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政审都有哪些内容(政审是什么 公务员政审和征兵政审都有哪些具体要求)

2023-09-13 05:50: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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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政审都有哪些内容

一、政审是什么?

政审,就是政治审查的简称。政审工作一般应由基层党组织负责进行。在进行这项工作时,可以派党员前去调查,也可以发函请有关单位的党组织协助调查。有些政审工作,由于情况特殊,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负责进行。

政审一般分为:入党政审、公务员录用政审、征兵政审。

二、公务员政审都审什么?

(一)公务员政审的依据

1.《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第二十六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2.《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

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

(一)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具体包括: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以及不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报考条件和职位任职资格条件的。

(二)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有公务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

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

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三)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

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后不满三年的;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

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四)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

一是、治安拘留未必会影响公务员录用,除非是因为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被治安拘留。

二是、父母或者其他近亲属有犯罪前科的,对本人没有影响。但是,有一种情况较为特殊,那就是家属习练某功,本人如果态度不坚决,可能会受到影响。

三是、本人受过刑事处罚的要求是被判处刑罚或者免于刑事处罚,不包括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等虽然强制措施,但是最终未进入审判程序的情况。

(二)公务员政审的程序和要求

1.考察方式

考察工作要依靠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的组织和群众,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还可以通过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作进一步了解。根据需要也可到考察对象曾经工作或学习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时,可请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其日常表现情况的鉴定或证明。考察前,可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公告。

2.被考察人需准备的材料

需要提前准备《拟录用公务员考察鉴定表》(本人现实表现证明材料)、自传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在政审时交给考察组。

《拟录用公务员考察鉴定表》,一般由招录司局人事部门下发或从网上下载。表格最重要的部分为本人现实表现证明材料,由所在院校、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进行评价并盖章。应接受由所在院校填写,在职人员、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工作单位填写,待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填写。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提前问清楚抬头写哪儿,否则可能会跑两趟。

自传:有的地方不要求自传,个人自传主要写清楚学习、工作经历,个人表现,家庭成员等情况。

3.考察报告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报告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考察报告所附的证明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由相关证明人签名或加盖公章。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

4.特殊人员考察要求

对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考察,必须深入到项目组织单位和项目人员服务单位,全面充分地考察其表现情况。重点考察在基层工作的实际表现和基层干部群众的认可程度,主要包括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履职情况、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并综合考察在基层的服务年限、受表彰奖励、大学生村官担任村"两委"职务等情况。对表现不好、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

对报考省级以上机关机要、涉密等重要职位的考察对象,凡是其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录用后有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地市级以下机关有需要照此执行的重要职位,需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对留学回国人员和境外人员的考察,可通过函调或者委托外交、教育等部门协助了解相关情况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录用程序。必要时,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0日。

三、征兵政审都审什么?

《公安部 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 政治工作部关于颁发《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的通知》

(〔2004〕政联字第13号)

第八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三)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四)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五)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

(六)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

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情形的。

第九条 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单位征集的新兵除执行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外,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征集;

(一)在言行上同情或者支持非法组织或者非法活动的;

(二)收听、收看境外反动广播、电视等传媒,传看过反动宣传品、淫秽物品,思想受影响,是非界限不清的;

(三)有偷窃、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不良行为的;

(四)参加各种宗教组织或者进行过迷信活动的;

(五)文身的;

(六)长期在外地,现实表现不易查清的;

(七)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制度有不满言行的;

(八)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被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十)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十一)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或者顽固不化人员的;

(十二)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的;

(十三)其他不符合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情形的。

综上,征兵政审是最严格的,主要突出的情况有:

一是、本人被行政拘留的,也不能当兵;

二是、文身的不能当兵;

三是、近亲属被刑事处罚的,就是父母等有犯罪记录的不能当兵;

四是、近亲属信奉邪教的不能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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