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公务员(2023湖南湘西州泸溪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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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现将相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二、招聘计划
详见《2023年泸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泸溪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9日至2005年8月9日期间出生)。具体详见岗位简介表。各岗位关于年龄要求的时间界定:
(六)招聘范围为面向本县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泸溪县;招聘范围为面向全州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湘西州。户籍认定时间2023年7月31日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足年足月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8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至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七)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是2021、2022、2023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七)泸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九)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十一)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十二)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
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网上注册和报名的时间及网站
2023年8月9日9:00时至2023年8月11日17:00时,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人事招聘服务平台“2023年泸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
1.报考人员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均只能注册一次。未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
2.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
(三)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网上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人员注册时提供的个人信息,比对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部分项目的自动审查。对网上报名系统不能完全自动审查的岗位条件,报考人员应详细咨询报考单位,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自行确定报考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
4.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简介表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仔细对照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真实、准确填写报考岗位和相应信息。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资格证、工作经历等必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合。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最迟须在笔试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并提供,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6.报考人员上传本人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
7.网上报名在报名完成界面点击确认提交之前,可以网上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一旦报名完成界面点击确认提交后,就修改不了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提示:请考生在正式确认提交前仔细复核报名信息无误)。
报考人员在“2023年泸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服务平台”内按操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流程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招聘考试
(一)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为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与县人社局商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笔试参考网上确认
为确保笔试工作顺利开展,已完成报名且确定参考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笔试参考网上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笔试。
笔试参考网上确认时间:2023年8月16日9:00至8月17日17:00。
笔试参考网上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登录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址:),使用本人报名注册账号进入“2023年泸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服务平台”,阅读并网上签署《2023年泸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参考确认书》。
2.考生完成笔试参考网上确认后,才能在规定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系统将自动剔除考生相关信息,不再进行考试编排,考生不能打印笔试准考证和参加笔试。
(三)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8月21日9:00至2023年8月22日17: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登陆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址:)“2023年泸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服务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8月26日(详见准考证)。
管理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专业技术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需两科均参考方计算有效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考生合成笔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2.笔试地点。泸溪县城区(详见准考证)。
(五)资格审查
1.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笔试总成绩相同,管理岗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若成绩又相同的,采取复试的办法确定。因报考人员放弃或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从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笔试总成绩相同,按同上方法确定。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2.资格审查实施单位及内容。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县人社局指导监督。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等。
3.县外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体检
笔试后,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州禁毒委〔2020〕1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须到县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笔试总成绩相同,按确定体检对象办法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会同县人社局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为拟聘用对象。若考察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按体检递补办法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公示后,如有放弃,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泸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备案及聘用登记入编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时间计入聘用期内,如试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九、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泸溪县人民政府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二)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三)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假借人社部门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人社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本招聘简章由泸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43-12388(泸溪县纪委监委)
泸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