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耳朵听力要求(关公务员录用体检)

2024-01-17 19:53: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下面是好好范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务员耳朵听力要求(关公务员录用体检),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务员耳朵听力要求

1.1耳鼻喉科检查

1.1.1 听力 听力检测使用耳语试验,测听距离 5 米。

1) 检测方法:受检者侧立,身体不可靠墙,一耳对检查者,另一耳由检查者用棉球堵塞。受检者应紧闭双目,以免因看到检查者口形和表情而影响测试的准确性。检查者在距受 检者 5 米处以呼气末的余气,发出轻声耳语音,每词读 2 遍,由受检者复诵。耳语以两字词汇为宜,每耳检查 4~6 个词,两耳分别进行。

参考词汇:

2) 结果评定:受检者能正确复诵大部分耳语词汇,其听力为 5 米。如果听不到,受检者可向检查者方向移动,直到能听到并正确复诵为止,此时距检查者的距离是多少米,即记为听力是多少米。例如,在间距 4 米处检查,能正确复诵大部分耳语词汇,其听力为 4 米, 以此类推。

注意:检查前应向受检者说明耳语检查方法,保持室内安静,以受检者熟悉的词语用普 通话进行,检查者应发音清晰、音量恒定。

1.1.2 耳部 主要检查外耳、中耳及鼓膜有无病变。观察外耳有无畸形、肿胀及溃疡等, 外耳道有无炎症、脓液、耵聍、肿瘤、后壁塌陷、异物堵塞等,观察鼓膜色泽及有无内陷、穿孔、溢脓等。

1.1.3 鼻部 重点观察鼻甲有无充血、水肿、肿大、干燥及萎缩,鼻腔内有无溃疡、息肉、肿瘤、脓性分泌物,鼻中隔有无偏曲、穿孔等。

1.1.4 咽部 主要检查口咽部,受检者自然张口,平静呼吸。用压舌板压舌前 2/3 处,

嘱受检者发“啊”的长音,观察软腭运动度、悬雍垂、舌腭弓、扁桃体及咽后壁,注意有无充 血、水肿、溃疡、新生物及异常分泌物等。必要时应用间接鼻咽镜检查法检查鼻咽部。

1.1.5 喉部 嘱受检者张口伸舌,检查者左手拇指和食指以纱布一块握着舌尖,轻轻向前向下拉住,右手持喉镜经口腔置于悬雍垂根部,并将反光镜背面轻轻推向上后方,嘱受检 者深呼吸,随后发“衣”音,观察喉部有无肿物、结节,了解声带运动情况。

1.2口腔科检查

1.2.1 唇、腭、舌 观察口唇颜色,重点检查有无疱疹、口角歪斜,伸舌是否居中、有无震颤,黏膜有无溃疡、糜烂、白斑、肿块等。

1.2.2 口腔黏膜 观察色泽,有无色素沉着,黏膜下有无出血点及血疱、瘀斑,有无溃疡、糜烂、白斑、肿块等。

1.2.3 颞下颌关节:是常规检查项目。

1) 视诊:注意张口度(正常 3~5 厘米)和开口型(张口时有无下颌偏斜、摆动及铰锁)。

2) 触诊:将双手中指放在受检者两侧耳屏前方,嘱受检者做张闭口运动或做下颌前伸及侧向运动,注意两侧关节是否平衡一致,并检查关节区和关节周围肌群有无压痛、关节有 无弹响及杂音。

1.2.4 腮腺 检查腮腺有无肿大、有无肿物、腮腺导管开口处有无脓性分泌物等。

2妇科检查

2.1病史(含月经史)搜集

主要询问月经初潮年龄、周期、出血量、持续时间、末次月经时间,有无痛经,白带性状,有无伴随症状(如外阴瘙痒、下腹疼痛、排尿异常等),有无腹痛等,应重点询问婚育史、既往手术史、肿瘤病史等,有助于发现异常情况。

2.2检查项目

已婚者:检查外阴、阴道、宫颈、宫体、附件及阴道分泌物性状、颜色、气味等。 未婚者:检查外阴发育情况,做肛诊检查,了解宫体、附件及盆腔情况。

2.3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疾病为性病(特别是硬下疳)、恶性肿瘤等。妊娠者原则上不做妇科检查,但

应在体检表中注明原由,待妊娠结束后补做上述检查方可完成体检结论。

1) 外阴:观察发育情况,有无畸形、水肿、炎症、溃疡、肿物、皮肤色泽变化和萎缩

等。

2) 阴道和宫颈:置入阴道窥器,观察阴道前后侧壁黏膜颜色,有无瘢痕、肿块、出血; 分泌物的量、性质、颜色、有无异味;观察宫颈大小、颜色、外口形状,有无糜烂、撕裂、外翻、囊肿、息肉或肿物等。

3) 盆腔:应做双合诊、三合诊检查,未婚者做肛诊检查。

①双合诊:用左或右手戴橡皮手套,食、中两指涂润滑剂,轻轻沿阴道后壁进入,检查阴道畅通度和深度,有无先天性畸形、瘢痕、肿块以及有无出血;再观察子宫颈大小、形状、 硬度及颈口情况,如向上或向两侧拨动宫颈出现疼痛时称为宫颈举痛和摇摆痛,为盆腔急性炎症或盆腔内有积血的表现。随后将阴道内两指放在宫颈后方,另一手掌心朝后手指平放在腹部平脐处,当阴道内手指向上向前抬举宫颈时,放在脐部的手指向下向后按压腹壁,并逐渐往耻骨联合移动,通过内、外手指同时分别抬举和按压,协调一致,即可触知子宫的位置、 大小、形状、硬度、活动度以及有无压痛。扪清子宫后,将阴道内两指移向一侧穹隆部,如果受检者合作,两指可深达阔韧带的后方,此时另一手从同侧下腹壁髂嵴水平开始,由上往下按压腹壁,与阴道内手指相互对合,以触摸该侧子宫附件处有无肿块、增厚或压痛。如果扪及肿块,应注意其位置、大小、形状、硬度、活动度、与子宫的关系以及有无压痛等。

②三合诊:腹部、阴道、直肠联合检查称为三合诊。除一手的食指放入阴道、中指放入 直肠以替代双合诊时阴道内的两指外,其余具体检查步骤与双合诊时相同。通过三合诊可了 解后倾后屈子宫的大小,发现子宫后壁、子宫直肠陷凹、子宫骶骨韧带及双侧盆腔后壁的病 变,以及扪诊阴道直肠膈、骶骨前方及直肠内有无病变等。

③肛诊:将一手食指伸入直肠,另一手在腹部配合,做类似三合诊方法的检查,又称为 肛腹诊。

3心电图检查

3.1环境要求

1) 室内要求保持温暖(不低于 18 ℃),以避免因寒冷而引起的肌电干扰。

2) 使用交流电源的心电图机必须接可靠的专用地线(接地电阻应低于 0.5 Ω)。

3) 心电图机的电源线尽可能远离诊床和导联电缆,床旁不要摆放其他电器具(不论通电否)及穿行的电源线。

4) 诊床的宽度一般不应窄于 75 厘米,以免肢体紧张而引起肌电干扰。如果诊床的一侧靠墙,则必须确定墙内无电线穿过。

3.2准备工作

1) 对初次接受心电图检查者,必须事先作好解释工作,消除紧张心理。

2) 作心电图之前受检者应充分休息,解开上衣;在描记心电图时要放松肢体,保持平静呼吸。

3.3皮肤处理和电极安置

1) 如果放置电极部位的皮肤有污垢或毛发过多,应该预先清洁皮肤或剃毛。

2) 用导电膏(剂型分为糊剂、霜剂和溶液等)涂擦放置电极处的皮肤,而不应该只把导电膏涂在电极上。

3) 严格按照国际统一标准,准确安放常规 12 导联心电图电极。必要时,应加做其他胸壁导联。女性乳房下垂者应托起乳房,将 V3、V4、V5 电极安放在乳房下缘胸壁上,而不应该安置在乳房上。

3.4描记心电图

1) 心电图机的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0793-2000 心电图机和使用安全要求)。若使用热笔式记录纸,其热敏感性和储存性应符合标准。单通道记录纸的可记录范围不窄于 40 mm。

2) 在记录纸上注明日期、姓名,并标明导联。

3) 按照心电图机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常规心电图应包括肢体导联Ⅰ、Ⅱ、Ⅲ、aVR、aVL 、 aVF 和胸前导联 V1~V6,共 12 个导联。

4) 不论使用哪一种机型的心电图机,为了减少心电图波形失真,应该尽量不使用交流电滤波或“肌滤波”。

5) 用手动方式记录心电图时,要先打标准电压,每次切换导联后,必须等到基线稳定后再启动记录纸,每个导联记录的长度不应少于 2~4 个完整的心动周期。

6) 遇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作出处理:

⑴如个别胸前导联出现无法解释的异常 T 波或 U 波时,应检查相应的电极是否松动脱落。若该电极固定良好而部位恰好在心尖搏动最强处,可重新处理该处皮肤或更换质量较好 的电极;若仍无效,可将电极位置稍移动,若波形恢复正常,则可认为这种异常的 T 波或 U 波是由于心脏冲撞胸壁使电极的极化电位发生变化而引起的伪差。

⑵如果Ⅲ和/或 aVF 导联 Q 波较深,应在受检者深吸气后屏住气时立即重复描记该导联心电图。若此时 Q 波明显变浅或消失,则可考虑为横膈抬高所致;若 Q 波仍较深而宽,则不能除外下壁心肌梗死。

⑶如果发现受检者心率>60 次/min,而 PR 间期>0.20 秒,应让其取坐位再记录几个肢体导联心电图,以便确定是否有房室阻滞。

1.1心电图判断标准

正常心电图

P 波:顺序出现,频率 60~100 次/min,在Ⅰ、Ⅱ、V4、V5、V6 导联中直立,aVR 倒置;

P 波宽度不大于 0.11 秒,振幅在肢导不大于 0.25 米 V,胸导不超过 0.2 米 V。

P-R 间期:成年人为 0.12~0.20 秒。

QRS 波群:

时间:0.06~0.10 秒,最宽不超过 0.11 秒。

波形和振幅:在 V1、V2 导联多呈 rS 型,V5、V6 导联可呈 qR、qRs、Rs 或 R 型。V1 导联的 R/S 小于 1,V5 导联的 R/S 大于 1。RV1<1.0 mV,RV1+SV5<1.2 mV,RV5+SV1<4.0 mV

(女性<3.5 mV)。

室壁激动时间(VAT):在 V1 导联<0.03 秒,V5 导联<0.05 秒(女性<0.045 秒)。

Q 波: Q 波振幅应小于同导联 R 波的 1/4,时距应≤0.03 秒,V1 导联不应有 q 波,但可呈

QS 型。

ST 段:多为一等电位线,有时可有轻微的偏移,肢体导联 ST 段抬高一般不超过 0.1mV, 压低不超过 0.05mV。V2 和 V3 导联 ST 段可抬高达 0.3mV,V5、V6 导联 ST 上移正常上限小于 0.1mV。V4~V6 导联不超过 0.1 mV。

T 波:T 波的方向大多与 QRS 主波的方向一致,在Ⅰ、Ⅱ、V4~V6 导联向上,aVR 导联向下,Ⅲ、aVL、aVF、V1~V3 导联可以向上、双向或向下,但若 V1 的 T 波向上,V2~

V6 导联的 T 波就不应再向下。除Ⅲ、aVL、aVF、V1~V3 导联外,T 波的振幅不应低于同导联 R 波的 1/10。T 波高度在胸导联有时可高达 1.5 mV。

Q-Tc 间期:在正常窦性心律(心率 60-100 次/分)时正常值 0.32~0.44 秒。为校正心率对 Q-T 间期的影响,多采用 Q-Tc 进行校正。常用的校正公式:Q-Tc = Q-T/R-R 的平方根。Q-Tc 正常上限值 0.44 秒,超过 0.44 秒为延长。

U 波:振幅范围 0.05~0.20 米 V,多相当于同导联 T 波的 1/10,不应高于 T 波的 1/2; 时间 0.16~0.25 秒,平均 0.20 秒;U 波方向与同导联 T 波一致。

2腹部B 超检查

检查的脏器为肝、胆、胰、脾和双肾。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超声诊 断工作至少 5 年。应严格按规范操作,对各脏器进行必要的纵向、横向、斜向扫查,做到无遗漏。进行左、右侧卧位检查时,不能简化体位,要充分暴露所查脏器体表位置。

2.1肝脏

2.1.1 检查内容及超声测量参考值 正常肝脏声像图特点为表面光滑,肝包膜呈线样强回声,厚度均一;肝右叶膈面为弧形,外下缘较圆钝,肝左叶边缘锐利;肝实质呈点状中等回声,分布均匀;肝内血管(门静脉分支和肝静脉属支)呈树状分布,其形态和走行自然; 肝内胆管与门脉分支伴行,二级以上胆管一般不易显示。超声检查时主要观察:1)肝脏大小、 形态是否正常,包膜回声、形态、连续性是否正常。观察肝边缘、膈顶部及左外叶边角部分。 2)肝实质回声的强度,实质回声是否均匀,是否有局限性异常回声,异常回声区的特点(如数目、位置、范围、形态、边界、内部回声情况、声晕、后方回声、病灶内外血流情况)及其与周围组织器官的关系等。3)肝内管道结构(胆管、门脉系统、肝静脉和肝动脉)的形态和走行,管壁回声情况,管腔有无狭窄或扩张。门脉主干及主要分支、胆管内有无栓子形成。4)与肝脏相关的器官如脾脏、胆囊、膈肌、肝门及腹腔内淋巴结情况。

【测量参考值】

肝左叶前后径(厚度)≤6 厘米,长度≤9 厘米;肝右叶最大斜径≤14 厘米,前后径11 厘米;门静脉主干内径≤1.2 厘米。

2.1.2 B 超检查提示疾病

1) 肝脏弥漫性病变:如病毒性肝炎、药物中毒性肝炎、酒精性肝炎、肝硬化、肝淤血、

脂肪肝以及其他原因所致肝实质病变等。

2) 肝脏囊性占位性病变:单纯性囊肿、多囊肝、包虫病、囊腺瘤等。

3) 肝脏实性占位性病变:良性肿瘤(如肝血管瘤)、瘤样病变、恶性肿瘤(原发性肝癌、肝转移癌)等。

4) 肝血管疾病:门静脉高压症、门静脉栓塞、肝动脉瘤、布加综合征等。

5) 肝及肝周脓肿:各种肝脓肿、膈下脓肿等。

2.2胆囊与胆道

2.2.1 检查内容及超声测量参考值 主要观察:1)胆囊大小,包括长径、前后径。2) 胆囊壁光滑程度、有无增厚,均匀性还是局限性增厚,增厚的部位、范围及内壁上有无隆起样病变。3)胆囊囊腔是否回声清亮,是否有结石、胆泥等形成的异常回声。4)肝内外胆管管径及走行,包括胆管有无扩张,管壁有无增厚,扩张的程度、部位、累及范围及扩张下段胆道内有无结石、肿瘤等梗阻性病变,或周围有无肿大淋巴结等外压性病变。

【测量参考值】

胆囊长径7 厘米,前后径4 厘米;胆囊壁厚度<3 毫米;肝外胆管上段直径 2~5 毫米

(小于伴行门脉直径的 1/3),下段直径8 毫米;肝内左右肝管直径2 毫米。

2.2.2 B 超检查提示疾病

1) 胆石症:胆囊结石如泥沙样结石、充满型结石、附壁结石,肝内外胆管结石等。

2) 胆囊良性隆起样病变:腺瘤、息肉样病变、胆囊腺肌症。

3) 胆道恶性肿瘤:胆囊癌、胆管癌。

4) 胆囊炎:急性、慢性胆囊炎。

5) 肝内外胆管扩张:先天性胆总管囊状扩张、肝内胆管囊状扩张症等;胆管内结石、肿瘤及胆管外压性包块造成的扩张。

2.3胰腺

2.3.1 检查内容及超声测量参考值 主要观察:①胰腺的位置、形态、大小,表面、内部回声,胰管状态,与周围组织关系等。若有占位病变,应多断面扫查以确定占位的位置、 大小、边缘、内部回声、血供情况、后方有无声衰减及其程度。②胰腺及其病变与周围血管的关系,血管有无移位、变形,血管内有无血栓,胰腺周围有无肿大淋巴结。③胰腺疾病相

关的情况,例如胆道系统有无结石,有无胰周、网膜囊、肾前间隙积液,有无腹腔积液(腹 水)等。

【测量参考值】

胰头前后径(厚径)1.0~2.5 厘米,胰体、尾前后径(厚径)1.0~1.5 厘米,胰管直径

≤0.2 厘米。

【胰腺异常判定标准】

胰腺肿大:胰头前后径≥3.0 厘米,胰体、尾前后径>2.0 厘米。胰腺萎缩:胰头前后径<1.0 厘米。

胰管扩张:胰管直径≥0.3 厘米。

2.3.2 B 超检查提示疾病

1) 胰腺炎症:急、慢性胰腺炎,胰腺脓肿,胰腺结核,胰石症。

2) 胰腺囊性病变:假性囊肿,真性囊肿(如先天性、潴留性、寄生虫性囊肿)。

3) 胰腺肿瘤:良性、恶性肿瘤。

4) 先天性胰腺异常。

2.4脾脏

2.4.1 检查内容及超声测量参考值 主要观察:①脾脏的位置、形态、大小、包膜、实质回声。②脾脏内部有无局限性病变及病变的形态、大小、边缘、回声强弱、回声是否均匀、 周围及内部血流情况。③脾动、静脉血流情况,脾门处血管内径。④周围脏器有无病变及对脾脏的影响。

【测量参考值】

脾脏长径(肋间斜切面上脾下极最低点到上极最高点间的距离)<11 厘米,脾脏厚度

(肋间斜切面上脾门至脾对侧缘弧形切线的距离)<4.0 厘米,脾静脉内径(脾门部)<0.8 厘米。

【脾肿大判定标准】

脾脏长径>10 厘米或厚度>4 厘米,或脾脏长径×脾脏厚度×0.8≥38 厘米 2。

2.4.2 B 超检查提示的疾病或病变:

1) 脾脏弥漫性肿大:肝硬化、瘀血、血液病、感染、结缔组织病等引起的脾肿大。

2) 脾囊性病变:脾囊肿、多囊脾、脾包虫囊肿等。

3) 脾实性占位病变:钙化灶、血管瘤、错构瘤、恶性淋巴瘤、转移瘤等。

4) 脾血管病变。如脾梗塞、脾动脉瘤、脾静脉阻塞综合征。

5) 脾萎缩。

脾脏 B 超检查除可发现一些疾病或病变外,还可发现一些先天性改变,如副脾、游走脾、多脾、无脾、先天性脾脏反位等。

2.5

肾脏

2.5.1 检查内容及超声测量参考值 主要观察:1)肾脏位置、大小、形态有无改变。2) 有无先天性肾发育不良、异位肾、独肾等先天性肾发育异常。有无萎缩肾。3)肾脏结构有无异常改变,肾包膜、肾实质(皮、髓质)、肾集合系统情况。正常肾包膜完整,皮、髓质分界清楚。4)有无肾脏占位性病变,其大小、形态、回声、部位、病灶内部及周边血流、与周围组织的关系等。疑为恶性肿瘤时,应常规检查肾门部、主动脉及下腔静脉周围有无肿大淋巴结,肾静脉及下腔静脉有无瘤栓。5)有无局限性强回声,其后方有无声影等。6)肾盂、肾盏有无扩张现象等。7)肾周有无积液、有无脓肿、血肿或其他异常。

【测量参考值】

肾脏长径 10~12 厘米,横径 5~6 厘米,前后径 3~4 厘米,左肾大于右肾;肾实质厚度 1.5~2.5 厘米,肾皮质厚度 0.5~0.7 厘米,肾集合系统宽度占肾断面 1/2 或 2/3,肾盂分离≤1.5 厘米。

2.5.2 B 超检查提示疾病或病变

1) 囊性占位病变:肾囊肿、多囊肾、输尿管囊肿等。

2) 实性占位病变:肾癌、肾盂癌、肾错构瘤、输尿管肿瘤等。

3) 肾脏弥漫性病变:急、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肾盂肾炎、肾淀粉样变及肾中毒等。

4) 肾结石、肾积水、输尿管结石及尿路梗阻等。

5) 肾实质破坏、钙化等(提示肾结核)。

肾脏 B 超检查除可发现一些疾病或病变外,还可发现一些先天性异常,如孤立肾、重复肾、异位肾、游走肾、双肾盂、分叶肾、输尿管狭窄、输尿管扩张等。

1胸部X 线检查

常规拍摄胸部正位片。重点检查有无肺结核、肿瘤、纵隔疾病。必要时加摄胸部侧位片 或辅以 CT 等检查,以确定诊断。

1.1设备设施要求

1) 室内 X 线检查机房防护合格。尽可能采用数字化设备。

2) 检查室内应配备有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

3)X 线检查设备设施所有单位应持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放射工作许可证”。

1.2操作人员要求

1)X 线摄影操作人员应是有 5 年以上放射工作经历、持有放射工作人员上岗证的放射科医师、技师。

2)诊断、读片医师应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放射诊断专业职称。

1.3胸片质量要求

采用标准后前位胸部摄影。

具体的标准后前位胸部摄影应满足以下条件:

1) 清晰显示两肺野。

2) 通过气管影像,第 1~4 胸椎清晰可见;通过纵隔阴影,第 4 以下胸椎隐约可见。

3) 整个胸廓和肋膈角都含在照射野内。

4) 肩胛骨不遮蔽肺野。

5) 锁骨上应看到肺尖。

6) 两侧锁骨在胸锁关节处对称。

7) 膈顶阴影应显示清楚。

1.4X线影像提示的肺部病变

1) 渗出与实变阴影:肺部炎症主要为渗出性病变,肺泡内的气体被渗出的液体、蛋白及细胞所代替,进而形成实变,多见于肺炎性病变、渗出性肺结核、肺出血及肺水肿。表现 为密度较高的均匀云絮状影,形状不规则,边缘模糊,与正常肺组织无清楚界限,肺叶段实 变阴影可边缘清楚。

2) 粟粒状阴影:指 4 毫米以下的小点状影,多呈弥漫性分布,密度可高可低,多见于

粟粒型肺结核、尘肺、结节病、转移性肺癌、肺泡癌等。

3) 结节状阴影:多指 1~3 厘米的圆形或椭圆形阴影,可单发或多发,密度较高,边缘较清晰,与周围正常肺组织界限清楚,多见于肺结核、肺癌、转移瘤、结节病等。

4) 肿块阴影:为直径多超过 3 厘米、形态不规则、密度增高阴影。肺癌肿块呈分叶状,有切迹、毛刺;良性肿块边缘清楚,可有钙化,有时其间可见透亮区。

5) 空洞/空腔阴影:呈圆形或椭圆形透亮区,壁厚薄不一。壁厚者,内壁光滑,外壁模 糊,多为肺脓疡所致,并可有液平面;若外缘清楚,内缘凹凸不平,多由癌性空洞引起;结 核性空洞壁较薄,周围多有卫星灶。

6) 索条及网状阴影:不规则的索条、网状阴影,多为肺间质性病变所致;弥漫性网、线、条状阴影常见于特发性肺纤维化、慢性支气管炎、结缔组织病等;局限性线条状阴影可 见于肺炎、肺结核愈合后,表现为不规则的索条状影。

7) 肺透亮度增加:局部或全肺透亮度增加,肺纹理细而稀,为肺含气量过多的表现, 可见于弥漫性阻塞性肺气肿、代偿性肺过度充气及局限性阻塞性肺过度充气。

8) 肺门肿块阴影:形态不规则的单侧或双侧肺门部肿块阴影,边缘清晰或模糊,多见于肺癌、转移瘤、结核、淋巴瘤、结节病所致的肺门淋巴结肿大;有时肺血管增粗也可显示 肺门阴影增大。

9) 钙化阴影:阴影密度最高,近似骨骼,呈斑点状、结节状、片状等,边缘锐利清晰, 规则或不规则,多为陈旧结核灶或错构瘤。

10) 胸膜病变影像:胸腔积液多表现为密度增加均匀一致阴影,上缘清,凹面向上;气 胸多见透亮度增加,肺纹理消失;胸膜肥厚可形成侧胸壁带状阴影,肺野透亮度减低。

2实验室检查

实验室检查虽是辅助检查项目,但在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中,其检测结果往往直接关系 到体检结论。参考值范围在不同的体检医疗机构之间可以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主要是由于检 测系统的不同(包括仪器、试剂、方法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临床常用生化 检验项目和血细胞分析中国成年人的参考值范围”自 2013 年 8 月 1 日实施。体检中常用检验项目的参考值范围可参照执行。

在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中,除血细胞分析、尿常规加镜检及空腹血糖的参考值范围应做

到全国统一外,其他检验项目由于上述原因的存在,可执行本医疗机构或当地医疗机构的参 考值范围。

实验室检查相关要求,包括检验科操作程序、采血室操作规程以及艾滋病检测初筛实验 室必备条件详见附录 C。

2.1血常规

可为血液病的诊断提供线索。必查项目包括以下 5 项:

2.1.1 红细胞总数(RBC)

【参考值】 男性:(4.3~5.8)×l012/L;女性:(3.8~5.1)×l012/L。

红细胞减少多见于各种贫血,如急性或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缺铁性贫血等。红细胞增 多常见于身体缺氧、血液浓缩、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继发性红细胞增多症等。

2.1.2 血红蛋白(HGB)

【参考值】 男性:130~175 g/L;女性:115~150 g/L。血红蛋白减少或增多的临床意义基本同红细胞总数。

2.1.3 白细胞总数(WBC)

【参考值】 (3.5~9.5)×109/L。

生理性白细胞增多常见于剧烈运动、进食后、妊娠期等。另外,采血部位不同,也可使 白细胞数有差异,如耳垂血平均白细胞数比指血要高一些。

病理性白细胞增多常见于急性化脓性感染、尿毒症、白血病、组织损伤、急性出血等。 病理性白细胞减少常见于再生障碍性贫血、某些传染病、肝硬化、脾功能亢进、放疗、

化疗、服用某些药物后等。

2.1.4 白细胞分类计数(DC)

【参考值】

中性粒细胞: (1.8~6.3)×109/L(40%~75%)。嗜酸粒细胞: (0.02~0.52)×109/L(0.4%~8%)。嗜碱粒细胞: (0.00~0.06)×109/L(0~1%)。

淋巴细胞: (1.1~3.2)×109/L(20%~50%)。单核细胞: (0.1~0.6)×109/L(3%~10%)。

中性粒细胞增多常见于急性化脓性感染、大出血、严重组织损伤、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 安眠药中毒等;减少常见于某些病毒感染、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缺乏症等。

嗜酸粒细胞增多常见于银屑病、天疱疮、湿疹、支气管哮喘、过敏、一些血液病及肿瘤, 如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鼻咽癌、肺癌及宫颈癌等;减少常见于伤寒、副伤寒早期、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后。

嗜碱粒细胞增多常见于慢性粒细胞白血病伴有骨髓纤维化、慢性溶血及脾切除后;减少 一般没有临床意义。

淋巴细胞增多常见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结核病、疟疾、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 百日咳、某些病毒感染等;减少常见于某些白血病或破坏过多,如长期化疗、X 线照射后及免疫缺陷等。

单核细胞增多常见于单核细胞性白血病、结核病活动期、伤寒、疟疾等;减少临床意义 不大。

2.1.5 血小板计数(PLT)

【参考值】 (125~350)×l09/L。

血小板计数增高多见于血小板增多症、脾脏切除术后、急性感染、溶血、骨折等;减少 多见于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白血病、急性放射病、原发性或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脾 功能亢进、尿毒症、服用某些药物后等。

2.2尿常规及镜检

不少肾脏病变早期就可以出现蛋白尿或者尿沉渣中有形成分,尿检异常常是肾脏或尿路 疾病的第一个证据。

标本要求:尿液检测应采用新鲜晨尿,阳性检出率较高,且最好留取中段尿。女性留取尿标本应避开经期或事先清洗外阴,以防止阴道分泌物混入尿液中,影响检查结果的准确性。

尿常规检查采用仪器法。尿沉渣镜检采用手工法,取新鲜均匀的尿液 10 ml 置于离心管内,1000 转/分钟,离心 10 分钟,弃上清,取沉渣 0.2ml 镜检。

2.2.1 尿糖(GLU)

【参考值】 阴性。

尿糖阳性可见于糖尿病、肾性糖尿、甲状腺功能亢进、垂体前叶功能亢进、嗜铬细胞瘤、

胰腺炎、胰腺癌、严重肾功能不全等。此外,颅脑外伤、脑血管意外、急性心肌梗死等,可 出现应激性糖尿;过多食入高糖食物后,也可产生一过性血糖升高,使尿糖呈阳性。

2.2.2 尿蛋白(PRO)

【参考值】 阴性。

病理性蛋白尿特点是尿蛋白量明显增多,尿蛋白持续阳性。可见于各种急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盂肾炎、糖尿病肾病、狼疮性肾炎、放射性肾炎及肾内其他炎性病变、多发性骨髓瘤、 肾功能衰竭、肾移植术后等。

生理性蛋白尿包括功能性蛋白尿和体位性蛋白尿,特点是尿蛋白量轻度增多(尿蛋白定性试验一般不超过+,定量<0.5g/24 小时),持续时间短。通常发生于剧烈运动、精神紧张、寒冷、发热、体检前一天进食过多的蛋白质及交感神经兴奋等,这种蛋白尿并不反映肾脏有实质性病变,因此不能作为肾脏疾病看待。

1.1.1 尿胆红素(BIL)

【参考值】 阴性。

阳性可见于胆石症、胆道肿瘤、胆道蛔虫、胰头癌等引起的梗阻性黄疸和肝癌、肝硬化、 急慢性肝炎、肝细胞坏死等导致的肝细胞性黄疸。实验室技术性误差也可能导致阳性。

1.1.2 尿胆原(URO)

【参考值】 阴性或弱阳性。

阳性可见于溶血性黄疸、肝病等;阴性可见于梗阻性黄疸等。

1.1.3 尿比密(SG),也称尿比重

【参考值】 1.015~1.025。

尿比密受年龄、饮水量和出汗的影响。尿比密的高低主要取决于肾脏的浓缩功能,故测 定尿比密可作为肾功能试验之一。增高可见于急性肾炎、糖尿病、高热、呕吐、腹泻及心力 衰竭等;降低可见于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急慢性肾功能衰竭及尿崩症等。

1.1.4 尿酸碱度(pH)

【参考值】 5.0~7.0。

尿 pH 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饮食种类、服用的药物及疾病类型。降低可见于酸中毒、痛风、糖尿病、发热、白血病等;增高可见于碱中毒、输血后、严重呕吐、膀胱炎等。应注

意室温下尿液存放时间越长,pH 值越高(尿素分解产生 NH +之故),夏季这种现象更突出。

1.1.5 尿红细胞(BLO) 主要检测镜下血尿

【参考值】 显微镜法 0~3 个/高倍视野;仪器法阴性。

离心沉淀后的尿液镜检每高倍视野红细胞 3 个以上,称为镜下血尿,它是泌尿系统疾病最常见的症状之一,约 98%的血尿是由泌尿系统疾病引起,2%的血尿由全身性疾病或泌尿系统邻近器官病变所致。如泌尿系统疾病可见于急慢性肾炎、IgA 肾病、各种间质性肾炎、泌尿系感染、泌尿系统结石、结核、肿瘤、多囊肾等;全身性疾病可见于白血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过敏性紫癜、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等;泌尿系统邻近器官病变可见于急慢性前列腺炎、输卵管炎等。此外,女性月经期间易将经血混入尿中,导致尿红细胞增多,需注意区别。另需强调一点,判定是否为镜下血尿不能以尿潜血结果为依据,而应一律以尿镜检结果为标准。

1.1.6 尿白细胞(LEU) 主要检测镜下脓尿

【参考值】 显微镜法 5 个以下/高倍视野;仪器法阴性。

离心沉淀后的尿液镜检每高倍视野白细胞超过 5 个,称为镜下脓尿,常见于泌尿系统有化脓性病变,如肾盂肾炎、膀胱炎、尿道炎、尿路结核等。女性可由外阴或阴道分泌物污染 等导致尿白细胞增多,需注意区别。

同样需强调一点,判定是否为镜下脓尿不能以尿常规的结果为依据,而应一律以尿镜检 结果为标准。

对脓尿的处理:在排除慢性肾盂肾炎(超声排除肾盂形态学改变)、特异性尿道炎(主要为淋病)的情况下,可作出合格结论。

1.1.7 管型

【参考值】 无或偶见透明管型,无其他管型。

出现异常管型是肾脏病的一个信号,常见于严重的肾脏损害,对诊断具有重要意义。

1.1血液生化检查

1.1.1 血糖(GLU) 糖尿病诊断指标。采用葡萄糖氧化酶法,用全自动或半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血后应尽快检测。

【参考值】 3.9~6.1 mmol/L。

空腹超过 8 小时采周围静脉血,如血糖浓度≥7.0 mmol/L,择日复检仍≥7.0 mmol/L,可以诊断糖尿病;或空腹血糖浓度介于>6.1~6.9 mmol/L 之间,应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

(OGTT)进一步确诊,若 OGTT 2 小时的血糖浓度≥11.1 mmol/L,也可以诊断为糖尿病。

1.1.2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采用酶法,用全自动或半自动生化分析仪检测,一般认为血清 ALT 超过参考上限值 2 倍,说明肝细胞有炎症、坏死和损害。ALT 增高有助于对病毒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等肝胆系统疾病进行早期诊断,并对疾病的程度、治疗疗效及预后判断有重要的临床意义。

【参考值】 男:9-50 U/L(≤50 U/L),女:7-40 U/L(≤40 U/L)。

1.1.3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如采用酶法,临床意义同 ALT。

【参考值】 男:15-40 U/L(≤40 U/L),女:13-35 U/L(≤ 35 U/L)。

ALT 和 AST 是反映肝细胞损害的敏感指标,在肝炎潜伏期、发病初期均可升高,故有助于早期发现肝炎。ALT 主要存在于肝细胞质内,而 AST 除了存在于肝细胞质之外,还有约一半以上分布在肝细胞的线粒体中。各种肝脏病变(如病毒性肝炎、药物性肝损害、脂肪 性肝炎、肝硬化等)和一些肝外疾病造成肝细胞损害时,ALT 和 AST 水平均可升高。

ALT 广泛存在于机体组织细胞内,但以肝脏细胞含量最多。在肝细胞中 ALT 则主要存在于肝细胞质中,少量存在于线粒体内。AST 主要分布于心肌,其次为肝脏、骨骼肌和肾脏等组织中。在肝细胞中 AST 主要存在于线粒体内,只有少量存在于胞质中。正常时血清转氨酶含量很低,当肝细胞等损伤时,它们的血清浓度会发生变化。在轻、中度肝损伤时, 由于肝细胞通透性增高,胞质内的 AST 和 ALT 释放入血,此时以 ALT 升高为明显,ALT 升高远大于 AST 升高。一般认为血清 ALT 超过参考值上限 2 倍,说明肝细胞有炎症、坏死和肝脏损害;当严重肝细胞损伤时,肝细胞线粒体受损,可导致线粒体内的酶被释放入血, 此时以 AST 升高更明显,血清中 AST/ALT 比值增高。

除肝脏外,其他组织如心脏、脑、肾、肌肉也都含有 ALT 和 AST,这些脏器的病变同样可引起血清 ALT 和 AST 升高;某些生理条件的变化也可引起 ALT 和 AST 升高,如剧烈体育活动可有 ALT 的一过性轻度升高。由于血清 ALT 和 AST 升高的原因多种多样,必须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必要的其他检查手段,仔细分析才能明确诊断。

1.1.4 血尿素(BU) 血尿素是机体蛋白质代谢的产物,测定血尿素的目的在于判断肾脏

对蛋白质代谢产物的排泄能力,故血尿素的数值,可以作为判断肾脏功能受损到一定程度的 实验室指标。但血尿素易受饮食、尿量等因素影响,血尿素检测采用脲酶法。

【参考值】 2.9~7.5 mmol/ L。

1.1.5 血肌酐(CR) 肌酐是人体肌肉代谢的产物,不易受饮食和尿量因素影响,能更灵敏地反映肾功能,是诊断肾功能衰竭的重要指标,其水平往往与肾功能的损伤程度成正比。 血肌酐检测采用苦味酸法或酶法。

【参考值】 苦味酸法:男性 44~133 μmol/L,女性 70~106 μmol/L。酶法;男性 53~ 97 μmol/L,女性 44~80 μmol/L。

当血尿素和血肌酐都用“mmol/ L”为单位时,尿素/肌酐比值的参考值为 25~40。当比值<25 时,考虑蛋白质的摄入不足及肾小管急性坏死;>40 时,考虑肾前性原因所致。

由于血尿素、肌酐的测定值容易受溶血、胆红素以及药物等因素影响,所以同时升高一 般有诊断意义,肾脏实质性病变时血尿素升高的程度较血肌酐更明显。需要注意的是,肌酐 并不是判断肾功能损害的早期金标准,必要时需到医院肾内科做进一步详查,以排除或诊断 肾脏疾病,并作出体检结论。

1.2血清免疫学检查

1.2.1 梅毒螺旋体血凝试验(TPHA) 系用梅毒螺旋体提取物致敏的红细胞微量血凝析技术检测抗梅毒螺旋体 IgG 抗体。该试验的敏感性和特异性均可达 99%。该试验在滴度较低(1:20)时容易受血清中存在的嗜异性抗体的干扰,必须进行其他方法的试验来确证。需要注意的是,单纯 TPHA 阳性只能说明受检者以前曾经感染过梅毒,不能确定是现症患者, 需进一步做 RPR 试验,若检查结果为单纯 TPHA 阳性,合格;两者均阳性者视为现症患者, 不合格。

【参考值】 阴性。

1.2.2 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抗 HIV)

艾滋病的病原体是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人体感染 HIV 后,大多数于感染后 4~ 12 周可从血液中检测出 HIV 抗体(抗 HIV),最长可于感染后数月出现抗体,终生存在。抗 HIV 并非保护性抗体,目前部分试剂可同时检测 HIV 抗体和 P24 抗原。体检中可作为排除HIV 感染的筛检。

【参考值】 阴性。

对 HIV 初筛试验阳性者,要到具有确认资格的实验室或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确认试验,以排除假阳性结果。

2

体检结论及建议

2.1 由主检医师详细审查各科检查结果(包括各种辅助检查)及各科医师的意见后, 综合判定,如实作出明确的体检结论,亲笔签名后加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论要抓住重点、 全面衡量、严格把关,对不合格者应注明不合格的具体原因,并对受检者保密。

2.2 体检结论主要分以下 2 种情况:

1) 体检合格:表示受检者的身体状况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要求。

2) 体检不合格:表示受检者患有某种疾病,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中的某一或某些条款,不合格。

受检者存在空项或需要进一步检查的,可暂时不做结论,待明确诊断后再做出是否合格 结论。其中,对于难以确诊的疾病,体检医疗机构应组织专家做进一步的检查或会诊,直至 作出体检结论为止。


相关文章

专题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