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毕业,公司说直接试用期,不用实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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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的问题归纳起来是四个。第一,你大学没有毕业,直接去上班,是该签订劳动合同还是三方就业协议?第二,大学没有毕业,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吗?第三,试用期和实习岗位,以及一下子签订两年合同期限的问题。第四,如果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未到期而中间离职,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
2,先说第一位问题,你可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不需要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三方协议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你既然要去上班,当然是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了。你选择就业,这是你的自由和权利。三方协议,是学校为在校毕业生推荐单位的一种义务。学校管的是学生挂科、补考、毕业证等事项。其它的事,则和学校关系不大。
这里有一个前提,即你已年满18周岁。
3,即使你大学没有毕业,如果你已经年满18岁,那么你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你已年满16岁,且你要工作才能获得生活来源,那么你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与你是否毕业没有关系,只与你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关。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年满18岁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任何单位禁止招聘16岁以下的劳动者。因为你迟早要就业,迟早要签订劳动合同,只不过你比别人更早的找到了用人单位而已。三方协议是一个过渡,之后就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直接有用人单位接受,且用人单位愿意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则可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而不用再签订三方协议了。
4,所谓实习岗位,这个对在校大学生而言,一般在未毕业前夕,需要参加社会实践。一则方便自己写毕业论文,二则为自己毕业后走向社会打下一定的基础。你所参加社会实践的时候,你从事的那个岗位,我们通常称之为实习岗位。而试用期,是指你到用人单位之后,你和单位之间还存在一个磨合期,单位需要在工作中了解你,你也需要在实践中了解公司。当彼此都觉得满意时,你愿意在这家单位工作,单位也同意你来工作。这个期间,是互相考察的时间。是平等自愿的。同时,试用期也是考察你工作能力的时间。当试用期结束后,即你的工作能力被单位认可之后,你算是转正了。试用期的工资和转正以后的工资是不一样的。试用期的长短,国家法律都有规定。合同期限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1年至3年的,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关于你所说的,你拟去工作的单位,想和你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这个很正常。这也说明你以前的表现是比较优秀的,用人单位是看中你了。你可以答应签订两年的合同。
5,如果你两年的劳动合同没有到期,而这期间,你又想考编,你担心如果你离职的话,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
这个你完全不用担心。这里你只需要注意一个方面即可,即是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你需要仔细阅读合同的内容。这需要你签字。这也是平等协商的。内容除了国家规定的应该有的格式之外,有的企业也有自己的约定。比如保密,比如如果公司给你专项培训了,又约定了一定的服务期限,如果你为公司服务的期限不到期,则你需要赔偿一定的费用,等等。你看看仔细即可。如果没有类似的额外约定,仅仅是制式的劳动合同,你尽管签字,任何事情都不用担心。国家有法律保障你的权利。另外,抽时间学习一下《劳动合同法》。
如果两年的合同没有到期,而你想离职。这个在法律上是允许的。离职,不论什么情况,这都是你的权利和自由,任何单位都无权阻止。
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工作中存在这几种情况,你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