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不定项选择题(法律知识中不定项选择题的小技巧)

2023-11-02 22:05: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下面是好好范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务员不定项选择题(法律知识中不定项选择题的小技巧),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务员不定项选择题

在没有介绍法律基础知识之前呢,我们就先来介绍一些做不定项选择题的小技巧吧!

1)正选法

试题的题干即问题明确,就可以直接从备选选项中选出正确答案,其他选项就不必考虑。这种方法最适用于直接性试题,这种试题考察基本概念、基本观点与知识点的理解和记忆,大多数单项选择题属于这种性质的试题。

2)逆选法

逆选法是将错误的答案排除的方法。遇到从题干上直接看不出正确答案的试题就需要正选法、逆选法并用。

3)比较法

这种方法可以说是别无他法之法。也就是蒙、猜,在一定情况下,这也是方法之一。

当然在做题的过程中,大家要将这三种方法同时并用哦~

做不定项选择题最重要的方法呢还是正选法,即根据你的记忆从备选答案挑出正确答案,这个时候就需要用到大家丰富的知识储备喽!

法律基础知识小点拨:

考公的童鞋们都知道,在公务员考试中的行测题中是不会有专业性特别强考查特别深入的题的,所以呢,这我们就需要有针对性的复习记忆了,通过往年的上考行测题中我们可以发现所考查的都是一些法律基础知识,而这些法律基础知识中我们所要重点记忆的呢就是法理学、宪法、行政法、公务员法、民法、刑法、经济法、商法,其中尤为重要的就是行政法、公务员法和民法了!综合分析类的题目不仅会单独对哪一方面的内容出题,也会将几个方面的法律内容融合在一道题里面,由于时间关系,下面我们就先简单的说一下法律基础重点考查的内容吧:

1、法理学

法律关系的三个构成要素:主题、客体、内容(权利和义务)

影响法律效力层次的因素:1、制定主体。一般来说,制定主体地位高的法效力高。2、适用范围。一般来说,特别法优于一般法。3、制定时间。一般而言,新法优于旧法。

我国现行立法体制的权限划分制度和结构。

2、宪法

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监督权、社会经济文化权利、特定主体的权利保护。

我国国家机构的六大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国家主席、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军事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和国家检察机关。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3、行政法

行政主体的特征: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而非个人;行政主体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行政主体能以自己的名字行使行政职权和参加行政诉讼;行政主体能独立地承受行政行为所引起的法律效果和行政诉讼的效果。

行政行为的分类:基于行为适用范围划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基于行为的主动性程度划分为依职权行政行为及依申请行政行为;基于行政主体主观意志参与的程度划分为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行政法规的制定权属于国务院。

行政处罚的七大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机关及其管辖;行政复议的程序。

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的当事人;行政诉讼的程序。

4.刑法

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属地管辖权;属人管辖权;保护管辖权;普遍管辖权。

犯罪构成要件。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刑罚的种类: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数罪并罚、缓刑、减刑、假释、追诉时效。

与公务员有关的几种常见犯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5.民法

民法适用范围: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事行为能力的三种类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引起债的法律关系发生的事实主要有: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知识产权的种类: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人身权的种类:生命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姓名权和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监护权。

6、公务员法

公务员的考核内容:根据《公务员法》第34条的规定,公务员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其中以工作实绩为重点。

公务回避,是指公务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其与所处理的事务有利害关系,为保证实体处理结果和程序的公正性,依法终止职务行为而由其他公务员来行使相应的职权。

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自己不能做自己的法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公务员不能执行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公务。

2.涉及法定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亲属是特指的,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公务员法》第56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相关文章

专题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