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单位招聘(2021年江苏省洪泽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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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省洪泽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江苏省洪泽中等专业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江苏省洪泽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根据中组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本次招聘岗位面向2021年毕业生招聘。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4.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详见《岗位表》)。除上述第三条中明确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情形外,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11日17:3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
3.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江苏省洪泽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1份(用A4纸正反打印,除手写签名外,其他内容均须打印);
(2)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3)其他人员须提供: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019年、2020年毕业至今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见附件3),同时在报名现场签署未就业承诺书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的应聘人员,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4)其他要求:
①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②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③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近期同底免冠二寸证件照3张;
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笔试费100元/人。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成功人员凭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21年6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倍数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技能加试。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笔试时间:2021年6月27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应聘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应聘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安市洪泽区政府网站(网址:)公布。
2.面试
面试人选确定: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市洪泽区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面试顺序:由应聘人员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面试形式:面试采用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①备课。应聘人员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试讲。应聘人员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③答辩。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课堂教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应聘人员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技能加试
(1)技能加试人选确定:面试结束后,凡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者,直接进入技能加试。
(2)技能加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3)技能加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技能加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折算和公布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技能加试成绩×3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加试成绩、总成绩在淮安市洪泽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相同的取技能加试成绩高者;技能加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答辩,取答辩成绩高者)。
体检工作由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由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自主约定服务年限等事项,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当地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0517-87230385,87211901
六、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