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在床率低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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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挂床住院整改报告(精选5篇)
医保挂床住院整改报告 篇1
在区医保中心的指导下,在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支持下,严格依据国家、市、区有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xx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经以院长为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和本院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xx年的医保工作总体运行正常,未呈现费用超标、借卡看病、超范围检查等状况,在肯定程度上协作了区医保中心的工作,维护了基金的安全运行。现我院对xx年度医保工作进行了自查,对比评定方法认真排查,积极整改,现将自查状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对医疗保险工作重要性的.熟识
为加强对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了有关人员组成的医保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从制度上确保医保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多次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针对本院工作实际,查找差距,积极整改。着眼将来与时俱进,共商下步医保工作大计,开创和谐医保新局面。我院把医疗保险当作医院大事来抓,积极协作医保部门对不符合规定的治疗项目及不该使用的药品严格把关,不越雷池一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恶意套取医保基金违规现象的发生。加强自律管理、推动我院加强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进一步树立医保定点医院良好形象。
二、从制度入手加强医疗保险工作管理
为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医院健全各项医保管理制度,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抓好上级部署的各项医疗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工作管理的规定和奖惩措施,同时规定了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相关医保管理资料具全,并按规范管理存档。认真准时完成各类文书、书写病历、护理病历及病程记录,准时将真实医保信息上传医保部门。
三、从实践动身做实医疗保险工作管理
医院结合本院工作实际,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全部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供应费用明细清单。并反复向医务人员强调、落实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杜绝冒名就诊等现象,
四、通过自查发觉我院医保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果,但距医保中心要求还有肯定的差距,如基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夯实等。剖析以上不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缘由:
1、个别医务人员思想上对医保工作不重视,业务上对医保的学习不透彻,熟识不够充分,不知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哪些要准时做。
2、在病人就诊的过程中,有对医保的流程未完全把握的现象。
3、病历书写不够准时全面
4、未能精确上传参保人员入、出院疾病诊断以及药品、诊疗项目等医保数据
五、下一步工作要点
今后我院要更加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医疗保险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依据以上不足,下一步主要实行措施:
1、加强医务人员的有关医保文件、学识的学习,从思想上提高熟识,杜绝麻痹思想。
2、落实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及医保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检查培训,建立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分明。
3、今后要更加加强医患交流,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不断提高患者满足度。使宽敞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充分保障,通过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加参保人员、社会各界对医保工作的认同度和支持率。
医保挂床住院整改报告 篇2
20xx年xx月xx日,xx市社保局医疗保险检查组组织专家对我院医疗保险工作进行了评估。评估中发现我院存在一些问题,如参保住院患者因病住院的科室住院名单中有“医保”标志。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集医务处、护理部、医保办、审计部、财务部、信息部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整改工作。通过整改,改善了医院医保工作,保障了患者权益。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参保住院患者因病住院所在科室的“住院清单”中“医疗保险”标志不全的;
(2)按摩、针灸、包扎等中医治疗项目。没有治疗地点和时间;
(3)普通门诊、住院和出院时的过度医疗
(4)小切口大换药费用
(5)充电终端未将输入密码的键盘放在明显位置。
二、整改情况
(一)关于“住院病人名单”中“医疗保险”标志不全的问题。
医院严格要求各临床科室对参保住院患者进行详细登记,并规定使用全院统一的.登记符号。使用非指定符号者视为无效。
(二)关于中医治疗项目,如按摩、针灸、换药等。,没有治疗地点和时间。
我院加强了各科病历书写和处方书写的规范要求,开展每月病历和处方检查,特别是中医科。严格要求推拿、针灸、换药等中医治疗项目应在病历中明确注明治疗部位和治疗时间。否则将视为不规范病历,上报全院并对相应个人进行处罚。
(3)关于普通门诊、住院和出院过度用药问题。
我院实施了“门诊处方药品专项检查”计划,针对科室制定门诊处方用药指标,定期检查门诊处方,由质控科、药剂科、医务科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共同评定处方药品合格率,每月公布药品超剂量和无适应症用药情况并进行处罚。
(4)关于小切口换药费用。
小伤口换药(收费标准为人民币)和大伤口换药(收费标准为人民币)。通过我院自查,主要原因是医生对伤口大小把握不当,将小伤口错当成大伤口,导致收费过高。今年1-8月累计接待人数超过,收费超过人民币。针对存在的问题,医院组织财务科、审计科、临床科护士长再次认真学习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把握伤口大小尺度,严格按标准收费。同时对照收费标准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纠正,确保不存在不合理收费、分解收费、自收自支项目收费等情况。
(5)充电终端没有将输入密码的小键盘放在明显位置的问题。
医院门诊收费处、出入院处收费窗口均已安装键盘,并放置在明显位置,方便患者输入医保卡密码。
通过这次整改工作,我院无论是政策管控还是医院管理都有了新的进步和提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严格落实医保各项政策和要求,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严把政策关,从细节上加强管理,处理好内部运行机制和外部窗口服务的关系,做好我院医保工作,为全市医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医保挂床住院整改报告 篇3
一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医保局指导支持下,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按照“保基本、可持续、惠民生、推改革”总要求,始终把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作为首要任务,扎实推进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突出一手抓宣传,一手抓治理,两手硬、两促进,积极推进宣传与打击并重、相得益彰的工作局面,努力构建一个“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监管新格局,取得一定成效。
一、强化宣传,积极营造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氛围
1.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市局部署和安排,宜秀区医保局及时研究制定了《宜秀区学习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暨医保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以文件下发。同时迅速翻印国家颁布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医保局制作的宣传海报、宣传折页并下发各乡镇(街道)和辖区定点医药机构。为了使医保系统干部职工和医疗机构负责人深化理解《条例》及相关医保法规,开展分级培训。4月21日,局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对乡镇(街道)医保办全体同志、乡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及负责医保工作的同志就学习贯彻执行《条例》和医保业务进行专题培训。随后,乡镇医保办会同属地乡镇卫生院组织对本单位职工和辖区医保定点村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等负责人进行培训,医药机构组织对单位全体职工进行培训。与此同时,各乡镇(街道)医保办和定点医药机构结合实际,及时跟进,开展了系列学习宣传活动,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及医保法规新热潮。
2.突出重点,现场宣讲。一是各乡镇医保办和辖区定点医药机构纷纷设置医保政策宣传专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折页、便民手册等宣传材料,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二是推进《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医保政策“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商场、进乡村、进医院”活动。4月23日区医保局联合市医保服务中心、区直机关工委、区民生办、区卫健委赴杨桥镇凤水花苑小区开展医保宣传月暨“三走进、三服务”活动。各乡镇医保办跟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医保政策“进村入户”活动。据统计,4月份以来,全区发放各种宣传材料近万份,开展医保政策宣讲活动12场。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及时召开宣传《条例》新闻发布会4月12日区医保局召开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就《条例》出台背景、适用范围、基金使用各相关主体的职责、强化监管措施方面的规定以及对骗保等违法行为的惩处等五个方面进行解读。二是利用宜秀有线电视台持续一个月滚动播放国家医保局制作的《条例》宣传正片和动漫宣传片。三是利用宜秀新闻网、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相继推送报道宣传贯彻《条例》和打击欺诈骗保活动情况。四是公布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在全区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医保咨询热线: 两部电话,畅通医保投诉举报渠道。
二、注重治理,不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
1.积极谋划,专题部署。全市医保工作会议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会议召开后,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制定出台了《20xx年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以文件下发各乡镇(街道)医保办和乡镇(街道)卫生院(中心)。4月1日召开全区医保工作会议暨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集中传达学习了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局《20xx年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打击基层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重点就全区20xx年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及打击基层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做了全面部署和安排。
2.迅速开展核查,做到全覆盖。3月初区医保局、区卫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深挖彻查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工作包保督导方案的通知》,并会同区纪委监委、卫健委、宜秀公安分局联合组织2个检查组对辖区6个乡镇(街道)卫生院(中心)重点就“三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和贯彻执行国家医保局2号令等医保政策法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交办,限期整改完成。同时组织6个乡镇(街道)医保办会同承担村室一体化管理的卫生院,按照省局制定《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检查清单》《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现场检查清单》项目对辖区65家村室(卫生站)和53家定点药房(店)进行逐项现场核查,于4月15日全面完成。9月份,按照市局《关于市区医药机构实行“网格化“监管的通知》要求,我们聘请第三方国元保险公司专业人员对市局划入我区网格化管理的经开区菱北办事处辖区73家定点医药机构(村室诊所25家、药房48家)进行现场核查。通过三轮检查,确保了市局分级网格化划入我区管理的96家定点医疗机构和101家定点药房(店)现场核查全覆盖。检查表明,由于三年来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辖区医疗机构医保法规意识明显增强,医疗服务行为得有了明显规范,但是少数村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仍然存在就诊记录不规范和上传数据不精准等问题。对此,检查组要求其立即整改。
3.扎实推进欺诈骗取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基金专项整治暨基层医疗机构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11月份,区医保局抽调专业人员组成专项检查小组,以“四不两直”方式围绕市局《关于推进欺诈骗取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基金专项整治暨基层医疗机构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市医保管理中心提供的疑点数据对辖区内重点13家定点医疗机构(6家乡镇(街道)卫生院,1家民营医院,6家村室)进行现场核查。本次检查虽然未发现医保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但是也发现部分村室门诊报销资料资料不全,少数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对此,核查小组立即约谈了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限期整改。局就此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行为的通知》要求辖区定点医疗机构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整改情况上报区医保局。
4.全面完成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成立专班组织整改。在市局大力支持下,及时组织协调专业力量对区委巡察反馈的2家(安庆博爱医院、安庆济和医院)存在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其存在的违规行为,依照医保法规有关条款分别作出处理。拒付、追缴医保基金和收取违约金共计43.69万元。
一年来,宜秀医保系统虽然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与上级组织要求和参保群众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医保基金监管力量单薄,监管效果不够明显。二是定点医疗机构行业自律发展不够平衡。通过近年来对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情况反映,辖区定点公立医疗机构法规意识明显比民营医疗机构强,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也比民营医疗机构好等。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予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突出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这一主责主业,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局部署和要求,持续推进医药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坚持打宣并举,持续开展医保法规宣传。重点是开展好医保宣传月,持续推动医保政策“六进”;突出重点,适时开展线上宣传,线下宣讲活动。
二是认真落实市局定点医药机构分级网格化管理要求,持续做好辖区定点医药机构日常监管。重点是全覆盖现场核查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三是积极推进部门联动,发挥职能优势,形成打击合力。重点是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推进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刚性兑现法规,推动形成强力监管局面。
医保挂床住院整改报告 篇4
我院自开展医保报销以来,严格根据上级有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在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在全院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医保工作总体运行正常,未消失费用超标、借卡看病、超范围检查、分解住院等状况,维护了基金的安全运行。根据泗人社[20xx]9号文件精神,对20xx年以来医保工作进展了自查,对比评定方法仔细排查,乐观整改,现将自查状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对医疗保险工作重要性的熟悉。
首先,我院成立了相关人员组成的医保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从制度上确保医保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其次,组织全体人员仔细学习有关文件,并根据文件的要求,针对本院工作实际,查找差距,乐观整改。把医疗保险当作大事来抓,乐观协作医保部门对不符合规定的治疗工程及不该使用的药品严格把关,不越雷池一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恶意套取医保基金违规现象的发生。从其它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打造诚信医保品牌,加强自律治理,进一步树立医保定点医院良好形象。
二、从制度入手加强医疗保险工作治理。
为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我院健全各项医保治理制度,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抓好上级安排的各项医疗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工作治理的规定和奖惩措施,同时规定了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各项根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相关医保治理资料俱全,并按标准治理存档。仔细准时完成各类文书、书写病历、护理病历及病程记录,准时将真实医保信息上传医保部门。定期组织人员分析医保享受人员各种医疗费用使用状况,如发觉问题准时赐予解决。
根据《丽水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丽审数征〔20xx〕1号)中发现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并专题进行了研究部署,对涉及到的审计发现问题进行调查和整改,并深入反思,着力健全动态管理机制,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现将我县专项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医疗保险费减免问题
针对庆元县共有18家企业违规多享受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15家企业未获或少获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以上33家企业属于代建单位,因税务的申报系统未将代建比例计算在内,没有设置出代建部分的'征缴数据,导致企业计算错误进而申报错误。
1.已完成15家企业未获或少获阶段性医疗保险费减免的减免工作。
2.对18家企业违规多享受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情况,县税务局将于近期内完成补征。
二、关于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方面存在问题
针对庆元县医保经办机构违规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限制用药费,以及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取限儿童诊疗费、限定性别诊疗费、限制用药、收位费、重复收费、超频次等方式违规收取诊疗项目造成医保基金多支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违规资金已全部扣回。下一步,我县将加强医保结算网络审核,加大日常审核力度,对有限制支付的药品和诊疗项目进行批量审核、将适用智能审核规则的项目制定审核规则,提高不合规费用筛出率。同时,加强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稽核力度,通过大数据筛选可疑数据,针对容易出现超限制、超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及诊疗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违规问题并依法处理。
三、关于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管理问题
针对20xx年至20xx年期间,庆元县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存在部分药品耗材二次议价差额未上缴当地财政专户的问题。
整改情况:药品采购二次议价差额已全部上缴财政专户。
下一步,我县将全力落实检查机制,每年开展一次关于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二次议价差价款上缴情况的全面检查,确保按时足额上缴。
四、关于劳务派遣公司留存用人单位阶段性减免医疗费的问题
针对庆元县共有5家劳务派遣公司留存用人单位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其中涉及机关事业用人单位、国有企业性质用人单位、民营企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联系并通知相关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核实,做好医疗保险费用返还工作。
我县将以此次整改为新的起点,突出针对性,把问题梳理到位;加强内控队伍建设、日常内控工作并常态化监督检查。通过问题整改,切实做到举一反三,聚焦问题查原因,对带有全局性、普遍性、反复性的问题,深入研究制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制度措施,坚决防止新问题成为老问题,老问题衍生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