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体检什么情况下不能通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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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公体检什么情况不通过
当被检查人出现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任何规定时,体检将不通过,就会被刷掉。公务员体检时,将会对考试者的各项身体机能进行检测,各个脏器、血压、各项身体机能等,如果考生出现体检通用标准中的慢性病时,那么体检将会不予通过。
所以建议在报考公务员之前,对自己的各项身体技能进行检查,以免出现笔试、面试通过,体检不通过的情况。另外在体检中遇到疑难问题时,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承担体检工作的医院要妥善处理。
公务员体检不合格的原因有哪些
公务员体检不合格的原因有哪些:
1、血压超出范围
2、视力不合格(特殊岗位)
3、肝功能常规检测中谷丙转氨酶超出范围以及腹部B超不合格
4、血检中白细胞、血小板超出范围
5、尿检中的各种不合格!!!
6、其它问题
常规项目
第一条 体检项目包括常规体检(含身高、体重、血压、视力等)和专科体检(含外、内、耳鼻喉、眼、口腔、检验等)。女性应做常规妇科检查。
第二条 普通公务员的身高体重:男性160cm(含160cm)以上,体重45kg(含45kg)以上;女性150cm(含150cm)以上,体重40kg(含40kg)以上,为合格。
监狱、劳教警察和国家安全警察的身高体重一般为: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体重不低于47kg;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体重不低于43kg。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
第三条 收缩压在90~140mmHg之间(含本数,下同),舒张压在60~90mmHg之间,或其中一项在规定范围内且脉压差?20mmHg的,血压合格。
第四条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常规体检不合格:
(一)患有各种慢性病未经治愈(如慢性骨髓炎);或传染性疾病在传染活动期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二)患有各种恶性肿瘤者;
(三)有精神并癫痫并经常性不明原因晕厥病史者;
(四)有颅脑外伤史且有后遗症或颅内有异物存留的;
(五)患有先天性、遗传性疾病及各种疾病的后遗症且影响工作的。
外科
第五条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外科体检不合格:
(一)有严重影响面容的残缺、畸形,身体裸露部位大面积白癜风、血管痣、色素痣、胎记(超过3cm2),患有麻风及其他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纹身的;
(二)有颈强直,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III度单纯性甲状腺肿;
(三)患有类风湿脊椎强直等慢性脊椎疾病;明显的胸廓或脊椎畸形;
(四)有影响功能的手指残缺和畸形者(右手1、2、3指中有一指功能障碍或一指缺一指节,左撇子以左手为准);
(五)肢体畸形有功能障碍者:两下肢不等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9cm;
(六)有胸、腹腔主要脏器手术损伤并发后遗症;
(七)患有淋并梅毒、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等性传播疾病者。
内 科
第六条 患有各种恶性肿瘤、结缔组织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并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的,为不合格。
第七条 患有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活动性x光结节、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的,为不合格。
第八条 心脏听诊,各瓣膜区有明显收缩期杂音及舒张期杂音,经心音图确认的,为不合格。
第九条 心率60次/分钟,或者100次/分钟的,经心功能等特殊检查,确认为非生理性的心动过缓或心动过速的,为不合格。
第十条 非室性早搏每分钟六次以上,应做下蹲试验,运动后心电图检查有异常改变的,为不合格。
第十一条 器质性心血管病,心肌病,各型期前收缩每分钟超过15次,联律性早搏、逸搏、II度和II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完全型左束支传导阻滞等心电图异常,右束支传导阻滞合并器质性心脏病的,为不合格。
第十二条 胃、十二指肠溃疡,肝、胆、脾、胰腺疾病,慢性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等消化系统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为不合格。
第十三条 肝脾检查仰卧位触诊,肝肋下2cm,脾肋下1cm,有触痛,质中等硬度以上的,不合格。
第十四条 各类肝炎未经治愈,或有传染性的,不合格。
第十五条 慢性肾炎、肾病患者及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慢性肾功能不全者,不合格。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二年的,或虽治愈两年,但尿蛋白呈阳性、尿镜检不正常者,不合格。
国家录用公务员,均需要严格的体检。那这些体检具体有哪些方面呢?让我们了解一下!
眼 科
第十八条 视力检查统一使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两眼裸眼视力之和大于等于4.7(0.5),单眼裸眼视力大于等于4.0(0.1)或双眼矫正视力均达到5.0(1.0)且矫正镜片在400度(含 400度)以下的,为视力合格。
监狱、劳教和国家安全警察两眼裸视力之和大于等于5.0(1.0),单眼裸眼视力大于等于4.6(0.4),为合格。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两眼裸视力之和大于等于4.8(0.6),单眼裸眼视力大于等于4.3(0.2),为视力合格
第十九条 使用《喻自萍色盲本》进行辨色力检查,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为合格。
下列情形之一为不合格:
(一)色盲及共同性内、外斜视大于15度以上;
(二)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影响视力功能的,或瞳孔变形、有运动障碍的(不影响视力的角膜云翳除外);
(三)因晶状体、玻璃体混浊而严重影响视力的,青光眼、白内障、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性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口 腔 科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一)口腔颌面部明显畸形(包括颞下颌关节强直)及唇裂或先天性颚裂(不含手术整容者),以及严重的牙颌畸形(如开颌、地包天等严重影响面容);
(二)口腔器质性病变致语言功能障碍及严重口吃,明显吐词不清的;
(三)齿缺失并列一起三个以上(含3个),不在一起四个以上(含4个)的或III度龋齿;
(四)先天性牙周炎、重度牙周病和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的;
(五)口腔癌前病变(如白斑、红斑) 。
耳鼻喉科
第十六条 听力测试。受检者侧向或背向体检医师,以不看见医师口形为准,可站立或坐位,耳语双侧在5m以上,或者双侧听力小于等于30db的,为合格范围;否则为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一)耳廓明显畸形。外耳道闭锁、慢性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他难以治愈的耳病;
(二)嗅觉丧失、鼻畸形,患有严重鼻炎、慢性副鼻窦炎、鼻息肉、鼻腔肿瘤影响鼻功能的;
(三)患有难以治愈影响吞咽、发声功能的咽喉疾病的。
妇 科
第二十一条 妇科体检包括:询问月经初潮年龄、周期、出血量及持续时间;有无痛经、白带,有无伴随症状(如外阴瘙痒、腹痛、排尿状等)及其程度。已婚妇女作阴道涂片检查。
第二十二条 第二性征发育正常,乳房对称、无包块,外阴无炎症、溃疡、肿瘤,无子宫脱垂,为合格。
第二十三条 患乳腺良恶性肿瘤、功能性子宫出血、生值气官结核、肿瘤,慢性盆腔炎,重度宫颈炎,为不合格。
实验室检查
第二十四条 血常规(血红蛋白量、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尿常规(尿蛋白定性、尿糖定性、尿镜检);大便常规(OB、镜检);血生化(谷丙转氨酶、乙肝两对半、尿素氮凝);胸片。
第二十五条 非单纯缺铁性贫血及血红蛋白男性低于80g/L,女性低于70g/L的,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 尿液检查蛋白、管型、红细胞数、白细胞数阳性,有临床意义的,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肝功能检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
(一)SACT高于正常参考值(体检医院的正常参考值);
(二)乙肝两对半异常。(下述四种情况确定为异常)
1、HBsAg、HBeAg、HBcAb阳性
2、HBsAg、HBeAb、HBcAb阳性
3、HBsAg、HBeAg 阳性
4、HBsAg、HBcAb 阳性
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2023,出现这些情况不予录用
每年国考总会出现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明明好不容易披荆斩棘通过笔试,突破重围从面试中脱颖而出,但是却遗憾止步,究竟为何出现这样的现象?其原因就是大家忽略了公务员上岗之前必须要完成的一步:公务员体检。公务员的体检并不是走个过场,而是有明确标准规定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共有21条,明确规定了多种不合格的情况。一旦体检过不了,对不起,当场淘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计生委、公务员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公务员局组织医学专家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标准》第一条修订为: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二)频发期前收缩;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二、将《标准》第二条修订为: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三、将《标准》第三条修订为: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四、将《标准》第六条修订为: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五、将《标准》第七条修订为: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六、将《标准》第八条修订为:恶性肿瘤,不合格。
七、将《标准》第九条修订为: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八、将《标准》第十九条修订为: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九、将《标准》第二十条修订为: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十、《操作手册》根据《标准》上述条文修订情况作了相应修订。
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执行修订后的《标准》和《操作手册》,切实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在具体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公务员体检哪些项目不合格不录取
公务员体检不合格不能被录取的不合格包括:血压不合格、血尿常规不合格、视力不合格、转氨酶过高等方面。
公务员体检对血压方面是有非常明确的要求的,收缩压需要小于140mmHg,舒张压需要小于90mmHg。此结果不允许上下浮动。
公务员部分岗位是对视力有非常严格的要求的,比如中国人民警察岗位,通常会要求单侧裸眼视力至少不低于4.8。其他像法医、信息通信,金融财会,安全防范技术等岗位,也要求矫正视力达到5.0以上。
公务员入职体检不合格的标准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不需要手术或手术治愈的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排除心脏病的合理改变,合格:
(1)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性过早收缩(严格控制心肌炎史);
(3)心率为每分钟5o-60或100-110次;
(4)心电图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以下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 mmhg-140 mmhg(12.00-18.66 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男性血红蛋白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x光结节不合格。但以下条件是合格的:
(一)原发性x光结节、继发性x光结节、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
(2)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大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为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者,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亢治愈一年后无症状体征者为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精神病、癔病、夜间梦游、严重神经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病史者。),滥用和依赖精神活性物质不合格。
第十二条: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发性大动脉炎等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和晚期丝虫病伴有橡胶肿或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创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胆结石或有梗阻的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值气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双眼矫正视力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为4.9)或患有明显视力损害的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双耳有听力障碍。佩戴助听器时,如果双耳在3米范围内耳语,仍听不到,则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体检项目:
2021年公务员体检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血常规、肝功能、眼科、胸透、耳鼻喉科、内科、外科、肝胆脾超声、心电图、尿检、HIV及其他性病。
考公务员体检哪些不合格不能通过
公务员体检不合格包括血压超出范围、特殊岗位视力不合格、肝功能常规检测中谷丙转氨酶超出范围以及腹部B超不合格、血检中白细胞、血小板超出范围、尿检中的各种不合格等情况。
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
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