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门诊整改措施(预防接种管理整改措施范文第6篇)

2024-02-09 14:45: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下面是好好范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预防接种门诊整改措施(预防接种管理整改措施范文第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预防接种门诊整改措施

预防接种管理整改措施范文第1篇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治疗组18例, 男13例, 女5例, 年龄最大63岁, 最小21岁;病程3~5年10例, 5年以上8例, 以腹痛腹泄为主者9例, 腹痛时泻时结者6例, 以便结为主者3例。18例均经纤维结肠镜检排除肠道器质性病变。对照组17例, 男11例, 女6例, 年龄最大65岁, 最小20岁;病程3~5年9例, 5年以上8例, 以腹痛腹泄为主者9例, 腹痛时泻时结者6例, 以便结为主者2例。17例均经纤维结肠镜检排除肠道器持性病变。

1.2 治疗方法

治疗组:早补脾胃:参苓白术丸 (红参、桔梗、甘草各10g、白术、熟扁豆、苡仁、莲米各30g、茯苓、陈皮、砂仁各2 0 g) 细末水泛为丸, 辰7时空腹米汤送服8g;午泻心火:加味泻心丸 (黄连、大黄、香附、黄芩各3 0 g、白芍、木香各2 0 g) , 细末水泛丸, 午12时饭后服4g, 白水送下;晚补肾阳:加味四神丸 (补骨脂、淮山各40g, 吴萸10g、淫羊藿10g、仙茅各20g, 肉豆蔻 (面煨去油) 30g、五味子10g、) 细末水泛为丸, 晚7时空腹淡盐汤送服6g。对照组服盐酸黄连素加解痉止痛药。

2 治疗结果

2.1 疗程

1个月为1个疗程。

2.2 疗效

治疗组:治愈14例 (腹痛、腹泻、或溏结不调消失大便性状正常, 1日1次, 随访1年未复发) , 其中1个疗程治愈3例, 经2个疗程治愈7例, 经3个疗程治愈4例。好转4例 (腹痛消失, 腹泻、便结或溏结不调减轻, 大便性状基本正常, 1~2次/d, 随访年时有复发者) 。4例均经3个疗程以上治疗, 病程均为10年以上者。对照组:治愈6例, 好转7例, 无效4例 (服药3个疗程症状无明显改善) 。

2.3 疗效统计

2组疗效经统计学处理有显著的差异, P<0.05。

3 病案举例

陈某, 男, 4 5岁, 腹泄, 腹痛, 便结时作时止1 2年, 经纤维结肠镜检未见器持性改变, 诊为肠易激综合征, 中西药屡治乏效, 始就我诊, 2002年8月5号初诊, 见形体消瘦, 面色萎黄, 腹泻日2~4次, 数日后便结如羊矢或泄时夹有结粪, 后重不爽, 脐周时痛, 有时情绪变化症状加重, 舌红苔薄, 脉右关尺弱, 左关微弦, 予择时补泻法一料, 如法服用, 1个疗程后溏结不调减轻, 后重自除, 原法再服1个疗程, 大便正常, 后予参苓白术丸每日9g辰时服, 连服2个月身体康复。

体会:肠易激综合征, 是以与排便相关的腹部不适为主的功能性肠病, 往往是排便习惯和性状的改变, 症状持续存在或反复发作, 其病因目前尚不清楚, 其病理学基础主要是胃肠动力学异常和内脏感觉异常。精神、饮食因素可诱发或加重其症状。症类于中医之腹泄, 便秘, 滞下, 治殊棘手, 止泻则便结日坚, 通便则腹泄不止, 其病机实无纯实, 虚无纯虚, 以虚实夹杂, 标本并见为特点, 故治疗宜补泻兼施, 择时而服, 脏腑气血主时的规律是:寅时肺所主 (凌晨3~5时) , 卯时大肠所主 (5~7时) , 辰时胃所主 (7~9时) , 巳时脾所主 (9~11时) , 午时心所主 (11~下午1时) , 未时小肠所主 (下午1~3时) , 申时膀胱所主 (下午3~5时) , 酉时肾所主 (下午5~7时) , 戌时心包所主 (晚上7~9时) , 亥时三焦所主 (晚上9~11时) , 子时胆所主 (晚上11~凌晨1时) , 丑时肝所主 (凌晨1~3时) 如此气血流行不息, 环周不休。取参苓白术丸辰时服, 乘脾胃气旺而补之, 补益之力得以充分发挥, 则事半而功倍;取加味泻心丸午时服, 泻心火之炎直夺其势而通肠之滞, 复其化物传导之常, 取加味四神丸酉时空腹服, 肾阳得药物之助而益充, 生化之源而益健。如此则脾胃健, 心火平, 肠腑通, 肾阳充。而脏腑功能得以恢复。肠易激综合征可愈。本文关键词:择时补泻、肠易激综合征、治愈。

摘要:肠易激综合征, 是以与排便相关的腹部不适为主的功能性肠病, 往往是排便习惯和性状的改变, 症状持续存在或反复发作, 其病因目前尚不清楚, 其病理学基础主要是胃肠动力学异常和内脏感觉异常。精神、饮食因素可诱发或加重其症状。症类于中医之腹痛, 腹泄, 便秘, 滞下等, 中西医治疗效果不佳, 本文根据时间医学的理论, 脏腑气血流注的原理, 择时调补取得了较好疗效。

关键词:肠易激综合征,治疗原理,疗效

参考文献

[1] 李润民.中医时间医学研究[M].成都: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 1990.

[2] 王吉耀.内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预防接种管理整改措施范文第2篇

关键词:疫苗,冷链,管理,调查

为了解贵州省疫苗、冷链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现状, 发现和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0年4月对贵州省3个地区、5个县市、10个乡镇卫生院的预防接种管理工作进行调查。

1 材料与方法

1.1 调查方法

按照全省统一制定的调查表培训相关调查员, 对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3个地区疾控中心、5个县疾控中心和10个乡镇卫生院及其接种点的疫苗、冷链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进行现场询问及资料查询。

1.2 统计分析调查结果采用Excel软件进行整理和分析。

2 结果

2.1 疫苗管理

2.1.1 疫苗的接收、储存和运输

2.1.1. 1 地区级

3个地区疾控中心冷链室由专人、专账管理疫苗;抽查3个地区乙肝和乙脑两种一类疫苗, 疫苗的出入库登记完整, 账苗相符。3个地区疾控中心中, 有1个地区疾控中心未开展二类疫苗的储存、运输。抽查2个地区疾控中心狂犬病、水痘等二类疫苗, 疫苗的出入库登记完整, 账苗相符。3个地区疾控中心疫苗的接收和配送多数仅以调拨单作为依据, 且均未向疫苗配送单位索取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现场调查发现的部分疫苗批签发复印件及运输过程中的疫苗温度监测记录为疫苗配送单位主动提供。

2.1.1. 2 县级

5个县疾控中心一类疫苗由专人、专账管理。抽查5个县乙肝、乙脑两种一类疫苗, 有1个县疾控中心疫苗出入库登记不完整, 账苗不符, 其余4个县疾控中心疫苗出入库登记完整, 账苗相符。调查发现, 有1个县疾控中心狂犬病、乙肝等二类疫苗的管理有专人但无专账管理;疫苗出入库登记不完整, 账目不能体现疫苗销售情况和实际余苗量。其余4个县疾控中心抽查的狂犬病、乙肝、水痘等二类疫苗出入库登记完整且账苗相符。5个县疾控中心疫苗的接收和配送仅以调拨单作为依据, 且均未向疫苗配送单位索取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

2.1.1. 3 乡镇级

10个乡镇卫生院一类疫苗由专人、专账管理。抽查10个乡镇卫生院乙肝、乙脑两种一类疫苗, 有4个卫生院账苗不符。例如:某县1个乡镇卫生院乙肝账面余苗193支, 实际库存苗928支;乙脑账面余苗120支, 实际库存苗11支。调查发现, 有6个乡镇卫生院抽查的甲肝、狂犬病等二类疫苗的出入库登记不完整, 账苗不相符。10个乡镇卫生院疫苗的接收仅以调拨单作为依据, 且均未向疫苗配送单位索取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

2.1.2 过期、失效疫苗的处置

2.1.2. 1 地区级

3个地区疾控中心中, 只有1个地区疾控中心能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简称《条例》) 对过期、失效疫苗进行处置和登记。调查发现, 有2个地区疾控中心2台冰箱中存有过期的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和百白破疫苗。经现场询问, 3个地区疫苗管理人员均不知晓《条例》。

2.1.2. 2 县级

5个县疾控中心中, 2个县疾控中心仅在疫苗出入库登记本上对过期、失效疫苗标明报废, 未按《条例》进行处置和记录;3个县疾控中心2009年无过期、失效疫苗。调查询问发现, 3个县疾控中在2009年以前对过期、失效疫苗的处置欠规范且未见记录。经现场询问, 5个县疾控中心疫苗管理人员均不知晓《条例》。2.1.2.3乡镇级10个乡镇卫生院中有9个未能按《条例》对过期、失效疫苗进行处置和登记;1个乡镇卫生院仅在疫苗出入库登记本上对过期、失效疫苗标明报废, 但无报废疫苗处置记录。现场询问发现, 10个乡镇卫生院疫苗管理人员不知晓《条例》。

2.2 冷链管理

2.2.1 地区级

3个地区疾控中心有冷藏车3辆, 冷库14个, 低温冰箱18台;均建立有完整的冷链设备管理档案, 每天有专人对冷链设备运行情况和温度进行记录。3个地区疾控中心中仅有1个地区疾控中心将冷链管理制度张贴在冷链室内。3个地区疾控中心2009年未向疫苗配送单位索取运输过程的疫苗温度监测记录。现场调查发现的部分疫苗批签发复印件及运输过程中的疫苗温度监测记录为省级下发疫苗时主动提供, 且疫苗温度监测记录中到达地区疾控中心时的温度记录不完整。3个地区疾控中心每次向下级配送疫苗时均有疫苗温度监测记录, 但记录不完整。

2.2.2 县级

5个县疾控中心有冷库5个, 低温冰箱20台, 普通冰箱33台;建立有完整的冷链设备管理档案, 每天有专人对冷链设备运行情况和温度进行记录。调查发现, 有2个县疾控中心冷链室内无冷链管理制度;有1个县疾控中心每日仅对储存一类疫苗的冰箱进行设备运行记录和温度记录, 未对二类疫苗每日冰箱运行情况和温度进行记录;5个县疾控中心2009年未向疫苗配送单位索取运输过程的疫苗温度监测记录。现场调查发现的部分疫苗 (多数是二类疫苗) 批签发复印件及运输过程中的疫苗温度监测记录为疫苗配送单位主动提供, 且疫苗温度监测记录中到达县疾控中心时的温度记录不完整。5个县疾控中心能提供每次向下级配送疫苗时的疫苗温度监测记录, 但记录不完整。现场调查时发现, 有1个县疾控中心用纸箱装载疫苗配发给下级, 未进行温度记录。

2.2.3 乡镇级

10个乡镇卫生院有低温冰箱10台, 普通冰箱26台, 冷藏箱19个, 冷藏包91个。10个乡镇卫生院中, 有1个乡镇卫生院未建立冷链设备档案, 1个乡镇卫生院冷链设备档案填写不完整。10个乡镇卫生院每天有专人对冷链运行情况和温度进行记录, 但有7个乡镇卫生院未将冷链管理制度张贴上墙。10个乡镇卫生院均未向疫苗配送单位索取运输过程的疫苗温度监测记录, 且疫苗温度监测记录中到达乡镇卫生院时的温度记录不完整。现场发现, 1个乡镇卫生院冰箱短缺, 部分疫苗仅能用冷藏箱保存;1个乡镇卫生院用塑料袋带冰配发疫苗给下级单位, 且未进行温度记录。

2.3 预防接种管理

2.3.1 预防接种资格许可

调查的10个乡镇卫生院均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其中有3个乡镇卫生院许可证已过有效期。10个乡镇卫生院中除1个县所辖的2个乡镇卫生院有县卫生局2005年下发文件进行预防接种单位资格认证外, 其余4个县卫生局均未对所辖8个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单位资格进行认证。现场调查发现, 1个乡镇卫生院所有预防接种人员无预防接种资格证, 其余9个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人员均持有卫生局颁发的预防接种资格证, 但均未佩戴上岗。

2.3.2 接种场所管理

调查的10个乡镇卫生院接种点均为每月定点接种。其中, 有2个接种点未张贴一类疫苗的接种禁忌, 有1个接种点未张贴疫苗品种及接种方法, 有7个接种点一、二类疫苗混用接种台, 有2个接种点未将一、二类疫苗分类存放。

2.3.3 预防接种儿童信息系统工作

核查10个乡镇预防接种点的预防接种儿童信息系统记录, 有1个乡镇仅将2007年后出生儿童的预防接种资料录入信息系统, 2009年接种信息尚未录入;1个乡镇仅录入86名儿童的接种信息, 且信息不完整;1个乡镇2007-2008年出生儿童4 577人, 仅录入329名儿童的接种信息。核查2009年10个乡镇二类疫苗接种信息, 2个乡镇有二类疫苗较详细的接种信息记录, 其余8个乡镇除狂犬病疫苗有较详细接种信息记录外, 其他二类疫苗只有处方单和疫苗出、入库登记。

3 讨论

3.1 疫苗及冷链管理欠规范

一是疫苗管理欠规范。疫苗接收或购进环节, 地、县、乡各级均无法提供完整的生物制品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疫苗运送环节, 地、县、乡各级均未主动向上级疫苗配送单位索取疫苗保存温度单, 且地、县级在疫苗运输过程中的疫苗温度监测记录不完整。疫苗存放及销毁环节, 部分乡镇一、二类疫苗未分类存放;县、乡两级普遍存在二类疫苗管理不规范、疫苗出入库登记不完整、疫苗下发数和接种数及账苗不相符的现象;地、县、乡各级疫苗管理人员均不知晓《条例》, 且未按《条例》对过期、失效疫苗进行处置和登记。二是部分地区冷链管理流于形式。2个地区疾控中心和1个县疾控中心无冷链管理制度, 7个乡镇卫生院冷链管理制度未张贴上墙。

3.2 预防接种管理欠规范

一是绝大多数县卫生局未按照《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对乡镇卫生院接种点及预防接种相关人员进行资格认证, 部分卫生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过期, 多数预防接种人员依法执业意识淡薄, 工作时未佩戴预防接种资格证上岗。二是预防接种场所设置不规范。绝大多数乡镇卫生院未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简称《规范》) 的要求设置接种点, 接种点一、二类疫苗混台接种的现象较为普遍。三是预防接种儿童信息系统工作进展滞后。部分乡级单位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建设进展缓慢, 建卡儿童接种信息录入准确性有待提高。

4 建议

4.1 加强领导, 健全并落实相关制度

疫苗、冷链和预防接种的管理, 是疫苗预防接种成功与否的重要保证。疫苗、冷链和预防接种管理的不规范, 将可能造成疫苗的无效接种以及疫苗的错种、重复接种、漏种等安全隐患。因此,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高度重视疫苗、冷链和预防接种的管理工作, 强化监管职责, 彻底改变疫苗、冷链和预防接种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是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 充分发挥其管理监督作用, 依法定期对疾控机构的购苗、管苗、用苗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管理不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处理。二是疾控中心要针对目前在疫苗、冷链和预防接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对疫苗的采购、分发以及冷链和预防接种进行规范化管理。管理人员应熟悉各种疫苗的储存条件和要求, 妥善做好储存和运输工作, 同时要严格执行疫苗的出、入库和发放登记制度。预防接种技术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开展预防接种工作。三是建立并落实免疫规划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本次调查发现, 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工作随意性较大是导致疫苗、冷链和预防接种管理欠规范的主要原因之一。落实责任是确保预防接种管理相关措施执行的关键。因此, 必须在科学界定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及相关人员在预防接种工作中的责任的同时, 建立并落实免疫规划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这样才能有效、规范地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切实提高儿童疫苗接种率。

4.2 加快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的建设进程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能够进一步提高预防接种报告的质量, 可为免疫规划工作管理和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因此,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控中心应加大对该项工作的投入, 将建立、健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工作落到实处。

4.3 加大培训和督导工作力度, 保证疫苗安全规范接种

培训和督导是落实预防接种工作各项措施的重要手段, 各级疾控中心应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尤其是县级疾控中心应在预防接种管理如疫苗的接收、储存、运输、出入库登记、接种、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以及过期、失效疫苗的规范处置等各工作环节的操作性上下功夫, 加大对乡镇的培训、指导和督查力度。

预防接种管理整改措施范文第3篇

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和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人口流动逐渐成为一种趋势,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大量外来人口从经济欠发达地区进入广东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地区,外来人口的到来为当地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也给当地社会生活带来许多问题。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省流动人口达1 673万。2007年广东省公安厅数据显示,总人口9 449万,居住超过半年的流动人口2 450万,加上居住半年以下的流动人口达2 912万人,其中六成为省外流入人口,成为全国流动人口最多的省份。而且流动人口年龄构成年轻,女性多于男性,多数处于婚育旺盛期,已婚育龄人口比例高达51.6%,而且大部分集中在珠三角地区,使珠三角流动人口比重达到45.9%,这给该地区流动人口管理和预防接种工作带来了不少困难。数据分析显示,2007年深圳、东莞、中山、广州、佛山和珠海年度流动人口出生人数已经超过了户籍人口出生人数,深圳达到了3.63倍。由于流动人口来源广泛,流动性强,大部分流动人口的经济条件、文化素质、卫生状况和防病意识较差,给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和管理工作造成极大的困难,成为潜在的传染病隐患[1,2]。

1 现状

1.1 流动人口免疫屏障薄弱,疫情频发

外来人员流动的趋势也从只身外出打工发展到举家迁移,由于经济的原因,流动人口及儿童存在“三低一高”:建卡率低、接种率低、认识低,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高。据广东省部分地区调查,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四苗单苗接种率在54.5%~71.1%之间,四苗覆盖率只有53.9%。2004年对珠江三角洲的广州市、深圳市、东莞市和佛山市4市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见下表),流动儿童建证率和合格接种率均低于本地儿童,其中流动儿童的接种率远低于建证率,说明流动儿童的漏种、不按时接种、儿童家长忽视预防接种的情况非常严重[3]。流动人口中发生计划免疫针对传染病也占相当的比例,以麻疹为例,广东省流动人口病例数占总病例数的比例逐年增高:1997年为34.3%,1998年31.0%,1999年46.6%,2000年51.9%。2004-2005年麻疹确诊病例中流动人口发病数占全省总病例数的占62.6%;珠三角地区麻疹病例占全省总病例数的70%以上,其中90%是流动儿童。2007年外地户籍病例数占69.5%,报告暴发疫情53起[3]。2003年东莞市报告了909例麻疹,其中外来人口病例840例,占92%;74例新生儿破伤风和16例流脑均为外来人口;403例肺结核有近90%为输入性病例[4]。

1.2 预防接种人力物力不足,工作陷入被动

广东省约85%的流动人口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根据广东省公安厅2004年人口统计资料,广州市户籍人口737.67万,其中暂住人口208.5万,占总人口22%;深圳市户籍人口165.1万,暂住人口1006.1万,占总人口的86%,居住半年以下的暂住人口尚无准确数据[5]。中山市户籍人口139.4万,其中外来人口117.9万,占总人口的46%,实际估计的外来人口约150万[6]。东莞市户籍人口162.9万,外来人口486.9万,占总人口75%,实际流动人口可能达到900万。按照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流动儿童由现居地负责对其实施接种,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预防接种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由于条例的制定有一定的超前性,各地省市政府尚未相应出台条例和规定,预防接种的人员编制和物力难以满足流动儿童的增长数量[7]。另外,政府具体的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有些市政府虽然设有外来人口管理办公室,但只负责登记成年人的情况,并不登记子女的情况。计划生育部门仅关心超生的情况,并无通知或宣传预防接种的责任。若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入托或者入学,按照《条例》第二十七条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那么这部分儿童会被告知补种免疫规划疫苗;而没有入托或入学的流动儿童目前尚无专门机构和人员登记管理,在某些流动人口聚集地,这部分流动儿童占了相当的比例。他们大部分来自不发达省份的贫困农村山区,没有或很少进行过预防接种,很容易形成免疫空白,极有可能引起疫苗针对传染病的暴发。单靠预防接种人员入户调查的方式很难有效覆盖日益增加的流动儿童,从而导致当地流动儿童的低接种率。流动儿童基数一直是由防保人员上门寻访,加大了额外的工作量,导致基层防保人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之中,难免产生畏难情绪。因此,单靠卫生部门很难及时准确掌握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基数,进而有效提高流动儿童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流动儿童中免疫针对疾病暴发流行已逐渐成为严重影响广东省免疫规划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1.3 外来务工人员预防接种知识缺乏,宣传工作滞后

众所周知,外来务工人员大多流动性大,居住地不固定,文化素质低,是一群难以达及受众(信息传播的接受者)的人群[8]。据东莞市统计,88.3%的外来工属于劳务型,从事简单重复手工体力劳动,收入普遍较低,预防保健意识不强。据调查,只有10.4%的流动儿童家长主动要求计划免疫,约33.3%的儿童家长通过看电视、宣传栏得知,22.9%通过房东、同乡、亲友告知。正确的预防接种宣传教育可及性不强,个别疫苗的异常反应或耦合事件被误传和夸大,导致一部分流动儿童家长拒绝预防接种。

2 对策

2.1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法定工作机制

由于流动人口本身的特殊性,其预防接种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9],建议由政府牵头,形成一个多部门协作的法定工作机制来管理流动人口,其中涉及公安、劳动、计划生育和卫生部门协作。实际上,珠江三角洲地区市政府已经建立了专门的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机构或部门,中山市2009年正式启动流动儿童登记制度,为流动儿童提供教育、卫生等方面服务信息。广州、深圳、东莞等城市还研制开发了集流动人口治安管理、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税收征管等功能于一体的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6],2008年11月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成立,将进一步提升本地区流动人口的管理水平。建议市政府主管部门将流动儿童底数的搜集和预防接种宣传工作整合到该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中,在县(区)、镇(街道)、村(居)综合管理网络中增加卫生人员,在各村(居)设立1~2名兼职卫生联络员,负责流动人口的摸底和告知外来人员带适龄儿童免疫接种,加上托幼机构、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预防接种人员在预防接种门诊,查验预防接种证,为漏管、漏种的儿童补卡、补证、补种疫苗,从而做到预防接种覆盖所有适龄流动儿童。各部门分工协作,加强流动儿童信息互通,各负其责,并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奖惩条例,形成长效机制,从而有效地提高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效率,提高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的覆盖率和接种率[9]。

2.2 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对流动人口健康宣传力度

卫生部门可通过电视台、广播、报纸、手机短信等多家媒体和方式播放或刊发传递免疫接种相关知识和宣传资料,还可利用马路广告牌、地铁列车车厢内的拉环进行宣传,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扩大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影响。除了开展媒体的宣传方式外,还应开展卫生下乡宣教活动,选择流动人口集中的地区,会同计生、妇联、居委(村)干部,深入到流动人口中提供预防接种、育儿知识的咨询服务;大型宣传活动和小型讲座相结合,取得良好的效果。2006年“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的主题为“同样的权利,同样的健康,关注流动儿童预防接种”。通过广泛舆论宣传,营造本地居民和外来人员和谐相处的社会风气,有利于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开展[10]。2009年开展的全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预防接种宣传教育,流动儿童家长预防接种意识得到明显提高。

2.3 增加对流动人口免疫预防工作的资金投入,稳定基层网络队伍

县、乡镇级以及相关公共卫生经费的配置都是以常住人口为依据,若不根据流动人口增加的情况相应增加人员编制、经费以及物资设备,将无法满足管理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工作的需求,也不利于稳定基层网络队伍,直接导致人员数量和素质的下降,从而引起预防接种工作的滑坡,珠江三角洲地区接种人员与7岁以下儿童数(含本地和流动儿童)比例为1.10‰,与其他地区相比差异大。广东省计划建设预防接种门诊2 108间,目前已经建成规范化门诊1 576间,示范门诊186间,在某种程度上,可改善预防接种的工作条件,提高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的素质。应当根据当地适龄流动儿童的数量和分布,增加预防接种门诊的数量和人员配置,解决基层卫生人员的实际问题,稳定基层网络队伍[7]。随着接种工作环境的改善,接种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流动人员对预防接种信任度增强,有利于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的开展。

2.4 针对流动儿童开展免疫规划疫苗的查漏补种活动

流动人口管理具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外来务工人员随着居住时间的增加,工作逐渐稳定,经济收入增加,会逐渐融入当地的生活中间,预防接种的意识也会相应增加。因此,居住时间超过半年的流动儿童的建卡率和接种率同本地儿童的相近,如深圳市居住时间超过半年的流动儿童(占86.86%)维持较高的接种率和抗体水平,而13.14%的居住时间不到半年的流动儿童的接种率和抗体水平均较低,其他城市的暂住儿童也存在同样的问题,这是预防接种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利用针对脊灰和麻疹的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活动的时机,针对流动儿童开展免疫规划的其他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可以使流动儿童家长的预防接种意识得到增强,从而使流动儿童的常规疫苗接种率真正得到提高。

免疫规划工作是我国疾病预防控制的一项基本国策,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社会系统工程,其主要服务主要对象是儿童,新生儿的出生决定了免疫预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动态性。如何在新的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和变革时期,摸索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管理工作模式,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者的重要责任。我们认为,依靠政府主导、多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借助流动人口管理平台,形成部门间分工协作的法定机制,推动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配合形式多样的预防接种宣传教育活动,将当前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的被动局面扭转过来,从而进一步提高全人群免疫接种率,增加免疫屏障,消除免疫空白,降低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的发病率。

摘要:广东省自1978年实施计划免疫以来,计划免疫针对传染病发病率较实施计划免疫前下降了90%以上。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和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大量外来人口从经济欠发达地区进入广东省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地区,大部分流动人口的经济条件、文化素质、卫生状况和防病意识较差,给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和管理工作造成极大的困难,成为潜在的传染病隐患。本文分析了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法定工作机制,借助流动人口管理平台,推动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对流动人口健康宣传的力度;增加对流动人口免疫预防工作的资金投入,稳定基层网络队伍;针对流动儿童开展免疫规划疫苗的查漏补种活动。

关键词:预防接种,流动儿童,管理

参考文献

[1]林永杰,雷仁宇,罗耀星,等.珠江三角洲地区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及其影响因素调查[J].中国计划免疫,2007,13(6)586-589.

[2]谢莘,罗耀星,雷仁宇,等.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调查[J].华南预防医学,2005,31(6):31-33.

[3]彭国文,骆雄才,吴承刚,等.广东省2001~2005年麻疹流行病学特征及控制对策[J].华南预防医学,2006,32(5):15-18.

[4]叶向阳,黄淑华.东莞市流动人口疾病预防控制的现状与对策探讨[J].华南预防医学,2004,30(4):62-63.

[5]单芙香,卢紫燕,谭洁,等.深圳市流动儿童免疫预防工作现状及对策[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06,22(1):48-50.

[6]赵婉莹,吕海英,周海,等.中山市流动人口免疫状况调查分析及对策研究[J].中国计划免疫,2004,10(2):113-115.

[7]疏俊,彭国文,谢莘.广东省免疫规划人力资源与冷链设备现况分析[J].中国卫生资源,2009,12(4):195-197.

[8]凌莉,刘军,韩璐,等.广州市流动人口的卫生服务需求与利用[J].中华预防医学杂志,2005,39(6):395-396.

[9]孙美平,曾阳,刘爱华,等.北京市外来儿童免疫预防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对策[J].中华预防医学杂志,2005,39(6):419-420.

预防接种管理整改措施范文第4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应当及时补种”。查验预防接种证是一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工作,必须无条件贯彻执行。

二、查验的内容和方法:学校负责承担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每年对入学儿童进行查验,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在儿童办理入学时,必须出示儿童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安排专人,依据《山东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品种及接种程序》核查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填写《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学校每年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上报疾控中心。疾控中心负责统计分析,并逐级上报,合格的预防接种证应具有原始性,接种程序记录准确,有疫苗批号,并盖有接种单位公章和每次接种者签字,接种证应该记录所有属于国家免疫规划要求接种的各类疫苗,不缺漏项。工作流程如下:

三、补办预防接种证和补种工作

1.预防接种记录完整无缺的接种证,查验登记结束后应交由家长妥善保管。

2.有接种证,但接种项目不全的,应告知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带儿童到原接种单位或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补种缺漏疫苗。学校对补种的疫苗种类要有登记并存档。 3.无接种证者,应到原接种单位(外来流动人口儿童,应该到户藉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查接种卡或原始接种记录,进行补证,由各种原因接种证丢失或确实找不到原始接种证的,须由原接种单位出具接种证明,接种证明须加盖公章及接种者签字。

四、镇卫生院防保组对学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在查验接种证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下达传染病监督记录,并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每年对辖区内所有的小学校、托幼机构的查证工作至少检查一次。疾控中心负责对学校的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不定期有针对性地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五、学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每年都要进行。接种证查验工作指标;齐全率要达到100%。学校负责查证的工作人员应明确此项工作意义、目的,提高认识。如果因为没有认真做好查证工作,没有进行疫苗全程接种的儿童作为传染源引起某些传染病在学校发生暴发和流行。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将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要认真按照本方案提出的各项要求,确保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和漏种儿童补种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预防接种管理整改措施范文第5篇

申 请 书

源汇区卫生局、区疾控中心:

我院预防接种门诊在区卫生局的大力支持和疾控中心的精心指导下,精心策划,积极筹建,规范运转,主要负责我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现有工作人员7人,其中大专学历1人,中专学历4人,医师1人,专业护士1人,均持有卫生局统一发放接种上岗证。

门诊按《河南省规范化接种门诊标准》进行改造,五室分开,包括预诊室,登记室,冷链室,接种室,资料档案室。配备了专用电脑、条形码识别器及免疫规划信息化管理软件。接种门诊面积为60平方米,办公桌7张,工作凳10个、文件柜4个、工作制度牌10余个、条椅4个、冰箱4台、空调扇4台、暖吧四台,电脑2台、打印机2台、紫外线消毒灯3个。操作台5个(卡介苗专用台一个)、方盘5个、酒精缸5个、消毒桶1个、冷藏包9个、冰排50余个、酒精、棉签、砂轮、汤匙若干。留观室选择了儿童喜爱的图片,为儿童营造温馨舒适的接种环境,使儿童减少紧张情绪,从而防止心因性反应的发生。接种门诊外面分别制作了扩大免疫规划疫苗和预防接种知识宣传的两块大型展版,并悬挂了

预防接种管理整改措施范文第6篇

1 疫苗的储存

卡介苗:冷藏运输保存于2~10℃干燥的暗处, 预防冻结。

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保存于-20℃, 有效期2年, 2~10℃有效期5个月;室温下 (20~22℃) 有效期12 d, 30~32℃有效期为2 d, 冷链运输与保存。

百白破混合制剂:保存4~8℃, 防冻。冻结后不但无效, 还可引起不良反应。

麻疹活疫苗:怕热、怕光。保存4~10℃, 暗处 (冻干除外) 。

2 预防接种护理

环境:安排适当场所, 接种场所要光线明亮, 空气流通, 冬季室内要温暖, 接种用品及急救用品摆放有序。

做好心理护理:仔细解释, 做好宣教工作, 消除紧张恐惧心理, 争取家长和儿童的合作, 接种最好在餐后进行, 以免晕针。

生物制品的准备和处理:检查制品标签包括名称、批号、有效期及生产单位, 做好登记, 检查药瓶有无裂痕, 药液有无发霉、异物凝块、变色或冻结等。按照规定方法稀释、溶解、摇匀后使用。严格无菌操作, 做到一人一管一针, 安瓿内未抽吸完的药液须用无菌干纱布覆盖安瓿口, 在空气中放置不能超过2 h, 接种后剩余药液应废弃, 活菌疫苗应烧毁。

仔细核对儿童姓名、年龄以及疫苗名称, 详细询问儿童的病史及传染病接触史等健康状况, 严格掌握禁忌证, 必要时先进行体格检查, 严格执行规定的接种剂量、途径及间隔时间, 注意预防接种的次数, 按使用说明完成全程和加强免疫。一般接种活疫苗隔4周, 接种死疫苗后需隔2周再接种其他活或死疫苗。

消毒:用2%的碘酊及75%的乙醇或0.5%的碘伏消毒皮肤, 待干后注射;接种活菌疫苗时, 只用75%的乙醇消毒, 因活菌疫苗易被碘酊杀死, 影响接种效果。

接种后观察:接种后观察30 m in方可离开, 及时记录、预约, 保证接种及时、全程、足量, 避免重种、漏种, 未接种者须注明原因, 必要时进行补种。

3 接种后的指导及处理措施

3.1 卡介苗

接种4周~6周局部有小溃疡, 应保护伤口不受感染, 个别腋下或锁骨上淋巴结肿大或化脓。注意2个月以上婴儿接种前应做结核菌素试验 (1∶2 000) , 阴性才能接种。处理:化脓用干针管抽出脓液, 溃破涂5%的异烟肼。

3.2 乙肝疫苗

个别有轻度红、肿、痛症状, 很快消失。

3.3 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

冷开水送服或含服, 服后1 h内禁饮热开水, 个别偶有低热或轻泻。

3.4 百白破混合制剂

有轻度发热, 局部红肿、疼痛、发痒、硬块。处理:热敷局部, 多饮水。

3.5 麻疹减毒活疫苗

有部分婴儿有发热及卡他症状、皮疹或麻疹, 一般持续2 d~3 d.处理:多饮水, 但注意接种前1个月和后2周避免用胎盘球蛋白和丙种球蛋白制剂。

4 接种的注意事项

患自身免疫性疾病、免疫缺陷者;有明确的过敏史, 禁忌接种百白破类毒素、麻疹疫苗 (特别是鸡蛋白过敏者) 、脊髓灰质炎糖丸疫苗 (牛奶或奶制品过敏) 、乙肝疫苗 (酵母过敏或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 ;患有结核病、急性传染病、肾炎、心脏病、湿疹、新生儿体重小于2 500 g及其他皮肤病者不予接种卡介苗;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 (如放射治疗、糖皮质激素、抗代谢药物和细胞毒性药物) 期间, 发热、腹泻和急性传染病期忌服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可产生神经系统严重并发症, 儿童及家庭成员患癫痫、神经系统疾病, 有抽搐史者禁用;患有肝炎、急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不宜进行免疫接种。


相关文章

专题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