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海归待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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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发挥作用”是我国多年来的留学政策,进入新时代还是要一以贯之地实行。教育部于2020年12月14日在官网发布了《2019年度出国留学人员情况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度我国出国留学人员总数为70.35万人,较上一年度增加4.14万人,增长6.25%;各类留学回国人员总数为58.03万人,较上一年度增加6.09万人,增长11.73%。自1978至2019年度,各类出国留学人员累计达656.06万人,其中165.62万人正在国外进行相关阶段的学习或研究;490.44万人已完成学业,423.17万人在完成学业后选择回国发展,占已完成学业群体的86.28%。
近几年,在国家鼓励海归人才落地政策支持下,越来越多的留学生在毕业后选择回国发展。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为海归人才的落地扎根持续提供着便利的条件,这也使一线城市成为海归人才的优选城市。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提升,除了一线城市外,许多新一线以及二三线城市为了吸引海归人才落地,也相继推出各类落地普惠政策,让归国留学人员有了更多的选择。海归人员整体呈现“出国留学—回国就业”的国际人才环流模式,反映出留学归国人员对国内良好的经济发展态势和就业形势的认可。
承认线上授课、加强学历学位认证审核
学历学位认证是每一位留学生回国就业、落户、享受相应的留学生优惠政策所必不可少的认证材料。2019年学历学位认证系统升级改造改为线上后,一改往日申请人需要通过现场交验书面材料的情况,大大方便了留学人员回国办理就业与落户。2021年,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一直紧跟时局,始终维护留学人员合法权益,维持留学市场正常秩序,对于开展低质量在线课程的学校予以加强审核,并对符合授予条件的线上授课学校正常认证学历学位,特殊时期特殊对待,全心全意为留学归国人才服务。
自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开始后,多国关闭边境并取消线下授课,将课程改为线上,部分国家的一些高校和中介机构以疫情为借口,不断推出各种在线课程,通过降低录取条件、毕业要求或缩短学习时长等方式,大肆招收我国学生就读,并声称不需出国就可以轻松获得海外文凭。留服中心依据此情况在2021年3月19日发布通知,将根据疫情形势临时调整学历学位认证的有关政策,最大限度地降低疫情对于广大留学人员正常学习秩序的不利影响,对于受疫情影响,被迫选择通过在线方式修读部分或者全部课程的留学人员,在满足海外高校规定的学位授予条件后,其所获得的学位可以获得正常认证。同时坚决反对部分境外院校和中介机构以营利为目的,假借疫情突击增开大量在线课程的做法。
2021年7月30日,部分白俄罗斯高校以疫情为借口,针对中国市场大肆开设低质在线课程。留服中心将采取对部分白俄罗斯硕士学位加强审查的认证办法。
2021年8月13日,马来西亚北婆罗洲大学学院(North Borneo University College)颁发的管理学硕士学位(Master in Management)涉嫌针对我国市场突击扩大招生规模,通过在线方式大量输出低质课程,留服中心即日起暂停该校的学历学位认证申请。
2021年9月3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发布通知,再次指出有部分国外院校在疫情期间针对中国市场大肆开设低质在线课程。为维护留学人员合法权益,维持留学市场正常秩序,依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认证工作的补充说明》的有关精神,即日起对下列院校的认证申请启动加强审查:印度尼西亚IBMT商学院(Sekolah Tinggi Ilmu Ekonomi IBMT)、菲律宾永恒大学(University of Perpetual Help System Dalta)、泰国格乐大学(Krirk University)、西班牙胡安卡洛斯国王大学(Universidad Rey Juan Carlos)。
2021年11月26日,又有5所海外大学将被施行加强审查的认证办法,分别是菲律宾黎刹大学(Jose Rizal University)、菲律宾卡威迪国立大学(Cavite State University)、菲律宾凯迪雷拉大学(University of the Cordilleras)、菲律宾亚当森大学(Adamson University)、马来西亚思特雅国际大学学院大学(UCSI University)。
全国各地海归落户政策盘点
目前,除了北上广等一线城市,许多新一线城市也加入到“抢人”行列中,给出了诸多支持留学回国人员落地的优惠政策,包括海归们非常关心的落户、就业创业、人才引进等问题都给予了实质性的福利政策。
北上广深津落户政策盘点:
北京:
学历要求:
1.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
2.出国前已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3.出国留学时间一年以上(结束时间以学业结束后第一次回国护照上的入境时间为准)
4.年龄45周岁(含)以下
5.回国两年内递交材料并提出申请
落户条件:
1.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2.回国两年内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并通过在京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3.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需与留学期间一致
4.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
落户补贴:
优秀人才最高奖励100万
政府提供10万元企业开办费
提供短期周转性住所
可购买免税车一辆
就业创业:
获得北京市 “特聘专家” 称号的人士可以获得100万元奖励;特设“北京市留学人员创业奖”“归国留学人员创业专项资金”,奖励在首都经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留学人员。
人才引进政策:海淀区“海英计划”、朝阳区“凤凰计划”
上海:
学历要求:
1.在国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
2.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3.在国内获得“双一流”高校的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高校获得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外世界排名前500名大学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外高校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4.在国外世界排名前500名大学获得学士学位。
5.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6.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落户要求:
1.回国后2年内来持续在上海工作。
2.连续6个月或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保,且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上海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5倍。
3.工作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合同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
4.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5.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
落户补贴:
可购买一辆免税车
直接落户激励条件:
1.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或者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以及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等,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可直接申办落户。
2.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等用人单位引进的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3.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一般累计不超过3人),企业正常运营、招用至少1名员工(不含企业负责人本人),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留学人员企业负责人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
4.所在单位符合税收要求的优质企业且个人满足要求的,每月可领取租房补贴。
5.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两年。
就业创业:
1.可获得最高50万元政府资助资金
2.可申请15万元创业资金
家属随迁条件: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以及人子女可随迁。
人才引进政策:浦江人才计划、浦东创业
广州:
学历要求:
1.在国(境)外院校获得学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2.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海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留学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3.在国(境)外院校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留学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
落户要求:
1. 国(境)外硕士及硕士留学人员,申办时须在有广州社保缴费记录(五险同参,无需连续6个月)
2. 国(境)外本科留学人员,在择业期(本科生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开始算起两年内)申办时须在本市引进单位有社保缴费记录;在择业期外入户需要有连续6个月广州社保缴费记录
落户补贴:
1.创业培训补贴每人最高2500元
2.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个人最高20万元
3.可购买一辆免税车
4.留学人员的项目向科委申报,一次性给予10万元启动资金补助
深圳:
学历要求:
1.在境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需通过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或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一年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或博士后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
落户要求:
1.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2.通过系统信用查询,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落户补贴:
享受深圳生活补贴: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
可购买一辆免税车
可申请租用市/区政府提供的安居房和留学生公寓
未成年子女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费,优先申请,并可以报考市、区重点中学的高中部。
天津:
学历要求:
本科以上学历留学回国人员,可以直接在津落户。留学生可以按照“学历型人才”办理天津落户,本科生不超过40周岁;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不受限制。
落户要求:
具有中国国籍的本科以上学历留学回国人员,可直接在津落户。
落户补贴:
为留学回国人员创业给予创业经费支持,重点类每人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助,优秀类每人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助,将按照1:1的比例予以匹配。
家属随迁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自愿放弃外国国籍并申请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优先为其本人及随归、随迁的配偶、子女办理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并落户天津手续。
人才引进政策:“海河英才”计划
新一线城市海归落户政策盘点:
杭州:
学历要求:
1.在国(境)外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国内外联合办学需出国(境)就读一学年以上)
2.在国内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以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或博士后身份受邀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公司以同一研究目标工作或学习累计360天及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
落户要求:
1.在杭创办企业或与杭州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该企业(用人单位)已在杭为其缴纳社保
2.个人参保证明(硕士及以上学历享受“先落户后就业”的无需提供)
3.有效期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硕士及以上学历享受“先落户后就业”的无需提供)。
落户补贴:
可购买一辆免税车
就业创业:
1.对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来杭创办企业人员,提供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资助资金
2.对入选“521人才计划”的创新人才,提供80万元的安家补助,并提供购买一套不低于120平方米的人才专项住房
3.给予创业者最高500万元银行贷款的全额贴息
人才引进政策:521人才计划
成都:
学历要求:
1.在国(境)外取得国家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位学历认证证书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落户要求:
非成都户籍凭本科以上毕业证即可申请落户
落户补贴:
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每年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最高可享受30万元的资助
就业创业:
留学生创业可享受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成都创业,最高可享受50万元的资助
南京:
学历要求:
1.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2.45周岁以下
落户要求:
非南京户籍凭本科以上毕业证即可申请落户
落户补贴:
对高层次创业人才,最多可给予100万元资助资金,并提供办公租金补贴或减免
住房租赁补贴: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每人每月600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人才引进政策:“海智湾”国际人才街区、青年留学人才
苏州:
学历要求:
1.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
3.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落户要求:
1.人事档案应当完整齐全、真实有效。
2.人才引进落户登记(备案)表。
3.《苏州市人才引进落户登记表》或《苏州市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登记表》
4.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5.提供社会保险缴费满一个月及以上的参保证明。
落户补贴:
可购买一辆免税车
给予50至250万元的安家补贴
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并免除3年租金。
根据创业项目的规模和进度,给予100-40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西安:
学历要求:
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2.出国留学一年(360天)以上
落户要求:
1.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2.需要在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办理。
落户补贴:
可购买一辆免税车
优先安排其子女就近入学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额度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贴息
对于高层次人才,奖励相当于本人年度工资性所得税缴纳金额15%的奖金。
对发展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项目,可给予10万至20万元无偿资助。
武汉:
学历要求:
1.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无需其它条件即可申请落户。
2.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须在回国两年之内办理。
落户要求:
1.《湖北省留学回国人员就(创)业地落户登记表》
2.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单位出具的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及就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创业人员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执照。
落户补贴:
1.可购买一辆免税车
2.择优给予5万-100万不等住房补贴
3.回国博士每人每月可获得2000元的政府补助
4.为留学生创业提供风险投资、政府基金等多种筹集资金的渠道
长沙:
学历要求:
1.国(境)外学习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归国人员(含原国籍为中国的外籍人员)
落户要求:
1.《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就业单位出具的录、聘用证明,或毕业证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
3.原户口注销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原户口注销凭证材料等
落户补贴:
1.拟来长创新创业的留学归国人才,可申请“长沙青年人才驿站”免费入住,每人可入住2次,每次可入住7天,驿站可为人才提供就业指导、城市融入等线上线下综合服务。
2.已在长创新创业的留学归国人才,可在相应区县(市)、园区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由区县(市)、园区根据相关政策优先办理。
3.对新落户长沙并在长工作的留学归国人才,按照博士10万元、硕士2万元、学士12000元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分两年发放。
4.新落户的留学归国博士、硕士在长工作一年以上并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每人6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未落户的留学归国博士、硕士首次购房且夫妻双方均在长工作一年以上的,分别给予每人6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
重庆:
学历要求:
1.获得出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
2.在国内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到国(境)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知名跨国公司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功的访问学者及进修人员。
落户要求:
(一)申报创业类资助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在国(境)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境)外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工作经历。
2.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确定。
3.所在企业在渝工商登记和纳税,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项目创新性强,具有市场潜力,能够吸纳5人以上就业并参保。
4.所在企业注册资本认缴资金不低于20万元,申报人占股比不低于30%(允许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入股)。
(二)申报创新类资助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境)外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工作经历。
2.申报人创新能力强,有较好培养前景。
3.申报人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并保证每年在渝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4.申报项目具有较好的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具有一定的带动就业能力。
落户补贴:
1.创业启动资金(针对高层次创业人才)。按重点支持、优先支持,一般支持三类,结合其实际固定资产投入比例分别给予不超过300万元、150万元、60万元的项目启动资金。
2.创新奖励资金(针对高层次创新人才)。根据其税收增长贡献,按上述三类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3.成功创建“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后引进1名博士开展科研工作两年,每人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分两年拨付。
人才引进政策:鸿雁计划、巴渝工匠2020
青岛:
学历要求:
1.在国(境)外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连续一年以上,并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
2.或者在国内已具有博士学位,出国做博士后研究、进修连续一年以上者
落户要求: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国内单位接收函
落户补贴:
1.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 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
2.紧缺专业目录由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发布。
3.补贴期限: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
就业创业:
1.来青岛创新创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获2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
2.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青创新创业发展的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和创新团队,经认定,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一次性给予50万—2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
3.对引进的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其项目符合科技资金支持条件的,从市科技财政专项资金中给予30万—100万元的科研项目启动资金。
4.对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购房安家补贴。
人才引进政策:青岛英才计划
海南:
学历要求:
1.“双一流”高校和海外留学归国本科毕业生
2.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
落户要求:
1.在本市领办、创办企业或与各类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六个月社保证明
2.可选择在海南省任一城镇(三沙市除外)申请落户
落户补贴:
1.对全职在海南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分别按照每人每年3000―10000元的标准统一购买商业健康团体保险,用于保障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医疗需求。
2.其中对评选认定为 “海南省优秀人才团队”的,给予1000万―3000万元建设资助。
人才引进政策:“千人专项”引才计划、“南海系列”育才计划、“双百”人才团队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