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解除合同申请书(合同终止书面申请书怎么写)

2023-10-21 10:36: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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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解除合同申请书

关于孝的名言篇1

1、呼唤应声不敢慢,诚心诚意面带欢。——出自《劝报亲恩篇》。

2、妻贤夫祸少,子孝父心宽。——出自(明)《增广贤文》。

3、孝子亲则子孝,钦于人则众钦。——出自(宋)林逋《省心录》。

4、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出自(春秋)《论语·里仁第四》。

5、曾子曰:幸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出自(春秋)《礼记》。

6、亲有过,谏使更。恬吾色,柔吾声。——出自(清)李毓秀《弟子规》。

7、亲所好,力为具;亲所恶,谨为去。——残自(清)李毓秀《弟子规》。

8、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出自(请)李毓秀《弟子规》。

9、慎,朝夕伺候莫厌烦。——出自《劝报亲恩篇》。

10、孟子曰:“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出自(春秋)。《孟子·离娄上》。

11、亲爱我,孝何难;亲恶我,孝方贤。

12、家贫知孝子,国乱识忠臣。——出自《名贤集》。

13、要知亲恩,看你儿郎;要求子顺,先孝爹娘。——出自《四言》。

14、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出自《大学》

15、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出自《孝经》。

16、孟子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出自(春秋)《孟子·梁惠王上》。

17、千万经典,孝义为先。——出自(清)《增广贤文》

18、弟子入则孝,出则弟。——出自(春秋)《论语·学而第一》。

19、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出自(春秋)《论语·里仁第四》。

20、要问如何把亲孝,孝亲不止在吃穿;孝亲不教亲生气,爱亲敬亲孝乃全。——出自《动报亲恩篇》。

21、时时体贴爹娘意,莫教爹娘心挂牵。——出自《劝报亲恩篇》。

22、好饭先尽爹娘用,好衣先尽爹娘穿。——出自《劝报亲恩篇》。

23、孟子曰:“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出自(春秋)《孟子·离娄上》。

24、劳苦莫教爹娘受,忧愁莫教爹娘耽。——出自《劝报亲恩篇》。

25、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出自(明)《增广贤文》。

26、慢人亲者,不敬其亲者也。——出自《三国志·魏书》。

27、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出自(春秋)《论语·为政第二》。

关于孝的名言篇2

1、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孟子

2、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李毓秀《弟子规》

3、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

4、好饭先尽爹娘用,好衣先尽爹娘穿。——《劝报亲恩篇》

5、千万经典,孝义为先。——《增广贤文》

6、孝顺还生孝顺子,忤逆还生忤逆儿。 ——《增广贤文》

7、慎,朝夕伺候莫厌烦。——《劝报亲恩篇》

8、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增广贤文》

9、妻贤夫祸少,子孝父心宽。——《增广贤文》

10、出入扶持须谨慎,朝夕伺候莫厌烦。——《劝报亲恩篇》

11、亲所好,力为具;亲所恶,谨为去。——(清)李毓秀《弟子规》

12、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孝经》

13、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大学》

14、有难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子夏

15、老人受尊敬,是人类精神最美好的一种特权。——(法)司汤达

16、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孔子

17、家贫知孝子,国乱识忠臣。——《名贤集》

18、我们体贴老人,要像对待孩子一样。——(德)歌德

19、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孔子

20、大孝终身慕父母。唯孝顺父母可以解忧。——孟轲

21、一个人如果使自己的母亲伤心,无论他的地位多么显赫,无论他多么有名,他都是一个卑劣的人。——(意大利)亚米契斯

22、爱国主义深深扎根于人的本能和感情之中。爱国主义则是放大了的孝心。——戴达菲尔德

23、慢人亲者,不敬其亲者也。——《三国志·魏书》

24、要问如何把亲孝,孝亲不止在吃穿;孝亲不教亲生气,爱亲敬亲孝乃全。——《动报亲恩篇》

25、孝敬父母经常可以代替最高贵的感情。()——孟轲

26、亲亲,仁也;敬长,义也。——《孟子·尽心上》

27、孝,德之始也,悌,德之序也,信,德之厚也,忠,德之正也。曾参中夫四德者也。——《家语·弟子行》

28、亲有过,谏使更。恬吾色,柔吾声。——(清)李毓秀《弟子规》

29、时时体贴爹娘意,莫教爹娘心挂牵。——《劝报亲恩篇》

30、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论语·学而第一》

31、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孟子

32、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孔子

33、首孝弟,次谨信。——(清)李毓秀《弟子规》

34、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 ——孔子

35、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请)李毓秀《弟子规》

36、做为一个人,对父母要尊敬,对子女要慈爱,对穷亲戚要慷慨,对一切人要有礼貌。——罗素

37、劳苦莫教爹娘受,忧愁莫教爹娘耽。——《劝报亲恩篇》

38、呼唤应声不敢慢,诚心诚意面带欢。——《劝报亲恩篇》

39、孝子亲则子孝,钦于人则众钦。——林逋《省心录》

40、不孝的人是世界最可恶的人。——鲁讯

41、亲爱我,孝何难;亲恶我,孝方贤。 ——李毓秀《弟子规》

42、所有杰出的非凡人物都有出色的母亲,到了晚年都十分尊敬自己的母亲,把他们当作最好的朋友。——(英)狄更斯

43、爹娘面前能尽孝,一孝就是好儿男;翁婆身上能尽孝,又落孝来又落贤。——《劝报亲恩篇》

44、你希望子女怎样对待你,你就怎样对待你的父母。——伊索克拉底。

45、孝子事亲,不可使其亲有冷淡心,烦恼心,惊怖心,愁闷心,难言心,愧恨心。——袁采

46、年老受尊敬是出现在人类社会里的第一种特权。——(法)拉法格

关于孝的名言篇3

2、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孟子

3、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孟子

4、青山悲吟声声泪,声声呼严父;碧水苦诉字字血,字字哭慈母。——《对联集锦》

关于孝的名言篇4

释义:作为孝子赡养父母要做到让他们心情愉快,喜乐无忧,做事不可以违背他们的意愿,顺其心意。

2、孝有三:大尊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

释义:孝顺的行为可以分成三个等级:最高一等的是言语、行为和内心都能尊敬父母,其次一等是不打骂侮辱父母,对他们好,再下一等是能为父母养老送终。

3、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

释义:父母的年纪,不可不知道并且常常记在心里。一方面为他们的长寿而高兴,一方面又为他们的衰老而恐惧。

4、父母之所爱亦爱之,父母之所敬亦敬之。

释义:父母爱的东西,做儿女的也应当去爱;父母尊敬的人,做儿女的也应该去尊敬。

5、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

关于孝的名言篇5

《孝经》被列为“十三经”之一,是先秦儒家阐述孝道的“专著”。《孝经注疏序》中记载:“夫《孝经》者,孔子之所述作也。”《孝经》有古文本和今文本,唐开元年间,“诏令群儒质定”,尔后“今文行而古文废”(《四库全书总目·孝经类》)。《孝经》注解版本颇多,其中有不少帝王将相为其注疏,现在的通行本是唐玄宗李隆基注、邢昺疏。在我们中国,作为“至德要道”,孝是人们一切德行的根本。然而,在中外文化相互激荡、价值观多元并存、老龄化加速到来的当今社会,两千多年来的孝道文化却受到了一定的冲击。2009年4月9日,一位育有5个子女的80岁的老妇被发现饿死家中;2009年9月11日,18岁的齐某因父母争吵闹离婚而将其杀害并尸解;2011年8月19日,安徽桐城一名男子趁母亲熟睡,将年过七旬的老母亲烧死……此外,大中小学生自杀事件也是屡见不鲜。种种事实表明,在如今的中国社会,一些社会成员的孝道观念已极其淡薄。所以,在现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之下,重申孝道依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孝行的内涵

“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大学》)。“夫孝,德之本也”。那么《孝经》中又是如何论述孝行的先后与本末的呢?

1.孝之始在事亲

《孝经·开宗明义章》指出:“夫孝,始于事亲”。《中庸》上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孟子·离娄上》也有记载:“孰不为事?事亲,事之本也。”现代新儒学代表人物唐君毅先生在其《中国文化之精神价值》一书中指出:“对父母之自然之孝,亦为我与一切生命相感通之开始点,或对一切人尽责任之开始点,一切仁心之流行之泉源与根本。”“爱莫大于爱亲”。试想,一个连自己的父母都不爱敬的人,他又怎能做出对他人、对集体和对国家有益的事情呢?因此,人要行孝,就应从事亲开始。如何事亲?《孝经》要求要做到“五孝”和“三不”。“五孝”即“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即倡导要养老、敬老、护老、送老和祭老。“三不”即不骄、不乱、不争。“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孝经·纪孝行章》)。事亲不单指养亲,更重要的是尊亲和敬亲,就是给父母以精神上的慰藉。曾子说过:“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礼记·祭义》)可见尊亲、敬亲比养亲更重要。“孝的第一要义是子对亲之爱,子对亲之爱必须包含或体现为敬”[2]。缺乏敬意的孝,是苍白的、敷衍的“孝”。如果只养不敬,那么跟饲养犬马又有什么区别呢?孔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在传统孝道中,“敬”是一种比“养”更高层次的孝行。养亲容易,但要做到事事尊亲则并非易事。仅仅免父母于劳役,烹制美味给父母,却不能侍之以“悦”色,就难以称得上是孝。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保护好自己的身体,使之免受伤害,也是古之君子孝亲的重要方面。“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孝经·开宗明义章》)。子女的身体受之于父母,既然全而生之,故也应全而还之。“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矣;不亏其体,可谓全矣”。作为古代二十四孝子之一的曾子,就曾将身体视为父母的遗赠:“身者,亲之遗体也。行亲之遗体,敢不敬乎?”(《大戴礼记·曾子大孝》)

2.孝之中在事君

许多人认为,孝行仅限于对双亲,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孝不仅关涉家庭伦理,也可扩延至社会层面,因为孝

可以移作忠。“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长也;慈者,所以使众也”(《大学》)。身怀孝、悌、慈三德,乃修身而可教于家也,然国之所以事君、事长、使众之道不外乎于此,故家齐而国必治[3]。这是由其作为“德之本也”的特征所决定的。《孝经》倡导要把孝敬父母之心升华或外射为效忠君主。“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君家理,故治可移于官”(《孝经·广扬名章》)。把孝亲上升到忠于国家和人民的层面,是因为忠孝两者在本质上具有一致性。“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亲,其本一也”(《礼记·祭统》)。“忠孝二德,人格最要之件也,二者缺一,时曰非人……人非父母无自生,非国家无自存,孝于亲,忠于国,皆报恩之大义”[4]。那么如何尽忠呢?尽忠要求应尊重君主和上级,应言行举止合乎礼仪,做到“事上也敬”、“事君以忠”。

3.孝之终在立身

孝,最终的追求是立身。立身,不仅指自身的道德修养,其实其中还蕴涵了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大道理。所以说,孝道最初产生于家庭内部,发展到后来,孝的内涵和外延便逐渐延伸,便不单局限于孝敬父母,而是要将孝敬父母与忠于国家、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联系在一起。这是对孝道彻上彻下、彻首彻尾的发挥。孝从事亲的家庭伦理出发,在家庭里,它要求子女要孝敬长辈,要做到使长辈要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继而扩展到国家和社会,则要求人们要遵纪守法,要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然后,再通过行孝来立身行道,使自己在事业上能有所成就。立身行道的目标存在于人的内心,它能促进人的自我价值的实现,这即所谓“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孝经·广扬名章》)。一个人,他要立身行道,要达到立德、立功和立言的目标,就要在家庭中尽孝,在工作中敬业,对国家尽忠,要通过修身养性、自强自立、奋进拼搏,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扬名于天下以光显父母,这是孝之终极目标。

4.孝之行惟守义

“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中庸》)。“义”,即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止,它同样是孝行中要遵守的原则之一。孝并不是毫无原则地一味顺从,若发现对方有过错,应及时加以规劝,使其改正。这同样也是孝道中的应有之义。《孝经?谏诤章》记载,曾子问孔子:“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孔子批评说:“是何言与,是何言与!昔者,天子有争臣七千,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孝经》倡导天子、诸侯、大夫要有诤臣,士要有诤友,父要有诤子,目的是为免处在上位的人陷于不义。可见,子女盲目地顺从父母、下属不讲原则地顺从上级等都是一种愚孝或不孝的表现。孝不等于唯命是从,正确的态度应该是,父母(上级)的言行中道则从之,若不中道,则劝之谏之。如果只是一味地顺从而不对之进行劝谏,那就等于把他们推向了不义的境地,同样也是不孝。《论语·季氏》中有这样一件事:孔子对冉有和季路纵容叛臣季氏一事表示不满,他说:“周任有言曰:‘陈力就列,不能者止。’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矣?且尔言过矣。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与?”这表明,孔子反对完全顺从的愚孝,相反倡导勇于劝谏的孝,他认为事奉君主,要敢于规劝。庄子也说:“孝子不谀其亲,忠臣不谄其君。”(《庄子·天地》)以上都是行孝时要敢于劝谏的力证。当然,劝谏时也应该注意方式方法,应讲究劝谏艺术。

二、《孝经》论孝行的现代意蕴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如今逐利思想在一些人中也盛行了起来,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因而渗透进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在家庭伦理关系中也出现了某种唯金钱是尊的现象。2009年12月2日,一男子因父母不愿变卖房产为自己还债而将其杀害。2010年10月10日,一男子嗜赌成性,因钱的问题与母亲发生争吵并将母亲推倒致重伤。类似的恶劣行径严重地冲击了我国两千多年以来的孝道文化。羔羊尚知跪乳,乌鸦也懂反哺,何况是人呢?百善孝为先,试问,一个连自己的父母不能尊敬与孝敬的人,他又怎能服务于他人和社会?由此可见,重申和建设人们的精神家园以使之免于荒芜,目前仍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爱敬亲长乃行孝之本

孝当固守之,而非固有之也,孝道更重要的在于践行。孝不仅指子女应在物质方面奉养父母,更重要的是尊敬父母,是给他们以精神上的安慰。对于父母来说,满足其精神上的需要往往比满足其物质上的需要更重要。然而,在现代社会,一些人试图用金钱来衡量一切,功利之毒沦浃于心髓,认为只要给父母以足够的物质财富就是孝。所以经常就会听到有人说:“我现在没有钱,等我将来有了钱我一定会孝敬父母的。”这是一种错误的观点。行孝是不分贫富贵贱的,没有钱,在酷夏时为父母驱赶蚊蝇、在寒冬时用身体为他们温暖被褥同样也是孝。相反,即使有钱,即使能让父母住别墅,但若常以工作忙为借口而不去看望他们,也难称为是孝。“孝亲之心真切处才是天理。如真心去定省问安,虽不到床前,却也是孝。若无真切之心,虽日日定省问安,也只与扮戏相似,却不是孝”(《王阳明全集·悟真录》)。王阳明认为,孝亲到“真切处”便是天理,如果子女能诚心实意地向亲长问好,即使不到床前,也可以称得上是孝;如果没有真诚恳切之心,即使每天早晚能向亲长问好,但却只像是演戏一般,也称不上孝。“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论语·里仁》)。这就是说,父母的年龄,做子女的不能不记在心里。记在心里,一方面会因父母的高寿而高兴,一方面也为父母的衰老而担忧。中华民族向来以尊老爱幼著称于世,然而近些年

来,在科学技术成就中国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一些人的道德水平并没有随着“仓廪足”而显著提升,相反在某些方面反而让人觉得有“世风日下”之憾。从老人摔倒无人敢扶,到古稀老人遭子女虐待,种种不该发生的事屡屡在挑战我们社会的道德底线。孝对于家庭、对于社会的伦理价值不可估量,所以我们应当常怀爱敬之心,应当常思爱敬之道,应当常敬之事。

由于孝可移作忠,因此在要求子女应当孝敬自己的父母的同时,还应要求他们做到下待上以诚,民对国以忠。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总是习惯于强调子女或下级要积极地履行自己的义务,事实上作为父母、作为上级,也应当有其令人敬佩的行为,即以慈爱之心来对待自己的子女或下级。这也就是说,孝与忠等都不是单向的仅仅对子女或对下级的要求,而应是彼此间的一种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和谐融洽的关系。这正所谓父慈子孝、上慈下孝。

3.爱己之心乃行孝之始

近些年来,大学生自杀事件频发。2007年5月16日,中国人民大学一名女博士生跳楼身亡;2008年2月26日,北京大学一研究生在宿舍楼地下浴室自缢身亡;2009年2月23日,河北邢台威县一名大学生因就业压力自杀;2010年6月10日,华东师范大学一名大四女生因学业和就业双重压力自杀身亡;2011年5月24日,山东大学威海分校一大四女生因家庭问题跳楼自杀;2011年8月8日,韶关学院一男生因感情问题从图书馆楼顶跳楼身亡……一个个如鲜花般的生命就这样远去,令人怵目惊心。另外,有资料显示,青少年目前是我国吸毒的高危人群。“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国登记在册的105万吸毒人员中,35岁以下的青少年占72.2%,最小的吸毒者甚至还不到10岁”[5]。有些人从小生活学习比较顺利,很少或从来没有遇到过挫折,进入社会后因一点小事就承受不了而走上不归路,这是对自己、对父母都极其不负责任的表现,也是不孝的表现。不要认为,这样做伤害的只是自己,与父母无关,其实“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爱惜自己的身体,珍爱自己的生命,是行孝的第一步。上述行为都是不爱惜自己身体的表现,所以就充分折射出家庭、学校和社会道德教育的缺失。从现实情况来看,德育过程中有必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孝的教育,而《孝经》在此方面的价值不可低估。

4.逢过谏诤乃行孝中的应有之义

《孝经》中所倡导的孝道不仅体现在家庭伦理上,同时也包括了社会层面,如对工作的敬业和对国家的忠诚等。在单位,要尊重上级、爱岗敬业;对国家则要尽忠,要凡事从大局出发,做到“居之无倦,行之以忠”(《论语·颜渊》)。但在生活中,有些人为了表示对上级的尊重,一味地坚持“两个凡是”的原则,即凡是领导作出的决定,自己都坚决维护,凡是领导的指示,自己都坚决照办,这就大错特错了。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领导的言行如果是合理或合乎正义的,自己则听之顺之;如果是不合理或不合乎正义的,则应劝之谏之。谁都不是完人,谁都难免会犯错误,当他们有错时,做下属的就有责任、有义务提出建议,如果毫无原则地一味顺从,就是“在其位,不谋其政”,就是没有尽到自己做为下属的职责。总之,应做到“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荀子·子道》)。但劝谏也要讲究策略,要注意方式方法。我们不提倡直言相劝,而提倡“忠告而善道之”,“使彼闻之而可从,绎之而可改”(《王阳明全集·悟真录》)。这样才能有好的效果,否则会适得其反。对于父母的过错,做子女的要“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里仁》)。“从命不忿,微谏不倦,劳而不怨,可谓孝矣”(《礼记·坊记》)。如果认为父母有错,就大声呵斥,毫无礼貌地横加指责,对父母也会造成伤害。养育之恩重于泰山,所以为人子女的应当时刻铭记在心并永思回报,即使父母有错,也应和颜悦色、和风细雨式地进行劝阻。这正所谓“亲有过,谏使更;怡吾色,柔吾声。谏不入,悦复谏;号泣随,挞无怨”(《弟子规》)。对待朋友也是同样的道理,即一定要做忠诚的劝告,要恰当地对之进行引导。如果首先暴露他的过错并竭力加以诋毁,就会使对方无法容忍,对方就会愤懑怨恨,就不会收到好的效果,“若先暴白其过恶,痛毁极底,使无所容,彼将发其愧耻愤恨之心,虽欲降以相从,而势有所不能,是激之而使为恶矣”(《王阳明全集·悟真录》)。总之,对于父母、上级和朋友的过错都既要及时地进行规劝,也要讲究方法,只有这样,才会上下相亲、左右相和。

《孝经》是两千多年前的著作,当然不乏其局限性,于是有些人就把“孝”和“愚忠愚孝”划等号,认为孝道是一切封建、愚昧和落后的根源。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是的错误观点。孝道从家庭伦理出发,中至事君,终至立身,在调节人际关系、维系社会稳定、提高人的思想与道德素质等方面都具有积极的意义,所以不能因为其中有封建糟粕就全盘否定之。我们应当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孝经》进行研究,抛弃其中的消极因素,吸取其中的合理内核,孝敬父母、爱岗敬业、忠于国家,通过孝来立身行道,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这也是《孝经》所要传达的本旨。

参考文献:

[1]生.《孝经》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9.

[2]肖群忠.《礼记》的孝道思想及其泛化[J].西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2).

[3]朱熹.四书集注[O].长沙:岳麓书社,1987.

[4]梁启超.新民说[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

关于孝的名言篇6

杨启慧

《琵琶记》中塑造了"全忠全孝"的主人公蔡伯喈,当蔡伯喈依据伦理纲常准则去践行孝道时,却在践行过程中遭遇窘境——蔡家父母最终冻馁而死。面对"不孝"的现实,他恰恰又成为皇帝旌表孝义的典范,获得"一门旌表"的大团圆结局。可见,封建统治阶级标榜的"忠孝节义"其实是自相矛盾的,最终这种尽忠行为的实现,是以牺牲尽孝为沉重代价的。愧悔与怨苦交集,便是这种充满尽孝之心却未能实现尽孝之事的孝子心情的写照。

宋代戏文《赵贞女蔡二郎》的故事情节:蔡二郎应举考中了状元。他贪恋功名利禄,抛弃双亲和妻子,入赘相府。其妻赵贞女在饥荒之年,独立支撑门户,赡养公婆,竭尽孝道。公婆死后,她以罗裙包土,修筑坟墓,然后身背琵琶,上京寻夫。可是蔡二郎不仅不肯相认,竟还放马踩踹,最后,蔡二郎被暴雷劈死。高明的《琵琶记》以同情的态度刻画了蔡伯喈的形象,删除了马踏五娘、雷劈蔡伯喈的情节,而代之以"三不从".这样,男主人公"生不能养,死不能葬,葬不能祭"的"三不孝"罪名,被彻底开脱,从一个背亲弃妇的势利小人变成一个全忠全孝的君子。思及此,封建统治阶级标榜的"忠孝节义"其实是自相矛盾的,这个在忠孝观念夹缝中痛苦呻吟的蔡伯喈,他思想苦闷、情感压抑、精神颓废,软弱而又怯懦。

在儒家正统思想的伦理关系中,君臣、父子是宗法等级社会最重要的两伦。中国古代宗法社会的社会结构是家国同构。对亲人的孝是家庭和家族内部最根本的道德情感和道德要求,延伸至国家,它就是对君主的忠。因此,忠君和孝亲是内在统一的,忠君就是孝亲的扩充。但是,在君权至上的中国古代社会中,君是万民之主,国为一君之国,对君主的忠诚为无条件的服从。在这种情形下,忠大于、高于孝是必然结果,是为"始于孝亲,忠于事君",因此就有了"忠臣孝子""忠孝自古难两全"的历史之叹。《琵琶记》蔡伯喈的矛盾,就其深层意义而言,正是封建伦理纲常中的"忠"与"孝"的矛盾。无可否认,《琵琶记》中的蔡伯喈,从各方面看都是难得的孝子、忠臣。偏偏,正是以"忠""孝"为核心的伦理观念造就了二老冻馁而死,五娘孤苦的悲惨局面,也造成了主人公的根本痛苦。倘使蔡公不逼试,蔡伯喈就不会去应举,也中不了状元,更谈不上逼官和逼婚了。蔡公把儿子送上应举之路,就是孝的伦理。身仕宦,显父母耀门闾,是大孝,而守贫事亲是没出息、没志气,只能算作小孝,功名当然的要强过孝名,从一个村野之夫口中说出这种话来,已足见功名利禄思想的影响之深。不幸的是,他满心盼着富贵,结果却大违其愿。儿子一去竟然不归,心愿不成,反遭天灾人祸。在临终之时,这位热心功名、大讲孝道的贫苦老人终于彻底悔悟,许下几桩心愿:一是自己死后不要葬,"留与旁人,道伯喈不葬亲父";二是劝媳妇改嫁,不必为蔡伯喈守节;三是留下柱杖给张大公,待那"忤逆不孝子蔡邕"回来,打他个"三不孝".所谓"三不孝",即生不能养、死不能葬、葬不能祭。可以说,这是以蔡公之口对所谓大孝进行的热嘲冷讽。这也是控诉了封建君主笼络和利用读书人的科举制度和功名利禄的根深缔固的封建伦理观念。纵有高官厚禄,琼林玉宴,却顾不得清贫双亲,不能养、不能葬、不能祭,何谈人子之孝?

在《琵琶记》中,"忠"同时也与婚姻形成了矛盾,换言之,也便是国与家构成了冲突。蔡伯喈成为了状元,当即被牛丞相看中,执意要招其为婿。这在一般人看来是求之不得的好事对蔡伯喈而言却是天降横祸,"好似合针吞却线,刺人肠肚系人心".虽然他敢于逆丞相之意,却终于抵不过圣上之旨:"可曲从师相之请,以成桃夭之化".只能被逼着同牛小姐"结鸾凰",又再一次地在心灵上背上了沉重的枷锁。可见,这种悲剧冲突已然触碰到了封建伦理观念的内在矛盾,也必然是对这种礼教伦常本身的批判与否定。

关于孝的名言篇7

孝是中国人情感中最脆弱的部分。如果说某个人不孝,他必定会大发雷霆,倘若夸奖某个人是大孝子,他竞能感动得热泪盈眶。

孝的力量来源于至真的亲情。《说文解字》对“孝”的解释是“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孝”作为古代道德的根本,是毋庸置疑的。在家庭中,孝是长幼有序的伦理关系,对社会而言,是融进儒家思想的道德规范,对中国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产生了广泛深远的影响。

孝的本意是对祖先的崇敬,后来转变为对长辈的孝敬。在儒家思想中,孔子将孝道文化加以集中提炼,赋予了孝自然亲情和人格平等的内涵,孝文化得以传扬。借助儒家学说的正统化,孝实现了个人情感和社会道德的高度一致,以孝治家、以孝治国成为了中国特色的家庭道德和国家规范。

汉代对孝格外推崇,提倡“以孝治天下”,孝开始走上政治舞台。特别是汉武帝时期,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后,孝道由家庭伦理扩展为社会伦理,孝与忠相辅相成,成为社会思想道德体系的核心,“以孝治天下”也成为贯彻两千年帝制社会的治国纲领。为了表明对孝的尊崇,汉代皇帝多以“孝”为谥号。自西汉惠帝至东汉顺帝,全国性对孝悌褒奖、赐爵达32次。对于著名的孝子,皇帝更加重视,把其作为弘扬孝道的榜样,精心扶植。东汉初年,临淄人江革以孝母闻名乡里,光武帝赐其“巨孝”称号,赐谷千斛。

从汉至清,孝治之风伴随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形成了牢固的中华民族的伦理道德和心理情感。

对于中国的孝道,19世纪的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曾经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认为中国的执政者制定了无数的礼节和形式,激励人们孝敬父母,使人恪守孝道,所有这些都构成了礼教,维护了国家的太平。

当然,孟德斯鸠看到的是孝对于维护统治的作用。传统的孝道在被封建统治者作为工具时,它过于强调服从,过于强调对在上的君父尊长尽忠尽孝的责任。但是,无论如何评价中国传统的孝道文化,都不可否认其更多的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精华和基本社会道德。

与社会道德而言,家庭伦理则是孝最基本的内涵。先秦儒学有关孝的思想中,以血缘亲情为孝的基础内容。孔子有云“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对父母的关心出于真情流露,才有可能对父母和颜悦色。可见,孔子讲孝以敬为要,这种诉诸亲情表达和维系家庭和谐的“孝”,是孝道得以千年传承的主要原因。

在农耕社会中,家庭是独立的经济单位,家长掌握着家庭的经济大权,所有家庭成员都要在家长的领导下从事经济活动。这就要求所有家庭成员都要服从家长的领导。这就是产生“孝”观念的根本原因。在此种观念下,家庭成员之间,只有长幼区别,只有“孝悌”观念,而没有相互尊重的观念。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对于孔子的这个言论,向来有不同的见解。综观孔子的各种言行,这句话的意思应该是以家庭事业有持续性为首要标准,可见儒家学说赋予了孝道发展性的内涵。随着生产水平的进步,孝不再主要是维持经济的伦理规范,而是逐渐转化为家庭成员之间基于血缘关系的情感关系。作为中华民族普遍认同的优良传统,孝强调幼敬长、下尊上,要求晚辈尊敬老人,子女孝敬父母,爱护、照顾、赡养老人,使老人们颐养天年,享受天伦之乐,这种精神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

关于孝的名言篇8

传统孝道代表了以儒家学派为主的关于“孝亲”的一系列思想、主张以及道德伦理规范 , 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最重要内容之一。在先秦诸子中 , 除儒家之外 ,墨家思想中亦“以孝视天下” ①, 探讨墨家思想与传统孝道的联系有助于全面完整地认识传统孝道。笔者拟以墨家思想与传统孝观念及与《孝经》的关系两方面加以探讨。

一、传统孝道与墨家思想的关系

墨家在先秦诸子中占有重要地位,《韩非子·显学》说:“世之显学,儒墨也”,《孟子·滕文公下》说: “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 此足证墨家学派影响之大。

墨家学派的创始人是墨子。从墨子的思想体系来看,其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是以“兼相爱 , 交相利”为纲的政治思想和伦理学说 ,“兼爱”既是墨子的政治理想 , 又是他所追求的最高道德境界。所谓“兼爱”, 既不分人我、不别亲疏、无论贵贱、无所差别地爱一切人。由“兼爱”的原则出发 , 墨子并不反对孝道 , 在《墨子》一书中 ,表现出了对于君惠、臣忠、父慈子孝兄友弟悌的理想社会的向往 , 如: “君臣不惠忠 , 父子不慈孝 , 兄弟不和调 , 此则天下之害也”; (《墨子·兼爱中》, 下引只注篇名) “人君之不惠也 , 臣者之不忠也 , 父者之不慈也 , 子者之不孝也。此又天下之害也”; (《兼爱下》) “为人君必惠 , 为人臣必忠 , 为人子必孝 , 为人兄必友 , 为人弟必悌。”(同上)看来 , 墨子确实也认为孝是要讲的。

不过 , 墨家虽然也讲孝 , 却又与儒家所讲的传统孝道大不为同。

儒家提倡“爱人”, 但这个爱不是泛爱 , 而是“以己推人”, “爱己及人”, 是等差之爱 , 所以肯定“亲亲之杀 , 尊贤之等”。孔子讲“亲亲而仁民 , 仁民而爱物”,孟子讲“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都是以己推人 , 由近及远 , 要点全在一个“推”字。因之 ,孝在儒家学说中至关重要 , 它是“仁”的根本 , 爱心的本源 , 具有哲学上的地位。儒家所推崇的孝道 , 其本身即极讲差等 , 按血缘关系之远近表现出种种差别 , 如丧服制度就最为明显。而墨家提倡“兼爱”, 主张“爱无差等”和“不辟亲疏”。所谓“爱无差等”, 即君臣、父子、诸侯家臣之间 , 乃至全体人与人之间 , 不分上下贵贱 ,都要相亲相爱。《墨子·兼爱中》说:“诸侯相爱 , 则不野战;家主相爱 , 则不相纂; 人与人相爱 , 则不相贼。” “君臣相爱则惠忠 , 父子相爱则孝慈 , 兄弟相爱则和调 ,天下人皆相爱 , 强不执弱 , 众不劫寡 , 富不侮贫”, 诚如是 , 则“凡天下祸纂怨恨 , 可使毋起者”。所谓“不辟亲疏”, 即爱人与用人不能以“亲亲”为标准 , 而应完全消除亲与疏的差别 , 真正做到一视同仁。由“兼爱”的原则出发 , 墨子认为 ,“孝”不仅仅限于爱自己的双亲和长上 , 还应包括爱民利众之意 ,“亲贫 , 则从事乎富之; 人民寡 , 则从事乎众之; 众乱 , 则从事乎治之”。不仅如此 , 墨子还进一步认为 , 利亲应先从他人之亲考虑 , 只有“先从事乎爱利人之亲”, 人才能“报我以爱利吾亲也”。 (《兼爱中》) 看来 , 墨子的观点刚好与儒家相反 ,变等差之爱为爱无差等 , 变由近及远为由远及近 , 先施而后求报。所以他又说 , “夫爱人者 , 人亦从而爱之”, “恶人者 , 人亦从而恶之” (《兼爱下》), 希望人们爱人之父若其父 , 爱人之身若自身 , 爱人之家若自家 , 处处先为他国、他家、他人着想。由上述基本思想所决定 , 孝道在墨家思想体系中并不占有怎么重要的地位 , 它作为社会的普通伦理之一 , 只不过是在“兼爱”之下的一个小的德目 , 是“兼爱”表现于亲子之间的一个名词而已。墨子说:“爱人若爱其身 , 犹有不孝者乎 ?” (《节葬下》)试想 , 如果人人都能做到兼爱 , 爱他人如爱自己 , 那还哪有什么孝与不孝的区别了 ? 按照墨子的兼爱之说 , 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子之间 , 也并不比其他的人际关系近 ,所以孟子才据以攻击说:“杨朱为我 , 是无君也; 墨子兼爱 , 是无父也。无君无父 , 是禽兽也。”②

与上述对孝道的总体认识相联系 , 墨子强烈反对厚葬久丧。儒家是主张重于丧祭之礼的 , 孔子认为“三年之丧”不可更改 , 孟子也曾力劝滕文公恢复三年丧制 ,认为这是符合仁义和孝道的。墨子则主张薄葬短丧 , 因为在“兼爱的原则之下已经不复存在亲疏之别 , 厚葬久丧等关于孝道的措施自然是多余的了。况且 , 厚葬久丧需大量浪费社会财富 , 损害人民健康 , 破坏正常生产 ,又影响人口的增殖 , 实不利于“富贫众寡 , 定危治乱”, “以厚葬久丧为政 , 国家必贫 , 人民必寡 , 刑政必乱。”另一方面 , 厚葬久丧会使当事人“出则无衣也 , 入则无食也”, 其结果必然造成“为人弟者 , 求其兄而不得不弟弟 , 必将怨其兄矣; 为人子者 , 求其亲而不得不孝子 ,必是怨其亲矣; 为人臣者 , 求其君而不得不忠臣 , 必且乱其上矣” (《节葬下》 )的局面 , 那还有什么孝道可言呢 ? 所以 , 厚葬久丧的确“非仁非义 , 非孝子之事也。”

墨子说古代圣王“制为葬埋之法 , 曰: 棺三寸足以朽体 ,衣衾三领足以覆恶。以及其葬也 , 下毋及泉 , 上毋通臭” (《节葬下》), 这也就是墨子本人对待丧葬的态度。墨子死后 , 其后学分为所谓“相里氏之墨”“相夫氏之墨”和“邓陵氏之墨”三派③ , 称为后期墨家。现存《墨子》一书中有六篇——《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和其他诸篇不同 , 一般认为 , 这六篇乃是上述墨家诸后学的著作。由此六篇之内容来看 , 墨子后学对于墨子“兼相爱 , 交相利”的政治和伦理思想有所继承与发展 , 这里不拟予以全面分析 ,只讲与孝道有关的一个问题。墨子学说“贵义”、“重利”, 爱与利并举而又以爱作为利的基础。后墨则在义与利、爱与利的关系中更强调利的重要性 , 认为义和爱的内容就是利。《经上》说: “义 , 利也。”《经说上》说: “义 , 志以天下为芬 (爱) , 而能能(善) 利之 , 不必用。”此言能以天下人为爱而又能善利天下人 , 善利天下人而又不必为己用 , 这才是利人 , 才是义。如此说来 ,所谓爱和义 , 其本身不过是利而已。既然有利就是爱 ,后墨便把这个“利”字贯彻到各个方面 , 他们所谓的 “孝”, 也便以父母的获得实利为要素 , 完全成为功利主义的了。《经上》说: “孝 , 利亲也。”《经说上》说: “孝 , 以亲为爱 , 而能能(善) 利亲 , 不必得。”《大取》也说: “智(知) 亲之一利 , 未为孝也。亦不至于智 (知)不为己之利于亲也。”看来 , 所谓孝 , 就是要“利亲”, “爱亲”就在于能够善利亲。对孝的这种解释确是新鲜的 , 它和儒家的“养志”, 以敬为孝等观念完全异质 , 从中可看出儒墨两家对于孝之根本含义的理解的差异。

总之 , 从传统孝道向封建伦理转化的历程来看 , 墨家的贡献并不大。但是 , 由于墨家讲究“兼爱”, 所以总是将孝与慈并提 , 从不把“孝”抬到重于“慈”的地位 ,在墨者看来 , 无论父慈或子孝 , 都不过是兼爱的表现而已。这种孝慈并重而不片面强调孝的特点 , 实反映了墨家对等级差别的否定 , 它对于孝道中民主性内容的增长是具有一定意义的。此外 , 墨家反对厚葬久丧 , 也是有着进步的历史意义的 , 对后世较有影响。

二、《孝经》与墨家思想的关系

从内容上看 , 《孝经》系广泛采摘儒家学派自孔子、曾子至孟子、荀子等大师论孝道的言论 , 以孔子与曾子问答的形式加以穿连 , 缀辑在一起而成篇的。由此看来 ,该书实为先秦儒家论孝道的总汇 , 是对先秦儒家孝道思想的集成和总结。但是 , 《孝经》的作者 , 却是聚讼纷纭 , 迄无定论 , 有孔子说、孟子说、七十子后学说、孟子弟子说、汉儒说等。

近年来河北定县八角廊四十号汉墓出土的竹简《儒家者言》以及郭店楚简及上博简的出土与研究为《孝经》的作者及成书提供了一些新的参考系 , 结合一些学者的有关论述 , 认为《孝经》非伪书 , 成篇于战国中晚期的七十子后学之手应是较为公允之论。④那么 , 《孝经》与墨家思想的联系就有了逻辑上的可能。笔者认为《孝经》与墨家思想是有一定的联系的。

1. 儒墨同源,均以孝视天下:

《淮南子·要略训》云:“墨子学儒者之业 , 受孔子之术 , 以为其礼烦扰而不悦 , 厚葬靡财而贫民 , 久服伤生而害事 , 故背周道而用夏政。”这里一是说明儒墨同源 ,二是说墨家尚夏道。就此有的学者认为《孝经》本于 “夏法”, 与墨家有很大关系: 章太炎先生在其《孝经本夏法说》曰:“《孝经·开宗明义》章曰:‘先王有至德要道。’《释文》引郑氏《说》云‘禹 , 三王最先者。’斯义最宏远。余以郑氏综撮全经 , 知其皆述禹道 , 故以先王属禹 , 非冯臆言之也。禹书不存 , 当以《墨子》为说。《墨子》兼爱 ,《艺文志》序墨家者流云: ‘以孝视天下 ,是以尚同。’……以《墨子》明大义 , 以《书》、《礼》、《春秋》辨其典章 , 则《孝经》皆取夏法 , 先王为禹 , 灼然明矣。”⑤《孝经》是否本于夏法 , 笔者不敢断言 , 但墨家“以孝视天下 , 是以尚同”, 与《孝经》的“孝治天下”却有较大的联系;《孝经》将“孝”作为贤圣之治和君子终身躬行的“至德要道”, 认为孝既是人类最普遍的情感 , 又是社会伦理的核心和最高境界。孔子说 ,“天地之性人为贵 , 人之行莫大于孝” ⑥, 把孝看作是道德的渊源、治化的纲领 , 用孝统德 , 教以敬 , 教以爱 , 使人人日增美善之心 , 最后达到天下大顺。在孔子看来 , 以孝治国 , 最为便捷 , 最易收效 , 也最可靠 , 所以《圣治章》说: “圣人之教不肃而成 , 其政不严而治 , 其所因者本也。”“孝治”思想受到历代帝王的认同 , 故多以之为标榜。

而墨家之“尚同”也是基于天下百姓相残相害而不相爱;父子兄弟、天下百姓彼此怨恨、残害的“多歧义”而提出的 ,“尚同”是以“孝”、“顺”为根基的 , 进而认为:“尚同之为说也 , 尚用之天子 , 可以治天下矣 , 中用之诸侯 , 可而治其国矣;及用之家君 , 可而治其家矣 ,”实际与《孝经》所述的思想多有相同之处。

2. 墨家博爱的思想在《孝经》中亦有体现:

《孝经·三才》章曰:“先之以博爱 , 而民莫遗其亲 ,”提出了“博爱”这一观念 , 那么《孝经》又是如何解释的呢 ?《孝经·感应》章曰:“故虽天子 , 必有尊也 , 言有父也 , 必有先也 , 言有兄也。”《援神契》释以“尊事三老 , 兄事五更。”《汉书·艺文志》序墨家曰: “养三老五更 , 是以兼爱。”可见 , 这里的“博爱”与墨家之“兼爱”是有一致之处的。

《孝经·广至德章》说:“教以孝 , 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教以悌 , 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孝经》提倡孝父、爱兄 , 并不局限于狭隘的小家庭 , 而是希望将孝父、敬兄作为培养善端的基础 , 推广到天下所有人的父兄。所以 , 《广要道章》说: “教民亲爱,莫善于孝。”当然 ,《孝经》的博爱有儒家的“推爱”之意,但墨家的兼爱思想在这里有更多的体现。所以著名学者蒙文通论道:“倘自儒取于墨,墨非乐而儒者不言《乐经》,墨尚同而儒者亟尊《孝经》欤?《淮南》谓墨子学儒者之业, 受孔子之术。夫儒墨同为鲁人之学, 诵《诗》、《书》, 道仁义,则《六经》固儒墨之所共也。”⑦

另外,《孝经》中的鬼神观念亦较为突出,与儒家思想有一定冲突,如:《孝经》曰:“子曰:宗庙致敬 ,不忘亲也;修身慎行,恐辱失也。宗庙致敬,鬼神著矣;天地明察,神明彰矣。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 ,无所不通。”孔子素来讲“子不语怪力乱神”,《孝经》中的鬼神观念是否与墨家思想中的“明鬼”观念有联系也尚待进一步探讨, 但上述思想在墨家鼎盛时代出现也不是偶然的, 二者间存在取舍关系也说不定。

总之, 传统孝观念以及《孝经》与墨家思想的联系是多方面的, 换句话说, 传统孝道不应少了包括墨家思想在内的各家的有关思想主张, 这是我们进一步研究先秦孝道所要注意的。

注释:

① 班固:《汉书·艺文志》,中华书局,1983年版。

② 《孟子·滕文公下》,中华书局,1987年版。

③ 《韩非子·显学》,中华书局,2001年版。

④ 李学勤:《简帛佚籍与学术史》,江西教育出版社, 2001年版;姜广辉:《中国经学思想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郭沂: 《郭店竹简与先秦学术思想》, 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关于孝的名言篇9

孝道是周代礼乐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孝道大行于四周,从一些典籍及金文资料中可以找到文献证据,其中“周礼”中关于孝道的记载十分丰富,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西周的孝道观念。

《周礼·地官·大司徒》 日:“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一日六德:知 、仁、圣、义 、忠、和 ;二日六行孝 、友 、媚 、娴 ,任 、恤 ;三日六艺:礼 、乐 、射 、御书、数。”其中 “六行”之一的 “孝”,贾疏日: “善于父母为孝。” 《礼·地官·师氏》谓: “孝德,尊祖爱亲,守其所以生者也”,其对 “孝德”的解释,是从生命来源的角度涉及到孝的产生和创造生命的父祖。由贾疏知,“孝”作为 “六行”之一,是向万民施以正面教育的内容,如有不孝不友者 ,会有刑加之其身。 “师氏”之职则 以三德——至德、敏德、孝德——及三行——孝行、友行、顺行——孝国子 (《倜礼·地官·师氏》);“大司乐”之教圈子,又以中、和、祗,庸、孝、友为先 (《礼·春官·大司乐》)。由以上记载可以看出,周代的各级官吏治理人民,大都是以教化为务,尤其重视民德,而在这里孝道是关民德的重要方面。

《礼记·昏义》说 :“夫礼 ,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尊于朝 、聘,和于射,乡,此礼之大体也。”由此看,周礼虽号称 “经礼,曲礼千”,但大体上可分作上述类。而此八类所表达的内容,也就是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这五种关系。《礼记·中庸》说:“天下之达道五,所以行之者三:日君臣也,父子也 ,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达道也。智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在这 “五伦”中,父子 、兄弟、大妇三伦属血缘关系,君臣、朋友二伦属政治关系。而仁、义这是处理这两类关系的准则 ,其中仁是处理血缘关系的,以亲亲为基本内容,包括孝、慈、良、顺 、友 ,悌等伦理道德范畴;义足处理政治关系的,以尊尊为基本内容,包括忠、信、节等伦理道德范畴。 礼记·祭 在曾子论孝道时说 :“礼者,履此者也。”孔疏日:“履践履也,言欲行礼于外者,必须履践此孝者也。”这是说礼是用以实践孝道的,是孝道的表现形式,孝道是礼,尤其是有关家庭血缘关系的礼所表现的重要内容。

以下笔者将通过对 “三礼”中关于礼的记载的分析,来具体论述其中所蕴含的孝道思想

(一)

冠礼足表示男子成年而举行的仪式 ,它的形成比较早,创制于原始社会。到了西周,其变成了礼的一大类 ,即所谓的 “八纲” (冠、婚、丧、祭、朝 、聘、射、乡)之一。《礼记 ·曲礼上》说: “二十日弱 、冠。”又说 : “男子二十,冠而字。” l记·檀弓_匕》说: “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死谥,周道也。”由此可知,冠礼是为男子二十加冠并命字之礼。 《周礼·士冠礼》讲的就是周代贵族家庭中,男子成年加冠仪式的全部过程。冠礼中晟值得注意的就是,行礼必须在宗庙中进行,而且要祭告祖先。《礼记·冠义》说: “是故古者重冠,重冠故行之于庙。行之于庙者,所以尊重事,尊重事而不敢擅重事,不敢擅重事,所以自卑而尊先祖也。”此言冠礼在家族的宗庙举行,并祭告祖先,则表明了尊祖孝亲之义。冠礼的告庙是表示该家族又一后嗣已成人,也就是继承祖先事业的开始。礼记·冠还说:“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 ,而后礼义备。

以正君臣、亲父子、和长幼。君臣正、父子亲、长幼和。而后礼义立。” “已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成人之者,将责成人礼焉也。责成人礼焉者,将责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之礼行焉。将责四者之行于人,其礼可不重与?故孝弟忠顺之行立,而后可以为人。可以为人,而后可以治人也。”这里又将冠礼的重要性提到正君臣、亲父子、和长幼的高度来论述,意思是说,从加冠之日起,这个青年就正式成了社会的一员,将承担起为人子、为人弟、为人少者的责任“孝弟忠顺之行立 ,而后可以为人”,正是在冠礼中所体现的孝道观念。

(二)

婚礼为男子娶妻之礼, 《仪礼 ·士昏礼》贾疏引郑玄《目面 日: “士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因而名焉。”既为男子娶妻,其形成应当晚于冠礼,它产生于父系氏族公社之晚期,后来也被纳入了礼的范畴。《仪礼·士昏礼》详细记载了周代士这一阶层的婚礼仪式。自从历史进入父权制时代以后,婚姻便成了本家族延绵子剐这一目的而选择的手段,周代丈夫娶妻的目的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为了存续家族的血统,使祖先永不绝祀。《礼记·哀公问》引孑l子日“天地不合,万物不生。大昏,万世之嗣也。” 《礼记·昏义》则日: “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借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婚礼也。”以上所记即可表明娶妻是为了延后嗣,继先祖。 《礼记·曲礼记》说: “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故日月以告君,斋戒以告鬼神。”此言即告庙为婚礼中不可少的环节,只有质诸祖先的婚姻才有效 ,才具有社会意义。第二,为了奉养父母。据《礼记·内则》,妇事舅姑礼节很多,稍有不孝不敬 ,即有被出之虞: “子妇未孝未敬,勿庸疾怨,姑教之,若不可教而后怒之。不可,怒,子放妇出,而不表礼焉”。父母对子妇则有绝对权力: “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日 ‘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焉,没身不衰”。由此看出,娶妻并非为了丈夫,丽是为了祖先,为了宗法家族。以上所记娶妻的目的表明婚礼中也反映出了浓厚的孝道观念。此外,《礼记·大传》说: “虽百世而婚姻不通者周道然也。” 《礼记·曲礼记》亦说: “娶妻不娶同姓,故买妾不知其姓则 卜之。”周人认为同姓婚是违反礼制,近于禽兽。进一步分析,则是 同姓之女,是亦为祖先之遗体,娶为妻 、妾是对祖先不敬,有乖于孝道。由此我们说,《礼记》有关同姓不婚的记载,同样浸透了孝道观念。

(三)

进入阶级社会以来,统治者要用传统的丧葬习俗所反映的等级关系来维护统治秩序,于是便有了丧葬之礼的产生记载周代丧葬礼的文献有: 《仪礼》的 《丧服》、 《士丧礼》、 《既夕礼》、 《士虞礼》等篇 《礼记》 的 《檀弓》《曾子问》、 《丧服记》、 《杂记》、 《丧大记》、 《奔丧》妁.口]丧》等十余篇 ;《周礼》 中又记载有专门典司丧事的官职和殡仪机关 “冢人”、 “墓大夫”、 “职丧”、 “丧祝”“夏采”等。此足见周人对丧葬之礼的高度重视,其中详备记载了葬前之礼、下葬之礼和服丧之礼,这些都体现出 “三礼”中的孝道思想。

《礼记·问丧》在解释死后三日而敛之礼说: “或问日‘死三日而后敛者,何也?’日‘孝子亲死,悲哀志懑,故匍匐而哭之,若将复生然,安可得夺而敛之也?故日三日而后敛者,以俟其生也。三日不生,亦不生矣。孝子之心,亦益衰矣,家室之计,衣服之具,亦可以成矣,亲戚之远者亦可以至矣。最故圣人为之,断决以三日,为之礼制也。”

此解释即言其中渗透着孝道精神。《礼记·檀》 说“丧之朝也 ,顺死者之孝心也。其哀离其室也,故至于祖考之庙而后行。”这是说下葬之前须朝于祖庙 ,让死者与祖先告别,这完全是尽孝道的一种体现。此外,《礼记·丧大记》说:“父母之丧,居倚庐不涂,寝苫,枕口,非丧事不言。”此言即对居丧的要求,当然也可以解释为孝道。

(四)

西周把祭享先人称为孝,最初的孝,是由敬天发展而来的敬祖观念,这种敬祖意识主要是凭借祭祖活动来表达的。在祭祀时,要用一定的礼节来体现对祖先的崇敬即孝心。《礼记·祭统》说:“祭者,所以追养继孝也。” 《礼记·郊特牲》说:“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郊之祭也大,报本反始也。”所谓 “报本反始”,就是祭礼中所反映的主要情感意向,此言丧祭要人们永远都要 “尊祖”,不要 “忘本”,以维护宗族亲亲关系。由此看,祭礼本身则体现了孝,并有孝道的教化作用。礼记·祭说:“祀乎明堂,所以教诸侯之孝也。” “祭之为物大矣!其教之本与?是故君子之教也 ,外则教之以尊其君长,内则教之以孝其亲。……崇事宗庙社稷,则子孙顺孝,尽其道,论其义,而教生焉。”

《礼记·礼器》说: “天地之祭,宗庙之事,父子之道.君臣之义,伦也。” 《礼记·祭统》说:“凡治人之道……莫重于祭。” 《礼记·坊记》说: “修宗庙,敬祀事,孝民追孝也。”由此可知,周代宗庙之祭通过对旧的祭祖风俗的改造利用,来弘扬孝道。祭礼是表现周代孝道这一观念形态的一种形式,同时也反映出周代孝道的一个鲜明特点,即行孝不只限于对父母,而尤其在对先祖的追孝。

综上所述, “三礼”中的孝道思想的基本内涵是奉养长辈;传承长辈的知识与经验;致力于长辈之业与承继父祖之业。庶民阶层的孝行主要体现为奉养父母;贵族层的奉养老人则更倾向礼仪化;承继父祖之业主要为统治阶层所提倡与实践。 “三礼”中的孝道思想是丰富而全面的,反映出西周孝道的盛行,体现了西周孝道的特点,对我国历代孝道之实践发生了深刻的影响。

当今时代需要孝,孝道是中国源远流长的一种历史与文化传统,弘扬孝道是我们的责任。

参考文献 :

[1] 《周礼》。

[2] 《礼记》。

[3] 《仪礼》。

[4]康学伟:《秦孝道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ooo年。

[5]沈善洪、王凤贤;《中国伦理学说史》,浙江人民出版社,1985年。

[6]朱汉民:《忠孝道德与臣民精神一中国传统臣民文化论析》,河南人民出版社 ,1994年。

关于孝的名言篇10

汉代“以孝治天下”之一瞥

汉代“以孝治天下”,原则上是自武帝始。因为汉代初期思想上主要以“黄老”治国,自武帝六年,“窦太后崩,武安侯田蚡为丞相,绌黄老、刑名百家言,延文学儒者数百人”[1],才主要以儒家思想治国。也就是说,只有从武帝尊儒后,“孝治”才能在汉代治国的主导思想中占一席之地。

武帝在“以孝治天下”上主要做了两件事:一是将“孝治”具体化为用人制度上的“举孝廉”,二是用“孝治”解决了汉初自刘邦以来一直困扰汉统治者的政体问题。

关于“举孝廉”:理论界都以《汉书·武帝纪》的“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为据,认为首次出现于武帝七年五月。其实,这里的“孝廉”虽连用,但仍“举孝”是“举孝”,“举廉”是“举廉”,即“举孝一人、廉一人”。这只是对文帝时的“举孝悌、力田、三老、廉吏”等政策的延续与发展。《汉书·文帝纪》载,文帝十二年,诏曰:“孝悌,天下之大顺也;力田,为生之本也;三老,众民之师也;廉吏,民之表也。朕甚嘉此二三大夫之行。今万家之县,云无应令,岂实人情?是吏举贤之道未备也。”武帝只不过是仅举了“孝”和“廉”而已。武帝真正“举孝廉”,据《汉书·武帝纪》载,是元朔六年冬十一月,武帝下诏说:“公卿大夫,所使总方略,壹统类,广教化,美风俗也。夫本仁祖义,褒德禄贤,劝善刑暴,五帝、三王所由昌也。朕夙兴夜寐,嘉与宇内之士臻于斯路。故旅耆老,复孝敬,选豪俊,讲文学,稽参政事,祈进民心,深诏执事,兴廉举孝,庶几成风,绍休圣绪。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并行,厥有我师。今或至阖郡而不荐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积行之君子雍于上闻也。二千石官长纪纲人伦,将何以佐朕烛幽隐,劝元元,厉蒸庶,崇乡党之训哉?且进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戮,古之道也。其与中二千石、礼官、博士议不举者罪。”有关部门在讨论后回奏说:“古者,诸候贡士,壹适谓之好德,再适谓之贤贤,三适谓之有功,乃加九锡;不贡士,壹则黜爵,再则黜地,三而黜,爵、地毕矣。夫附下罔上者死,附上罔下者刑;与闻国政而无益于民者斥;在上位而不能进贤者退,此所以劝善黜恶也。今诏书昭先帝圣绪,令二千石举孝廉,所以化元元,移风易俗也。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武帝正式批示“奏可”。这里的“举孝廉”才是个专有名词,即后来真正意义上的“举孝廉”—— “孝廉”是同一个人,不是分开的。“举孝廉”在选举时,主要考察的是“孝”,也不是“廉”,即一个人只要“孝”,就可被举为“孝廉”。这里,“孝”必须是真实的,“廉”可以是潜在的,一个人只要“孝”就可能“廉”。“孝廉”在被选举前不是官,只有被举为“孝廉”,才能当官。“举孝廉”此时被正式确定为用人制度。

关于政体问题:刘邦在建汉之初,由于异姓王的反叛,借鉴了西周初期“封建亲戚,以藩屏周”的经验,刑白马盟誓:“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2],大封同姓王,建立了一个同姓王分封制的政治体制。血浓于水,同姓王分封制使汉政权得到了巩固,国家也出现了繁荣的景象。但同姓王分封制仍有个弊端,就是封国过大的问题,各封国几乎都有能力与中央朝廷对抗。文帝时,贾谊提出“改正朔,易服色,定官名,兴礼乐”[3];景帝时;晁错主张“削藩”,都是试图解决这个问题。然而,晁错的“削藩”激起“吴楚七国之乱”。武帝时,这一问题的解决更带迫切性。武帝十六年,主父偃上书建议:“古者诸侯不过百里,强弱之形易制。今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奢易为淫乱,急则阻其强而合从以逆京师。今以法割削之,则逆节萌起,前日晁错是也。今诸侯子弟或十数,而适嗣代立,余虽骨肉,无尺寸之地封,则仁孝之道不宣。愿陛下令诸侯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愿,上以德施,实分其国,不削而稍弱矣。”[4]主父偃的这一上书,又叫“推恩议奏”。武帝一看,既符合“孝治”的原则,又对各封国有实质性的削弱,于是就“制诏御史:‘诸侯王或欲推恩分子弟邑者,令各条上,朕且临定其名号。’”[5]这一诏书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推恩令”。《汉书·武帝纪》载:武帝的“推恩令”最先获得了梁王、城阳王的响应,他们上书朝廷:愿分邑于子弟。武帝下诏表示赞同:“梁王、城阳王亲慈同生,愿以邑分弟,其许之。诸侯王请与子弟邑者,朕将亲览,使有列位焉。”“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汉书·景十三王传》中说得更清楚:武帝“用主父偃谋,令诸侯以私恩裂地,分其子弟,而汉为定制封号,辙别属汉郡。汉有厚恩,而诸侯地稍自分析弱小云”。“推恩令”的伟大意义,不仅在于解决了汉初分封制向郡县制的平稳过渡,也解决了中国古代自先秦以来分封制与郡县制的矛盾。

此外,武帝还多次下诏“表彰孝”和关爱老人。如《汉书·武帝纪》载:元狩元年,诏曰“朕嘉孝弟、力田,哀夫老眊、孤、寡、鳏、独或匮于衣食,甚怜愍焉。其遣谒者巡行天下,存问致赐。曰:‘皇帝使谒者赐县三老、孝者帛,人五匹;乡三老、弟者、力田帛,人三匹;年九十以上及鳏、寡、孤、独帛,人二匹,絮三斤;八十以上米,人三石’”;元狩六年又诏曰“今遣博士大等六人分循行天下,存问鳏、寡、废、疾,无以自振业者贷与之。谕三老、孝弟以为民师,举独行之君子,征诣行在所”等。

自武帝以后,汉统治者基本上承袭了武帝以“孝治天下”的国策。第一,在用人制度上坚持“举孝廉”。如《后汉书·荀爽传》说:“汉制使天下诵《孝经》,选吏举孝廉。”就是说,一个人只要“孝”,就会被举为“孝廉”,并可当官。“举孝廉”是两汉士子进身的第一个台阶,而且是岁举,所以从这里出来的人才最多。只要翻翻《两汉书》,“孝廉”随处可见,直到汉代末期,曹操、李密等还都是“孝廉”出身。不过,此时的“举孝廉”已严重掺假,如当时的童谣讽刺说“举孝廉,父别居”[6]。

第二,坚持同姓王分封制。汉代与秦代在体制上最大的区别,就是汉代在体制上实行双轨制,即分封制与郡县制相结合。这里的分封制,主要是分封同姓王,异姓功臣一般只能封侯,而且后来封地都不大,不能形成国中之国。这是因袭武帝“推恩令”的结果。过去,理论界有人认为,汉武帝以后汉代的政治体制与秦一样,都是郡县制,不妥。秦是完全“废分封、行郡县,子弟为匹夫”,怎么能与汉代相比?汉代在体制上一直以郡县制为主,分封制为辅,坚持“以孝治天下”不动摇。

第三,不断完善有关“孝亲”问题的立法。如《汉书·宣帝纪》载:地节四年,诏曰:“导民以孝,则天下顺。今百姓或遭衰绖凶灾,而吏徭事使不得葬,伤孝子之心,朕甚怜之。自今,诸有大父母、父母丧者勿徭事,使得收敛送终,尽其子道。”为了使百姓能“尽孝”,免除“有大父母、父母丧者”的徭役;又诏曰:“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又解决了子孙“尽孝”与长辈“犯法”的矛盾。

第四,由“孝亲”推及“敬老”,并将“敬老”也法制化。如《武威汉简》载:宣帝时曾“制诏丞相御史:‘高皇帝以来至本(始)二年,朕甚哀老小,年高受王杖,上有鸠,使百姓望见之,比于节。有敢妄骂詈欧之者比逆不道。得出入官府、郎第,行驰道旁道。......王杖不鲜明,得更缮治之。’”这是汉代关于“敬老”问题的立法。该汉简还有一因欺侮老人被重罚的案例:“河平元年,汝南西陵县昌里先,年七十受王杖,*(英+页)部游缴吴赏使从者殴击先,用诉,地大(太)守上谳廷尉。报:罪名明白,赏当弃市。”

由此,可见汉代“以孝治天下”之一斑。

汉代“以孝治天下”的原因

汉代“以孝治天下”,主要是由当时的政治、经济、思想状况和统治者的成功治国经验等决定的。

汉初的政治状况:如前所述,刘邦“刑白马盟誓”所建立的同姓王分封制,虽然巩固了汉政权,但尾大不掉,一些同姓王不服朝廷统治,甚至谋反,这对汉政权的触动非常大。如何对待同姓王分封制,以晁错为代表的观点认为,一定要依法打击,并予取缔。就是说,同姓王分封制是祸根。另一种以贾谊为代表的观点与晁错很接近,要么“废分封”,要么“众分封”,但都要采用强制手段来解决。这两种做法都违背了刘邦当年“封建亲戚,以藩屏汉”的初衷。事实上,汉初同姓王分封制的弊端只在于封国过大,不在于同姓王分封制本身。相反,同姓王分封制的长处十分明显:天下一家,异姓休想谋逆。而且,秦始皇当年不封子弟,陈胜、吴广在大泽乡一呼,天下响应,秦无“藩”可屏,迅即灭亡,是前车之鉴。汉若想使同姓王分封制既能继续发挥“封建亲戚,以藩屏汉”的积极作用,又能和平地解决封国过大的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用“孝”对其笼络和感召。因为“孝”是血缘纽带中凝聚力最强的范畴,大家同祖同宗,“孝”是理所当然,无论是向中央朝廷“尽孝”,还是“以孝推恩分邑于子弟”,大家都心服口服。

汉初的经济状况:经济基础是小家经济。小农经济在思想上的根本要求是以伦理道德范畴做治国思想。汉初的“黄老之治”虽对其有一定关爱,但“黄老”本质上是一种法治精神,对小家经济保护不利。如《史记·平准书》说:“当此之时,网疏而民富,役财骄溢,或至兼并豪党之徒,以武断于乡曲。”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和促进小农经济健康发展,客观上就要求以儒家的“仁、孝” 思想治国。为什么汉代后来“以孝治天下”,没有“以仁治天下”呢?主要是由汉代小农经济的状况和“仁、孝”自身的特质决定的。我们知道,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一直是小农经济,小农经济尽管在西周后期“厉始革典”时就已暂露头角,但真正在整个中国形成气候却是秦汉时期,秦末的陈胜、吴广起义,才标志其作为一个有生气的阶级正式登上历史舞台。所以,汉代的小农经济仍属小农经济的早期。“仁、孝”作为治国思想虽都源于伦理道德,但二者是有分别的,这种分别来自伦理道德本身。我们今天都认为伦理道德是一个词,没什么区别。其实,在人类初期,伦理是伦理,道德是道德,二者的内涵不一样。伦理专指人们的血亲关系,道德则既包含人们的血亲关系,也包含了非血亲关系。人类最初的社会共同体是血缘家庭,所以伦理关系是人类的初始关系,随着血缘家庭的解体,至少在出现外婚制如“普那路亚”家庭时,才会产生道德。因此,相对“仁”来说,“孝”的范畴更古老。“孝”原是个纯伦理概念,产生于道德出现之前,“仁”则是在道德出现之后的产物。既然汉代仍处小农经济的早期,整个社会还不十分发达,“以孝治天下”比“以仁治天下”,更适合于小农经济的发展。

汉初的思想状况:思想上虽主要以“黄老”治国,但不搞思想专制,允许百家复兴和并存。如惠帝时即下诏“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挟书律”[7];吕后时又重申:“前日孝惠皇帝言欲除三族罪、妖言令,议未决而崩。今除之”[8];文帝时,为了“广游学”,增设《孟子》和《孝经》等博士[9],还专门派人到伏生处抢救《尚书》[10];至少在景帝时,已设《诗》、《春秋》博士,当时的辕固生就是《诗》博士、胡毋生和董仲舒都是《春秋》博士[11];武帝初期,又“置《五经》博士”[12]。汉初统治者对治国思想的探索始终是积极的,在“黄老之治”出现弊端后,文帝曾支持过贾谊“改正朔,易服色,定官名,兴礼乐”,景帝支持过晁错“削藩”,武帝支持过王臧、赵绾“立明堂以朝诸侯”,但由于怕惹起众怒,这些改革都未进行下去。特别是,晁错“削藩”的失败,连同他所崇尚的“申、商”理论也于武帝元年被罢。[13]汉代统治者经过一番痛苦的摸索,终于在武帝初期发现“孝治”可行,武帝也正是用“以孝治天下”解决了当时社会在政治、经济和思想等方面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汉代是怎样发现“孝治”可行的呢?笔者认为,主要来自刘汉政权对汉初“孝治”的成功经验的总结。早在“黄老之治”时,“孝”就是汉代统治者治国的辅助思想。刘邦在建汉之初,曾倡导尊崇“三老”、上其父为“太上皇”[14];惠帝“令郡诸侯王立高庙”,“举民孝悌、力田者复其身”,即首次表彰“孝悌、力田者”[15];吕后“初置孝悌、力田二千石者一人”,即“举孝悌、力田者授官”[16];文帝置《孝经》博士,除继续举“孝悌、力田” 授官外,还“遣谒者劳赐三老、孝者帛,人五匹;悌者、力田二匹;廉吏二百石以上率百石者三匹。及问民所不便安,而以户口率置三老、孝、悌、力田常员,令各率其意以道民焉”[17]。尤其是十三年,缇萦上书救父,文帝为其“孝”所感动,还下过《除肉刑诏》[18];武帝一继位,亦下诏说:“古之立孝,乡里以齿,朝廷以爵,扶世导民,莫善于德。然即于乡里先耆艾,奉高年,古之道也。今天下孝子、顺孙愿自竭尽以承其亲,外迫公事,内乏资财,是以孝心阙焉,朕甚哀之。民年九十以上,已有受鬻法,为复子若孙,令得身帅妻妾遂其供养之事。”[19]即要求严格执行“受鬻法”,使“孝子顺孙得师帅妻妾遂其供养之事”。只有景帝时期对“孝”重视不够,中央朝廷与各同姓王的关系也最紧张,后期终于爆发了“吴楚七国之乱”。平叛后,武帝三年,中山王刘胜等来朝。武帝置酒,刘胜一听到音乐响起便哭了,向武帝诤谏道:“臣闻社鼷不灌,屋鼠不熏。何则?所托者然也。臣虽薄也,得蒙肺附;位虽卑也,得为东籓,属又称兄。今群臣非有葭莩之亲,鸿毛之重,群居党议,朋友相为,使夫宗室摈却,骨肉冰释。斯伯奇所以流离,比干所以横分也。《诗》云“我心忧伤,惄焉如捣;假寐永叹,唯忧用老;心之忧矣,疢如疾首”,臣之谓也。”并“具以吏所侵闻。于是上乃厚诸侯之礼,省有司所奏诸侯事,加亲亲之恩焉。”[20]后来,武帝“以孝治天下”的决策当与此有关。     

《孝经》在汉代治国中的地位

理论界主导观点一直认为,汉代自武帝“崇尚儒学”后,主要以《五经》(《六经》)治国。如有人说:“经学是一门包含有丰富哲学内容的古老的学问,它的研究对象是儒家经典,即《易》、《诗》、《礼》、《乐》、《春秋》等《六经》。《乐》有声无书,所谓《六经》实际只有《五经》。......汉武帝立太学,置五经博士教授子弟,称为‘官学’。”[21]笔者认为,这一观点有正确的一面,但他把经学只定义为《五经》,再完全用《五经》来说明汉代的治国思想,则是片面的。

必须承认,汉代的治国经典,除《五经》外,还有《孝经》和《论语》。汉人自已讲的也不是《五经》治国,而是《七经》治国。关于《七经》,《后汉书·赵典传》引李贤注说:“《三国志·蜀书·秦宓传》载,秦宓《与商书》曰:‘文翁遣相如东受《七经》。’谢承《后汉书》言赵典‘学孔子《七经》’。”今人施宣圆等主编的《中国文代辞典》说:“汉代提倡‘孝治’,贵族子弟先授《论语》、《孝经》,连同《诗》、《书》、《礼》、《易》、《春秋》五经,合称《七经》。”这一看法是很有道理的。所以,只讲汉代以《五经》治国,不讲《孝经》、《论语》是不对的。

在《两汉书》中,记载学过《孝经》、《论语》的人很多。如《汉书》:《宣帝纪》载,孝武皇帝曾孙病已,“师受诗、论语、《孝经》”;《景十三王传》载,广川惠王孙去“师受《易》、《论语》、《孝经》”;《隽疏于薛平彭传》载,宣帝“皇太子年十二,通论语、《孝经》”;《後汉书》:《郑范陈贾张列传》载,范升“九岁通论语、《孝经》”等。另外,两汉时期,为《孝经》、《论语》作注的人也不少,如何休、郑玄与马融就是三个代表。《後汉书·朱冯虞郑周列传》注引《汉官仪》说:“武帝初置《五经》博士,後增至十四人。太常差选有聪明威重一人为祭酒,总领纲纪。其举状曰:‘生事爱敬,丧没如礼。通《易》、《尚书》、《孝经》、《论语》,兼综载籍,穷微阐奥。’”可见,汉人确以《七经》为经典。

应当指出,在《七经》中,汉代统治者最重视的只有两经,一是《公羊》,另一即是《孝经》。汉代“崇尚儒学”最流行的一句话是,假托孔子言:“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22]对此,班固在《白虚通·义德论》中解释说:孔子“已作《春秋》,后作《孝经》,何欲?专制正于《孝经》也!夫孝者,自天子下至庶人上下通。《孝经》者,夫制作礼乐仁之本,圣人之德已备”。可见,《孝经》的地位在当时是十分重要的。这里的《春秋》不是指《春秋经》,也不是指《春秋三传》,而是特指《公羊传》,汉初人经常用《春秋》做《公羊》的代名词。但《公羊传》只在汉初最盛,到石梁阁会议时,它便受到了极大的冲击,《谷梁传》也被立为经,平分了《公羊》的秋色,《公羊》也逐渐走向了暗淡。因此,汉代真正一直走红的只有《孝经》。

在汉代,与《五经》比,《孝经》是必读经。《五经》在原则上不要求“兼经”,即《五经》不必都通或一定要通两经以上,只要求通一经就行。《孝经》则是人人都要读,包括儿童和成人、男人和女人、文士和武夫,甚至包括外国留学生。如《汉书·匡张孔马传》载,匡衡曾上疏劝成帝“妃匹”说:“及《论语》、《孝经》,圣人言行之要,宜究其意”;《后汉书·儒林列传》载:章帝时,“自期门羽林之士悉通《孝经》章句,匈奴亦遣子入学”;其实,汉光武时期就曾令“虎贲士皆习《孝经》”;直到三国时,据《三国志·吴书·张顾诸葛步传》载:“权尝问韂尉严峻:‘宁念小时所闇书不?’峻因诵孝经‘仲尼居’。昭曰:‘严畯鄙生,臣请为陛下诵之。’乃诵‘君子之事上’,咸以昭为知所诵。”可见《孝经》在汉代的普及程度。

汉代从中央到地方,都设“《孝经》师”,有时还搞研讨。如《汉书》:《平帝纪》载,“立官稷及学官。郡国曰学,县、道、邑、侯国曰校.校、学置经师一人。乡曰庠,聚曰序。序、庠置《孝经》师一人”;并诏征天下通晓“《五经》、《论语》、《孝经》、《尔雅》教授者,在所为驾一封轺传,遣诣京师。至者数千人”;《昭帝纪》载,昭帝也诏曰:“《传》:《孝经》、《论语》、《尚书》,未云有明。其令三辅、太常举贤良各二人,郡国文学高第各一人,赐中二千石以下至吏民爵各有差。”

汉代上至国家,下至官员,用人都以《孝经》为参照系。如《续汉书·百官志》说:“汉制:以《孝经》试士”;《后汉书·百官》也说:“《孝经》师主监试经。”这是国家的用人政策。《汉书·赵尹韩张两王传》载:韩“延寿尝出,临上车,骑吏一人後至,敕功曹议罚白。还至府门,门卒当车,愿有所言。延寿止车问之,卒曰:‘《孝经》曰:“资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今旦明府早驾,久驻未出,骑吏父来至府门,不敢入。骑吏闻之,趋走出谒,适会明府登车。以敬父而见罚,得毋亏大化乎?’延寿举手舆中曰:‘微子,太守不自知过。’归舍,召见门卒。卒本诸生,闻延寿贤,无因自达,故代卒,延寿遂待用之。其纳善听谏,皆此类也。在东郡三岁,令行禁止,断狱大减,为天下最。”

汉人教育子女,不论是士大夫还是一般百姓,经常援引《孝经》。如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在临终前嘱咐司马迁要继承他的事业写《史记》时曾说:“余死,汝必为太史;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著矣。且夫孝始於事亲,中於事君,终於立身。扬名於後世,以显父母,此孝之大者”[23];《后汉书·仇览传》注引《谢承书》载:“元人羊凶恶不孝,其母诣览言元。览呼元,诮责元以子道,与一卷《孝经》,使诵读之。元深改悔,到母床下,谢罪曰:‘元少孤,为母所骄。谚曰:“孤犊触乳,骄子骂母。”乞今自改’。母子更相向泣,于是元遂修孝道,后成佳士。” 

更有趣的是:东汉末年张角起义,向栩担心兴兵扰民,便建议朝廷:“但遣将于河上北向读《孝经》,贼当自灭”[24];又,宋枭为陇右刺史,患多寇叛,曾设想以《孝经》平叛,建议朝廷:“凉州寡於学术,故屡致反暴。今欲多写《孝经》,令家家习之,庶或使人知义。”[25]如今天较有影响的黄梅戏《天仙配》,原型就是汉代“董永遇仙”。董永为什么能遇仙呢?因为他“卖身葬父”,“孝感天地”。可见,《孝经》在汉代已植入了人们的信仰。

综上可见,汉代“崇尚儒学”,从根本上说,是“以孝治天下”。正确认识汉代的“以孝治天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它能使我们认清汉代“崇尚儒学”的实质,即主要不是《五经》,而是《七经》中的《孝经》。其次,它能使我们认清汉武帝时期政治变革的主要举措,就是确立了用人制度上的“举孝廉”,和下了解决同姓王分封制弊端的“推恩令”。第三,它能使我们认清汉代的“重孝”与后世“重孝”的根本区别,即汉代的“重孝”不是侧重于信仰和伦理道德,而是侧重于政治指导思想。第四,只有正确认识汉代的是“以孝治天下”,才能更好批判继承中国古代的“孝治”思想,进一步完善我们今天的“德治”理论。

参考文献:

[1][4][5][11][23]司马迁.史记·儒林列传、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史记·建元以来王子侯者年表序、史记·儒林列传、史记·太史公自序[m].

[2][3][7][8][10][12][13][14][15][16][17][18][19][20][24][25]班固.汉书·张陈王周传、汉书·贾谊传、汉书·惠帝纪、汉书·高后纪、汉书·文帝纪、汉书·晁错传、汉书·景帝纪、汉书·武帝纪、汉书·武帝纪、汉书·高帝纪、汉书·惠帝纪、汉书·高后纪、汉书·文帝纪、汉书·刑法志、汉书·武帝纪、汉书·景十三王传[m].

[6]汉乐府·桓、灵童谣[m].

[9]赵歧.题词[a]. 赵歧.孟子注[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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