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的目的与要求 毕业设计 论文

2023-11-10 14:36: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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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的目的与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与要求

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大家都经常看到论文的身影吧,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写论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与要求

1、目的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过程中最后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是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要求

要求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一项给定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撰写符合要求的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具体地说,在知识要求方面,应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知识与技能,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使得理论认识深化、知识领域扩展、专业技能延伸;在能力培养方面,学生应学会依据课题的任务,进行资料的调研、收集、加工与整理,正确使用工具书,掌握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撰写技术文件的能力,掌握实验及测试的基本方法,提高分析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在综合素质要求方面,培养学生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树立正确的工程观点、生产观点、经济观点和全局观点。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安排

1、选题的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工作应在毕业学期的前一个学期完成。

由各院系委派专人负责组织课题推荐工作,课题推荐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教师结合生产、科研、教学推荐的课题,二是学生结合实习、调研推荐的课题。推荐的课题应经教研室主任和院系主管领导协调审定后按专业分类汇总,并向学生公布备选课题,学生根据公布的备选课题按专业自愿选题。为解决学生选题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个别课题过分集中问题,教研室应在汇总学生选题后进行平衡,动员个别学生改选近似课题。教研室在学生选题初步确定后确定课题指导教师,并按专业汇总后交院系和教务处审批,审批通过后向学生公布选题结果汇总表(含题目、指导教师、学生等信息)。各院系应在毕业学期的前一个学期期末前将选题结果汇总表交教务处备案。

选题时应注意:

(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面向工程实践和社会实践,尽可能结合用人单位的需求和就业单位急需解决的难题,真题真做。

(2)选题应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难度、工作量要适当,各专业须有50%以上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在工程实践或社会实践或实验室中完成。

(3)各院系要主动与合作单位和用人单位密切联系,做好选题和指导教师的选拔培养工作,尽可能使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后能迅速胜任岗位工作。

(4)各专业每年选题应更新1/5以上,要淘汰那些社会用人单位需求不多、冷门的毕业设计课题。原则上一人一题,大型课题可多人一题,但每人必须有独立承担的内容。

(5)每人承担的毕业设计(论文)内容分量、难度要适当,学生应能在8―12周内经过努力完成。

(6)对于工作单位有特殊要求的学生,允许他们到签约单位做毕业设计,可采用校方、厂方联合培养方式,但学生所在院系要为其选定一位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毕业设计全程进行指导和管理。

(7)修满本专业的其他必须学分后需要提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须提交提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申请,由学生所在院系审核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后实施,其相应指导教师必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及其以上职称。

2、毕业学期的安排

第一阶段为毕业学期的前4周。主要进行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调研、文献阅读与开题报告等工作。

在毕业学期的前一个学期期末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结束后,指导教师应马上召集所带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开初次见面会,给学生下达书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提出所做课题的要求,确定学生完成文献阅读与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时间,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计划。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调研、文献资料收集与文献阅读、开题报告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在毕业学期的前4周内完成。学生应广泛阅读与所做课题相关的中外文文献,对其重点内容进行必要的精读,要通过多种手段进行调研,了解自己开展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研究工作在该领域的国际、国内现状与水平,完成文献综述;要求学生在完成文献综述的基础上,制定出毕业设计(论文)的实施方案、步骤,完成开题报告,无开题报告不得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第二阶段从毕业学期第5周开始一直到学生毕业。主要进行学生毕业设计资格审查、开题报告评阅以及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实施、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等工作。

学生完成开题报告后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实施阶段。学生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围绕课题进行实验、上机、运算、绘图、理论研究等工作,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书面文字材料。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指导教师要对指导的每一位学生给出评分、评价意见和答辩资格审查意见。各院系在毕业答辩前要成立答辩委员会,布置毕业答辩工作和对学生是否具备答辩资格进行审核。教研室要在答辩委员会的指导下做好答辩小组的分组和具备答辩资格学生的分组工作,答辩小组的分组原则上采用指导教师“回避制”。各答辩小组在答辩前要分工完成对即将参加答辩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工作,并给出评阅意见和评分。每位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学生应向答辩小组汇报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情况,回答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对每位学生的答辩应做原始提问纪录。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要召开会议,交换意见,给出每位参加答辩学生的答辩成绩。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根据指导教师评分、评阅人评分和答辩组评分综合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达到及格及其以上可获得相应规定学分。

3、指导教师的安排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采用导师负责制。指导教师由院系按照学校的条件要求选派确定,指导教师与被指导学生间的指导关系自选题结果公布后即已形成,原则上不允许中期更换指导教师(特殊情况除外)。指导教师负责对所带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程指导和管理,指导工作从与学生的初次见面会开始直至学生毕业答辩结束。同时承担其他教学任务的校内指导教师,须在不影响完成其他教学任务的同时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其指导工作量的计算按学校教学工作量有关规定执行。

在导师负责制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可实行“联合导师制”或“双导师制”,以利于学生在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得到不同方向、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多个导师的指导与培养。“联合导师制”或“双导师制”中的指导教师可来自校内、外,排在第一的指导教师视为主导师,主导师须符合学校规定的指导教师条件。“联合导师制”或“双导师制”中的指导教师一般应有1位来自校内,以便于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进行有效管理。

4、有特殊要求的学生的安排

需要离开学校到用人单位或毕业实习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学生所在院系应把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告知用人单位或毕业实习单位的指导人,并指派一名校内教师做该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联络人。联络人须做好如下工作:

(1)用人单位或毕业实习单位给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需经联络人的同意和学生所在院系的认可。

(2)用人单位或毕业实习单位需至少选派一名工程技术人员作为该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联络人应与其经常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和上报。

(3)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请用人单位或毕业实习单位指导人写出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评价意见,盖章密封后,由学生本人带回交答辩小组,答辩小组应按学校规定及时对该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阅和组织答辩。

(4)及时把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情况及毕业设计(论文)材料上报院系。

对提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和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院系要严格管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三、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实行院系领导下的导师负责制,每位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1、指导教师的条件

(1)指导教师应由具有实际设计、研究工作经验,治学严谨、责任心强,并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或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人员担任。初级职称人员原则上不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以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或担任到签约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联络人。各院系每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由各院系自行选派安排。

(2)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用人单位或毕业实习单位为其选派的指导教师应为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工作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的工程技术人员。

2、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对学生严格要求。指导过程中应始终坚持把对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现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

(2)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工作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及设计思想和基本科学研究方法的指导,应注重启发引导,注重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

(1)在学生进入课题研究前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召集学生见面,并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2)指导、组织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调研活动,收集与所研究课题有关的信息文献资料。

(3)指导学生广泛阅读与所研究课题有关的中外文文献,审定学生拟定的开题报告,批改文献综述。

(4)指导学生进行实验、上机、运算、绘图、理论研究等各项工作,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6)确定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计划,并定时检查、督促其实施,安排好指导、答疑、研讨的时间,确保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按时完成。

(7)指导教师必须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审查完学生的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就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业务水平、设计(论文)质量及其应用价值等给出客观的评价意见,并及时填写各项检查与记录,于毕业答辩前交院系汇总。

(8)各院系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审、答辩、成绩评定和成绩录入工作。

(9)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其指导教师或联络人应代表学校与有关单位共同落实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事宜,并处理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10)对不认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和违反纪律的`学生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不经常参加导师规定的毕业设计检查、研讨的学生,应及时提醒,并把有关信息上报院系部具体负责领导,经院系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报教务处备案后该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以不及格计。

4、指导人数与指导时间

(1)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应适当,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指导人数不超过10人。(特殊情况例外)

(2)在整个毕业设计(论文)进程中,指导教师一般对每位学生的指导时间每周不少于4小时。指导教师应严格控制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时间在2周以内的须经所在院系主管领导批准,超过2周的应报学校主管校长批准,并事先向学生布置好任务,或委托他人代为指导。超过4周的应及时调换指导教师。

四、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要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明确该环节的教学目的与要求,严格按照指导教师布置的任务和进度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定期接受指导教师的辅导与指导,主动配合指导教师以及院系和学校进行的检查与抽查,经常开展课题组内的交流与研讨,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2、在校内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应尊敬师长,团结互助,虚心接受指导教师及有关人员的指导和建议,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及学校和院系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应虚心向所在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学习,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学校争取荣誉。

3、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中要节约材料,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要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应实行考勤制度,请病假要有医院证明,请事假要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按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到者,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按降低一级计。

5、学生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设计(论文)时间1/3以上者,取消答辩资格,成绩以不及格计。

6、严禁抄袭、套用他人成果,凡发现抄袭他人成果者,按作弊论处,成绩以不及格计。

7、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如果学生自愿重修,可及时提出申请,经所在院系同意、教务处批准,安排在下一届毕业论文(设计)期间进行,重修合格达到毕业要求者可换发毕业证书。

8、开题报告(包括可行性分析、调研报告、方案拟定论证以及实施计划等)封面采用学校统一格式。

9、工程设计类课题按专业性质不同规定一定图幅的设计图纸,如机械类工程绘图量不少于折合成零号图纸2张;以实验为主的技术类课题,论文中应有实验数据、测试结果、数据处理分析意见与结论;以产品开发为主的课题应有实物成果及实物的性能报告;软件设计类课题应包括有效程序软盘和源程序清单、软件设计及使用说明书、软件测试分析报告、项目总结;毕业设计(论文)中要有中、英文对照的摘要和关键词,中文摘要的字数一般不超过300字,关键词一般3―8个。

10、毕业设计(论文)的最后必须附所摘录或引用的有关参考文献。

11、正式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符合学校和院系规定的格式要求,不符合者指导教师有权要求退回重写,否则不能取得答辩资格。

12、正式提交毕业设计(论文)之前要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技术资料应负有保密责任,未经校方许可不得擅自对外交流或转让。鼓励毕业设计(论文)对外发表。

13、装订毕业设计(论文)时,按:

①封面;

②毕业设计(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

③目录;

④中文摘要和关键词;

⑤英文摘要和关键词;

⑦致谢;

⑧参考文献等内容次序装订,封面使用学校统一格式。

14、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的1~2周,必须把装订好的毕业设计(论文)送交指导教师和评阅人审阅,填写评审意见,同时学生应做好答辩准备。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标准与成绩考核

1、开题报告的评阅

学生应在毕业学期前4周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报告,第5周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文献阅读和开题报告进行认真、全面的审查,对学生的工作态度及对所开展的毕业设计(论文)在该领域的国际、国内水平的熟悉了解程度写出评价意见,并决定学生是否可以开题,有条件的院系可以组织开题答辩。无开题报告或指导教师认为开题报告达不到要求的,不得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下一步工作。

2、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

第6周以后,院系和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将分别组织对学生开题报告及相关资料的中期检查或抽查,同时要及时通报中期检查或抽查的结果。

3、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与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从完成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同意开始,至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学生应按要求把毕业设计(论文)装订成本,连同图纸、计算书、实验报告、上机成果等作为附件送交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评阅。要求教师在评阅时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认真、全面的审查,按院系规定的答辩时间和地点组织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答辩。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要求每位参加答辩的学生要向答辩小组汇报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情况,回答答辩组成员的提问,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院系可自行规定,一般为10―20分钟。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采用“五级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制中的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分别对应百分制总评成绩中的100―90、89―80、79―70、69―60和60分以下,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总评成绩根据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评分综合评定,比例为4:2:4。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可从以下五个方面考核:

①学生的能力水平(包括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分析设计能力、应用文献资料能力、计算能力、实践能力、技术经济分析能力、创新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外语应用能力等);

②毕业设计(论文)总体质量(包括选题、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完成情况、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结构、图纸质量、计算及测试结果、文字表达等);

③答辩中自述和回答问题的情况;

④整个过程的工作态度;

⑤纪律及考勤情况。

“五级制”成绩中的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可参考以下标准由各院系根据专业特点具体制定并颁布实施。

优秀:按期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并在某些方面有独特的见解或创新。毕业设计(论文)立论正确、内容完整,计算与分析论证可靠、严密,结论正确、合理,文字条理清楚、书写工整。说明书、图纸符合规范,质量高,完成的软、硬件达到甚至优于规定的性能指标,文档资料齐全、规范。独立工作能力强,答辩时讲述概念清楚,回答问题正确。

良好:能较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设计(论文)立论正确、内容完整,计算与分析论证可靠,结论正确、合理。文字条理清楚、书写工整,说明书、图纸符合规范,质量较高。完成的软、硬件基本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文档资料齐全、规范,独立工作能力较强。答辩时讲述概念清楚,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中等:能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设计报告(论文)内容基本完整,计算与论证无原则性错误,结论基本合理。说明书、图纸质量一般,完成的软、硬件尚能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文档资料基本齐全、规范,工作能力一般。答辩时讲述概念基本清楚,能回答大部分提问且基本正确。

及格:基本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设计报告(论文)质量一般,存在个别非原则性错误。说明书、图纸尚完整,完成的软、硬件性能一般,答辩时讲述基本清楚但存在有概念模糊,能回答部分提问且基本正确。

不及格:未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工作态度不认真,毕业设计报告(论文)有原则性错误。说明书、图纸质量较差,完成的软、硬件性能差。答辩时讲述混乱且有概念错误,大部分问题不能回答或回答不正确。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应符合正态分布规律。按专业学生人数,“优秀”比例一般控制在20%以内,“良好”比例一般控制在40%以内,“不及格”比例一般控制在10%以内,其余为中等和及格。毕业设计(论文)的书面材料尽可能用计算机打印,并按要求装订成本。

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成绩评定、材料整理归档和各种上报汇总材料等必须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完成。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将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完成后组织对各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检查、抽查和评估,并按学校有关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4、优秀或创新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

各院系要及时做好校级优秀或创新毕业设计(论文)的选拔推荐工作。在选拔推荐过程中,应优先推荐那些已有成果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发表论文、通过省市成果鉴定、获得省级及以上竞赛奖励、获得专利等),或者有新见解、新思想、应用新技术解决重要实际问题的毕业设计(论文)。选拔推荐过程要公正、公开、透明,必要时可组织公开答辩。选送的校级优秀或创新毕业设计(论文)数应严格控制在专业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

被选为校级优秀或创新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须填写提交“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审批表”,须提交优秀或创新毕业设计(论文)简介材料的电子文档(简介材料的撰写格式见“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说明”),有成果的还须提交相应发表论文、鉴定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各院系必须在毕业生离校前将以上提交材料收齐交教务处,逾期不交,视为放弃。

被评为校级优秀或创新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将获得学校颁发的荣誉证书及奖励。

六、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存档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指导教师应负责将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内的全部内容整理齐备后,交院系存档。资料袋内应含有以下资料:

1、学生规范、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学生规范、完整的开题报告装订本;

3、学生规范、完整的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装订本;

4、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应的图纸、计算书、光盘、照片以及能够证明成果的所有原件;

5、原始的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

6、原始的指导教师中期检查表;

7、填写完整的答辩申请表;

8、填写完整的指导教师用评价表;

9、填写完整的评阅人用评价表;

10、原始的答辩记录表;

11、填写完整的答辩用评分表;

12、填写完整的成绩计算表;

13、学校要求的其他存档资料。

学生和指导老师均有义务协助所在院系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材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七、经费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的经费按学校每年经费预算计划执行。

八、附则

本规程适用于安阳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专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可参考执行。本规程自2010届本科毕业生开始执行,以前与本规程有相矛盾或相抵触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以本规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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