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管理人员规章制度

2024-03-05 14:32:00 来源 : haohaofanwen.com 投稿人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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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现场管理人员规章制度

工地管理人员规章制度十篇

工地管理人员规章制度 篇1

1、协助项目经理贯彻实施项目工程全面管理计划的落实与实施,对承建的项目工程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安全规程,领导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3、组织对项目工程危险源的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工作,领导施工现场的工、料、机管理,确保施工生产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4、负责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和职业安全健康应急计划和防范措施的编制,并监督贯彻落实。

5、负责施工现场全面管理,领导实施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满足相关方的要求,负责

对全员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组织劳务分包方的进场安全教育培训。

6、对职业安全健康出现的事故、事件进行处置,制定职业安全健康不合格项的纠正、预防措施。

7、编制月度生产计划,对分承包方进行管理。

工地管理人员规章制度 篇2

一、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并对本单位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二、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和检查落实。

四、协助本单位领导做好员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督促检查下属单位的安全教育。

五、负责检查下属单位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六、参加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落实邮政机械设备的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七、负责本单位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

八、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九、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十、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工地管理人员规章制度 篇3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

2.2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兼职)人员。

3.配备要求:

3.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

4.职责

4.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4.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4.1.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4.1.3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1.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4.1.6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4.1.7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4.1.8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4.1.9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4.1.10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4.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4.2.1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2.2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安全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

4.2.3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2.4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2.5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4.2.6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4.2.7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4.3.1负责所属部门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3.2现场监督本部门危险性较大安全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

4.3.3对本部门作业人员的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3.4对本部门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3.5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车间领导报告,并协调整改;

4.3.6对于本部门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安全科报告;

4.3.7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3.8组织建立本部门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4.3.9安全员每月定期向单位安全科书面报告所在部门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简要总结。

工地管理人员规章制度 篇4

1目的

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以便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面的管理。

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3.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最高领导机构,全面统筹、协调公司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委员会以公司总经理为主任,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等高管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3.2安委会下设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环保办公室由常务副总经理兼主任,同时配备副主任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全面安全管理。

3.3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素质。

3.3.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经过安全机关的专门培训合格,具备5年以上管理经验,较高的业务管理素质,熟悉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管理要求。

3.3.2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机关的专门培训合格,具备3年以上管理经验,熟悉安全制度,掌握现场安全管理等以及其他安全技能。

3.4公司安委会和安全环保办公室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以文件形式下发、确认,出现变动要及时更新。

4工作要求

4.1安委会工作

4.1.1确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织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

4.1.2组织开展重要的安全检查和活动。

4.1.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定解决方案,并形成会议纪要予以保存。会议纪要包括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和问题整改措施,并布置新的工作要求。

4.1.4建立、健全安全机构,支持安全工作,指导公司的安全生产。

4.1.5负责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结案后,研究决定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1.6公司其他重要安全工作

4.2安全环保办公室工作

在公司安委会领导下开展下列工作:

4.2.1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与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与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2.2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查找安全隐患。

4.2.3配合公司培训主管部门开展安全学习、培训。

4.2.4监督现场的作业安全,

4.2.5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4.2.6做好事故处理工作,组织专题事故分析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和教育。

4.2.7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4.2.8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5记录与文件

安委会成立或调整的文件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文件

安全会议记录

工地管理人员规章制度 篇5

设备、设施清洁消毒维修管理制度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7、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型切配板。

8、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9、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工地管理人员规章制度 篇6

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第一条 为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办法,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活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安全检查,及时改正各类安全隐患。

第四条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应当立即制止。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独立法人机构及其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当各自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建筑结构、动力、机电、大型设备等进行安全管理并负责其安全运行。根据企业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至少为:集团公司—1人/百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十亿施工总产值/年,并不应少于4人。工程公司、区域公司、分公司—1人/十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一亿施工总产值/年,并不应少于3人。

第七条 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小组,小组成员为企业委派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至少为: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为1人;

1~5万平方米的工程为2人;

5~10万平方米的工程为3人;

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程应当设置安全总监,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

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为1人;

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为2人;

1亿元-2亿元的工程为3人;

1亿以上的大型工程应设置安全总监,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项目施工难度和危险工种的作业量等实际情况,在第七条规定的配置原则上适当调整。对下列工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要增配:

(一)地下暗挖作业;

(二)深度超过1.5m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作业;

(三)人工挖孔桩作业;

(四)脚手架及水平安全网的搭设和拆除作业;

(五)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m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

(六)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

(七)起重吊装作业;

(八)拆除、爆破作业。

第九条 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超过50人的,应当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难度和危险工种的作业量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条 施工作业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超过15人的班组应增设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和重点工序实施安全旁站监督。

第十一条 各地可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工地管理人员规章制度 篇7

一、目的:

为了保证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得到合理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得到合理配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任命。

三、职责

1、公司总经理:负责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任命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2、管理部:根据安全工作需要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1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1.3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1.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同时也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1.5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兼职安全员(兼职)、兼职职业健康管理员各1名,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担任;

1.6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由各部门经理、主管、职工代表组成。

1.7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作安全办公室,也是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地点设在管理部。

2、安全生产机构图:

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任命: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由总经理任命并签发文件。

五、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

1、组长主要职责:

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1.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3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1.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1.5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1.6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1.7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1.8负责各级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1.9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10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兼职安全员(兼职)主要职责:

2.1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2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2.3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2.4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各种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2.5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2.6负责各级安全责任制的签订和组织安全教育培训;

2.7负责安全会议的记录,并追踪执行情况;

2.8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和管理;

2.9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2.10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向组长报告。

3.成员主要职责:

3.1负责所属部门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2现场监督本部门有危险性工作的作业;

3.3对本部门作业人员的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3.4对本部门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3.5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并协调整改;

3.6对于本部门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安全办公室报告;

3.7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8组织建立本部门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4、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4.1安全管理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编号:aqjl-03-01

4.2安全管理人员登记卡编号:aqjl-03-02

5、附记:无

工地管理人员规章制度 篇8

一、绿化目标

1、因地制宜栽种花草树木,做到终年常青常绿,管理好花草树木,无攀折、践踏、死亡现象。

2、提高护养种植业务水平,达到校园内一年四季常青常绿。

二、绿化职责

1、由少先队队协助学校负责全校花、草、树木种植与管理,由班级负责定期浇水、治虫、修剪,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枯枝。

2、绿化地包干到各个班级,实行班级绿化管理责任制,谁栽种谁管护职责,如有践踏、死亡及时弥补。

3、花园管理必须达到:植树、种花、种草要保证达到规定的成活率;整枝、抹芽要及时;一旦发生病虫害,要及时防治,注意喷药安全,确保校容校貌的整洁、优美。做到无死枝、枯枝、造型新颖,花大叶肥,草茂叶盛,整体观赏效果明显,保持当年植树种草成活率达95%以上,老树保存率达99%以上;绿化设施完好无损。

三、绿地养护、保洁规范要求

1、每日巡视绿地,清拣杂物(砖石、纸屑、垃圾等),维持绿地卫生整洁无杂物。

2、各班有计划按照种植植物生长习性,进行修枝剪叶和清除野草工作。

3、按照本班绿化带植物习性,做好养护工作。按要求修剪树枝和清除枯枝死树。

四、考核要求及办法

1、绿化符合设计或者规划要求,达到整齐不凌乱。

2、绿化设施、绿化场地、设备完好。

3、自行设计绿地标志牌1幅以上。

工地管理人员规章制度 篇9

矿山安全员是整个矿山工作中最关键的岗位之一,直接关系到矿山的正常生产、生存发展,岗位十分重要。为确保矿山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矿山安全员岗位责任制,望遵照执行。

一、制定整个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明确各生产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督促岗位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并用书面形式提出整改意见;并交企业备案。

三、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作好日常性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结合本矿山的实际情况"安全生产"的思想。

五、安全员必须在生产现场随时巡视,不得滞留在办公室。在巡视过程中督促检查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置,防患于未来。

六、凡发生人身事故、设备事故、安全员必须立即向主管负责人报告,并提供真实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尽快妥善处理,安全员必须及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分析事故原因,合同有关部门认定事故责任人。如属安全员失职造成的事故,安全员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七、重点妥善组织开山班严格按规定时间放炮,并与其一道共同负责检查督促放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在放炮现场设置警示牌、警戒线,拉响警报,确保放炮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在不耽误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服从主管领导的临时性工作安排,兼任砂石选题监督的工作,控制挖掘机对砂石采集的含泥量,保证砂石质量。

九、安全员兼职空压机房的开机管理维护。

工地管理人员规章制度 篇10

根据物业管理思想,为打造物业管理精品,对员工上岗进行工作培训。

培训对象

新员工、部门经理以下在职员工。

新员工上岗培训

1、新员工上岗培训期为30天。

2、培训内容包括:物业管理知识,物业管理流程,物业管理服务理念,专业服务技能与技巧,应急工作处理程序,军事化训练等。

在职员工培训

1、通过在实际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不定期地安排当事人(指在职职工)参加专题培训。

2、每位在职员工每月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工作培训:组织员工座谈会,交流事件处理技巧及与业主沟通的经验。

在职循环培训的考核办法

在实际工作当中,以业主的投诉率和员工违章的`行为作为评价员工工作的基础,并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淘汰不合格的员工,吸收优秀的新员工,从而达到优化管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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