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行为规范(从源头规范保险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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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凤文
保险销售行为直接影响保险消费者权益。为规范保险销售行为,统一保险销售行为监管要求,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从产品分级、人员分级、销售适当性管理等方面提升保险行业销售行为规范性,完善保险销售行为监管框架。《销售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因保险销售不规范导致的纠纷投诉时有发生。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2023年第一季度,人身保险公司涉及销售纠纷投诉7875件,占人身保险公司投诉总量的53.2%。与去年同期相比,销售纠纷投诉总量虽然减少369件,但占比却提升了5.19个百分点。由此表明,保险公司销售纠纷投诉问题依旧比较突出。
在保险产品销售方面,有的保险公司片面追求承保规模,加之保险机构缺乏对销售人员的严格管理,致使保险销售违规问题不断发生。个别寿险公司销售纠纷投诉占其投诉总量的比例高达63.5%。不规范的保险销售行为,不仅侵害了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合法权利,也导致大量退保件的出现,给行业的稳健经营带来不良影响。因此,规范保险销售行为,既有助于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有助于维护良好的保险市场秩序,从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销售办法》明确了谁能销售保险产品、怎么销售保险产品、保险机构和保险消费者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各自要履行哪些义务,从前端对保险销售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其突出的亮点就是实现了源头治理。
首先,明确分级管理要求。《销售办法》首次在保险业销售管理中引入分级制度。一方面,要求保险公司建立保险产品分级管理制度,根据产品的复杂程度、保险费负担水平以及保单利益的风险高低等标准,对本机构的保险产品进行分类分级。另一方面,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支持行业自律组织发挥平台优势推动保险销售人员销售能力分级工作,在行业自律组织制定的销售能力分级框架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本机构保险销售能力资质分级管理体系。以保险销售人员的专业知识、销售能力、诚信水平、品行状况等为主要标准,对所属保险销售人员进行分级,并与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分级管理制度相衔接,区分销售能力资质实行差别授权,明确所属各等级保险销售人员可以销售的保险产品。销售人员销售的保险产品范围与能力资质挂钩,有利于从源头上减少销售误导,改善市场和消费者对保险业的看法,从而减少保险投诉和降低退保率,助推行业健康发展。
其次,区分不同销售阶段并加以规制。《销售办法》按照时间跨度的连续性行为将保险销售行为划分为销售前、销售中、销售后3个阶段,并根据不同阶段的特点,实施针对性监管,能够让被监管对象更加清晰地把握保险销售行为管理的要求。在保险销售前行为管理方面,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建立保险销售宣传管理制度,确保保险销售宣传符合监管要求。如,不得引用不真实、不准确的数据和资料,不得隐瞒限制条件,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夸大表述,不得使用偷换概念、不当类比、隐去假设等不当宣传手段等。同时,还对“炒作”停售行为进行规范。在保险销售中行为管理上,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了解客户并适当销售,禁止强制搭售和默认勾选。在保险销售后行为管理上,对保单送达、回访、长期险人员变更通知、人员变更后禁止行为、退保等提出了要求。对不同阶段尤其是销售前行为进行严格规范,注重源头治理,有助于将依法合规、平等自愿、公平适当、诚实守信的保险销售原则落到实处,充分体现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合法权益的尊重和保障。
最后,就提高保险产品适当性提出具体要求。《销售办法》从多个角度对保险产品适当性提出要求,从而帮助消费者买到更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如,对保险产品和销售人员实行分级管理;保险机构及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保险时,发现投保人不适合某款保险产品时,应当建议投保人终止投保;在销售过程中,要求投保人以书面或者其他可保存的形式,签署或者确认投保声明、投保提示书、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条款的说明等文件,以及监管规定的相关文书材料。此举充分体现了保险产品适当性要求,不仅落实了合适的人销售适合产品的要求,也有助于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适合的人群,有效降低保险销售纠纷投诉。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距离《销售办法》施行还有一段时间,各保险公司要做好充分准备,抓紧出台保险产品分级管理制度,对本机构的保险产品进行分类分级。同时,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还要在行业自律组织制定的销售能力分级框架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尽快建立本机构保险销售能力资质分级管理体系,区分销售能力资质对不同等级保险销售人员实行差别授权,明确可以销售的保险产品范围,切实将监管要求落到实处。
更重要的是,落实源头治理要压实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销售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各级机构及其高管人员销售管理责任,建立销售制度执行、销售管控和内部责任追究机制。与此同时,监管部门还要强化保险销售行为监督,发现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销售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更好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承德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