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部门负责哪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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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高赞答案,大多是从城管队员的个人视角对部门和个人进行阐述,那答主从部门视角对部门和个人进行阐述吧。
先说结论:如果有的选,尽量不要进城管部门,因为城管部门的成长上限太低。
答主是地方工信部门工作人员,因为某些项目的关系,不时要和本地城管打交道,答主自身也有两个朋友在本地城管工作,一个是在A区城管部门做办公室内勤,一个是B区做中队长,故本回答大体是基于城管之外的政府部门视角看城管。
1、从总体上看,城管的职业上限相当低。由于在国家和省一级并不存在城管部门,造成地方城管根本没有上级部门为其发声并争取资源——虽然不少业务部门也存在上级只负责考核不负责提供物资,但实际上,上级业务部门考核本身就是很大一块资源支持,因为地方为了应付上级考核,必然要为对应的业务部门分派资源以开展工作,而城管由于没有上级部门考核,地方对其工作大体保持够用就行的心态。这使得地方城管部门很难像其他部门一样,以上级考核有硬性指标为理由向地方政府要资源。
2、由于在市级层面上缺乏省级考核,且大部分实务操作在县区一级,故市级城管部门获得的资源非常少,几乎给不了县区城管部门实质上的支持。市级城管在更多时候更像一个全市城管的协调机构,而大部分县区城管由于实际工作的需要,在人员和资源上反而比市级城管多很多,在实质上形成了县区城管局强势,不太鸟市局的格局——当然县区城管虽然资源多,但由于自身人员数量更多,摊到每个人身上,资源就比县区其他职能局少很多了。
3、对有编制的城管来说,最缺的资源是什么呢?当然是晋升通道。以答主本地县区城管为例,通常一个县区的城管有四五百人,其中有编制的比例在10%-15%之间,五六十人。对应的,一个城管局通常为局长和指导员各一人(正科级),副局长三人(副科级),其余五十号人,理论上全部是科员。而其他县区的职能局,通常设置是一个局长、一两个副局长,三四个科员,外加若干聘用人员。从科员的晋升通道来看,其他职能局是每四五年招录一个科员,只要不离谱,能通过熬资历升任副局长,能力强的完全可以在35岁之前升到局长,之后按组织培养的要求在各职能部门中轮岗(比如去街道任职),当条条框框满足后继续升任副处。而对于城管来说,每年招录两三个,在升任副局长之前,其内部的晋升路线是组长(业务骨干)->副正中队长(股长或所长)->副正大队长(股长或所长)->副局长->局长。即使和普通有股长所长的县份相比,也多出了大队长一个层级,这造成城管体系中科员的晋升道路非常漫长,正常升任局长时年纪通常超过组织部门的培养年限,很难有转任轮岗的机会,基本上做完局长任期就快到退休了,几乎没有升任副处岗位的可能。
ps:国内绝大部分执法部门都存在基层科员编制数量多,指挥链长,领导岗位少的现实,在执法部门中不但晋升上限低,且竞争激烈。想考执法单位的知友请慎重思考这个现实问题。
4、以答主的两个朋友(都有编制且为本地城管局初创时那一批)为例,A做了二十多年一线路面执法,直到近五六年因为年纪大了,才转为内勤。B做了十几年中队长(手下管三十多号人),按目前的态势,最好的希望也就是退休前内部晋升到大队长(手下一百人左右),升任副局长(副科)几乎是不可能了。
在城管体系内,有相当多有编制的人都对这种晋升通道感到绝望,故一部分有编制的城管都会想办法争取借调到其他职能局,然后在其他职能局里转变关系的方式获得晋升(当然这种做法在18年机构改革清理混岗混编时都变成了杨白劳)。
5、相较于城管局编制人员的烦恼,其编制人员与聘用人员之间的矛盾也不容忽视。
由于缺乏国家和省级层面的城管协调部门,故各县区城管的编成和组织有很大差别。以答主所在地级市为例,各县区城管局的福利待遇和人员管理都有较大差异。答主以下简单陈述一下本地城管局的架构和工作状态,不一定符合其他地方的现状:
a、本地城管大致以一个中队(30人左右)对应一个城区街道办事处的辖区。由于城管周末也要继续执法,且每天的工作时间超过正常的8小时,通常从早市早8点到晚市10点,差不多14小时。所以绝大部分一线执法城管并没有固定的行政上班时间。
b、中队会在辖区内主要的几个热点区域设置步行巡逻组,每组4人,主要用于控制热点区域内的市容秩序。步行组很少有在编城管。因为没有在编城管,所以步行组通常没有执法权(聘用人员不能考取执法证没有执法资格),遇到违规的市容问题,基本以劝离为主。同时,中队一般会另外设置两个车辆组,每组6-8个人(通常会有一名在编城管负责提供执法证以保证执法过程的合法性),2-3部执法车,每个组上一天班(14小时)休一天。车辆组的主要工作是在辖区内进行机动巡逻,并在步行组需要实际执法时提供支援。
c、这就带来了第一个内部差别,步行组每日上班时间更短(更接近于行政班),但上班全程全靠走,风吹日晒。而车辆组每日上班时间长,但因为有车且车上有空调,相对舒服不少。同时车辆组人员编成更多且拥有执法权,更多是以支援者(强势)的身份去支援步行组(弱势)。故在同一个中队内,不但各小组之间有竞争,不同类型的小组之间也存在鄙视链。对于非编制人员来说,其成长的路线为:步行组组员->车辆组组员->步行组组长->车辆组副组长(很多地方城管车辆组组长为正式在编人员即全组唯一有执法证的那位担任)
d、执法区域相邻的三四个中队组成一个大队。一般大队会有自己单独的办公区域,主要包括给下面的各个中队换装的更衣室(执法队员平常穿便装到大队驻地换上制服后才开始工作),各中队执法车辆收缴回来的物品堆场和仓库,被处罚人员接受处理的办公室,车辆停车场(用于执法车辆和员工通勤车辆停放)。
e、局机关下面除了两三个执法大队,一般还会有几个中队级别的辅助支援部门,包括信息指挥中心(7X24小时工作制)、两违中队(负责处理违法建筑事宜)、机动中队(平时待命需要时负责机动支援)、局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法规科、后勤科、宣传科等。
6、绝大部分城管局,虽然在编人员数量和县区各局相比,已经多很多了,但由于城管局体量太大,在编人员比例仍旧很低,这就给不同编制之间的人员之间带来很多内部矛盾。大部分城管局,在编人员会抱团维护在编人员的利益,具体来说,就是用在编人员填满所有大大小小的领导性岗位,不允许出现聘用人员领导在编人员的情况。
由于一线执法必须要有具有执法证的在编人员在场才能让执法行动具有法律效力,故大多数地方的城管局会让配置给执法小组(8人规模)的唯一在编的城管强行指定为组长,这种做法给基层城管小组的士气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因为一线执法岗位是城管体系中最不舒适的岗位,在有编制的城管眼里,通常是安排给刚毕业入职的年轻人刷资历的,而对于执法小组来说,里面六七个人通常都是几年经验的固定团队(年资更低的聘用人员通常在步行组),这样的团队里,本身就会自发形成头领,现在上面总是安排个刚毕业二十出头的新人来做领导,团队当然会排斥并且感到不满。同时,由于组长及中队长不对非在编人员开放,使得非在编城管的晋升链条偏短,非在编城管待遇提升空间也变得非常小。
而从刚入职的在编队员来说,这种感觉也很糟糕。因为大部分从学校毕业的新人,还是想坐办公室而不是在路面上风吹日晒。而上路执勤时,新人没有根基,没有威望,也不懂得用手腕,其领导力很难领导整个小组。这就造成在基层小队,大部分聘用制队员觉得自己没有编制被歧视,没有团队归属感;而有编制的人由于数量太少,感觉自己被团队孤立,也并不好受。
7、就答主日常接触来看,这方面做得有心意的是本地A区的执法局,他们的局长在人事安排上大范围的抛弃了在编非编的成见。其他城区组长和中队长都是在编人员占据,而A区在这两个层级上都全部开放给非编队员。小队和中队当中的在编队员,完全和非编人员一样对待,必须听从非编领导的指挥。如果在编人员个人没有体现出领导力,就一直当普通队员(答主在A区的朋友就是这种待遇)。在这个模式下,A区城管局的大多数中队长都是具有相当威望和领导能力的人出任(绝大部分是部队退伍士官)。这也让A区城管整体的士气比周边其他县区城管的士气更高,A区城管局连续十年都是本市考核最优的城管局(当然该局下面一线在编城管队员对此多有抱怨)。
综上,国内的城管是一个晋升潜力极其有限的岗位。同时由于在编人员比例低,而一线执法环境下,对一线指挥官的领导力要求高于同级的其他部门,造成对于新入职城管局的队员来说,体验都是比较差的——在编的新入职队员大概率被赶鸭子上架,在缺乏领导力的情况下被强行提升到一线指挥岗位吃瘪;非在编新入职队员和其他部门的非在编岗位相比,会体验到更多差异性的待遇。总体来看,如果个人没有习惯或向往纪律部队的氛围和生活,具有强烈的服从的品格和较强的领导力基础,不是很建议去做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