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教师面试内容 苏州教师招聘·考情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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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推文借助2020年苏州市直属学校教师招聘的公告,给2021年准备苏州市直属教师的同学做一个详细解读。
01 什么是市直属学校
市直属学校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教育局所属学校的直接管理单位是市教育局。是由地市级政府拨款筹建,并由同级教育部门管理的中高等学校。
主要包括:苏州市实验小学校、江苏省新苏师范学校附属小学、苏州市盲聋学校、苏州市沧浪中学校、苏州市叶圣陶中学校、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江苏省苏州中学校(含江苏省苏州中学园区校)、江苏省苏州第十中学校、江苏省苏州第一中学校、苏州市第三中学校、苏州市第四中学校、苏州市第五中学校、苏州市第六中学校、苏州市田家炳实验高级中学、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学校。
02 招聘性质
事业编制教师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交流安排。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新录用教师,须签订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书中约定,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者解除聘用合同。
03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04 户籍、生源地
以本科学历(须有学士学位)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本科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以本科学历(须有学士学位)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限苏州市区生源或苏州市区户籍;
以本科学历(须有学士学位)报考的社会人员限苏州市区户籍。
以硕士(博士)学位报考的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苏州市生源是指进入高校前为苏州大市户籍的考生。户籍以户口簿为准。
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岗位。
05 教师资格证条件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且成绩合格,录取报到时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除外)。
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
2019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
其他人员按社会人员资格条件报考,须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除外
06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向“现场报名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报名处)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
2.资格初审。经报名处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将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的《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2份交报名处签字(盖章),《登记表》可以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3.验证登记。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人社部门现场设立的“验证登记处”进行验证。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同时交纳笔试费100元/人,并将《登记表》(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交我局现场设立的“信息录入处”,录入考试相关信息并拍照;另1份《登记表》返还招聘单位(报名处)。
07 提交资料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或证明;⑥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
2.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⑦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
3.社会人员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⑤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4.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
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区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出示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5.归国留学人员,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④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⑤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08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现场采集报名者本人图像)。
2.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为3:1,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的除外。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09考试形式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费100元/人和面试费100元/人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 )+面试(按占比60%计)。
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20分教育综合知识+80分学科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初中校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以试讲为主的专业面试,讲一节与应聘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或说课)。初中体育、信息技术、劳技、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面试,须增考专业技能测试,试讲与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分。
非初中校教师岗位面试,由各招聘学校制定面试方案,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
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相同的 , 则由主管部门另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10名额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社局审批,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
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专业以及其他要求详见岗位表
附件: 2020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x
2019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x
2018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