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面试组织部(2021年国考中央组织部机关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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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组织部机关2021年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中央组织部机关2021年考录工作人员面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部分考生放弃面试情况,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名单附后。
二、工作安排
(一)面试时间为2021年3月8日至9日,面试地点为全国组织干部学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坝北路1号)。请考生于3月8日(周一)下午13:00前,到全国组织干部学院南门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工作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重要奖项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以及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综合成绩由公共科目笔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5:1.5:3.5比例加权计算。即: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百分制)×15%+面试成绩(百分制)×35%。
(四)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与计划录用人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将于3月11日(周四)上午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察实行差额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考察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如果放弃面试,须于3月3日(周三)下午17:00前电话告知并提交书面放弃声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放弃面试,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的,视情节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考生报到时应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北京健康宝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并进行现场体温检测。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视情况另行安排。未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或不遵守面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及时了解掌握所在地和北京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自行安排好购票、进京、住宿等事项,保持手机畅通。如因疫情防控要求调整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中央组织部机关2021年考录工作人员面试名单
中央组织部机关人事局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