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律师签委托书合同后自己没有合同有影响吗 法律顾问合同签署后,律师什么事都不做,是否都要按合同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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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的文章我还真是全看完了。
李永伟:法律顾问合同是个坑?
表达很真诚,姑且认为全部都是事实。
律师的技能方面可能确实有待提高,至少让题主感觉到不值,并且据题主说,几乎没有主动服务。
来看看题主是怎么说的:
既然是老朋友,又是新手,工作没那么忙,就有事没事地联系他,多数时候和他探讨一些法律方面的事情。当然不存在收费一说。
和律师闲聊,没有律师会收费,但你聊业务,还有事没事就聊。看你老朋友新入行就这么白嫖?
同学律师一看标的70多万的,如果打起官司的话,律师代理费要7万多。就跟我说,要不签订了一份法律顾问合同吧。这样只要收半价代理费。这个同学律师也是好心,为我减少负担。而且顾问费只收1万多。还说,等官司开打前再签。
收费7万,结合后文可能执行不到位,这个收费并不低,但签了顾问合同收半价确实就不能说这个报价高了。
官司没打起来,顾问合同倒是签了。签了合同,就要执行。同学律师一直不开票,就等我是否要放弃官司。从这点上看,这个同学律师还是很够意思的。在同学律师多次催问下,我答应签了合同。合同既然签了,那就多找找他咨询呗,官司不打,不能让这个服务费再次白出了。
抛开合同,先开票还是先付款你们可以商量着来。但合同写清了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付款,没主动要钱已经是表达善意,你拖了三年,还用不开票来抗辩,谁给你的自信让你觉得不开票还能付更少的钱啊啊啊啊啊?!
可是,毕竟这个同学律师经验少,我的咨询的回复大多都没啥用。有一次,为了一个咨询,我们2人还吵了起来。吵归吵,关系还没有一下子闹僵。合同签了,发票也开了,但是费用没付。最后一个咨询是一个讨债官司。他说,按合同约定,半价收费,同时要求把顾问费付了。我答应了,但是,要求写一份工作总结。可是,我们为此再次吵架。这次,同学律师骂人的脏话说了一箩筐。我看这架势,算了吧。但是,心不服啊。顾问期6-7件咨询回复没啥用,要是都按件算收费,也就1000多元,这些咨询都属于我们开始接触时见面讨论的一些事情。能力不行,还这么霸道,我就不付。结果呢,关系闹僵。
经验少经验少,这就不是经验多的价啊!有没有用是你的主观感受,但你干的叫人事吗?合同签了,发票开了,没事就咨询,还六七件,好说歹说答应付款了你tm还让人家写个什么工作总结,恶心谁呢?!
同学律所的起诉状要求是:1,按照合同,合同已生效3年,要求被告(就是我)支付45000元。(合同要求是一年15000元。) 2, 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1,合同。2,第1年的发票。3,咨询的微信截屏。
这种事情完全是可以私下协商解决的。看来这个同学律师宁可要钱,也不要面子和人情。所以要起诉。同学律师和我连一次好好地协商都没有,直接起诉。给我搞了个突然袭击,我哭笑不得。不就是15000元吗!
我真见不惯这么不要脸的了,不付钱,你是怎么好意思白用服务,人催了你多少次了,现在你来一个对方不要面子和人情,还专门到知乎写文章,想得到声援?不好意思,你不配。
律师喜欢和企业或个人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算不算赚快钱的一种方式呢?我是外行,不敢妄加断言。但是,我已经签订过3次了。每次都是短期的。花钱不少,实际没啥用处。总觉得这个钱花的冤,感觉上当了一样。
客观来说,顾问单位业务,对案源充足的律师来说完全是鸡肋,和赚快钱更是一毛钱关系没有。
如果和律师交往,那么,重要的事情务必要有文字、录音和录像作为记录以作凭证,当然,做生意时也同样要注意。尤其是遇到接律师的电话回复时,务必做好录音。对了,这次庭审,我就录音了。可以准备录音笔,也可以用手机,首选安卓手机,苹果手机通话录音功能不好用。
开庭录音是明令禁止的,你敢开庭时候让法官发现,不主动删除的,他就敢也可以让法警强制你删除录音文件。
这事啊,从旁观者视角看,就是一个中年小老板,看不上自己同学半道出家做了律师,先入为主觉得业务水平不过关,然后大发慈悲签了个顾问协议,想着合同签了吧不用白不用,也不想着自己应该按合同约定付钱,舔着脸问了几个问题以后又觉得业务水平不过关(客观上是否达到一般律师的业务水平不清楚),律师催了无数次款,终于同意先付款,不忘要对方写个总结来恶心一下人,因此爆发争吵,陷入长达三年的僵局,自始至终没付过钱,直到三年后律师将这货起诉到法院,这货还想着律师没在起诉前找他协商,这伤了他的面子和感情,还想着要是没找律师先开发票,这钱还能省下。
最终调解金额15000块钱(第一年的顾问费)合同确实签了,但想必僵局期间也确实没有任何工作痕迹了,这个调解方案也算合理,但也只解决的是经济纠纷,你们老同学的情谊到了头。
看吧,再别觉得律师收入有多高有多自由了,连这么个东西都能欺负得了律师,这生活是有多难。
别跟我这嘻嘻哈哈的,有啥事,付了费再说!
有精力继续更新题主认为法律顾问服务是坑这个话题。
我不觉得这份法律顾问合同有什么坑,最多就是约定的比较宽泛而已,没有详细的说明具体的操作流程,但是具体的范围还是很明确的,只是你不认同罢了。
第一、这份法律顾问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签署的,没有欺诈、胁迫、显示公平等的事由存在,根据契约精神,双方都应该遵守。
第二、该份顾问合同的范围做了明确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咨询、合同审核、参与谈判、进行诉讼等,那么双方应该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范围进行各自履行职责。
第三、该份顾问合同的顾问费为1.5万,真的良心价格了,这个价格估计真心是看在朋友关系上给出的。
第四、你的文章我阅读了,读完之后的感觉是,你这样的当事人,以后尽可能的少接触,因为一旦不满意,就会把律师的过错无限放大,把律师付出的劳动局限在最小。最好的办法,自己公司招聘法务,这个随便你怎么要求他,因为法务是员工,律师只是你的顾问。
第五、既然你在之前已经签了两次顾问协议,已经感觉是鸡肋,那么这次你为什么还要签,还要刻意说自己的不懂法,我看你比谁都懂,你自己内心的小九九只有自己知道。
第六、顾问的含义是什么,就是咨询、审核、参与谈判等,并不是二十四小时全年都要听候你的差遣,按你的想法,打算用1万5弄一个常年的听候差遣的廉价劳动力?这个未免太便宜了。而且顾问本来就是顾问单位主动找律师,按你的想法,律师应该主动联系你,否则就是律师的错。
第七、你为什么不付律师费?反过来,你还要倒打一耙,说律师的不是。钱是不多,但是既然签订了协议,就应该按协议办事,可是你为什么不愿意付款?还责怪律师搞突然袭击。
第八、通篇都是你一个人再说,都是你一个人的委屈,反正核心点就是你同学律师不好,业务也不强,做事也不积极,你是好心帮他,而他不感激你。另外你对律师行业有很深的抵触,认为顾问协议就是坑。问题是坑你那里了呢,我看下来,好像问题就在你自己身上,你不给钱,干嘛给你干活。
最后,这家律师事务所的名字你給暴露出来了,这个就不太好了,不知道你是故意的,还是忘记了。这个事情,该律所应该好好准备一下追究一下你的责任,你的这个行为在知乎广泛传播下,如果存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我想你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希望你善待律师,信任律师,同时恪守契约精神和诚信原则,不要认为自己受了多大委屈,没人无缘无故愿意去法院起诉,你如果都做到了,谁会去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