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伤认定部门地址电话及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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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各工伤保险科地址电话一览表(2020版)
序号
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管辖范围
1
福建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
0591-87676672
工伤认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省级人社行政部门不再办理工伤认定事务,省本级工伤认定权限全部下放至设区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拟订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和规划。
职责:牵头拟订省级工伤保险调剂金管理办法,负责拟订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拟订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管理办法。负责指导全省工伤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伤保险基金。
2
福州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
福州市晋安区后浦路6号劳动保障大厦7楼办事大厅1-2号窗口
0591-83926779
在福州市鼓楼区、仓山区、晋安区、台江区范围内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工伤认定事项由市级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办理。
3
福州市鼓楼区人社局工伤保险科
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8号楼3层
0591-87527504
0591-87868630
1、四城区及高新区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办理辖区内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工伤认定事项。
2、(一)用人单位登记住所地与生产经营地在我市同一个县(市)区的,工伤认定事项由登记住所地的县(市)区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办理。
(二)用人单位登记住所地与生产经营地在我市不同县(市)区的,不论用人单位是否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由生产经营地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办理工伤认定事项。但四城区及高新区用人单位住所地与生产经营地在不同城区的,工伤认定事项由登记住所地的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办理。
(三)用人单位登记住所地不在我市但其生产经营地在我市范围内,未参加登记住所地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事项由生产经营地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办理。
(四)情况特殊的,由市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协调和指定管辖。”
4
福州市台江区人社局工伤保险科
福州市台江区儿童公园路101号1层
0591-88300116
5
福州市仓山区人社局工伤保险科
福州市仓山区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
0591-83467271
6
福州市晋安区人社局工伤保险科
福州市晋安区斗门水头路6号三楼劳动监察科
0591-87597586
7
福州市高新区人社局工伤保险科
福州高新区管委会五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科518办公室
0591-38265961
注册地在福州高新区范围内,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工伤认定事项。
8
福州市长乐区人社局工伤保险科
福州市长乐区会堂路15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2-25号窗口)
0591-28820517
负责办理长乐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的工伤认定事项。
9
福州市闽侯县人社局工伤保险科
闽侯县甘蔗街道街心路193号
0591-22928061
负责办理闽侯县范围内,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的工伤认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