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新会公务员有五年服务期吗(写给每一个被五年服务期困扰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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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刚从大城市辞职回家,那时候心里很迷茫,不知道自己能干嘛,就听从家里的安排开始了备考事业编的道路,记得当时努力了4个月,边学边考,笔试从58分提高到了81分,最终在9月份的事业编招聘中以笔面皆全县第一的成绩入职了本地的一家单位。
那是我第一次考上编制,所以印象特别深刻,9月初笔试,9月底出笔试成绩,11月初面试,12月体检+政审。每关都反复查阅了大量的资料,最终有惊无险的在12月底上岸。那时我满心欢喜地期待着别人所说的的“一杯茶,一张报纸,度过一天”这种体制内的生活。却不知是噩梦的开始。
本以为体制里的生活是惬意的,但我那个岗位是个大坑!我被分配到基层派出部门的办公室做内勤,前任小姐姐连续加班两个月,做到抑郁,找关系调到局里了,然后不知情的小萌新我就接手了她的工作,更可恶的是办公室里的一个老人趁我刚来啥也不懂,把他的事情推给我了一大部分,还美名其曰“教业务”。就这样,我的痛苦生活开始了。
每天早上要先开晨会,做会议记录,报固定报表,排班,这三个就要耗去一个半小时,然后是查看oa有没文件要处理(一般都有,而是不止一项,通常是好几项),如果没有就补台账,还有各种突发情况要处理,最后是做领导交代的各项任务还有编一些恶心的材料。基本上每天都要熬到晚上8,9点,每天早起来胸口都是发闷的。印象中在那个事业单位做了将近一年的时间里,正常下班不超过10次!真正让我绝望的是我们单位性质比较特殊,周末节假日休息不叫放假,叫备勤,意思是你可以不来单位,但是只能在城里晃悠,不能去外地,不能饮酒,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找人替!这种没日没夜的生活让我萌生了辞职的念头。
刚考上事业编的时候父母是非常高兴的,感觉好像出了一个状元一样,尽管这个事业编一个月也就两三千的工资,但是也不妨碍他们逢人吹嘘自己的儿子如何如何厉害。。。。在他们看来我不适应这份工作只是我怕吃苦加偷懒,锻炼锻炼就可以了,那时候我越看父母这样吹嘘我的工作,越不敢提出辞职。可是当你有了一个念头的时候,如果你不去实现它或者替代它,它就会像一棵树苗越长越大,最后你的脑海只剩下这个念头,你会被这个念头逼得疯狂!
终于,在工作了大概半年后的某一天,实在受不了工作压力的我战战兢兢地向父母提出了我要辞去这个事业编,果不其然,父母暴跳如雷,对我进行了一番怒斥,我实在受不了了,只能声泪俱下地向他们哭诉我受到的委屈,经过一两个月的拉锯战,父母的心软下来了,他们看我工作确实辛苦,整个人自入职之后情绪变得异常沉闷,也怕我出问题,最后同意了我辞职。
那时候我高兴坏了,正想立马去办理离职手续,于是我找到了行政小姐姐询问相关手续,那时候不敢直接直接说我要辞职。就旁敲侧击说我的合同什么时候签啊之类的,因为事业编合同都是后面才补的,入职的时候都没签,然后又装作漫不经心的提到,如果是考走啊辞职啊要怎么解约啊,行政小姐姐一句话如同五雷直接轰击在我的顶上:“好像不能辞职走人,你们这批有五年服务期。”
我那时吓了一大跳,但是又不懂什么意思,就去翻了下原来招聘的岗位表,发现岗位后面的备注一栏确实有写着“本岗位需要服务满五年。”
我又网络上查了相关资料,发现和我遇到相同情况的不在少数,简而言之,我们这些人,进了一个大坑,而且五年才能出的来。
刚好那时候认识了个有类似的经历的网友,他成功跑路了,他跟我说,事业编合同一般是统一的制式条款,里面有乙方可以无条件解约的豁免情形,这个可以无视服务期的,如果你们合同没有把这些豁免条款删了,即使后面附加了服务期,那你可以按这些条款直接走人。
于是我就又去找了行政小姐姐,软磨硬泡要到了文件范本,可能她也觉得这个没什么关系吧,就给我看了。
我仔细翻着,果然看到有条款写着,若乙方有以下情形,可以无条件提出解约:
1、试用期内的。
2、考上公务员的。
3、升学。
4、参军。
我那时候还没满一年,正处于试用期,我高兴坏了,感觉握住了真理!
于是直接找直属领导谈了辞职的事情,他吓了一跳,但是看我确实做的不顺,也没强留,后面就去向分管领导汇报了这个事情,第二天,他把我叫到办公室,给我倒了一杯茶,说“你们有五年服务期,不能走的。”我那时候有点莽,直接说了句:“那按合同来,合同怎么写就怎么做。”他不知什么情况,摇了摇头,任我去交了辞职申请。
我直接写了一份非常恳切的申请交了上去,到大领导那里卡住了,不过大领导刚开始也没用服务期压我,只是问我为什么走,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有什么要求可以提,如果这个岗位不适合可以调岗,在县城里面有个编制不容易,多少人想要得不到,最后提了一句服务期的事情,我说合同里面写试用期不受服务期限制可以走的,大领导推了推眼镜说我研究下。
最后一个星期后的党组会通过了我的辞职申请,很快,我的解聘通知,劳动合同,工资核减单全部下来了,拿着这三样东西,我走出了单位的大门,感觉天都变蓝了!
五年服务期是什么?
五年服务期一般指你考上编制后(普通事业编、教师、医生等),单位和你签署合同的时,在合同后面附加一个约定,要求你必须在本单位服务(工作)满五年方可调动(离职、解聘),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五年服务期一般来说会在报考岗位的报名表后面备注。也有可能在报考的时候不说,等签合同的时候默默写在后面(怕把人吓跑),更狠的是合同上也没有,但是后面人社局下一个通知,规定第几年以后入职的要五年服务期(这种更狠,属于一声不吭直接执行。)
五年服务期一般出现在哪里?
一般来说,越是缺人的地方,人才流失率越高的地方和单位,越容易设置五年服务期限。最先是中部经济差的省份率先开始设置,现在蔓延到全国各地了。一般来说,市级事业编一般不会设置,县级部分岗位容易设置(教师,医生)乡镇岗位通常都会设置。
五年服务期的类型
约定赔偿金。比如未满一年赔5000,你做了三年,还差两年,想走就要赔1万
有条件的放人。比如可以考公务员走,也可以试用期走(比如我),但是不符合条件不能辞职。
无论如何都不放人。把豁免条款都全部删除了,强行卡人,无论如何都不能走人。这种比较少见,毕竟强扭的瓜不甜。
区域性服务期:五年内只能考本地的公务员,不能考外地的。
可以强行走人吗?
行也不行,首先事业单位辞职一般来说要经过两步,一步是所在单位同意,第二步是人社局同意,这两步任意一个环节卡你你都不可能正常辞职。如果你强行走人,比如直接不去上班,他们可能会按辞退给你算,给你放一张辞退处分在你的档案里,背了这个处分就意味着你以后再想进体制内就难了(说是被辞退的人五年内不能再报考,其实五年后就算报考,政审这关都很难过。)如果你是想再考体制内的岗位,建议好聚好散,不要弄到这一步,低低头认认错,找找关系疏通下。如果是想出去创业,并且以后都不会再回去体制了,那无所谓这个东西,大胆走人。
服务期条款写的太严格,不符合豁免条款的能走的了吗?
有可能可以走!我见过走成功的,也见过被卡在原地的,事在人为,不用尽手段不要认输!
题主目前如何了?
目前已经上岸某市级行政编,工作较为满意,很感谢当时鲁莽辞职的自己,给了自己机会,同期入职那个事业单位的小伙伴现在还经常找我抱怨工作的辛苦。大家有什么报考编制不懂得可以找我沟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