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事业单位收入(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

2023-03-08 09:54: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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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事业单位收入

因工作需要,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计划招聘编外用工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

综合行政执法编外用工6人(其中岗位一2名、岗位二2名、岗位三2名);

(二)岗位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收入待遇的通知》(虞政办发[2022]46号文件)执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上虞区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7日以后出生),其中:

岗位一:要求男性,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学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专业。

岗位二:要求女性,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中国语言文学类、财务会计类;掌握电脑基本知识,能熟练word、excel文档操作。

岗位三:要求男性,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有机动车驾驶证,能熟练驾驶手动挡执法用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8日至3月3日16:3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点击“考生网上报名入口”→点击“注册”,先对考生进行实名注册→注册完后,重新点击“考生网上报名入口”→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后点击“登录”→选择要报名的岗位→点击我要报名→上传所需的附件资料等。每位考生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信息,如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取消报考资格。多次填报的,以有效报名期内最后一次填报信息为准。

人才就业服务网技术支持电话:82213247

咨询联系电话:82505673

3.报名手续: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和近期免冠1寸正照。户口簿需要户主页和本人页。考生报名时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为省政务服务网上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二)笔试:

根据网上报名情况,经初级资格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将组织进行统一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按照40%折算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时刻关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上的考试信息,错过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资料另行通知。

2.复审通过参加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时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

3.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笔试40%和面试60%。  

4.笔试、面试复审,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成绩等信息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公告,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作放弃。

5.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1:3比率的,自动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职数。

(四)体检、考察、聘用

1.体检

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列前。参照公务员招聘录用体检标准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己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首次体检开始1个月内不能按体检程序完成和通过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并开展政治审查。考察结束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考察不合格或考察通过后本人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序予以递补(先体检再考察)。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诚信档案。

2.应试者一经录用,与绍兴市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合同二年一签,试用期为二个月,在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3.人员到位后,工作岗位须服从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并参照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的相关管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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