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有什么待遇(受工伤后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医疗待遇)

2023-11-18 02:22: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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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有什么待遇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一般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和因工死亡待遇。今天我们来聊一聊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通常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所享受的医疗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哪几项?

一、工伤医疗费用

发生工伤之后并不是说在哪里住院治病都可以报销的,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也就是到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后续再转到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比如身体本身有基础病,对这些疾病的治疗,就不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那么,由此产生一个问题,对于工伤职工在治疗过程中,超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的部分,应当由谁来承担呢?

《工伤保险条例》对此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各地规定和司法实践,也不相同。有说由用人单位承担,有说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也有谁确认谁承担的,具体需要结合各地司法实践予以考察。

二、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比如在邯郸地区,伙食补助费标准一般是20元钱一天。

三、交通、食宿费

交通、食宿费的产生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统筹地区,也就是参保地就医,一种是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地区就医。

到统筹地区内就医(参保地),在工伤赔偿范围内该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还是由用人单位支付均缺乏法律依据,通过网上查找判例,大多以“本案原告没有到统筹地区外治疗,统筹地区内发生的交通、食宿费不属于工伤赔偿范围”为由,对该笔费用不予支持。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也就是说,工伤职工在未报经办机构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去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由此产生的交通、食宿费存在工伤保险基金不支付的风险,故,前往外地进行治疗,应先征得经办机构同意。

四、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要注意的是,跟工伤医疗费用一样,需要到签订服务协议得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符合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

辅助器具包括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具体流程为:

工伤职工认为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工伤职工本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代为申请。

工伤职工收到予以配置的确认结论后,及时向经办机构进行登记,经办机构向工伤职工出具配置费用核付通知单,然后就可以持配置费用核付通知单,选择协议机构实际配置辅助器具了。另需注意,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还包括安装、维修、训练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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