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下面是好好范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3.职责
3.1采购供应部负责对危险、剧毒化学品的采购。
3.2销售市场部负责对销售危险化学品管理。放采
3.3物资管理部负责对保管、发购危险、剧毒化学品的管理。
3.4生产管理部负责生产过程、产品、使用、充装危险、剧毒化学品的管理。
3.5安全环保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组织应急监测和监督检查。
3.6安全部门,各职能部门、生产单位、车间负责危险、剧毒化学品的监督、检查、落实本制度的执行 。
3.7各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安全管理。
4.控制程序
4.1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根据《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GB13690)的规定,危险物品可分为(1)爆炸品、(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3)易燃液体、(4)易燃固体、(5)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6)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7)有毒品和腐蚀品等、(8)放射性物品。
4.2危险化学品采购
4.2.1各类危险化学品在满足生产需要的情况下,实行即用即购的限量购入原则。尽量减少库存量,缩短存放时间,严格控制危险品的中转环节。
4.2.2使用单位根据对危险化学品的需要和质量选择,经单位负责人审查,向危险化学品供应单位申请采购。对于有特殊审批规定的物品,在采购前应按规定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4.2.3对于外购危险化学品,供应部门在接到危险化学品审批许可后应做到:
(1)按照有关标准、规定进行符合性审核;
(2)审核危险物化学品申请单是否明确,并符合审批要求;
(3)审核所购危险物品质量与国家标准的符合性;
(4)要求供货单位提供齐全的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安全标签。
4.3采购安全管理
4.3.1危险品应归口保管,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4.3.2危险品保管单位必须根据物品性质和库存条件,制定危险品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学习、演练活动,并保持在异常状态下启动预案的能力,防止各种灾害和人为因素造成破坏、失窃、运输以及操作事故的发生。
4.4危险物品的使用
4.4.1作业人员在使用危险化学品前,必须凭证签发,应根据危险化学品使用的有关要求对以下事项进行检查确认:
(1)作业人员是否具有使用危险化学的资质,是否了解所用危险物品的性能、操作规程和防护措施;
(2)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选用合适;
(3)场所是否具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设施;
(4)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5)初次使用或变更、补充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运送到现场时,都应有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规定,供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种危险化学品跟踪管理制度,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不得违反其中的有关规定。
(6)根据危险品的使用环境和可能性危害因素,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明确直接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设立必要的隔离措施;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4.4.2危险化学品作业结束后,应采取必要的善后处理措施:
(1)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的人员,应进行必要的防污染处理和健康检查;
(2)对使用过的物料、器具做好清洁和回收处理,消除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因素;
(3)其余物料处置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退库手续。
4.5储存
4.5.1危险物品必须分类隔离储存。种类不同的危险物品,分别就其性质及防火要求储存:
4.5.2对相互抵触并可能引起燃烧、爆炸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储存;
4.5.3遇水燃烧和防雨、防潮的危险品,不得露天存放;
4.5.4凡是因物理、化学性质要求必须采取特殊措施保管的物质,要严格按照危险品管理规定存放,并根据储存设施和环境条件与相邻库房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4.5.5防冻要求的物质应在具备一定的保温取暖措施的环境下存放。
4.5.6经常检查危险物品的物理性能和形态,作好记录,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危险物品质量下降而引起的事故。
4.5.7对特殊物质的储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实行双人、双锁制。
4.5.8储存危险物品的库房,必须落实季节性预防措施。如防汛、防高温、防冻、防霉变、防自燃、防挥发、防渗漏、防潮解溶化等。
4.6出入库
4.6.1入库
(1)危险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严格的验收。
(2)根据入库单验证核对品名与编号、来源、生产厂、规格及数量、批号、危险品标志、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及特别注意的事项和说明,以确定物品入库时的数量、质量符合要求。
(3)入库时,必须保持包装完好、封口密闭。对两种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地点进行验收工作。
(4)易燃、易爆物品要避免在日光下曝晒,须隔绝火种与热源,在搬运操作中防止撞击、摩擦而引起的爆炸,有可靠的静电接地措施。
(5)对照供货单位提供的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商品标签进行验收并存档。
4.6.2出库
(1)危险化学品出库实行各级审核制度。由使用单位的使用人开出领料单,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把关,领用量不超过三天的使用量,临时性使用要限量领取,剩余立即退库,并有具体负责人和可靠的保管措施;最后由使用部门的分管领导批准。
(2)仓库保管人员见到手续完备的领料单后准确发放。
(3)出库环节(仓库保管、领用、使用)操作人员,必须配有专用防护用品,严禁用手接触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危险化学品场所饮食。操作结束后必须更换作业服,否则不得离开作业场所。
(4)危险品生产或使用中的废气、废水、废渣,要符合“三废”排放标准。
4.7发货
4.7.1制定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从业人员的岗位操作行为,在发货和装卸环节建立健全查验、核准、登记等五项制度:
4.7.2开具提货单前的资质查验制度。发货企业在开具提货单据前要认真查验提货单位以下六项资质和要求:
1、购货单位的资质。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2、运输车辆所在运输企业的资质。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3、运输车辆的资质。具备:(1)机动车辆行驶证;(2)与核准经营范围相一致的《道路运输证》;(3)运输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一致;(4)《道路运输证》核定载重量与行驶证标注的载重量一致;(5)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承压罐车)最大充装量应不大于行驶证核定载重量。
4、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具备:(1)驾驶员驾驶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2)押运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5、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运输车辆、罐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告示牌和喷涂“毒”、“爆”、“腐”等文字及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标志。
6、剧毒化学品生产、仓储、经营单位在开具提货单前还要查验公安部门出具其他凭证。具备:(1)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准购证;(2)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缺少上述任何一种证件和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开具提货单。
4.7.3装载前的车辆安全状况查验制度。装载危险化学品前,除运输单位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运输车辆安全状况外,发货单位必须查验运输车辆消防、抢修、防护等应急器材安全配置情况,达不到国家规定条件的,不予装载危险化学品。
4.7.4装载过程中的操作制度。装载过程中,必须有提货单位驾驶员、押运员和发货单位操作人员在场,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控制进场车辆数量,严禁超装、混装、错装,充装量不得超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证》核定载重量,且承压罐车充装量不得超过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最大充装量。
4.7.5车辆出厂前的安全核准制度。装载完毕后,发货单位必须对装载重量(或液位)、紧固情况及装载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情况进行检查、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严禁驶离装载单位。
4.7.6登记制度。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以《危险化学品装车查验、核准登记表》(详见附表)为基础,结合实际对发货和装卸环节的查验、核准工作进行认真登记,建立工作台帐,并明确责任,确保危险化学品发货、装载环节的安全。
4.8装卸
4.8.1强化现场人员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必需的装卸设施和设备,工作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确保装卸现场安全。
4.8.2储存设备、电气设施和采用的装卸料方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在防火、防爆、防水、防静电、防重压、防摔拖等方面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4.8.3设立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注明危险化学品主要品种的特性、危害防治、处置措施、当地报警电话等。无法在场区内设立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的,应请示当地政府,由公安部门会同安监部门监督在场区外划定空车专用停车区域。
4.8.4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针对发货和装卸环节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制定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并将其纳入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一部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演练,提高企业事故施救能力。
4.8.5强化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使他们熟悉发货和装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能够自觉贯彻执行;熟悉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事故,熟练掌握预防和处置事故发生的措施和方法,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正确处置,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4.9危险物品的处理
废弃的危险物品不允许擅自处理,必须有获得资格认可的单位进行处理。有特殊报废处理规定的危险化学品,应在有关部门的直接监督和协助下按规定处理。
4.10剧毒化学品管理原则
我公司一旦再购进剧毒化学品,若在保管、使用、废除环节中出现纰漏,将会对企业、甚至对社会造成较大危害和影响,因此剧毒化学品是企业严格管理的对象。
4.10.1剧毒化学品的购进:
1、剧毒化学品实行严格计划,计划由需用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写出申请报告,说明用途、用量、使用时间等内容,同时做出计划,一并报到分管领导、公司主要领导,经逐级审核批准后,报给供应部门。
2、 供应部门首先与仓库核实现有数量,使采购数和库存数总数不超过三个月的使用量。然后按照规定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采购手续。
3、一般采用送货方式采购。
4、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动车,应悬挂“危险品”信号。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
5、装运危险品车辆,不得在繁华街道行驶,行车中要保持车距,严禁超速、超车或强行会车。
6、装过危险品的车、船在卸完后,必须彻底清扫,装过剧毒品的车辆卸车后必须进行洗涮,冲洗水应收集并处理。
4.10.2贮存保管
1、剧毒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2、将储存剧毒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剧毒化学品进货时,应有采购、保管、保卫部门三方人员在场,以保管人员按照规定验收为主,其他人员配合,共同在验收单上签字。
4、剧毒品的管理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危险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
5、剧毒品库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管理制度,仓库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严格监督。剧毒品库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与生产、生活区有适当的距离。
6、库、场内存放危险品要严格执行危险品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存储过程要做到以下几点:
(1)剧毒物品不得与其它危险品同库贮存。
(2)炸药不得与起爆器材同库贮存。
(3)炸药与爆炸性药品不得同库存放。
(4)危险品与普通物品同库存放时,应保持适当的距离。
(5)遇水燃烧、易燃、易爆及液化气体等危险品不得露天贮存。
4.10.3发放和领取
4.10.3.1发放
1、剧毒物品、炸药、危险性物质,必须实行“五双”管理,即双人验收、双人发货、双本帐、双把锁、双人管理,剧毒药品由仓库管理部门按规定管理发放,保卫部门直接参与管理。
2、剧毒物品、炸药、起爆器材、发放必须持危险品领(退)料单,经保卫部门批准,由两人领取方可发放。
3、保管人员要按管理范围,配备防护用品和器具。
4.10.3.2领用
1、剧毒化学品领用实行四级审核制度。由使用单位的使用人开出领料单,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把关,领用量不超过三天的使用量,临时性使用要限量领取,剩余立即退库,并有具体负责人和可靠的保管措施;保卫部门负责人签字登记;最后由使用部门的分管领导批准。
2、仓库保管人员见到手续完备的领料单后在保卫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准确发放。
3、剧毒化学品仓库保管、领用、使用等环节操作人员,必须配有专用防护用品,严禁用手接触剧毒物品,不得在剧毒物品场所饮食。操作结束后必须更换作业服,否则不得离开作业场所。
4、使用、保管剧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解毒药品,以备应急之用。
5、危险品生产或使用中的废气、废水、废渣,要符合“三废”排放标准。
6、易燃、易爆容器设备检修,严格执行安全检修和防火防爆有关规定。
4.10.4报废处理
1、剧毒化学品的废弃物报废处理,必须预先申请,制订安全保障措施,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处理。
2、使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木桶等要严加管理,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销毁。
(1)铁制包装容器一般不能改变用途,未经彻底清理并分析合格,不得改做他用。
(2)包装器材销毁必须由保卫部门指派专人监护。
3、剧毒化学品用的报废处理应实行兼管制度。即由使用部门按照废除规定,在保卫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各自做好记录。
4、加强废金属外销管理,金属容器、设备管道含有危险性物质时,必须清洗置换处理,谁处理谁负责安全。
5、专业收购处理单位,应凭公安机关的证明采购,并签订安全责任状,确保万无一失。
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2. GB 15603-199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3. AQ 3013—2008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4.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35号)
2. 危险化学品一一签。3
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3. 危5.GB/T 1. 书危险化学品登记档案。
1648 -2008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
6. 附件。
4. 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文本及演练记录。
5. 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检查记录。
6. 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