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维权事件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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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经过:
2018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旁一酒店发布朋友圈集赞换代金券免费吃海鲜自助的活动,并答复没有名额限制,11月15日下午,约400位学生前来兑换时,酒店却不予兑换。学生们积极维权,经警方和消协调解,酒店答应按承诺给券。
这个事件一直被作为大学生维权的成功案例宣传,其中也不乏对政法院校学生的夸赞。但如今重新审视整个事件可以发现,这次维权成功不止是学生们的努力,也少不了有学校、警方、消费者协会、新闻媒体的支持。这也启示当代大学生们,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万万不能单打独斗,学会联合各方力量才能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使维权达到最好的效果。
一、学会借助警方的力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在**酒店进行维权的过程中,有现场视频录制可见,双方争论过程中发生了争吵、推搡,甚至摔东西的场面,暴力冲突已经初见端倪。幸而警察接警之后迅速赶到现场,控制进出口,维持双方秩序,及时制止双方的冲突,为维权成功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大学生作为维权者是正义的一方,侵权的商家在经济关系中虽然处于优势地位,但是在法律面前是理亏的一方。而公安机关是行使国家公权力的机关,派出所也承担着调解纠纷的任务,有警方在场的维权活动也可能进行得更加顺利。
勒庞在《乌合之众》中说:“孤立的个人具有主宰自己的反应行为的能力,群体则缺乏这种能力。群体中的个人极易受刺激因素的影响,转眼之间就从最血腥的狂热变成最极端的宽宏大量和英雄主义。群体很容易做出刽子手的举动,同样也很容易慷慨就义,为每一种信仰的胜利而不惜血流成河。”每个人在冷静的时候可能都彬彬有礼,但是在愤怒的状态下却常常变为野兽。我们进行维权活动的时候,既要小心自己受到群体暴力行动的伤害,也要时刻警醒避免成为暴力群体的一份子。
二、积极与消费者协会等社会机构联系。
消费者协会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它具有监督、调解和提供法律帮助等保护消费者权利的职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在遇到**酒店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时,积极拨打电话向当地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机构工作人员到场使得正义的力量更加强大,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事件的和平解决,同时也具有监督**酒店事后履行承诺的作用。
中国大学生反诈律师联盟(LAACCS)也是全国公益性的社会组织,旨在为大学生反诈维权公益法律服务、刑事风险防范普法服务。大学生如果遇到诈骗案件或者类似上述事件,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拨打400-110-7028向联盟获取免费的法律帮助。
三、合法利用现代媒体帮助维护权益
“报纸和太阳一样,它们共同的使命就是给人带来光明”,虽然报纸已经渐渐远离我们的视野,现代媒体多种多样,从电视新闻、网络新闻、微信公众号到如今很多人整日爱不释手的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这些与当年萨特眼中的报纸一样,都是能够照到事件真实的太阳。利用媒体平台,我们可以将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公之于众,防止更多的人权益受到侵害。同时,媒体也是一种监督手段,如上述维权事件中,各大新闻媒体对**酒店后续的补偿措施和道歉进行了跟进,有效得敦促商家履行承诺。
但是利用媒体的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和尊重对方,任何一个人的自由都应当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为边界。在利用媒体曝光侵权事件或维权过程的同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避免遭到不良商家的打击报复。此外,也要注意保护依法不应当被公开对象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万万不可通过侵犯他人权利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
结语
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现代社会是合作的社会,人与人之间、人与组织之间都需要通过有效的合作来达成目的。不管是在消费维权的过程中,还是遭遇犯罪行为的伤害,同学们一定要记得生命权益至高无上,要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也不能因为冲动而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只要能够联合他人、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就绝不能“单打独斗”,切莫因为逞个人英雄主义之能,而折损自己的羽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