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23-04-03 02:04: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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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了确保活动顺利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活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活动方案呢?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青年安全生产大讲堂”竞赛、安全知识竞赛、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事故案例剖析会等活动为内容,以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提升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增强广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持续减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目标。强化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深化推进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进程,不断完善对现场高风险作业工序的有效管控,大力推动公司安全发展全年目标的实现。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组织

1.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并综合指导各分公司、项目开展活动,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管理部。

3.各分公司、项目要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分公司、项目负责人要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负总责,并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活动的开展,落实必要的活动经费,结合实际情况,对活动进行周密计划、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深入动员,使广大员工积极参与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加大对安全隐患及事故的处罚力度。各分公司要加强对各项目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重大隐患要严肃处理,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青年安全生产大讲堂”竞赛活动(依据局活动安排)

为发掘青年安全生产管理人才和优秀青年讲师,进一步加大人才储备力度并共享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在公司开展“青年安全生产大讲堂”竞赛活动的基础上。巩固竞赛成果,持续推进已选拔出的优秀选手参加20xx年北京市住建委组织的“青年安全生产大讲堂”竞赛决赛。

(二)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依据局活动安排)

为全面提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营造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良好氛围,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公司选拔5名参赛选手参加局决赛,考核方式采用笔试。

(三)做好环境布置,营造安全生产和谐氛围(6月1日-6日)

各单位、项目要充分利用体验式安全培训基地、施工现场围挡及农民工夜校,通过悬挂安全标语,张贴宣传挂图、设置安全专栏、开展图片展览、播放教育影像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的同时,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四)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依据局活动安排)

为提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局于5月至10月期间,对局属各施工单位所有在岗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举办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共在北京、沈阳、南京、武汉、重庆和深圳六地举办培训班,每地两期,要求所在区域的公司和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分两批参加培训,培训内容为《安全管理基础理论、安全法规和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实务》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特点、安全管理经验介绍》。要求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全部参加培训并考试达到合格标准。

(五)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

为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持续减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活动。

1.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利用周检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架、临边防护、大型设备及起重吊装、临时用电、消防设施等,将检查结果、整改改进情况及原因分析在项目周例会上通报,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2.各分公司对在施项目开展月度安全检查,对存在高风险作业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3.5月20日-8月30日期间,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隐患大排查”百日专项整治工作,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重点落实。

各项目部于20xx年5月20日-8月30日期间,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针对现场特点编制工作计划及明确有关责任人(项目领导全部编入),落实整治现场实体和管理行为,坚持每天开展“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排查式现场安全检查,对发现所有问题须立即落实定人定时,对涉及危大分部分项必须在进行同部位整改同时、要对其他部位同类问题进行“举一反三”的持续改进。

分公司在此期间,结合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工作,每月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项目未严格落实每天实施“排查”活动的、项目存在任何未整改隐患的都必须连带项目经理实施严打追责处罚。公司在此期间,结合巡视检查和“飞行”检查等工作,对项目、分公司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严打执法检查,严肃实施追责。

(六)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

按照股份公司《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的通知》(中建安字〔20xx〕58号)要求,各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

活动过程中,各单位应全面开展一线员工应急演练,延伸应急演练内涵,丰富应急演练方式,以应急演练为载体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应急宣教、比武竞赛,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同时,各单位要把安全应急演练评估作为演练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评估,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持续改进。

(七)召开事故案例剖析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各单位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组织安全生产相关职工骨干认真剖析一个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全面总结经验,深刻吸取教训,形成书面材料,并在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宣讲,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措施及安全常识落实到每名员工,营造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按照股份公司《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的通知》(中建安字〔20xx〕58号)要求,各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

活动过程中,各单位应全面开展一线员工应急演练,延伸应急演练内涵,丰富应急演练方式,以应急演练为载体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应急宣教、比武竞赛,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同时,各单位要把安全应急演练评估作为演练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评估,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持续改进。

五、北京市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月”活动

在京单位及项目,除参加上述活动外,还需按照《20xx年北京市建筑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京建发〔20xx〕102号),围绕“筑牢安全基础,促进协同发展”为主题,开展以下安全活动,将“安全生产月”划分为四周,每周一个活动主题。第一周(6月1日至6月7日)为用电安全警示教育周,第二周(6月8日至14日)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周,第三周(6月15至21日)为法治宣传周,第四周(6月22至30日)为特色活动展示周。

1.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北京片区选拔赛)活动

为重点提高北京地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对在京单位、项目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北京片区选拔赛)。根据比赛成绩评选一、二、三等奖,推荐8名优秀选手参加20xx年北京市住建委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决赛。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以《安全生产法》、《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为重点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和业务水平,保障安全生产,最大限度地避免事故的发生,不断提升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在京各单位及项目要按照《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京建法〔20xx〕15号)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自评、创优工作,通过标准化工作的推进,杜绝各类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升施工现场标准化与标准化管理水平。

4.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在京各项目应在6月开展至少为期一天的宣传咨询日活动,设立宣传咨询台,采取互动问答、展览展示等形式,向公众、从业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各单位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组织安全生产相关职工骨干认真剖析一个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全面总结经验,深刻吸取教训,形成书面材料,并在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宣讲,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措施及安全常识落实到每名员工,营造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注重协调

各单位、项目应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计划,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全面动员、周密部署、保证投入,将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本次活动日常协调和管理工作。

(二)深入基层、做严做实

各单位、项目“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深入施工一线,充分调动各基层单位开展活动的积极性,切实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做深、做实、做细,使活动贴近工作实际,确保活动开展的质量和效果。

(三)评比与奖罚

1.检查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检查评比

公司对项目按《项目安全管理考评评分表》及项目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比;分公司对本单位的项目进行评比后推荐上报公司。公司将对全公司的项目进行综合评比,公司结合二季度考核评价对各分公司及项目“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同时检查。

3.评比与奖罚

一等奖1名:奖励项目20000元

二等奖2名:奖励项目各15000元

三等奖3名:奖励项目各10000元

对未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项目处罚3000-5000元,检查评分在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项目罚款5000元;对在活动期间发生死亡、重伤事故的除按规定处罚外,免除参加评比资格。

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按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奖罚办法》处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2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xx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函[xx]91号)精神,为确保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要求,以宣传贯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为内容,以建筑施工人员为对象,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建筑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推进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及范围

活动主题为: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活动范围是:

三、活动时间及安排

20xx年6月1日至30日。6月份的第一周为“安全生产宣传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第二周为“安全生产科技周”。第三周为“安全生产咨询周”,进行安全生产咨询活动,6月14日举行安全生产咨询周启动仪式,6月18日为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第四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由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四、活动形式及内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由三个层面组成。

(一)全省统一组织活动

1、6月上旬,组织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

2、在省级媒体上办一期专刊,宣传全省建设系统近年来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的成绩,报道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3、6月14日,省安委会组织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启动仪式。

4、6月18日,组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省局将联合南京市建委和南京市建工局开展现场咨询活动。

(二)市、县建筑主管部门组织活动

1、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市、县建筑主管部门开展送安全知识到基层、安全施工宣传进工地活动,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活动。

2、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6月份是我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排查整治阶段,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建管质〔xx〕33号)的要求,对所辖范围内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治理。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6月18日,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长廊图片展,设立咨询台,发放建筑施工安全宣传资料,组织专家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三)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组织活动

1、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日活动。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或空间,采用标语、海报、横幅、广播、影像、实景模拟、实物展示、图片展览、工地安全生产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向建筑从业人员传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平台和舆论氛围。6月18日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统一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组织一线建筑工人,结合“三级教育”,对农民工,特别是新进尝新上岗的农民工开展施工安全应知应会知识讲座,将防护救护、逃生自助、基本操作技能等作为重点内容,采取案例教学、影像等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农民工安全教育真正取得实效。各施工单位也可以根据施工计划安排调整安全教育日的活动时间。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结合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对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4、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完善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增强企业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能力。

5、组织开展“八个一”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讲座,组织职工阅读一本安全生产书籍,观看一场安全生产题材的影视宣传片,收听一次安全生产题材的广播,树立一个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展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提一条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等。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以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源头治理,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目标,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计划,精心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2、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论坛、知识竞赛、演讲、读书活动和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要认真组织好6月18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的相关活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报道,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氛围。

3、采取措施,加强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建筑施工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对项目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等农民工骨干人员的培训,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广大农民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加强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促使其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技能。要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体作用,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结合生产实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4、强化监管,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要认真查处未办理立项、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就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和施工企业无施工资质证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就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同时,对于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严厉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及时、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xx年6月26日前报省局质量安全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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