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传媒公司财务制度 文化传媒公司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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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传媒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
宗旨
立足文化领域,寻求生存空间;放眼各行各业,尽享传媒服务;
纪律
遵守纪律,忠于职守;保守机密,讲究信用,诚信为本;不谋私利,不损人利已,守法经营,不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
股东会决议程序
1、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负责召集。
2、股东以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即股东表决超过50%的股权比例时就表示通过股东会普通决议,若公司解散、合并、增资、减资、变更股东,修改章程时要形成股东会特别决议,股东以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即股东表决超过65%的股权比例时就表示通过股东会决议。
岗位责任制度
一、总经理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由法定代表人兼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职责是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制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基本规章制度,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和有关文件,主管公司财务和人事,在紧急情况下,对公司经营事务行使特别裁决和处置权。
二、公司总监、监事由董事长提名,股东会选举产生,并由本公司股东出任,全面监督、审计公司财务、人事及经营行为,其职责是有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长、经理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必要时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长批准聘任,其职责是协助总经理,搞好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按照分工,负责某一项目的实施,作为本公司的股东代表,参与其它公司的管理时,必须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四、公司总部会计、出纳员由董事长直接决定聘任。其职责是按照公司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分别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现金收付、银行汇兑业务,兼职负责公司的接待和办公室文秘档案等工作。各分支机构及公司内部独立核算部门的财务人员由其负责人直接聘任,但必须报公司总部备案和核准后方可上岗。驾驶员由副总经理提名考察,董事长批准聘任,其职责是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负责保管和驾驶车辆。公司总部员工、各分支机构和内部独立核算部门员工应一视同仁,为公司大家庭中的一分子,都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各司其职,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利,如有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档案管理制度
一、会计档案:每月(季)财务结算后,会计应将档案(包括各类财务报表、验资文件、会计帐薄)一律存入专柜,装订成册,交于行财部主任管理。
二、管理档案:《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及各类管理考核细则一律单列存放。
三、员工档案:公司员工档案一律装订好单列存放。
四、合同档案:(包括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存根、劳动合同、各类协议、广告业发布合同)单列存放,一律保密管理,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参阅。
五、文件档案: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公司有关文件一律单列存放。
六、来文档案:其它单位来文由分管经理、总监阅后一律单行存放。
七、项目档案:一律按机密文件处理,单行存放,未经公司董事长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参阅。公司各分支机构的档案管理由各分支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或自行管理。
文件处理程序
公司对内部行文时,一律以“甘大传字”加文号出现。公司各分支机构、各部门及各内部独立核算部门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公司内外行文,各分支机构若由于项目运作需要公司出具文件,须按程序并以分支机构的名义向公司总部上报项目运作请示文件,待公司总部同意后予以下发文件后再执行。公司委托各分支机构运作的图书编辑或文化赛事推广项目需要成立编辑委员会或赛事组委会的由公司协调成立该机构,各分支机构可以编辑委员会XX分会或赛事组委会XX分会的名义开展该项目运作。编辑委员会或赛事组委会不具备法人资格,项目运作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各分支机构及其负责人处理和承担。股东会决议不能以文件形式出现,过半数股东签字认可后,再以公司名义行文通过或告示,并按国家标准格式行文,使股东意志合法地变为公司的决定。
关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处罚规定
1、 违反工作纪律与规章制度:
①、 一个月内,迟到3次者,扣罚50元;迟到3次以上者,每迟到一次再扣罚20 元。旷工1天,扣罚2天工资与补助。一个月内旷工3天或迟到累计9次以上者,在进行相应的扣罚后并予以辞退;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或迟到累计30次以上者,在进行相应的扣罚后并予以辞退。缺勤无工资与补助。
②、 员工请事假一次不能超过7天(含7天),(国家规定的产假、婚假、丧假等 除外),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擅自超过者视为自动辞职;员工请病假,应持正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如果没有休病假诊断证明休息者,请假按事假处理。
③、 在工作中不服从分配和调动,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并在考核中扣分,视情节 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第二次除进行经济处罚外,给予留用察看的处分;累计三次(含)以上予以辞退。
④、 不准在办公区域内争吵,如有误解应心平气和地沟通,严禁出现拍桌子、摔门、 砸东西以及骂人、打架等粗暴行为;严禁造谣、中伤、挑拨离间、破坏团结的不道德行为。如有违反上述工作纪律的行为,第一次除给予批评教育,并在考核中扣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第二次除进行经济处罚外,给予留用察看的处分;累计发生三次(含)以上者,予以辞退。
⑤、 员工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听音乐、看VCD或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 站,一经发现,做如下处罚:第一次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处罚50元,罚本部门经理20元;第二次对当事人进行警告记过并处罚150元,罚本部门经理50元;累计三次(含)以上者,处罚当事人300元后,对当事人予以辞退。部门经理违反者,合并后双倍处罚,累计三次(含)以上者,进行经济处罚后,予以辞退。
⑥、 员工在工作期间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接电话除外),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 次罚款10元,以后每发现一次加罚20元;每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所在的部门经理5元。部门经理违反者,合并后双倍处罚。
⑦、 员工在办公室,用公司电话打信息台,一经发现,对当事人进行处罚,除交清 所打的话费外,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60元,第三次罚款100元;当事人每被处罚一次,同时处罚其所在的部门经理20元。一人连续三次拨打信息费,公司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后,予以辞退。部门经理违反者,合并后双倍处罚,予以辞退。
⑧、 下班后不加班者19:30前仍不离开公司,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在考核时 予以扣分,累计三次(含)以上者,每次罚款50元。
⑨、 最后离开公司办公室不签离的员工,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在考核时予以扣 分,累计三次(含)以上者,每次罚款50元。
⑩、 未经允许将公司业务转交他人,或透露公司商业秘密的,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 并在考核中扣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在进行以上处罚后,还要承担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并予以辞退;触犯法律的,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2、过失与故意行为
①、因个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赔偿;
②、因个人故意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赔偿外,并 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③、因个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在考核中予以 扣分;
④、因个人故意行为,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除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在考核中予 以扣分外,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⑤、个人工作中,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预防措施,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 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考核扣分、赔偿和经济处罚。
⑥、上述行为一人累计发生三次(含)以上者,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