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工作建议

2023-11-22 11:45: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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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建议

新时代新征程上,全国各级法院必须充分认识做好司法建议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司法建议工作当成一项“更高效率、更高质量”的重要审判业务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切实加强和改进司法建议工作,提高司法建议的质量和效果,充分运用司法建议为社会综合治理“把脉开方”,做实“抓前端、治未病”。

实践证明,在依法办案中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是司法机关实行标本兼治,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行之有效的措施。新时代新征程上,人民法院要延伸审判职能,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以高质量司法建议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充分认识做好司法建议工作的重要意义。司法建议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延伸审判职能,运用司法建议向社会发出“法院预警”,促进实现“抓前端、治未病”,是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新时代新征程上,全国各级法院必须充分认识做好司法建议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司法建议工作当成一项“更高效率、更高质量”的重要审判业务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切实加强和改进司法建议工作,提高司法建议的质量和效果,充分运用司法建议为社会综合治理“把脉开方”,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促进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

坚持目标导向,提升司法建议的能动性。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践行能动司法,优化地方党委决策、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完善社会综合治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人民法院发出司法建议,必须要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驾护航。人民法院要针对审判实务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共性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发送司法建议书,变“定分止争”“化解矛盾”为“提前预防”“综合治理”,努力做到既“抓末端、治已病”,又“抓前端、治未病”,通过司法建议“小切口”,促进解决社会治理“大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司法建议的质量。发现问题,见微知著,向有关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实现“办理典型一案,促进解决一片”,是人民法院实现审判职能的重要方式,更是人民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手段。提出司法建议,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注重质量,充分运用好个案和类案司法建议,切实提升司法建议的实效性。一是要强化个案司法建议的针对性。聚焦矛盾多发、高发的案件,以典型个案“解剖麻雀”,精准发力、持续发力,以达到“源于案件,又超越案件”的办理效果。二是要强化类案司法建议的精准性。聚焦反复发生、同时发生的类似案件,对类案发生的原因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靶向治疗、精准施策,准确提出具有前瞻性的司法建议。三是要强化综合司法建议的系统性。人民法院提出司法建议,要聚焦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点难点堵点和普遍性问题问题,站稳人民立场,立足战略全局,从社会治理体系层面深挖根源,找出症结,统筹兼顾,综合施策,为推动社会综合治理体制机制高质量发展、高效能运转“把脉开方”。注重质量,就是指发出的司法建议问题归纳要精准、原因分析要透彻、所提建议要客观合理、解决措施要标本兼治、改进方案要简便易行,要用高质量的司法建议来助推解决实际问题。为此,必须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归口管理、执行组织原则,切实抓好司法建议的规范、管理和培训工作。一是要抓实司法建议规范化工作。司法建议的规范性,关乎司法权威和公信,必须要做到主体和对象规范、事项范围规范、建议内容规范、建议格式规范“四个规范”,以规范化司法建议助力高质量司法建议。二是要抓实司法建议管理工作。加强司法建议管理,必须要健全完善审核把关、统计管理、教育培训、考核评比“四项制度”,对司法建议进行归口管理。要规范司法建议的审签程序,推行审判人员、院庭长、审委会“三级把关”制度。对发出的司法建议书要统一编号、统一制作、统一发送、统一归档,做好统计。三是要抓实司法建议撰写培训工作。要把司法建议写作技术培训纳入法官培训内容,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法官司法建议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将司法建议的发出和采纳、落实情况纳入审判质效管理考核体系和法官业绩考核范围,作为考评法院工作情况和考察法官业绩的重要依据,助力司法建议质量的有效提升。

坚持效果导向,强化司法建议跟踪落实。人民法院发出司法建议的目的,是要通过“办理典型一案,促进解决一片”,实现“抓前端、治未病”,促进强化诉源治理、综合治理。关键不仅在于“发出”,更重要的在于“落实”。必须要杜绝“为发而发”倾向,防止“一发了之”现象。发出司法建议,必须坚持效果导向,抓实跟踪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实效”。一是要健全司法建议办理情况跟踪反馈制度。要在司法建议书中明确被建议部门的具体反馈时限和反馈要求,并注明联系方式。司法建议发出单位要主动加强与被建议单位(部门)沟通联络,并积极跟踪司法建议的落实情况。对落实司法建议措施不具体的,可以再次致函建议重新制定整改措施。二是要健全司法建议备案、催办制度。在向被建议单位发出司法建议时,可以一并将司法建议抄送被建议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当被建议单位落实不力时,由其上级部门进行催办、检查督促,促进司法建议的落实。三是要健全司法建议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对拒不采纳司法建议的单位,人民法院可以将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司法建议的具体内容以及被建议单位落实整改情况等内容书面向同级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被建议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坚持常抓长效,积极争取各方支持。人民法院司法建议要实现常抓长效,还必须要积极争取各方支持。一是要主动争取当地人大、党委和政府支持。要努力推动将司法建议的落实反馈情况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作为对相关单位和干部履职评价考核的内容和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信用等级评价的重要标准。要推动将司法建议的落实情况纳入平安建设、地方绩效考核范畴,增强司法建议的威慑力,切实解决司法建议办理落实不力的问题。二是要积极争取主管部门支持。主管部门作为被建议单位的上级部门,对于被建议单位具有督促、督办职责。人民法院要加强与被建议单位主管部门的沟通交流,善于借助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在联动贯通中推动解决相关问题。三是要大力争取被建议对象支持。要切实将重心从“发送主体”向“接收主体”转移,强化“发前沟通”和“发后跟踪”,主动帮助被建议对象解决落实司法建议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切实推动相关部门对司法建议所涉问题的落实和整改,推动问题真正得以解决。四是要努力争取社会支持。要积极宣传人民法院的典型司法建议和取得的良好社会效果,为司法建议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努力赢得全社会对司法建议工作的理解、认同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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