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上岗公务员培训(浅谈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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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是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必须组织的,既是新录用公务员的权利,也是新录用公务员的义务。组织初任培训的目的,是让新录用公务员掌握从事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其履职能力,增强做一名合格公务员的信心和决心。
然而,在实际的工作中,存在着种种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
一是举办初任培训的时间问题。许多单位往往在新录用公务员入职报到并开始工作了一段时间后,才举办初任培训,可能会造成以下几个问题:
1.新录用公务员不完全具备履职所需技能,如办公软件的使用、公务礼仪等,可能会给单位的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2.新录用公务员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也不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可能会在工作中出现违法违规或让自己权益受损的行为;
3.未经培训、教育的新录用公务员,可能不能摆正位置,无法抱有正确的态度,导致其在任职之初就沾染一些不良的风气,不能扣好“第一粒扣子”。
4.新录用公务员开始工作后,要脱产参加初任培训,虽然单位会安排别的同志暂时接替其工作,但总有些工作无法被接替,会导致新录用公务员培训期间不能专心学习,影响培训效果,也影响单位工作的开展。
二是新录用公务员对待初任培训的态度问题。许多新录用公务员对初任培训往往不够重视,甚至把初任培训看做“放假”,敷衍应对学习任务。
三是初任培训的效果问题。一些单位受限于师资、预算等条件,无法举办效果良好的培训。此外,有的单位对初任培训重要性的认识不够,未提供足够的支持,只是当成表面工程来做,因此很难把初任培训办好。
为解决以上问题,应多措并举,多方共同发力,努力做到标本兼治。在此,笔者提出几点陋见,供大家批评指正。
一、公务员录取工作与初任培训筹备工作并举
在开展公务员录取工作的同时,也进行初任培训筹备工作。若每一届初任培训结束后,都能及时归档相关文件资料,根据上一届的经验教训指导规范化筹备本届初任培训,则每次进行筹备工作只需根据新政策、新形势作出调整即可,筹备工作可以与录取工作同步进行。如此一来,新录用公务员正式录取后便可直接参加初任培训。
二、提高认识,认真对待初任培训
有关部门和参训学员都应该提高对初任培训认识,明白初任培训对新录用公务员的重要意义。有关部门要精心策划,认真准备,除了公务员法规定的课程外,要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增设一些实用课程,如方言教学、参观美丽乡村示范村等,根据上一届学员的反馈,及时作出改进,不断提高初任培训的实用性、趣味性。学员应当本着对自己负责、对组织负责的态度,在初任培训中珍惜学习机会,认真学习知识技能,多学多想多问,培训后积极向组织方提供改进意见建议。此外,组织方可以多和培训机构交流,学习先进经验。
三、加强初任培训班管理
很多初任培训班由于从组织方到参训学员都没有重视,所以往往纪律比较涣散,存在上课开小差、打瞌睡、玩手机等乱象,既不利于学习,也有损公务员队伍的形象。因此,加强初任培训班管理势在必行。为加强课堂纪律,可以上课前收好学员手机,并不断改进课堂提升趣味性和吸引力。采用积分制管理,对学员进行排名,引导学员你追我赶、良性竞争,设置一些比赛,如公务礼仪比赛、办公软件技能比赛等,提高学员参与度。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初任培训便是公务员职业生涯的“春”和“晨”,有关方面一定要想方设法办好这“第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