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试用期不转正(试用期三个月后不给转正怎么办)

2023-07-04 19:06: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下面是好好范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过了试用期不转正(试用期三个月后不给转正怎么办),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过了试用期不转正

看到这个案例,挺帮企业头疼的,太不专业了。

延长试用期已经涉嫌违法了。如果劳动合同是3年,那么试用期可以3-6个月。公司如果只设置了3个月试用期,那么在试用期结束之前,是可以协商一致延长试用期的。注意,是在结束之前,结束后再延长,依然是违法的。(部分地区规定不可以延长,在这些地区,公司已经违法了)

另外,你入职3个月了,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企业需要赔偿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试用期到底该多长时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中的“以上”包含本数,“不满”不包含本数。若是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的,试用期可约定为二个月,但不能超过二个月。

另外,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该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仅约定试用期的,则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应计为劳动合同期限。

2、试用期员工调岗公司是否需要重新设置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因此,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员工试用期已过,再进行调换工作岗位,不能重新设立试用期;针对试用期内调整工作岗位的情况,此前已经消耗的试用期不用重新计算,只需接着履行剩余试用期时间即可。

另外,若是员工调换部门,并且双方协商一致,依法调整试用期长短,此前已履行试用期时间同样不重新计算,只要按新的试用期长短履行剩余的试用期。

3、试用期内能否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首先来看,哪些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第一项: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条第二项: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所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满足以下条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说明理由。此种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无证据证明劳动者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则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员工试用期,这些回答也可以看看:


相关文章

专题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