的美与温度,正是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之下,常态化突出治理抓实重点,从而提升了城市颜值、擦亮了文明成色。
普洱突出创新网格化治理、深化市容市貌治理、常态治理不文明行为“三个治理”,不断探索管理新模式,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管理水平,用广大市民良好言行构筑起城市文明的好环境、好秩序。
具体来说,落实“挂社、包街、联片、帮点”创建机制,实行领导挂钩和街长、片长、点长负责制,做到责任、任务、管理进网格,形成“挂钩领导全面统筹,片长统筹片区,街长、点长负责包街帮点,乡(镇)、社区抓具体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创建格局;探索居民小区网格化管理新模式,在中心城区561个小区全覆盖建立创文工作委员会,创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小区管理模式;围绕市民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主要街道、城中村、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卫生综合整治,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和车辆乱停乱放、不礼让行人等交通秩序整治,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市场秩序整治,中心城区河道治理和社会安全秩序整治。
颁布实施《普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突出抓好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违法、乱贴乱画、乱扔烟头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的常态化整治,开办“文明培训班”,持续开展“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文明行为引导行动,推动市民争当文明人、争做文明事。
此外,普洱市还通过抓实文明创建载体、文明行业评选、抓实常态化创建管理“三个重点”,不断擦亮文明成色。持续推进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据统计,截止目前,全市共创建全国文明单位16个、全国文明村镇13个、全国文明校园2个;省级文明城市5个、文明单位3个、文明村镇138个、文明校园8个;市级文明城市3个、文明单位429个、文明村镇153个、文明校园145个、文明家庭129户。
坚持选树典型,让各行各业、不同群体学有榜样、行有示范,用身边的先进典型倡导文明新风。据统计,2018年以来,全市累计评选道德模范100名、最美医护人员53名、最美志愿者23名、最美家庭108户等。
制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考核实施方案》,每年开展2次专项督查,每季度暗访测评,每周常态督导,对连续靠后的部门进行通报,并加强省、市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考核,完善《普洱市文明创建工作负面清单》,每半年开展一次动态检查,每年开展一次年度测评,每3年开展1次申报和综合复查测评,推进责任落实、工作推进、督查整改常态化。
如今,普洱市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不断推动志愿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常态化;全社会逐渐形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文明新风尚;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成为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筑同心的主阵地,不断彰显城市文明气质,让“文明之花”在普洱灿烂盛开、持续绽放。(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