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营业执照用购房合同可以吗

2024-07-27 02:33: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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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营业执照用购房合同可以吗

购房合同可以办营业执照吗

关于购房合同可以办营业执照吗精选答案推荐

只有购房合同,一般都能办营业执照

注册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30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23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办理依据: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108元

办理地点:当地技术质量监督局

4、刻章: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参考300元

办理地点:当地公安局批准的印章公司

5、办理国税登记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章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50元(各别地区不收费)

办理地点:当地国税局

6、办理地税登记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章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50元(各别地区不收费)

办理地点:当地地税局

7、设立基本户(主要用于和公司转帐用)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5)章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方便自己的就近银行

办理费用:一般都不收费

大概办下来要600元吧

以上是我对你提出的购房合同可以办营业执照吗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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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进行地下停车位的产权登记,必须具备以下几个必备的前提条件:第一个条件即必须是合法且规范地建造出来的停车位,这其中涵盖了符合城市规划以及建筑施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其次,产权关系应当明晰,不能出现任何关于产权归属的纠纷;再次,所确定的位置和范围应该明确无误,具体的空间划分也不可含糊;接着,还需要遵守项目整体规划的要求,使得停车位能够与之相协调;接着再来看看开发商的资质情况,是否持有所有完备的合法手续,例如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等。除此之外,还需要按照有关规定交纳相应的各种税费,比如契税和印花税之类的;最后一项条件是,这个停车位需要具备独立的转让特性,也就说它可以作为一个独立单位来进行转让或者销售;一旦存在法律上的瑕疵,比如已经被抵押或者查封了,那么将无法进行产权登记;当然,最后一点,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这个地下停车位必须满足消防、安全等各项规范标准,保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所有这些要求并不意味着每家开发商都会做到,然而,如果你希望顺利完成产权登记,最好还是先咨询本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是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更加准确地了解并遵循所有必要的程序和步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抵押物的解押,即是指将该抵押品的抵押权予以解除,从而使得其不再受制于抵押权的约束。在此解押期间内,抵押物的所有权即归属于债权人抵押物的原所有者,而原所有者则可依据法律规定,自由地处理此抵押物。至于居住权,它是指在他人所拥有的房产之上所设定的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的持有者可以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对他人的房产享有占有和使用权。然而,居住权的设立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登记,只有经过登记后,才能正式生效。因此,在抵押物的解押期间,尽管所有权仍归属于债权人抵押物的原所有者,但他们仍然可以自由地处理此抵押物。若在解押期间,债权人抵押物的原所有者将抵押物出租给了他人,并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居住权,那么居住权的持有者便可以依照租赁合同中的约定,对该抵押物享有居住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当然,这并不构成障碍。即便您已经面临着诉讼风险,只要对方并未向法院提出申请冻结财产后,正式进入诉讼程序前,您仍然有权利按照既定程序出让房产。以下为在此期间处理房产问题需要注意的几点事项:1)遵照法律规定进行常规房产交易的话,被其他人提起诉讼并不会妨碍交易进程;2)假设原告所诉求的是关于债务或赔偿等内容的争议,那么作为被告,若存在为了规避债务而故意降低房产价格或将其无偿赠予他人的行为,该类协议实则属于可撤销的协议范畴。因此,当原告发现这类情况时,有权向法院提请上诉,请求裁决撤销协议。此时若欲出售房产,将会受到影响;3)当然,一旦涉及到债务纠纷,原告便可能会向法院提出对房屋实施查封的申请,此时的首要任务就是确保房产不可予以任何形式的转让,无论是通过销售还是其他方式。否则,即便是成功售出房产,至房地产部门办理相关过户过程亦无法顺利完成;4)然而,如果并非以上述所提及的与法律债务相关的其他类型案件,那么房屋的买卖交易则不会受到太大的干扰和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小区内房屋的所有权人依法拥有区分所有权。除了对自己所拥有的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之外,他们同时也有权分享排水等公共设施,并从中获益。共同使用的排水系统管道,尽管已被分段置在家业内,然而这仅仅是整座建筑物的排水管道的一部分,理应视为建筑物的共有部分。若主下水管道发生阻塞现象,责任应由共享此管道的楼层居住者共同承担;若是某个特定单元的下水管道出现问题,则应由该单元的所有居民共同承担责任。而当小区的主要排水管道出现问题时,则应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解决。业主对于其所拥有的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的权利。但是,在行使这些权利的过程中,必须确保不会危害到建筑物的安全性,并且不能侵犯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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