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医药费怎么报(工伤期间,医药费应该由自己先垫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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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一、工伤认定
工伤发生后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当申请认定工伤,但由于没有签劳动合同,自然也没有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为了逃避处罚可能会拒绝向社保部门申请。此时劳动者或其亲属应在事故发生一年内进行申请。一般而言是去工伤事故发生地的统筹地区社保部门(目前大部分地区都是实现了省级统筹,部分地区尚处于市级统筹)。
虽然用人单位并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但对于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者或其亲属提交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即可,认定所需材料已附法条,不同地区认定有更详细规定,比如杭州的规定还要求携带身份证,证明工伤经过的材料,因此请查询本地的地方规定。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工资流水、工作证、招用记录等等。提交材料后15天内会出结果。同时证明工伤的要件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题主只说了在工地摔伤,但还需提交证明在工作时间、由于工作原因受伤的证据。
在劳动者伤情稳定后(按个体伤情而定,一般是6个月),若认为存在一定残疾的,应当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劳动者应去设区的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材料申请鉴定(即工伤事故发生地的设区市)。之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通知鉴定地点与时间,申请后60天左右能够得到鉴定结论,得知自己的伤残等得知伤残等级后,按照不同伤残等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不同赔偿标准。同时如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辅助器具或生活护理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支付全部金额。
同时还需注意的是,实务中常出现劳动者所属的包工头并无资质的情形,劳动者应当对用人单位的资质与背景进行仔细甄别,若分包的单位并无资质,此时可依照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与最高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四款要求用工单位(即发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二、工伤赔偿
根据本案劳动者的伤势情况,治疗可能还会持续一段时间。在此时间内,由于用人单位并未缴纳工伤保险,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以下全部费用:
1. 治疗工伤期间的医疗费
2. 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3. 工伤康复期间的康复费
4. 治疗工伤期间属于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此期间内的工资应足额照常发放
得知自己的伤残等得知伤残等级后,按照不同伤残等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不同赔偿标准。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则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同等级待遇规定参考工伤保险条例35、36、37条,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地方规定。同时如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辅助器具或生活护理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支付全部金额。
三、什么是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时花费的医药、手术、住院费等。
2.医疗费的范围
不管是工伤导致的人身损害还是其他情况导致的人身损害,受害人在遭受人身损害时实际支出的医疗费都能得到赔偿,这就是医疗费的赔偿原则一一全部赔偿原则。总的说来,医疗费根据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确定。除此之外,医疗费还应当包括继续治疗费和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以及适当的整容费。应当注意的是: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而不能任意选择医疗机构就医,在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如果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时顺便治疗非工伤引发的其他疾病,则治疗非工伤引发的其他疾病时,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对此部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具体来说,医疗费包括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等。
(1)挂号费:包括医院门诊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等。挂号费的次数、科别应当与审核认定的治疗工伤所就诊的次数、科別一致。
(2)检查费、治疗费等:根据伤情的需要经治疗医院同意进行的检査、治疗等费用应予赔偿。未经治疗医院同意,工伤职工自行治疗与伤情无关的费用或自行重复检查所花费的费用不计人赔偿范围,但确系治疗医院误诊而遗漏的除外。
(3)医药费:必须确系治疗因工伤致伤害的药费。需外购药品的,应当由该医疗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并与伤情治疗的需要相符。药品的种类、数量应当与处方一致,没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不应计人赔偿范围。
(4)住院费:工伤职工根据治疗医院的要求需住院观察、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但治疗单位发出出院通知单后,工伤职工无正当理由故意延长住院时间而发生的费用不予赔偿。
(5)后续治疗费用:包括功能恢复训练费和适当的整容费等。除需要对伤情进行治疗外,工仿职工的器官功能如果遭受损伤,还需要进行各种康复治疗。工伤职工遭受的器官功能重新恢复而进行的训练费用,包括物理疗法、语言疗法以及作业疗法中的功能训练所支付的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此外,工伤职工进行与损害有关的补救性治疗,如镶牙、植皮、安装假眼、假肢等,所花费的费用应包括在医疗费之内。