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学者证明(国外访问学者、博士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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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学者和博士后属于非学位留学经历,如果没有相关的证书,应该如何获得国家认可的海外经历证明呢?
一、什么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落户、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共三联,第一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妥善保存,其他单位可查验原件,收存复印件,不得收取原件;第二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汽车,将由海关收取;第三联由我驻该国大使馆教育处存查。大使馆教育处为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一项免费服务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文件寄送费不算)。
留学身份包括高级访问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大专生,其他留学人员。
二、获得《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条件
1、持中国国籍;
2、持有效的访问/学生签证;
3、申请者进修或从事科研的机构为部教育认可;
4、在该国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根据出入境记录)。
三、《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申请时间申请流程
1、申请时间
大多数国家建议回国前1个月开始办理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也有部分国家建议回国前2个月左右申办,如德国、澳大利亚。
2、申请流程:
(1)登陆驻该国大使馆教育处网站页面,通过《留学人员信息/注册服务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完成报道手续。当抵达留学国后就可以网上注册登记,建议提早完成,避免延误申请。例如,英国的《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需要网上填报成功30天后方可打印,无此文件则无法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通过系统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在教育处网站下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
(3)向大使馆教育处或教育处授权机构邮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资料/到该国大使馆教育处直接递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资料。
(4)通过申请系统/对方邮件提示,及时跟踪办理情况。如果超期仍未收到《学回国人员证明》,需按照教育处标明的联系时间、方式咨询情况(注意教育处通常不接受催办或加急服务)。
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申请所需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如需)
2、护照个人信息页及入境签证页复印件
3、回国单程机票复印件
4、访问学者/博士后所在院校/机构录取通知书(offer letter需注明访问学者/博士后的title,以及工作的起止时间)和导师证明信原件/留学单位证明信原件
5、博士后需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6、公派人员需提供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机构的公派资格证书复印件
7、写清回邮地址的回邮信封及邮票(部分国家需要,如英、加、澳、德等)
具体材料小编在此还是建议大家登录我国驻外大使馆教育处网站详细查询,每个国家需要提交的材料各有不同,如美国还需准备I-94卡打印件、DS2019表(J1签证)、I797表(H1B签证);日本需要提交赴日后的中文简历;韩国需要外国人登陆证复印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