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与生活的关系论文 民俗与现代生活 民俗学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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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中文系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张卓参考文献及文献综述:1、《现代民俗学讲演录》董晓萍 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7年12月第一版第一次印刷:该书通过对于“民”和“民俗”的概念、定义的发展过程进行了系统完备的梳理,其中对于现代化时期和全球化时期的各国对于“民俗”观点的发展有较为新颖而全面的描述。并以表格的方式做出了中外各个时期“民俗”相关概念的对比。2、《说话的文化》董晓萍 著 2002年4月北京第一版 2008年1月北京第三次印刷:该书对于民俗的现代渗透做了通俗易懂的解释,例举了生活中的一些民俗事项,具体说明了民俗在今天越来越受到学界重视的事实。以下3、4、5、6共四册参考书目对于“民”和“民俗”概念提出了较为经典的概念,并通过这些概念体现了我国民俗学在对于“民俗”性质的理解上所经历的三个阶段的变化(二分法——三分法——民俗共同体)并在董晓萍《现代民俗学讲演录》中按时间顺序以表格形式进行了分类和对比3、《民俗学概论》钟敬文 主编, 上海文艺出版社,2009年第一版第一次印刷4、《民间文学概论》钟敬文 主编, 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5、《民俗文化学:梗概与兴起》中的《民俗文化学发凡》,钟敬文,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6、《建立中国民俗学派》,钟敬文,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9年7、《民俗学在今天意味着什么——欧洲经验与视角》(德)沃尔夫冈•卡舒巴 著 彭牧 译 原载《民俗研究》(2011.2)该文是卡舒巴教授于2010年11月13号在山东大学“近现代社会变迁与中国民俗学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大会主题发言。文章用欧洲视角关注了欧洲近百年来的民俗学发展并对中国民俗学发展给出了提供参考和借鉴的经验。其中很多民俗事项与思维观念新颖富有时代感。8、《民俗——日常情境中的中国人的精神生活》陈勤建 原载《民俗研究》(2007.3)该文中将中国传统民俗与中国人的现代生活相连接,并探讨了中国人现代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常见民俗事项的由来。9、【美】布鲁范德《美国民俗学》李扬译,汕头大学出版社,1993年。从美国民俗学的角度给出了对于“民”的概念的相应观点,其中包含了西方民俗现代化时期对于“民”和“民俗”的代表性观点。刚过去的清明节,我们在先人墓前陈列祭品心中念念有词的祝祷是民俗;即将到来的端午节,人们到糕点铺购买各色粽子以备节日所需是民俗;或者当我们参加朋友婚礼递上红包是民俗;当我们以充满个性的语言在微博里描述当天的生活感受并与他人分享交流或许也可以是民俗。现代生活中,“民”的概念不再仅仅指那些生活在与乡村的手工艺人和农人,在城市里,“民”也无处不在,而就此被不断延续和生产着的民俗亦可以说无处不在。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欧洲民族学研究所的沃尔夫冈教授在谈及欧洲民俗学界在面对后现代社会生活时认为,要讨论民俗学在今天意味着什么,有四个关键性问题是不得不涉及的,它们是:“第一‘民’在今天意味着什么?第二,‘民’在今天生活在哪里?第三,‘民’在今天是如何生活的?第四,‘民俗’的个人(folky individual)——文化的‘我’又意味着什么?” 尽管欧洲民俗学界面临的具体问题和情况与中国民俗学界面对的问题有很大不同之处。但欧洲经历过的一些社会变迁过程也是今天我们正在经历的,在这个过程中,欧洲的视角于中国民俗学发展是否也有可借鉴之处?在中国,现代生活对于现代民俗学有着怎样的影响?或者中国民俗对于现代人的生活有着怎样的反作用,下面,我想借用沃尔夫冈提出的这四个问题作为大致框架来谈一点我的想法。一、 现代生活中的“民”1、“民”的概念在中国的发展 在董晓萍老师的《现代民俗学讲演录》中提及了“民”的五个概念,并按照提出的时间顺序清晰地归纳了“民”这一概念在中国的大致发展演变过程。从1980年的由“工人和农民”组成,并“以农民为主的”“劳动人民”和“不识字人口” 到1999年由“人民群众和官方政府”、“不识字人口和识字人口”共同组成的“民族共同体”。 中国民俗学家们对于“民”的认识,“经过了三个阶段的变化,即阶级二分法的划分、文化三分法的划分和民族共同体的一分法的划分。这个变化的过程,也是整个20世纪中国民俗学的历程” 。(阶级二分法:把社会成员分成上层统治阶级和下层被统治阶级,这时“民”的成立有三个外部条件:民粹思想的政治认同,即认同下层被压迫阶级,反对上层贵族;欧洲文艺复兴思潮的理论认同,即认同农业文明,反对工业文明;五四运动的民族认同,即认同民族独立,反对外来侵略。三分法:在本国内部划分上、中、下三个阶层,然后指出“民”是中下阶层。这时在“民”中,纳入了中层阶层,即市民。一分法:在经济全球化冲击下,我国民俗学家改用一分法,强调“民”的性质是指“民族共同体”)在这一过程中,“民”的性质概念产生了一些视角的转换,从二分法中的被统治阶级,劳动人民到“三分法”中作为社会中下层的市民被纳入到“民”之中。“民”的外延扩大了,民俗学的研究领域也扩大了,之前被排除在外的城市文明基本受众,以及在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传统民俗的变迁都被纳入到了研究范围内。从“三分法”到“一分法”,“民”不再仅仅是社会中下层,而是指“民族共同体”,在世界多元文化背景下,中国民俗学的“民”涵义在一国范围内迅速扩大。经历了这三个过程,中国民俗学者对于“民” 的界定也实现了从“阶级民俗、阶层民俗向国别民俗的变化” 在“民”的概念不断被定义的过程中,中国民俗学者得出了“民族共同体”的解释,它有着深厚的历史根源和国学根基,本国立场十分鲜明的,董晓萍老师谈及此处,也说“这是中国民俗学者的一个特点”。2、西方学者眼中的“民”董老师认为,与中国民俗学者相比,西方学者则又多了一个异文化民俗考察立场。在民的术语界定上,他们经过了“殖民主义、欧洲发现和自然科学” 三个时期,从“野蛮人、原始人,未受过学校教育没有文化”的人到“使用信息工具如网络的人”的过程中,对于“民”的认识从最简单的描述用词来看,形成了一种从上往下看到基本平视的过度,同时,不再认为“民”是“没有文化”的而是可以使用很多现代化信息工具的,至少是有能力操作和获取信息的人们。延续到“现代化时期”,出现了阿兰•邓迪斯的“两人以上为民”,“任何拥有独特口头传统的人都是民”这样的界定。在这个时期,“小人物”、“ 口头传统”不断得到强调,并打破了“集体性”概念的束缚。美国民俗学家也谈到“许多争论的焦点是‘民俗’中的‘民’的含义,我们只需要阐释一点就够了:这就是不仅古朴的、乡村的民众,而且任何拥有口头传统的民众,我们都可以把他们看做传统的承担者” 。在走向现代化时期的过程中,“民”的概念范围被扩大,基本达到了“全民”的广度,是一群对本地区知识和生活传统的承担者。而到了“全球化时期”,学者们将视点转向外部,“在世界范围内评估国别民俗” “民”被定义为“传统的匿名群众”、“所有民间群体”、“被民俗定型的社会成员”、“世界民族志的平行承担者”、“享用共同民俗的人” 。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曾提出了生活方式上的“区隔(distinction)”概念。沃尔夫冈先生认为正是这些区隔形成了我们的文化习惯和社会身份。他将其解释为“它们结构着我们的社会生活。在对待服饰与食物、音乐与文学、休闲和社会聚会以及友谊和爱情方面,我们和我们的朋友、同事和邻居采用相似方式,但和其他社会群体和陌生人则不相同。”因此,西方民俗学人眼中的“民”可以说是在世界范围内的,拥有独立的口头传统、生活方式等能够形成其特有“区隔”的群体都可以算作是民俗学意义上的民。3、现代生活中的“民”在现代,由于“民”定义的发展,使其包括的群体几乎是“全民”。因此布迪厄和沃尔夫冈所谈到的“区隔”就是将拥有不同民俗的人们划分开来的依据。这种“区隔”或许可以解释为地区界限:同是纪念逝去的亡魂的日子,中国人过中元节,以我可见昆明市五华区范围内大部分街区为例,人们为了安抚逝去的魂灵在街角焚烧纸钱,孩子们在大人们的催促下于夕阳落山前赶回家中,晚间不可随意外出的风俗。这一切却与流行于西方英语国家的“万圣节”有很大不同,孩子们在晚间不但不会被关在家中,还可以将自己化装成鬼魂,挨家挨户讨要糖果。家家户户门前点上雕刻成俏皮表情的南瓜灯。在这里,历史文化传统和民族、宗教信仰产生了这一“区隔”。使得我们的“民”与他们的“民”有着如此不同的民俗。或者,“区隔”也可以解释为不同的职业、性别、民族、文化背景等等所引发的界限。但无论身处何方,社会地位、民族身份、国籍、生存状况有何不同,我们都被包含在了这个巨大的为“民俗”所定义的“民”的范围里。因此,再回到最初的问题:“现代生活中的‘民’”意味着什么这个问题上来。通过上面的资料和思考,我觉得,“民”就是享有共同生活方式、口头传统、文化背景的群体。他们可以是拥有不同国籍的人们、可以是来自不同民族的人们、可以是教师可以是律师、农民、工人所分别组成的群体、也可以是有不同兴趣爱好的人们、他们生活在乡村也生活在城市、他们有自己群体特有的知识体系、口头传统、生活方式……所以也可以说,民俗的“民”也包括你我,而我们只不过常常因为身处其中而对于属于我们自己的“民俗”很难意识到罢了。二、现代的“民”生活在哪里 对于这个问题,答案似乎很明确,沃尔夫冈说“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欧洲,答案都会是:在村庄中,但越来越多的是在城市里。” 1、西方“民”的生活空间20世纪60年代起,西方国家率先进入现代化时期。而70到80年代,他们完成了城市化过程,从80年代至今他们又在经历着回归乡村的过程。在城市化过程中,人们由乡村走进城市,带来了原有的乡村文化,并且在远离原有的文化背景的状况下,民俗意识增强,进入城市的人们用原先给予他们身份认同的民俗保有自我生存的地位的能力。而80年代以后,城市人口又向郊区、卫星城迁移,城市人口与农业人口发生有一次的混合接触,市民与农民在接触过程中不断对城市文明与农业文明进行相互认同。“直至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和市民” 2、现代中国“民”的生存环境目前,中国仍在经历着城市化过程,并处在高潮期。农民为谋生等原因进城生活工作,城市人口迅速增长,然而进入城市的农民很多情况下却对于自身的身份认定有着一种自信心不足的情况,害怕难以融入新的环境,怕被“城里人”看不起。因而其自身本来保有的民俗意识不但很难增强,还有被压制的可能性。城市原住民则开始更多地接触到异域文化或者此文化区域以外的文化,人们认识、理解、尝试然后或者否定排斥或者接受认同,使得城市成为多元文化的交融地。3、不同民俗的交融形成了现代“民”的生活环境如今,在西方发达国家,无论住在城市还是乡村,“民”已经对自有的民俗有了一定认同,可以说他们的民俗意识比较强烈。然而在中国,仍有一部分住在城市里的农民则因时势所迫,民俗意识被迫发生断裂,甚至可能有部分人还追求摆脱自身原有的生存方式。但无论怎样,“民”在中国,在西方,他们住在乡村当然更多的也住在城市里。他们拥有自己的传统生活方式,不管他们是不是有维护它的意识,是不是愿意将它作为保障自己生存地位的能力。“民”的生存环境都在转向城市,或者说,更多的人在将自己群体所具有的民俗带向城市,或者带向异国他乡,因此在世界各地的城市中,出现了大量的文化交融或者文化冲突,这种文化交互的过程,可以是城市文化与乡村文化,本国文化与异国文化相交互的过程。在今天的城市中,我们把新鲜陌生的外来文化融合进我们的生活。现在我们可以看到有的中国人或许仍然会自然地走进必胜客、麦当劳、肯德基并以这些地方所提供的食品饮料为时尚生活的一部分,然而很多欧美人则将这类食物视作是对健康极不利的垃圾食品。在遥远的美国,你或许会因为走出当地一家中餐馆的时候接到一个“幸运饼”(饼里藏有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一句孔子的话或者预言)而感到诧异,但当地人说不定会因为你的诧异而反问你:这难道不是中国的传统民俗吗?可谁又知道这却是美国人自己创造出来的中国民俗。因此,在“民”生存的环境之中,会有这样那样的文化冲突、甚至发明和伪造。城市文化变得越来越多样,然而拥有同样民俗的人们之间想要确认自己的身份,却又需要提升自己的民俗意识和对于个人身份的认同。在这里,我们同样也体验着新旧文化的交锋。以笔者从小生长的昆明城区为例,十多年前顺城街的回族民居和饭馆、街边烤肉串的摊贩、清真寺让人肃然起敬、以及我所就读过的布新小学如今已经为时尚的ZARA店铺所占据,时代更迭,如今光彩夺目的昆明王府井、著名的MAX影院聚居于此。当再度走过这里的时候,很难再从这块繁华的地面上回想出往日尽管交通堵塞、人群川流不息、 有些脏乱差的顺城街。曾有一段时间,顺城街的拆迁也曾引起不少人的反对之声,也曾有人撰文追忆顺城街的曾今煊赫的历史,然而如今这些本来就虚弱的声音更是为眼前的繁盛的都市商业中心区带来的经济利益所掩盖。很难说这两种生活环境孰优孰劣。我们可能得到了享受与接触新鲜高质量商品和外来时尚文化的机会,但我们似乎也失去了幼时关于在路旁闻着烤羊肉串香味和排很长的队只为把当天的零花钱换成一串羊肉串的体验记忆,正如沃尔夫冈所说:“在这里,传统被理解,改造,也被忘记;在这里,新的文化模式不断产生” 。在这个过程里,城市建设中的“士绅化”(gentrification:又译高雅化,指把都市中贫穷或破败的居住区改建成高级房产或住宅区后再卖给中上层阶级人士,从而赶走原住民)问题也凸显出来。在这个过程中,“民”的生活环境因为社会发展和生活方式的改变而改变,很多事物在消失,随之而来的是我们记忆中的民俗被改造或变迁,但有的东西是不是值得保留或者寻找适当的机会去恢复它,值得我们思考。再回归到开始的问题来:“现代的‘民’生活在哪里?”我们可以说,如今的“民”生存在乡村,也生存在城市。甚至可以说,“民”生活在一切我们可以到达的地方。如今,整个社会正在城市化,尤其当今中国,正处在城市化的高峰期。因此“民”所处的是一个传统与现代相更迭、异域文化与本土风俗相交融的环境。这个环境不断变迁,新事物产生被人们追捧,旧事物消失被人遗忘。属于不同区隔的人们在这里或者对于其他群体的文化进行认同,或者产生排斥,或者对于自身文化产生自卑,也或者对自身曾拥有的文化进行回溯和寻回。在这里我们所面临的城市建设士绅化引发的一些民俗的被改造和被遗忘、进入城市的打工者之中所产生的自卑心理以及他们所独有的民俗。这些是西方世界已经经历而中国正在经历的,都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三、现代的“民”如何生活 在现代社会,各色文化交融。而网络文化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一种文化,网络生活也是现代之“民”正在越来越多经历着的生活中的重要部分。如今的网络连接越来越多的“民”,使他们组成一个或多个虚拟世界中的社区。 生活上一个叫我们微笑的小细节,一个叫我们恼怒的小事件,用简单的文字把它记录在微博里,或者把一张的得意的照片晒到人人网上,和我们的粉丝、好友分享,朋友们会在第一时间看到我们的心情变化给与问候,这或许比顺着一个个的实地或者打电话诉说更加自然,但也可能将我们生活的细节甚至隐私无遮蔽的暴露在大众眼皮下,好事之徒没准把我们的一句玩笑话炒到全世界都知道,有人还想要人肉搜索我们点什么;在网络世界里,我们的生活真实又虚幻。在网络中我们通过聊天工具、论坛交流情感思想,或者在现实生活中约见聚会。相对传统的交流方式,我们的交流或许少了很多束缚(有的时候我们的父母不是那么容易发觉和管理我们在用网络和爱侣交流感情;或者因为我们可以非实名制发表自己的看法,所以有的言论可以出现得肆无忌惮,甚至由此产生谣言和引发现实社会的恐慌)。或者我们可以足不出户在网络上选择自己想要的商品,过几天就可以在打开家门签收物品交付款项后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但我们有可能遇到的问题也可能是网络图片和描述与实物存在差别而引起的纠纷,或者因为不需要外出购物而宅在家中引发健康问题。除了网络生活,在现实生活中,每遇过年过节,我们用短信问候彼此,它帮我们联系上了住在遥远地方的亲人和朋友,或者好久没有见过面说过话的朋友们也通过这种方式得到了问候;我们可以在休息日穿着正式的服装走进剧院去欣赏歌剧舞剧音乐会,当然也可以放下平日的架子去KTV里疯狂一下子;我们甚至可以选择在空余时间驱车几小时到农家乐去体验种植和成为农夫农妇的乐趣;在现代生活中,我们体验着不同的身份:曾居住在乡村的人们进入城市,他们的民俗里包含着农业文明的背景和对城市文明的接纳或排斥;城市里的人们不断寻找机会回归乡村,追求回归幼时或者前几辈人曾拥有过的自然宁静的生活体验。沃尔夫冈谈到这个问题时说“旧的身份是由农场和村庄来体现的,它意味着安全保障,但也被单一的角色所限制。新的身份是由城市来体现的,它意味着选择和自由,但是也意味着都市文化的不安全感。” 我想,沃尔夫冈所言“旧的身份”和“新的身份”不仅仅是由农村或城市来体现。我的理解是,这里的“农场和村庄”实质上是我们对于原有民俗的记忆,这一块“宁静之地”,是我们面临现代生活感觉到失落无助和不适应、难以融入的时候可以选择回归的去处。而“都市文化的不安全感”也正来自于这些我们对于现代生活是的惶惑不安。民俗于我们在此时是不是又有了更多的意义?在中国,城市化正在进行,信息化社会正在接纳越来越多的人,但是,依然有很多“民”生存在城市化之外,游离在信息网络之外。他们所拥有的民俗同样是我们的研究对象,也是我们追寻传统的路径之一。“数字鸿沟”所造成的信息获取差异,以及由此所造成的某些生活方式上的差异,似乎同样也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四、民俗的个人意味着什么?在钟敬文先生主编的的《民俗学概论》中有这样一段话,一直以来我们都奉为对于民俗基本特征的权威描述,这句话是这样说的“民俗的集体性,是指民俗在产生流传过程中所体现的基本特征,也是民俗的本质特征。民俗文化的产生,离不开人类的群体活动……民俗是一种群体智慧的结晶” 另外,他还说“个人行为构不成民俗,民俗的形成、发展永远是集体参与的结果。”在这里,钟老先生非常强调“集体”一词,而“个人”被给出了定论,就是他无法构成民俗。但是,我在沃尔夫冈的《民俗学在今天意味着什么——欧洲经验与视角》中似乎看到了对以上论断的反拨“老式的民俗只知道复数,很少知道单数……‘我’或‘我们’无论在风俗研究、叙事学还是在象征和物质民俗研究中都没有出现,因为在过去那熟悉的集体世界中似乎没有为‘我们生活’或‘我的那把镰刀’”留下什么位置。”在接下来的论述中,沃尔夫冈提及了新民俗形式的产生,以及优质而产生的新的民俗学自我。“个人形象和生活观将在我们的文化中愈发重要。我们更适合什么样的时尚和风格,传统和现代性在何种程度上锻造我的城市,我们想成为谁,我们又能成为谁:这些个性片段会越来越重要。” 但是,时代在变化,《民俗学概论》初版于1998年,和如今相差也有十四年了,我们不得不回过头去做一些思考。当然,当我们关注沃尔夫冈这篇文章的篇名时就可以知道,它用的是“欧洲视角”的。中国自身的社会发展历程和民族性格文化与欧洲确实大有不同,但有很多事是他们经历过而我们也正在经历的。而这就是我们利用和有选择的借鉴他们的“经验”的可能性。在谈到我国如今的情况时,董晓萍说“现在,我国也在现代化,也在城市化,也在逐步形成中产阶层……在我国,中产阶层虽然还没有完全定型,但他们至少有一个特征是公认的,那就是他们在我国的现代化进程中,远比一般工人农民更能自觉地保护民俗,更能自动地成为民俗权利和民俗意识的启蒙者、呼吁者、志愿者和行动者。” 实际上,我认为,在中国,随着中产阶级的产生,个人意识和相应的个人生活观正在不断产生。这一点我们只要从很多人期待要与众不同就可以看出来:很多姑娘走在大街上希望尽量不要与别的女孩撞衫,并且期待人们以羡慕的眼光看着她独特的衣着,或者能赚取高回头率为荣;微博里每天都可以看到各色各样个性的自我生活描述,它的意义不仅仅是私人日志那么简单,而同时还是一个独立社会个人对于自有生活的理解和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的表达,当然,它也是人们对于展现独一无二的自我的一种表达途径。这些,都是随着社会变迁你我都可以体会到的,它们实实在在存在于我们身边,甚至可以说我们就是民俗的最基本承担者。我们的民俗意识正在不断觉醒,更多的人更加自觉不自觉的参与其中,而我们每一个个人更自觉地正在成为民俗的继承者、创造者和保护者。但是,作为个人的社会成员,所“创造”的“民俗”是不是可以进入民俗学研究范围这个问题却不是那么简单的。实际上当我们对刚才提到的充满个性的那些现象进一步思考时,会发现,不管怕撞衫而穿着独特的姑娘穿得是如何耀眼夺目无人与之相似,但这样做的人不止一个,而是一个群体,在微博上发表独到观点或者言辞奇特的人,不论他们的言语有多么难以模仿,这样的人也不会是唯一,同样也是一个群体。再回到钟先生的《民俗学概论》去,钟先生尽管说过“个人”不能进入民俗的话,但是他也说过“民俗的集体并不排除个人因素,有些民俗现象的倡导者也许是个人,但这种个人应被理解为集体的一员,只是他隐姓埋名变为无名氏。” 再回到刚才的思考去,问题似乎迎刃而解了。钟先生并不否定去关注那些独特的个人,只不过更强调的是这个个人背后的集体对于他们这个群体独有民俗的支撑。而沃尔夫冈所提醒大家注意的也并不是说要大家忘掉传统民俗学里强调的“集体”,而是根据时代发展需要,告诉我们,对于个人的关注将会越来越多,民俗学的研究不能忽略这些独特的个人和随之产生的新现象。而在这一点上,我们似乎找到了契合点:集体性不能丢,但集体中的个人需要更多地关注。在今天越来越的多新现象出现,有很多都值得我们去关注,用民俗的视角去关照它,关照民俗的个人。对于它们是否可以进入民俗的研究范围产生进一步的思考。我想,多了关注,就扩展了范围,民俗学在今天在将来会越发繁盛。就像董晓萍所说“在全球技术高度发达的信息时代、网络时代、新技术和新知识时代,民俗并没有随着就工具和就技术的消逝而死亡,反而会跟着高新技术照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