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宝鸡市公务员拟录用(2015年陕西省宝鸡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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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1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试行)》,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组织实施201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共3375名(其中,选调生219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4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30日至1997年3月29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和体检特殊标准;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报考特警为高中学历)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上述第2、6项所列条件,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
招考范围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常住户口在陕西省(2015年3月22日之前已正式落户,下同);
2.陕西生源;
3.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4.2015年、2014年毕业生报考选调生乡镇长助理职位的;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研究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报考以本科学历为起点职位的;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法医学、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报考法医职位的;
7.由陕西省有关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符合服务期等有关规定的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特设职位。
8.陕西兵源的退役士兵报考公安特警的。
(三)退役士兵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资格条件
具备下列两项条件之一的退役士兵可报考公安特警职位:
1.年龄在25周岁(含)以下,具有大专学历(包括入伍前、服役期间、退役后取得的学历)且具有2年(含)以上军龄(军龄计算时间截止2014年12月1日,下同)的退役士兵(不限服役部队、服役岗位,以及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2.年龄在25周岁(含)以下,具有高中学历(含中专、技校、职业高中),5年(含)以上军龄,从解放军特种部队或者武警部队退役的士兵。
(四)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个人重大过失被辞退或取消录用资格的、未经批准自行离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试用期内的;曾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作弊被终身禁考的,或2010年以来曾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被取消资格并作禁考处理,仍在禁考期限内的不准许报名。
2.在近年来参加公务员考试录用中,公告中明确规定对在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人员,在禁考期限内的;全省统一考试录用的服务期未满的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人员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不准许报名。
3.现役军人不准许报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准许报名。同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中本科或研究生人员也不准许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5.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其他情形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考的基本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陕西省201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
陕西党建网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陕西省公务员局网
陕西人事考试网
陕西公共招聘网
报考人员对《职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等需要咨询时,可直接通过职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网上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平台设在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3月30日0:00至2015年4月3日24: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注册报名。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各资格审查单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8:00至2015年4月4日24: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3月30日0:00至4月3日24:00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职位,审查通过后的报考职位不得更改。
4月4日0:00至4月4日24:00期间,报考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为指导报考人员合理报名,报名期间,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录办”)将于3月30日至4月2 日每天21:00在省政府门户网公布截止当日20:00各职位报名人数情况。4月3日不再公布各职位报名情况。
考生应仔细查阅职位资格条件说明,谨慎选择报考职位,对于因考生误报、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报考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录用审批、试用期管理等监督,贯穿于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
(三)报名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应及时在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的每人按每科50元的收费标准,本次考试两科共需缴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4日24时。未按期进行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在4月4日18时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陕西省人社厅1号办公楼,电话:029-89530805)或就近到报考职位所在市区的人事考试机构申请减免考务费用。
(四)不足开考比例职位人员的改报
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法医职位、公安特警职位,以及设置城乡规划类专业合并的职位,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低于2:1;对其他职位,报名确认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予开考。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缩减招考计划或不予开考。因报名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不予开考的职位,将于2015年4月7日上午9:00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公告。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原报考不足开考比例不予开考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职位,但不得改报不予开考和缩减计划的职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2015年4月7日9:00至16:00。放弃改报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报名费。
(五)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报考者应在4月21日零时至4月24日24时从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或后期空缺职位调剂)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三、考试科目、时间、地点及有关政策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与《职位表》同时公布。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7:00申论
本次考试在11个市区政府所在地设立考区。报考各市职位的考生在该市政府所在地考区参加笔试;报考杨凌示范区职位的考生在杨陵区参加笔试;报考选调生职位、省级机关和省垂直系统职位的考生,统一在西安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2015年5月19日统一公布,考生可以登录省政府门户网或省公务员局网查询。
省考录办在公布笔试成绩的同时,专门发布对违纪违规考生处理的公告。
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答题信息须经专业机构甄别鉴定雷同试卷。在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同时,公布雷同试卷甄别的处理结果。对雷同试卷甄别处理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日内,由本人向省考录办当面提交对雷同试卷甄别处理结果的复核申请。
考生对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日内,由考生本人向省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阅卷结果的申请。公共科目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除缺考、违纪和0分情形之外,不受理考生复查原始试卷的申请。省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考生复核申请,并将复核结果及时告知相关考生。
对以上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期间,不中止考录程序。省考录办或省人事考试中心对复核结果无误的考生,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结果;对复核后确属有误的,书面通知考生本人。凡属涉及面试资格的,将另行发布公告对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情况予以变更确认。
(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
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时予以加分。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务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退役士兵,应在2015年4月27日至4月29日,按本人所报考职位归属系统(分党群、行政),向本人退役地的市委组织部或市公务员局申请加分。加分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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